星际内卷王 第四章 难怪气焰这么嚣张

小说:星际内卷王 作者:墨乡 更新时间:2024-08-09 21:11:15 源网站:顶点小说
  蓝胖子,气态巨行星,体积是木星的五倍之多,其表面呈深蓝色,大气中充斥着数不清的气旋风暴,勾勒出一副瑰丽宏伟的神秘画卷。

  随着距离的不断拉近,蓝胖子逐渐占据了前方的所有视野,

  它就好像是一个远古走来的泰坦巨人,散发着一股毁天灭地的恐怖压迫感。

  “滋滋滋滋~~嘶~~~~嘶~~~啪嚓!啪嚓!砰!”

  通讯频道里冒出了绵密而强烈的噪音,就如风暴一样恐怖。

  这是电磁风暴,源自蓝胖子的强力磁场和恒星风的对决。

  即使隔着老远,林远依旧能清晰地看到蓝胖子大气顶层有密密麻麻的耀目闪光,那是毁灭的电磁烈焰。

  类似的现象,在地球就是南北极的梦幻极光,在蓝胖子这,却是灭世的火焰,能轻易击穿飞船的护甲,更不用说单薄的宇航服了。

  它实在是太狂暴了,就算明知它的大气中蕴含着无穷无尽的氢,也没有飞船前来开采。

  所以,这里是南离星域中最偏僻的地方之一。

  正面面对这种拥有无尽伟力的庞然巨物,任何人心中都会生出一种强烈的渺小感。

  林远如是,郑婉也如是。

  飞着飞着,郑婉忽然唱起了歌。

  ‘繁华星空,亘古闪耀。’

  ‘星空之下~我们建造飞船。’

  ‘飞船啊飞船~我们一起遨游星海~~’

  是这个世界的流行歌曲,歌名《飞船》。

  面对浩瀚宇宙,人类自觉渺小,于是躲进飞船寻求庇护。

  星际时代的人类,在飞船生,在飞船死,对飞船寄托了浓重的情感,不仅仅是星际交通工具,更是朋友,家园,甚至精神图腾。

  郑婉唱的很入神,歌中带着真挚而浓烈的情感。

  听得出来,她是真的很想要一艘飞船。

  听了一会儿,林远也学会了调子,也跟着唱了起来。

  悠扬的歌声混杂着狂野的磁暴炸响,倒别有一番滋味。

  大概飞了7个多小时,两人越过了蓝胖子,到了它的背阳面,看到了荒星的身影。

  它静静地飘在蓝胖子身边,就如巨人脚边的一颗小石子,显得微不足道。

  到了这里,南离星被蓝胖子所遮挡,太阳帆顿时失去动力,郑婉干脆将它全部收了起来。

  别看太阳帆展开之后直径超过一公里,收起来后,却只有一个书包大小。

  郑婉凝声道:“接下来,我要用喷射动力转移轨道,让我们成为荒星的卫星。在这段时间,你帮我看着点周围,别被人给偷袭了。”

  “好嘞。”

  林远刚睡了一觉,精神好得很。

  ‘嗤~~嗤~~~~’

  郑婉一次一次地操作着高压喷射口,动作非常精细,哪怕是以林远的挑剔眼光,也基本找不到大的疏漏。

  从大工业集团离职,当了10年拾荒者,不仅没死,还给自己整了一身的好器官,这个郑婉的确不是一般人啊。

  大约2小时后,两人成功转移到荒星轨道,成了荒星的卫星,距离荒星地面只剩下2000公里不到。

  从这里看荒星,就看到一片色调单一的棕黄色大地,而在两极位置,能看到不少白色的斑块。

  郑婉轻声介绍着荒星的基本情况。

  “荒星,地面重力加速度0.1g,气压100帕,夜晚温度低于120摄氏度,白天温度又超过130摄氏度。表面环绕速度是1230米每秒。两极极地存在固态水,但被飞船残骸的辐射尘严重污染,开采成本极高。”

  “被污染了?难怪能留到现在。”

  星际时代,水是最宝贵的资源之一,既是生命必须,也是完美溶剂,分解后获得的氢气和氧气,也能直接作为燃料使用。

  就在这时,前方太空中突然出现一道刺目的闪光。

  这光是如此强烈,轻易刺穿了宇航服的滤光面镜,逼得两人紧紧闭上了眼睛。

  几乎在同时,通讯频道传来一道强烈的电磁脉冲。

  紧跟着,拾荒频道里响起血魔队队长那土味十足的粗哑大笑。

  “嘿嘿嘿~丑小鸭变成烤鸭喽~”

  再看频道,却一直没有丑小鸭的回复,显然,丑小鸭小队已经完蛋了。

  “血魔老哥,你竟然搞到单兵核导弹?可真有你的~老娘这就麻溜滚蛋。”那个御姐声音响起来。

  “哼~有趣—如风男子留。”

  林远听的无语:“抢艘报废飞船而已,至于用上核弹吗?”

  幸好是小型的裂变核弹,也幸好是在外太空真空,再幸好距离够远,除了最初的强光炫目后,倒也没其他影响。

  郑婉轻声道:“灭了一队,走了一队。还剩下两队了。”

  说完,她在拾荒频道上发了一条信息:“夜狼郑婉,见过两位大哥了。”

  消息发出不久,有人回复。

  “郑婉妹子也来了吗?你救过我的命,救命之恩不敢忘,所以这艘飞船我放弃,从此,咱们两清—如风男子留。”

  “哼~夜狼郑婉?我却不欠你的,想要飞船,拿命来填吧!”是血魔队的队长。

  看了消息后,林远忍不住惊叹:“郑婉,你人缘很广啊,这都能碰到熟人?”

  郑婉淡淡一笑:“说了,老娘不是吃素的。”

  林远又问:“那个如风男子说的话能信吗?”

  “嗯~~虽然喜欢装酷,但他是个靠谱的人。另外,他不叫如风男子,他叫留。”

  “呃,真是有个性。”林远好一阵无语。

  这么一来,明面上的竞争者就只剩下血魔队了。

  从之前情况推断,对方目前也在荒星的环绕轨道上,双方随时有可能碰面,战斗随时会爆发。

  郑婉紧握手中的激光步枪,全神警惕:“待会儿打起来,我来拦截飞弹。你找机会攻击对手。”

  “没问题。”

  林远脑袋转来转去,密切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他们头顶是巨无霸的蓝胖子,下方是棕黄色的大地,平视远处,则能看到一片淡淡的白雾,那是荒星的稀薄大气层。

  除此之外,看不到任何飞行物。

  这非常正常,一个人的体积才多少,而太空中的距离动辄就是成百上千公里。哪怕对方就在他的视野当中,普通人的肉眼也无法分辨。

  但硬件不足,软件来凑。

  林远意识融合了超级智脑希望,这可是红色星盟算力最高的智脑。强的离谱,一秒时间,就能算清一个人从受精卵到寿终正寝的所有细胞分裂情况。

  他扫看的同时,希望智脑也在不断对数据进行分析。

  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发现。

  在这段时间,郑婉也没闲着。

  她一边寻找对手,一边轻声介绍对手情况。

  “在拾荒界,血魔队小有名气。队员倒没什么,但队长血魔却改装了几乎一整套的血妖器官,生命力非常强横,哪怕心脏被打爆了,还能再活2小时。”

  “噢,那就只能打头了。”

  “头也不好打。血妖级皮肤能防强辐射,合金骨骼耐高温,抗冲击,再加上装备的防护,甚至能抗住千吨液压机的直接碾压。”

  林远恍然:“还真是改了一颗好头!难怪气焰这么嚣张。”

  但无论什么器官,肯定都有弱点。

  郑婉随即说道:“想要杀他,要么用大威力武器轰炸,比如战术核导弹。要么射他的防御弱点,比如眼睛、嘴巴,从这些薄弱处攻入,才能真正伤到他的大脑。”

  “明白了。”

  就在这时,郑婉忽然举起猎鹰步枪,枪口对准远处空域:“注意!血魔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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