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害怕乞儿反扑,又不想直接弄死多年辛苦的结晶,于是收了手里的刀,缓步向乞儿走来,想要生擒乞儿。
杏儿和乞儿抱在一起,乞儿拼全力将左手插入自己的胸膛,对大胡子说:“你不是需要我吗?放了杏儿,我跟你走,你若不答应,我就捏爆心脏自绝!”
杏儿急道:“乞儿哥,我不走!死也要在一起!”
大胡子惊道:“原来你早已恢复了喉舌!”
乞儿对杏儿摆出绝情模样:“听话,你先走,我有办法,这憨比不敢杀我,他只想想利用我。”
杏儿:“这次不一样,他已动杀心,而且知道你有反抗之力,会更加的提防着你!”
大胡子深知杏儿是乞儿唯一活下去的目标,岂会放其走,嘴上故意道:“这杂种已经觉醒了兽心,我摘其兽心即可!杂种,你若乖乖就范,听我的话,我自然会将女娃放了!”
乞儿想了想道,“可以,我受伤已经走不动了,需要你扶我起来,杏儿你退后。”随即在杏儿耳畔低语了几句,杏儿咬牙点头,退到一旁。
大胡子一看,杂种已然放弃抵抗,但也不能轻敌,缓缓的走了过来扶起了乞儿。
这时乞儿突然出手,右手成爪状掏向大胡子胸口。
谁知大胡子一手做掌状护在了胸前,防住了乞儿的偷袭,嘿嘿一乐,“早知道你小子会偷袭,我早有准备...咦?!”
大胡子只感觉后背微微一疼,转身一看,杏儿手握匕首,匕首尖端残留滴滴血珠。
“不错,趁我在防备杂种的时候偷袭我,但你绵软无力,如何能伤我分毫?”大胡子面不改色。
身旁乞儿嗤笑道:“我知杏儿无力,无法伤你分毫,但是我们的目的本就不是为伤你,两年来你一直拿我做实验,你所配用的麻药,我也暗中学习校对配方,而且还改良了,只要割破你的皮肤即可。你现在还没有感觉到吗?”
大胡子一听,顿感身上酸麻,暗道“坏了,中计了!”这要是落入自己亲手折磨两年的杂种手里,那肯定是生不如死。随即立马拳化为掌,手掌因蓄力散发紫色幽光,像夺命的镰刀,打向乞儿面部,“麻药而已,不足为虑,我现在只要你的命!”
乞儿大急,虽不知为何大胡子手掌因何能变色,但肯定的是这一掌是用尽气力之掌,落到自己身上必死无疑,于是惊呼:“前辈,你还不出来吗?”
手掌正要命中之际,一道枪影射出,似闪电穿透了大胡子身体。大胡子瞬间绷直了身体,一脸难以置信的模样,低头看到了胸前突出的枪尖。
乞儿咧嘴一笑,模样十分丑恶,心想,终于赌对了!
原来,神秘男子一路尾随三人,身法奇特,常人无法察觉。大胡子本事确实不小,以防高人惦记,隐藏了境界,但是在身法上吃了亏,并没有察觉到神秘男子。
为什么乞儿能发现神秘男子跟踪呢?
是因为乞儿换上兽心之后,五感特别敏锐,他靠的不是各种技巧,而是靠气味和感觉。
人类可以隐藏呼吸、心跳、脚步等,但是气味是难以隐藏的,因为人类无法控制身上每一个毛孔闭合。只要乞儿愿意,他可以记住任何一个与他接触的人,而且终身不忘。
大胡子做实验时,他故意隐瞒了自身的这项特性。
其实乞儿在回来的路上已感受到今日当街神秘男的气息,既然迟迟没出手,肯定是在找机会。
先不管他的用意是什么,只要能解决面前让他恨之入骨的大胡子,怎么样都行,现在如愿了。
只见从角落里浮出了神秘男子,当这位高大的男人出现在乞儿面前的时候,乞儿惊慑于他随意流露出来的威严气息,他微微一笑,“小家伙,够机灵的。”
大胡子由惊转怒,继而又释然了,看着男子说道:“我坏事做绝,死前能否知你姓名?”
男子声如洪钟:“在下赵鹰扬,今日我看破你当街卖艺所用非兽类,不知你用了什么方法让人变兽,堂堂乐都还有如此灭绝人性之事,我十分不爽,当街就想取你性命,但是周围人太多不好下手,遂跟随你来此地,又看到你显露出境界,没敢轻易下手,最终这小家伙给了我个机会....”
“原来如此,这下我死的明白了”大胡子心想,我费劲半生心血,最终竟落得如此下场。随即恶毒的看向乞儿杏儿二人,眼神里漏出噬人的凶光,模样癫狂至极。
“杂种,我费劲心力将你变成狗,你恨我吧,你一生都会像狗一样,哈哈……”惨笑到一半,已然气绝。
杏儿拿匕首上去对着大胡子尸体就是一顿乱捅。赵鹰扬看不下去了,制止道,“人已死,不用这么绝吧?”
杏儿眼神流出一丝复仇后的快感,愤恨的说,“就是他让乞儿哥受罪,我恨不得啖其肉喝其血,为了乞儿,杀人算什么?”
“乞儿?”他那炯炯有神的目光长久地落在乞儿的身上。
见乞儿满背毛发,形态怪异,脸上还有一块黑斑,长相那是不敢恭维。
现在已经被络腮胡打的不像样,胸口的五个小洞缓缓的冒出了鲜血。
渐渐地露出满意但又惋惜的神色,嘴里道:“意志坚定,重情之人,可惜隐毒缠身,撑不过半年”。
杏儿和乞儿抱在一起,乞儿拼全力将左手插入自己的胸膛,对大胡子说:“你不是需要我吗?放了杏儿,我跟你走,你若不答应,我就捏爆心脏自绝!”
杏儿急道:“乞儿哥,我不走!死也要在一起!”
大胡子惊道:“原来你早已恢复了喉舌!”
乞儿对杏儿摆出绝情模样:“听话,你先走,我有办法,这憨比不敢杀我,他只想想利用我。”
杏儿:“这次不一样,他已动杀心,而且知道你有反抗之力,会更加的提防着你!”
大胡子深知杏儿是乞儿唯一活下去的目标,岂会放其走,嘴上故意道:“这杂种已经觉醒了兽心,我摘其兽心即可!杂种,你若乖乖就范,听我的话,我自然会将女娃放了!”
乞儿想了想道,“可以,我受伤已经走不动了,需要你扶我起来,杏儿你退后。”随即在杏儿耳畔低语了几句,杏儿咬牙点头,退到一旁。
大胡子一看,杂种已然放弃抵抗,但也不能轻敌,缓缓的走了过来扶起了乞儿。
这时乞儿突然出手,右手成爪状掏向大胡子胸口。
谁知大胡子一手做掌状护在了胸前,防住了乞儿的偷袭,嘿嘿一乐,“早知道你小子会偷袭,我早有准备...咦?!”
大胡子只感觉后背微微一疼,转身一看,杏儿手握匕首,匕首尖端残留滴滴血珠。
“不错,趁我在防备杂种的时候偷袭我,但你绵软无力,如何能伤我分毫?”大胡子面不改色。
身旁乞儿嗤笑道:“我知杏儿无力,无法伤你分毫,但是我们的目的本就不是为伤你,两年来你一直拿我做实验,你所配用的麻药,我也暗中学习校对配方,而且还改良了,只要割破你的皮肤即可。你现在还没有感觉到吗?”
大胡子一听,顿感身上酸麻,暗道“坏了,中计了!”这要是落入自己亲手折磨两年的杂种手里,那肯定是生不如死。随即立马拳化为掌,手掌因蓄力散发紫色幽光,像夺命的镰刀,打向乞儿面部,“麻药而已,不足为虑,我现在只要你的命!”
乞儿大急,虽不知为何大胡子手掌因何能变色,但肯定的是这一掌是用尽气力之掌,落到自己身上必死无疑,于是惊呼:“前辈,你还不出来吗?”
手掌正要命中之际,一道枪影射出,似闪电穿透了大胡子身体。大胡子瞬间绷直了身体,一脸难以置信的模样,低头看到了胸前突出的枪尖。
乞儿咧嘴一笑,模样十分丑恶,心想,终于赌对了!
原来,神秘男子一路尾随三人,身法奇特,常人无法察觉。大胡子本事确实不小,以防高人惦记,隐藏了境界,但是在身法上吃了亏,并没有察觉到神秘男子。
为什么乞儿能发现神秘男子跟踪呢?
是因为乞儿换上兽心之后,五感特别敏锐,他靠的不是各种技巧,而是靠气味和感觉。
人类可以隐藏呼吸、心跳、脚步等,但是气味是难以隐藏的,因为人类无法控制身上每一个毛孔闭合。只要乞儿愿意,他可以记住任何一个与他接触的人,而且终身不忘。
大胡子做实验时,他故意隐瞒了自身的这项特性。
其实乞儿在回来的路上已感受到今日当街神秘男的气息,既然迟迟没出手,肯定是在找机会。
先不管他的用意是什么,只要能解决面前让他恨之入骨的大胡子,怎么样都行,现在如愿了。
只见从角落里浮出了神秘男子,当这位高大的男人出现在乞儿面前的时候,乞儿惊慑于他随意流露出来的威严气息,他微微一笑,“小家伙,够机灵的。”
大胡子由惊转怒,继而又释然了,看着男子说道:“我坏事做绝,死前能否知你姓名?”
男子声如洪钟:“在下赵鹰扬,今日我看破你当街卖艺所用非兽类,不知你用了什么方法让人变兽,堂堂乐都还有如此灭绝人性之事,我十分不爽,当街就想取你性命,但是周围人太多不好下手,遂跟随你来此地,又看到你显露出境界,没敢轻易下手,最终这小家伙给了我个机会....”
“原来如此,这下我死的明白了”大胡子心想,我费劲半生心血,最终竟落得如此下场。随即恶毒的看向乞儿杏儿二人,眼神里漏出噬人的凶光,模样癫狂至极。
“杂种,我费劲心力将你变成狗,你恨我吧,你一生都会像狗一样,哈哈……”惨笑到一半,已然气绝。
杏儿拿匕首上去对着大胡子尸体就是一顿乱捅。赵鹰扬看不下去了,制止道,“人已死,不用这么绝吧?”
杏儿眼神流出一丝复仇后的快感,愤恨的说,“就是他让乞儿哥受罪,我恨不得啖其肉喝其血,为了乞儿,杀人算什么?”
“乞儿?”他那炯炯有神的目光长久地落在乞儿的身上。
见乞儿满背毛发,形态怪异,脸上还有一块黑斑,长相那是不敢恭维。
现在已经被络腮胡打的不像样,胸口的五个小洞缓缓的冒出了鲜血。
渐渐地露出满意但又惋惜的神色,嘴里道:“意志坚定,重情之人,可惜隐毒缠身,撑不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