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两三年里,隔三岔五就会有一群自称“月的使者”的人来到老胡同宣法传教,因其会沿途派发一些礼品的缘故,很是受胡同里居民的欢迎。
从前几个月开始,领取礼品的条件就变得苛刻了起来,除了要一路随行并且背诵一句其所宣扬的“月的教义”之外,还需要佩戴月的信物:一条用细麻绳串起,在拇指大小的石头上雕刻出满月的廉价手链。
李庆本想如往常般赞叹老葛的“精明”与高超的薅羊毛技巧,但转念一想,这世界既然可以容纳超凡者,又为什么不能真正存在的神灵呢,这么想着,说出的话也就变了意思:“我们这种没有信仰的人,就不要去凑这个热闹了,免得神灵怪罪。”
葛老头摸着下巴,说:“我一不偷二不抢,他能怪罪我什么?”末了,他的语调骤然低沉了下来,又说:“这年头,能不偷不抢过日子的,神都该保佑。我今天看报纸,说前线又死了不少人?”
李庆点点头,他之前听说葛老头有个在前线当兵为南联盟卖命的儿子,但自他有记忆起,就没有见过这个“儿子”回来,也没有听葛老头本人说起过关于他儿子的只言片语。
葛老头看的是过期的报纸,李庆掌握的也是过期的信息。
“打了两百年了,那群北蛮子还不消停!”葛老头把袖子放下来,说:“不知道我们南联盟啥时候能再出一个陆剑秋,再把四龙旗插到清北城的城头上去!”
“北蛮”这个蔑称在老一辈中已是根深蒂固,正如北联邦称呼南联盟的人为“南夷”一样,自南北分家起,便有了这两种叫法,陆剑秋是个传奇人物,据说他曾经将象征南联盟的四龙旗插上了北联邦首都清北城的城头,葛老头每每说到他,都会生出一股平日里难以想见的豪气。
就在这时,窗外忽然响起一阵念咒似的声音:
“圆承天德,卧玉兔兮初升魄,死则又育,珊瑚有枝兮降清辉,入我门兮祭我月,煌煌有终兮得善存。”
一记咿呀,两记锣响,又听那声音唱道:
“皈依兮,皈依兮,云何不皈?依反兮,依反兮,吾道永昌!”
只要是传教,大抵都离不开几句套话:只要入了我们这个教,信了我们这个神,就可以衣食无忧,一辈子平安喜乐。
“他们来了,赶紧,上次发的小香皂我用到现在还没用完,质量奇好!”葛老头立刻从他短暂的英雄意气中脱离出来,拉着李庆就要往外冲。
“不了,我要出去一趟,有点事。”李庆扬了扬手中淡紫色的二十元大钞。
“你小子在哪里发的财?又能有什么事?”老葛面露诧异之色,随即恍然道:“那你去吧,也不知道是哪家姑娘能看上你,要结婚的话,记得先带回来让我掌掌眼。”
说罢,老葛也不管李庆,撸起袖子夺门而出。
李庆苦笑一声,简单收拾了一下,跟着出了门去。
老胡同巷子实际上很窄,雨水一激,整块地方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霉腐气味,涌动的人潮与顿挫的唱诗声将这股气味搅得七零八落,往日无人问津的水凼此时此刻都站满了人,相比在教义中释放自我的愉悦与伸伸手就能占到的便宜,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来说,洗衣服的麻烦自然就算不得什么。
李庆沿着巷子往外走,他看见老葛在一位年轻的神职人员面前亮出了腕上的廉价手链,随后面露虔诚的做出单手捧月的姿势,背诵出一段文绉绉的“月的教义”。
“褪去王冠后,我们终将赤身裸体地沐浴在月光下,用月光在废墟上编织出属于我们的城池。”
李庆还记得老葛对他说过,说他最讨厌的就是这些文绉绉的诗歌,为了背下这段话,老葛一定已经用尽了他为数不多的文艺天赋,在拿到一小瓶三无酱油之后,付出就有了回报,老葛与被赞颂的神灵就都心满意足了。
在大约五十年前,一直禁止传教的南联盟向信仰做出了妥协,撤销了颁布于新历14年的传教禁令,以期让对物质生活极度不满的普通民众在精神领域找到各自的归宿。
一位身穿黑色长袍,鼻梁有些塌的中年女子拦在了李庆的面前,刚才就是她唱出了那段有关皈依的诗词,她将一本巴掌大小的手册递向李庆,用一种神秘的口吻说道:“祭月永恒,你也应该是圣尊的信众。”
前四个字,似乎是这群神职人员的口头禅,类似于广为人知的“阿弥陀佛”。
当李庆将视线的焦点从老葛身上移开放到这个中年女人身上时,那一瞬间,他看见在中年女人背后的虚空里有一轮残缺的灰色月亮。
那是一轮已经死去的残月。
这……李庆极力克制才没有表现出惊讶,但收窄的瞳孔却仍是出卖了他的情绪。
他的不答被当做了一种“感兴趣”的默许,中年女人将手册翻开,里面是一些关于祭月圣尊普爱众生的图画——相比于文字,在这个识字率低下的时代,图画这种形式显然更有利于教义的传播。
“你就是圣尊的信众,对吗?”
中年女人话音刚落,她背后的那轮死月就迅速消失不见。
“不了,我还有事,不好意思。”李庆掩饰住自己的惊愕,直截了当的拒绝了中年女人的邀请,越过她,径直向巷子外走去。
李庆要去的酒吧坐落于离老胡同很有些距离的厂门街,为了不错过今天的机会,他选择搭马车赶过去。
听说在稍大一点的城市,公共马车已经较为普及,虽然在私密性与舒适度上较之于单人乘坐的马车逊色不少,但是其在价格上的明显优势却足以碾平这点不足。
过了十来分钟,马蹄踏在碎石路上的声音由远及近,一辆空马车出现在李庆的视野之内。
车夫似乎根本没有想到在这条以贫困与吝啬著称的老胡同街上竟然还能载到客人,李庆连喊了几声,马车才在连串的响铃声中停了下来。
李庆走上马车:“去厂门街。”似想到什么,又补充道:“从柳沧大道走,不要绕路。”
柳沧大道是宁浦最繁华的地段,取道柳沧再往厂门车费就只需一元零五角到六角,而若是走其他地方,价钱可能就得两元往上。
车夫也不说什么,“嗯”了一声,专心赶车。
李庆卧在软垫中闭目养神,耳边从寂静到喧闹再到寂静,铃响连串,车夫终于提醒他该下车并结账了。
下了马车,不用打听,李庆一眼就看到了那面写有红色大字的标语墙:“懒惰把人变成鬼,勤奋把鬼变成人”,标语的右边画了几个红光满面的年轻男女,他们象征着青春、象征着美好的未来。
李庆要找的后海六号酒吧就在这块告示牌斜对面的那条街上,看到那块暧昧气息浓厚的立牌,他就知道自己找对了地方。
推开大门,浓烈的酒气与喧嚣的声响便扑面而来,现在还不到七点,但后海六号中已经有了不少顾客,他们用酒精麻痹自己,打发时间,顺便在吹擂中找寻真我,其中有一两个已经显然已经达成了上述的终极目标,被不到二十岁的年轻陪酒姑娘灌得酩酊大醉。
这里是买卖情报的好地方,在失去生活来源后,这个地方可谓是救了李庆的命。
绕过挤成一团的酒客们,来到吧台前方,酒保已经换了新面孔,李庆却没有改变习惯,在酒保麻木或许还略带些期待的介绍中点了一杯最便宜的麦酒,结果自然是毫不意外地收获了鄙夷的眼光。
李庆到这里是为了等一个人,依照他对那个人的了解,他一般会在九点之后独自一人来到这里寻求消遣,但那个人似乎工作很忙,并且在其供职的公司职位不低,所以并不是每天都能来。
对于想要见到他的人来说,无疑是需要一定的运气。
等待的时间最是无聊,李庆有一口没一口地抿着麦酒,年轻却老练的陪酒女郎们在看清他的穿着和杯中物的品相后都不会在他这里浪费时间,所以在整整四十分钟里,除了向不耐烦的酒保解释了自己来此的目的外,李庆就没有再说过别的话。
但凡事总有例外。
“先生,需要我陪你喝一杯吗?”
一个有些胆怯的声音在李庆耳边响起,他一抬头,一张消瘦的脸庞顿时映入眼帘,眼前的少女正值最青春的阶段,即使在饥寒交迫,皮肤也依旧充满了光泽与弹性。
她的眼眶很深,与那对茶褐色的眼瞳相得益彰,而这也点明了她的身份:一个由南北双方底层民众意外结合而诞下的混血儿,关于其父母的经历,李庆就不便做过多不礼貌的猜测了。
在人人自危的边境酒吧里,每个人的同情心都少得可怜,李庆正要将少女打发走,酒吧的大门又一次地被推开,一群男男女女鱼贯而入,其中一对男女,如众星拱月般被人围在中间,俨然就是这群人中的男女主角。
从前几个月开始,领取礼品的条件就变得苛刻了起来,除了要一路随行并且背诵一句其所宣扬的“月的教义”之外,还需要佩戴月的信物:一条用细麻绳串起,在拇指大小的石头上雕刻出满月的廉价手链。
李庆本想如往常般赞叹老葛的“精明”与高超的薅羊毛技巧,但转念一想,这世界既然可以容纳超凡者,又为什么不能真正存在的神灵呢,这么想着,说出的话也就变了意思:“我们这种没有信仰的人,就不要去凑这个热闹了,免得神灵怪罪。”
葛老头摸着下巴,说:“我一不偷二不抢,他能怪罪我什么?”末了,他的语调骤然低沉了下来,又说:“这年头,能不偷不抢过日子的,神都该保佑。我今天看报纸,说前线又死了不少人?”
李庆点点头,他之前听说葛老头有个在前线当兵为南联盟卖命的儿子,但自他有记忆起,就没有见过这个“儿子”回来,也没有听葛老头本人说起过关于他儿子的只言片语。
葛老头看的是过期的报纸,李庆掌握的也是过期的信息。
“打了两百年了,那群北蛮子还不消停!”葛老头把袖子放下来,说:“不知道我们南联盟啥时候能再出一个陆剑秋,再把四龙旗插到清北城的城头上去!”
“北蛮”这个蔑称在老一辈中已是根深蒂固,正如北联邦称呼南联盟的人为“南夷”一样,自南北分家起,便有了这两种叫法,陆剑秋是个传奇人物,据说他曾经将象征南联盟的四龙旗插上了北联邦首都清北城的城头,葛老头每每说到他,都会生出一股平日里难以想见的豪气。
就在这时,窗外忽然响起一阵念咒似的声音:
“圆承天德,卧玉兔兮初升魄,死则又育,珊瑚有枝兮降清辉,入我门兮祭我月,煌煌有终兮得善存。”
一记咿呀,两记锣响,又听那声音唱道:
“皈依兮,皈依兮,云何不皈?依反兮,依反兮,吾道永昌!”
只要是传教,大抵都离不开几句套话:只要入了我们这个教,信了我们这个神,就可以衣食无忧,一辈子平安喜乐。
“他们来了,赶紧,上次发的小香皂我用到现在还没用完,质量奇好!”葛老头立刻从他短暂的英雄意气中脱离出来,拉着李庆就要往外冲。
“不了,我要出去一趟,有点事。”李庆扬了扬手中淡紫色的二十元大钞。
“你小子在哪里发的财?又能有什么事?”老葛面露诧异之色,随即恍然道:“那你去吧,也不知道是哪家姑娘能看上你,要结婚的话,记得先带回来让我掌掌眼。”
说罢,老葛也不管李庆,撸起袖子夺门而出。
李庆苦笑一声,简单收拾了一下,跟着出了门去。
老胡同巷子实际上很窄,雨水一激,整块地方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霉腐气味,涌动的人潮与顿挫的唱诗声将这股气味搅得七零八落,往日无人问津的水凼此时此刻都站满了人,相比在教义中释放自我的愉悦与伸伸手就能占到的便宜,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来说,洗衣服的麻烦自然就算不得什么。
李庆沿着巷子往外走,他看见老葛在一位年轻的神职人员面前亮出了腕上的廉价手链,随后面露虔诚的做出单手捧月的姿势,背诵出一段文绉绉的“月的教义”。
“褪去王冠后,我们终将赤身裸体地沐浴在月光下,用月光在废墟上编织出属于我们的城池。”
李庆还记得老葛对他说过,说他最讨厌的就是这些文绉绉的诗歌,为了背下这段话,老葛一定已经用尽了他为数不多的文艺天赋,在拿到一小瓶三无酱油之后,付出就有了回报,老葛与被赞颂的神灵就都心满意足了。
在大约五十年前,一直禁止传教的南联盟向信仰做出了妥协,撤销了颁布于新历14年的传教禁令,以期让对物质生活极度不满的普通民众在精神领域找到各自的归宿。
一位身穿黑色长袍,鼻梁有些塌的中年女子拦在了李庆的面前,刚才就是她唱出了那段有关皈依的诗词,她将一本巴掌大小的手册递向李庆,用一种神秘的口吻说道:“祭月永恒,你也应该是圣尊的信众。”
前四个字,似乎是这群神职人员的口头禅,类似于广为人知的“阿弥陀佛”。
当李庆将视线的焦点从老葛身上移开放到这个中年女人身上时,那一瞬间,他看见在中年女人背后的虚空里有一轮残缺的灰色月亮。
那是一轮已经死去的残月。
这……李庆极力克制才没有表现出惊讶,但收窄的瞳孔却仍是出卖了他的情绪。
他的不答被当做了一种“感兴趣”的默许,中年女人将手册翻开,里面是一些关于祭月圣尊普爱众生的图画——相比于文字,在这个识字率低下的时代,图画这种形式显然更有利于教义的传播。
“你就是圣尊的信众,对吗?”
中年女人话音刚落,她背后的那轮死月就迅速消失不见。
“不了,我还有事,不好意思。”李庆掩饰住自己的惊愕,直截了当的拒绝了中年女人的邀请,越过她,径直向巷子外走去。
李庆要去的酒吧坐落于离老胡同很有些距离的厂门街,为了不错过今天的机会,他选择搭马车赶过去。
听说在稍大一点的城市,公共马车已经较为普及,虽然在私密性与舒适度上较之于单人乘坐的马车逊色不少,但是其在价格上的明显优势却足以碾平这点不足。
过了十来分钟,马蹄踏在碎石路上的声音由远及近,一辆空马车出现在李庆的视野之内。
车夫似乎根本没有想到在这条以贫困与吝啬著称的老胡同街上竟然还能载到客人,李庆连喊了几声,马车才在连串的响铃声中停了下来。
李庆走上马车:“去厂门街。”似想到什么,又补充道:“从柳沧大道走,不要绕路。”
柳沧大道是宁浦最繁华的地段,取道柳沧再往厂门车费就只需一元零五角到六角,而若是走其他地方,价钱可能就得两元往上。
车夫也不说什么,“嗯”了一声,专心赶车。
李庆卧在软垫中闭目养神,耳边从寂静到喧闹再到寂静,铃响连串,车夫终于提醒他该下车并结账了。
下了马车,不用打听,李庆一眼就看到了那面写有红色大字的标语墙:“懒惰把人变成鬼,勤奋把鬼变成人”,标语的右边画了几个红光满面的年轻男女,他们象征着青春、象征着美好的未来。
李庆要找的后海六号酒吧就在这块告示牌斜对面的那条街上,看到那块暧昧气息浓厚的立牌,他就知道自己找对了地方。
推开大门,浓烈的酒气与喧嚣的声响便扑面而来,现在还不到七点,但后海六号中已经有了不少顾客,他们用酒精麻痹自己,打发时间,顺便在吹擂中找寻真我,其中有一两个已经显然已经达成了上述的终极目标,被不到二十岁的年轻陪酒姑娘灌得酩酊大醉。
这里是买卖情报的好地方,在失去生活来源后,这个地方可谓是救了李庆的命。
绕过挤成一团的酒客们,来到吧台前方,酒保已经换了新面孔,李庆却没有改变习惯,在酒保麻木或许还略带些期待的介绍中点了一杯最便宜的麦酒,结果自然是毫不意外地收获了鄙夷的眼光。
李庆到这里是为了等一个人,依照他对那个人的了解,他一般会在九点之后独自一人来到这里寻求消遣,但那个人似乎工作很忙,并且在其供职的公司职位不低,所以并不是每天都能来。
对于想要见到他的人来说,无疑是需要一定的运气。
等待的时间最是无聊,李庆有一口没一口地抿着麦酒,年轻却老练的陪酒女郎们在看清他的穿着和杯中物的品相后都不会在他这里浪费时间,所以在整整四十分钟里,除了向不耐烦的酒保解释了自己来此的目的外,李庆就没有再说过别的话。
但凡事总有例外。
“先生,需要我陪你喝一杯吗?”
一个有些胆怯的声音在李庆耳边响起,他一抬头,一张消瘦的脸庞顿时映入眼帘,眼前的少女正值最青春的阶段,即使在饥寒交迫,皮肤也依旧充满了光泽与弹性。
她的眼眶很深,与那对茶褐色的眼瞳相得益彰,而这也点明了她的身份:一个由南北双方底层民众意外结合而诞下的混血儿,关于其父母的经历,李庆就不便做过多不礼貌的猜测了。
在人人自危的边境酒吧里,每个人的同情心都少得可怜,李庆正要将少女打发走,酒吧的大门又一次地被推开,一群男男女女鱼贯而入,其中一对男女,如众星拱月般被人围在中间,俨然就是这群人中的男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