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我的嘴里的牙,一巴掌给你打掉三颗,现在还没长回来。看看这手这脚,”姜臻说着挽起了裤脚,掀起背部,捋起衣袖,一道道伤痕触目惊心。
刚刚在旁边默默听着的姜仪眼泪流了出来,站在弟弟面前,对堂叔夫妻道;“我弟弟爱在哪里就在哪里,谁要强逼他,先问问我同不同意。”
“你这小浪蹄子……”叔母见到姜仪,以为还是以前在她家住过好欺负的姜春芽,跳出来正想破口大骂。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试试!”步儒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过来了,脸色铁青的站在她面前;“信不信等下我让你被抬着回去?”
姜仪心中一暖,这个一向文弱的家伙,其实内心挺硬气的,会保护自己的女人。
女人再强再有主意也好,其实也希望有时候,有个男人挡在自己前面的。
“哎哟,姜家村的人来这里欺负我们村的人了!”
村民不知道谁喊了句,哗啦几个人脸色不善的围了过来。
叔母顿时哑口,不敢再吱声。
姜臻并列站出来,挺起胸膛道;“姐,我不怕他们,现在我是个大人了,不是当初任由这两个禽兽揉圆搓扁的人,我要去哪里谁也管不着。”
堂叔退了一步,声厉内荏的指着姜臻叫嚷;“你这个没脑子的,自己家不待,跑来这里给人做牛做马,赚的钱都给步家拿去了,你以为以后会给你一分一毫吗?别傻了,过两年还不是灰溜溜的回来。”
“我看回去给你们才是做牛做马,至于我以后不用你费心,你现在给我滚。”姜臻指着大路对他们道。
“我就等着看了们风光多久。”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人,两人嘴里骂咧咧的,灰溜溜的转身就走。
姜臻走前两步又喊了句;“我家的田地你要耕种可以,但明年开始必须给我交租,若你们不愿种,我另租他人。”
两人头也没回,背影消失在晨雾之中。
看着弟弟的背影,他在这个月来,身体壮实了不少,看上去不再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有点十岁出头少年的模样了,不过此时,她觉得弟弟长大了。
小风波过去,姜臻见大家也等得心急了,便赶着马车往镇上去。
见大家都散去,姜仪原本一大早的好心情,被影响不少,不过很快因为店铺太忙,抛诸脑后。
第二天,因为店铺的存货已经不多,便让步儒在家照看店铺,她决定和弟弟一起去镇上采购。
到了镇上,恰好遇见一个谢家村的人有一批货要拉回去,有大生意姜臻自然要接,所以姜仪只好自己去买东西。
盐油酱醋,各类杂货一一选好好,便让店主留着,说好一会过来拿再付钱之后,各家的掌柜都不是第一次交易了,都爽快的答应帮她留着。
见还有些时间,她打算去农贸市场看看。
临近过年,此时街上人来人往,接踵摩肩,商品琳琅满目。
到了古代版的农贸市场,此时临近过年,这里更是热闹非凡,摊位被占领得满满当当的。
吆喝声,讨价还价声彼此起伏。
忽然,她在一个偏僻的地摊上,看到一样熟悉的东西,心顿时剧烈跳动起来。
她忙走过去,仔细看了看,这东西圆状长条形,小的两三指大小,大些的如拳头,表皮有红有黄的,还沾着些泥土,正是前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甘薯,也叫地瓜。
她来到这个世界上一个多月了,第一次见这东西,无尽的惊喜涌上心头。要知道,这东西在古代就是大神器啊。
古代的粮食产量一直不高,要是有些天灾人祸,分分钟就绝收。
如今虽然天下承平,小镇上的人几乎可以说是安居乐业,但还是很多穷苦人家,别说糙米,就算米糠也是饥一顿饱一顿。
要是出现战乱天灾,田地收不上东西,粮食更加难得,饿死人就是家常便饭。
前一世,她知道这东西是明末才在国内出现的,因为种种原因在明末未能快速推广,又因为小冰河时期,粮食种不好,结果饥民造反,被野猪皮趁虚而入占领了天下。
后世螨遗鼓吹的糠乾盛世,其实是因为甘薯推广了,百姓能勉强吃饱无人造反,养活了一群高高在上的野猪皮,说白了那其实是甘薯盛世。
这甘薯好种活,特别是在南方这样的天气里,山地上随便都能中,缺水的黄泥土都没问题。
更主要这东西产量高,在这个时期,还没出现能和这东西产量匹敌的农作物。
只要推广开了,这绝对就是活人无数的神器啊。
她急忙蹲下来,假装不懂的问摆摊的一个汉子;“大叔,这东西叫什么?为什么以前没见过?”
看上去憨厚的大叔连忙介绍;“呵呵,这叫地瓜,是外面引进来的,我们这镇上还很少,可以吃的,买些回去尝尝吧,煮熟了软软甜甜的。”
“多少钱一斤?”
“八铜一斤。”大叔犹豫了下,才报了个价钱。
其实他也只是个小贩,在县城里看到尝了个之后,带些回来卖个新鲜,看看能不能赚点。
“全部要完可以便宜些吗?”
大叔一惊,他看这丫头年纪也不大,虽然穿着简单体面也很干净,也没打什么补丁,但一身素衣的料子并不精致,看上去不像普普通通的乡下丫头,但应该也是什么大户人家,没想到开口就全部要了。
“你若全部要完,就7铜一斤给你吧。”
姜仪也不想多说,道;“五铜,卖的话就称了,帮我提到镇西的樟木凉亭。”
看上去这里有几十斤,她可搬不动。
“好嘞。”大叔喜笑颜开的站起来,开始装着地瓜。
“你轻点,不要这么用力丢。”见大叔粗暴的把地瓜装进袋子,她立马心疼不已,这些都是打算用来种的。
大叔歉意的笑笑。
姜仪想了想,道;“大叔,你经常去县城做生意吗?”
“对。”
“那你有没有在县城见过这么粗这么大一根的,上面结满指甲大小的颗粒,黄澄澄的东西?”她用手比划了一下。
她描述的是玉米,这东西貌似比甘薯还早些进入古代人的视野,据知这东西是在明朝中期,大概从西南方进入,慢慢传到北方的。
刚刚在旁边默默听着的姜仪眼泪流了出来,站在弟弟面前,对堂叔夫妻道;“我弟弟爱在哪里就在哪里,谁要强逼他,先问问我同不同意。”
“你这小浪蹄子……”叔母见到姜仪,以为还是以前在她家住过好欺负的姜春芽,跳出来正想破口大骂。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试试!”步儒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过来了,脸色铁青的站在她面前;“信不信等下我让你被抬着回去?”
姜仪心中一暖,这个一向文弱的家伙,其实内心挺硬气的,会保护自己的女人。
女人再强再有主意也好,其实也希望有时候,有个男人挡在自己前面的。
“哎哟,姜家村的人来这里欺负我们村的人了!”
村民不知道谁喊了句,哗啦几个人脸色不善的围了过来。
叔母顿时哑口,不敢再吱声。
姜臻并列站出来,挺起胸膛道;“姐,我不怕他们,现在我是个大人了,不是当初任由这两个禽兽揉圆搓扁的人,我要去哪里谁也管不着。”
堂叔退了一步,声厉内荏的指着姜臻叫嚷;“你这个没脑子的,自己家不待,跑来这里给人做牛做马,赚的钱都给步家拿去了,你以为以后会给你一分一毫吗?别傻了,过两年还不是灰溜溜的回来。”
“我看回去给你们才是做牛做马,至于我以后不用你费心,你现在给我滚。”姜臻指着大路对他们道。
“我就等着看了们风光多久。”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人,两人嘴里骂咧咧的,灰溜溜的转身就走。
姜臻走前两步又喊了句;“我家的田地你要耕种可以,但明年开始必须给我交租,若你们不愿种,我另租他人。”
两人头也没回,背影消失在晨雾之中。
看着弟弟的背影,他在这个月来,身体壮实了不少,看上去不再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有点十岁出头少年的模样了,不过此时,她觉得弟弟长大了。
小风波过去,姜臻见大家也等得心急了,便赶着马车往镇上去。
见大家都散去,姜仪原本一大早的好心情,被影响不少,不过很快因为店铺太忙,抛诸脑后。
第二天,因为店铺的存货已经不多,便让步儒在家照看店铺,她决定和弟弟一起去镇上采购。
到了镇上,恰好遇见一个谢家村的人有一批货要拉回去,有大生意姜臻自然要接,所以姜仪只好自己去买东西。
盐油酱醋,各类杂货一一选好好,便让店主留着,说好一会过来拿再付钱之后,各家的掌柜都不是第一次交易了,都爽快的答应帮她留着。
见还有些时间,她打算去农贸市场看看。
临近过年,此时街上人来人往,接踵摩肩,商品琳琅满目。
到了古代版的农贸市场,此时临近过年,这里更是热闹非凡,摊位被占领得满满当当的。
吆喝声,讨价还价声彼此起伏。
忽然,她在一个偏僻的地摊上,看到一样熟悉的东西,心顿时剧烈跳动起来。
她忙走过去,仔细看了看,这东西圆状长条形,小的两三指大小,大些的如拳头,表皮有红有黄的,还沾着些泥土,正是前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甘薯,也叫地瓜。
她来到这个世界上一个多月了,第一次见这东西,无尽的惊喜涌上心头。要知道,这东西在古代就是大神器啊。
古代的粮食产量一直不高,要是有些天灾人祸,分分钟就绝收。
如今虽然天下承平,小镇上的人几乎可以说是安居乐业,但还是很多穷苦人家,别说糙米,就算米糠也是饥一顿饱一顿。
要是出现战乱天灾,田地收不上东西,粮食更加难得,饿死人就是家常便饭。
前一世,她知道这东西是明末才在国内出现的,因为种种原因在明末未能快速推广,又因为小冰河时期,粮食种不好,结果饥民造反,被野猪皮趁虚而入占领了天下。
后世螨遗鼓吹的糠乾盛世,其实是因为甘薯推广了,百姓能勉强吃饱无人造反,养活了一群高高在上的野猪皮,说白了那其实是甘薯盛世。
这甘薯好种活,特别是在南方这样的天气里,山地上随便都能中,缺水的黄泥土都没问题。
更主要这东西产量高,在这个时期,还没出现能和这东西产量匹敌的农作物。
只要推广开了,这绝对就是活人无数的神器啊。
她急忙蹲下来,假装不懂的问摆摊的一个汉子;“大叔,这东西叫什么?为什么以前没见过?”
看上去憨厚的大叔连忙介绍;“呵呵,这叫地瓜,是外面引进来的,我们这镇上还很少,可以吃的,买些回去尝尝吧,煮熟了软软甜甜的。”
“多少钱一斤?”
“八铜一斤。”大叔犹豫了下,才报了个价钱。
其实他也只是个小贩,在县城里看到尝了个之后,带些回来卖个新鲜,看看能不能赚点。
“全部要完可以便宜些吗?”
大叔一惊,他看这丫头年纪也不大,虽然穿着简单体面也很干净,也没打什么补丁,但一身素衣的料子并不精致,看上去不像普普通通的乡下丫头,但应该也是什么大户人家,没想到开口就全部要了。
“你若全部要完,就7铜一斤给你吧。”
姜仪也不想多说,道;“五铜,卖的话就称了,帮我提到镇西的樟木凉亭。”
看上去这里有几十斤,她可搬不动。
“好嘞。”大叔喜笑颜开的站起来,开始装着地瓜。
“你轻点,不要这么用力丢。”见大叔粗暴的把地瓜装进袋子,她立马心疼不已,这些都是打算用来种的。
大叔歉意的笑笑。
姜仪想了想,道;“大叔,你经常去县城做生意吗?”
“对。”
“那你有没有在县城见过这么粗这么大一根的,上面结满指甲大小的颗粒,黄澄澄的东西?”她用手比划了一下。
她描述的是玉米,这东西貌似比甘薯还早些进入古代人的视野,据知这东西是在明朝中期,大概从西南方进入,慢慢传到北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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