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撩到你 第101章 终章

小说:一不小心撩到你 作者:闻笙 更新时间:2024-08-18 07:12:04 源网站:顶点小说
  叶潇扬此次要见的这位资本界巨擘跟罗漪毕业于同一所大学,今年有逢十校庆,大佬回母校做演讲,并且给母校的基金会捐赠了三个亿。

  他们在离校园不远处的一所五星级酒店会议室见面。这场会晤令人愉悦,主要谈论了若一科技的发展和整个行业未来几年的走向。

  大佬很欣赏叶潇扬,当场表示愿意帮助若一科技在两年内上市。

  这也是叶潇扬此番前来的目的。公司目前效益不错,多项科研成果有望进入收获期,想要更上一层台阶,还需招兵买马,扩大规模。

  叶潇扬考虑过去美股的纳斯达克,但权衡之后,他将上交所科创板作为上市目标。

  会面结束,刚好是下午四点半。

  小roy和保姆待在车上,他有点儿饿了,要吃饭。

  看见罗漪,他连忙伸出两只小手,要妈妈抱。

  叶潇扬瞧见罗漪娴熟地解开衣扣,不禁说道:“他该断奶了。”

  “才一岁啊,为什么要断奶?”罗漪说道,“营养师说了,要尽可能多地喂母乳。”

  小roy六个月前是纯母乳喂养,六个月后开始逐渐添加辅食。现在他一岁了,辅食可以上升为主食了。

  小roy吃奶吃得很欢,虽然奶粉也很好喝,但是他还是最喜欢妈妈的味道。

  “那你打算喂到什么时候?”叶潇扬皱眉。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坚持母乳喂养到两岁。”罗漪想起自己曾经在网上看到的哺乳知识。

  “那是基于食物匮乏的情况下,”叶潇扬纠正道,“我又不会饿着他。”

  “你这么急吼吼地要给儿子断奶,想干嘛?”罗漪紧张地护住小roy,生怕他要跟儿子抢口粮。

  “两岁都开始记事了。”叶潇扬说道,“你总不会希望儿子长大后还记得你给他喂奶的事吧……“

  罗漪的脑海中冒出了一个问号:“两岁记事?我怎么到了四五岁才开始记事?”

  “我记得我两岁多的时候,我妈常推着一辆摇摇车带我去邻居家玩。”叶潇扬回忆道,“那个摇摇车是红色的,邻居家有一只大黄狗,每次见到我都会摇尾巴。”

  “……真的假的?”罗漪觉得不可思议,正常人都是三到六岁开始记事,他竟然记得两岁时候的事。

  “当然是真的,”叶潇扬解释道,“那个邻居在我三岁前就搬走了。”

  好吧,天才就是天才。

  连记事都比一般人早,他的大脑究竟是什么构成的?

  罗漪的目光落在小roy稚气的脸庞上,也不知道他将来会不会跟他爸爸一样聪明。

  父母太过优秀,有时也会给孩子带来压力。

  尤其是男孩子,总会暗暗较着劲要超越自己的爸爸。

  可罗漪不希望小roy活得那么累,叶潇扬的优秀除了天才的因素,后天的努力也不可或缺。

  罗漪想象不出比叶潇扬还聪明勤奋的人会是什么样,如果小roy将来以他爸爸为目标,那会很辛苦的。

  如果父母本身就是很优秀的人,他们往往会对自己的下一代寄予厚望。

  对他们来说,接受孩子的平庸更是一件艰难的事。

  小roy吃完奶,在妈妈怀里安详地睡了。

  望着他白白嫩嫩的小脸蛋,罗漪心底涌起一股柔情。

  “老公。”她叫叶潇扬。

  “嗯?”

  “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罗漪问。

  “什么事?”叶潇扬看着妻子,刚哺乳完的她,额头浮了一层薄薄的汗,脸庞上有一圈红晕。

  “以后别逼他考第一,”罗漪小声说道,“考第一好累的。”

  “累吗?没觉得。”叶潇扬说得云淡风轻。

  罗漪:“……”

  好吧,她忘了她老公当年天纵奇才,左手参加考试都能拿下年级第一。

  确实很轻松哦。

  叶潇扬将她搂进怀里,他垂眸看着熟睡的儿子,笑道:“想考第一,他也得有这个本事。”

  “哎,”罗漪叹息,“我只是希望你别给他太大压力。”

  “压力从来不是别人给的,”叶潇扬说道,“这种东西,得自己给自己。”

  罗漪抬头看他,问道:“你也有过压力吗?我是说,在学习上。”

  叶潇扬拍拍她的脸蛋,说道:“我又不是神,怎么会没有压力?”

  他至今还记得他在美国待的那三年零七个月,压力大到把他逼入绝境。

  当时他的实验方向走入死胡同,怎么试都得不到他想要的结果。

  博士和本科、硕士不同,后两者只需要在前人的基础上阐述自己的理解,或者将前人的结论加以应用。

  而博士,必须在所在领域做出全新的东西,要去探索前人不曾探索过的领域,推动学科向前迈进——哪怕仅仅只是一小步,那也是极其困难的。

  在美国,phd学位相当难拿。

  每年都有人因年复一年的推迟毕业倍感压力而自杀,博士读到三十多岁的人一抓一大把。

  在mit的最后一年,他活得浑浑噩噩,每一天都是煎熬。

  一边是学业的压力,一边是爱人的决裂。

  压力大到快崩溃的时候,他试过很多方法,比如抽烟和喝酒。

  他只试了几次就放弃了。

  他觉得罗漪不会喜欢这样的他。

  而且,酒精和烟草麻痹不了他的神经,也不能帮他逃避现实,只会让他在第二天陷到更深的痛苦中去。

  这些事情,他不会告诉罗漪。

  他找人倾诉过他的困境,可没人能理解他。

  他甚至觉得自己这样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他活该受着。

  他从来都不怪她离开他,只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能多给她一点关心。

  罗漪是那么爱他和信任他,他却辜负了她的期待,没能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陪在她身边。

  叶潇扬最后从绝境里逆流而上,破土而出,成就一段佳话。

  可他始终不愿再去回想那段时光,因为太痛了,痛彻心扉。

  罗漪把小roy放在一侧的宝宝椅上,她抱住叶潇扬的腰,抬起头来印上他的唇。

  她身上有淡淡的奶香和花香,令他心醉,他不禁加深了这个吻。

  两人久久地拥抱着,叶潇扬挑起她的一缕长发,视线落到窗外。

  “要不要回你学校看看?”他问,“正好吃个晚饭。”

  罗漪犹豫地看着小roy,叶潇扬说:“他这一觉得睡到晚上。”

  于是罗漪就跟叶潇扬下了车,临走的时候还嘱咐保姆孩子醒了给他们打电话。

  两人手挽着手,从东门进了校园。

  罗漪很多年都没回母校看过了,学校里修了新的大楼,学生们稚气的面庞让她恍如回到刚入学的时候。

  校门口有不少学生在拍毕业照,他们穿着黑色的学士服,摆出各种pose。

  有些硕士生或博士生,还带着小宝宝来拍照。小孩子穿着迷你版的学士服,戴着学士帽,穗子一步一晃,可爱极了。

  想当年她本科毕业的时候,也和叶潇扬拍过情侣毕业照。

  但一家三口一起拍,还真是令人艳羡啊。

  叶潇扬看出罗漪神色里的羡慕,他道:“我博士都毕业了,应该是没机会跟你带着孩子拍毕业照了。”

  罗漪敛下睫毛,小声说道:“我又没说。”

  “都写在脸上了。”叶潇扬淡淡道。

  罗漪“哼”了一声,说:“要不你去再去读个博士后?”

  叶潇扬:“你要是想拍,我们买一套是就是了。”

  “那不一样嘛……”罗漪踩着马路牙子,小心地走着。

  叶潇扬牵着她的手走在下面,时不时扶她一下。都是当妈的人了,还这么孩子气。

  “嗯,要不你去读个研究生?”叶潇扬问。

  “我都那么大了,还读什么研啊,丢死人了。”罗漪瞪他一眼。

  “有志不在年高。”

  “你居然嫌我老?”

  “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就是!”罗漪气呼呼地拧了他手指一下,可惜她力气小,不痛不痒的。

  “那我不是比你还老吗?”叶潇扬搀着她,生怕她从马路牙子上掉下来。

  为了快速带过这个话题,叶潇扬伸手指了指操场上的探照灯:“你看那个。”

  罗漪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这个探照灯很高,下面的柱子上有向上攀爬的梯子,顶端有一个可以供人检修的平台。

  “你记不记得那个大叔?”叶潇扬提醒道。

  罗漪想起来了,她读大二的时候,有一次叶潇扬来学校找她。

  他们俩就像现在这样手挽着手在操场上散步,结果他们发现探照灯上站了一个大叔。

  这个大叔不是检修的工人,他站在上面,神神叨叨地说着什么“还我公道”,俨然有种要从上面跳下来的气势。

  罗漪有点担心,她怕这个大叔有什么精神疾病。

  事实上,由于大学校园是半开放式的,经常有些奇奇怪怪的人混进来,扰乱大学的治安,学生们看见了都得绕道走。

  大叔看到有人在柱子下注意到了他,于是就开始冲他俩诉苦。

  他说他是河北的一个农民,家里有一亩三分地,他一直以种地为生。

  村里的宗族势力很庞大,霸占侵吞了村里公有财产砖瓦厂不说,还要强征他活命的土地。

  他们一家老小都靠这块地活着,现在他走投无路,只能来北京。

  “来北京干嘛?”罗漪不解。

  “来北京上人大告他们啊。”大叔说道。

  再一问,果然。

  大叔下了火车打了的,跟出租车司机说去人大。

  结果司机就把他扔到这里了。

  罗漪顿时哭笑不得。

  大叔说的,是长安街上那个人大,可不是她的学校。

  搞来搞去,竟然是一场乌龙。

  罗漪劝道:“我们这里是大学,不是告状的地方。再说,你告状也不能这样啊,赶紧下来吧。”

  大叔不听,他就是不肯下来。

  罗漪急得团团转。

  “怎么办呀?”罗漪紧张地拽着叶潇扬的袖子。

  走了,她怕这大叔跳下来搞出人命就惨了。

  不走,这疯疯癫癫的样子也怪吓人的。

  “你们学校保安处的电话是多少?”叶潇扬问。

  罗漪赶忙给保安打了电话,说操场的探照灯上站了一个奇怪的人。

  保安很快赶到,三下两除二地爬上了架子,跟大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说了好半天,大叔总算相信这里只是一个大学,而不是告状的人大了。

  大叔跟着保安爬了下来,他问罗漪哪里有吃饭的地方,在上面站了半天,肚子怪饿的。

  罗漪和叶潇扬把大叔带到附近的餐厅,给他点了一碗面。

  说起来,大叔也怪可怜的,底层农民被欺压,申诉无门,只能靠闹解决问题。

  罗漪告诉他上丨访的正确途径,还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说会试试看能不能帮帮他。

  大叔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你怎么帮他?”叶潇扬问,他觉得罗漪做得已经够多了,没必要再多管闲事。

  “我是学新闻的嘛,”罗漪说道,“我想把光明带到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去。”

  她逆着夕阳,冲他说出这句话。

  她周身有一圈耀眼的光,一时他竟辨认不出是太阳的余晖还是她自身的光芒。

  回忆到此结束。

  “记得呀。”罗漪说道,“我工作以后还特地去他村子里看过。”

  叶潇扬惊讶,原来她真的没有忘记。

  “农村的情况太复杂了,三言两语说不清楚。”罗漪解释道,“那些大宗族的村民见到有记者来采访,联合起来抵制我们,不让我们进村。”

  农村落后地区彪悍的民风叶潇扬是有所耳闻的,罗漪这样太危险了。

  “不过没关系啊,不让我们进去就说明有很大问题了。”她说得很轻松,“后来,我们通过其他途径进行了走访。”

  当时罗漪的小组是拿到了其他消息,来调查另一件事。

  可偏巧这让她想起了大学时候遇见的那个大叔,整个事情相当于是拔起萝卜带出泥。

  得益于他们的报道,当地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打丨黑活动,铲除了不少恶势力。

  叶潇扬握住她的手,谁能知道,她柔弱无骨的小手里竟然蕴藏着如此大的能量。

  一支笔可抵千军万马。

  他可以用双手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她也一样。

  两人选择的路看似是不同的,可到头来,殊途同归。

  “谢谢你呀。”罗漪突然说道。

  “谢我?”叶潇扬不解。

  “嗯,谢谢你。”罗漪看着绿茵场上追逐足球的学生们,缓缓说道,“如果不是你,我不会来到这里。”

  曾经的她,是一支温室里的小花。

  她本柔弱,禁不起风吹雨打,更不敢踏出自己小小的内心去探索广袤的世界。

  来北京上学,是她人生中做出的最正确的选择之一。

  “曾经你是我来到北京的全部意义,”罗漪说道,“可后来我发现,我的意义不止于此。”

  “但我仍然感谢你,”她望着他的眼睛,继续说道,“是你让我过上了另一种人生,我觉得这样的人生很棒。”

  她的眼眸里像是藏着星辰大海。

  微微的晚风吹散她柔顺的头发和细软的嗓音,叶潇扬被她的温柔所包裹。

  原来他给过她的,不止是爱情。

  叶潇扬执起罗漪的手,向着太阳奔跑的方向走去。

  他们就是彼此心中的太阳,无论前途多么惶惑,朝着太阳的方向走,永远不会迷路。

  余生,也要一起走下去啊。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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