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之名 第90章 徐欣的私事

小说:以法律之名 作者:深清学人 更新时间:2024-08-08 11:32:23 源网站:顶点小说
  刚一走出法院,罗曼绮就问道:“怎么样?”

  万良辰自然说好,当然,是真心的那种,他回味道:“特别是那句‘我反对’,十分精彩,如果不看那面国徽,我还以为在看美剧呢!”

  罗曼绮咯咯一笑,又面露忧色道:“可惜,并不是每个法官都允许这样做,一不小心就被当成扰乱法庭秩序。”

  身为执业律师,平时在法庭上,必须是法言法语,绝对不能信马由缰,敞开了漫无边际地讲。

  有时一不小心稍越雷池半步,法官必定教你做人:“与案件无关的话不要讲”,搞得律师心有戚戚然,只能腹诽法官亲戚。

  从掌控庭审节奏,提高效率的角度,法官的做法可以理解。但如果有当事人在旁观战,此举必定搞得律师灰头土脸,羞于为人。

  万良辰曾亲眼见过几个发言意犹未尽的律师,被法官当庭呵斥,却又苦于不能回怼,只把老脸憋得通红,像极了犯错的孩子。

  清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是律师专业性的体现。法官会对当事人的实际境遇抱有同情心,但绝不会对律师的不专业抱有任何同情。

  不过,深都地域上毗邻香港,两地法律界交流颇多,不少法官亦有香港进修背景,通常在主持庭审方面,较内地法院灵活些,但本质上却难以突破。

  万良辰抽空打开手机,将其从静音状态重新调回响铃模式,就看到徐欣拨来的三个未接电话,以及一条短信:“大律师,中午一起吃饭?”

  万良辰猜测徐欣必定有事,便略有歉意地对罗曼绮和许沁道:“我去见个朋友,就不跟你们回所里了。”

  罗曼绮并未多想,从万良辰手中接过装有案卷的手提袋,笑了笑道:“好啊,那我跟阿沁先回去了!”

  万良辰眼见许沁欲言又止的模样,抢先道:“阿沁,记得苏阳的事情哦,这个案件的胜负,可就看你了!”

  刘疏影与乐宴公司一案的关键在于找到苏阳,想方设法让他在交接单上签字或出庭作证,除此两策之外,应该别无他法。

  许沁信心满满道:“放心啦!”

  万良辰离开后,许沁有些神秘地对罗曼绮道:“曼绮姐,我觉得辰哥有事瞒着你哎!”

  罗曼绮不以为意道:“你不要想那么多啦,既然他不想说,加上我也没问,又何苦疑神疑鬼、徒增烦恼呢?”

  ……

  万良辰按照徐欣提供的地址,来到新闻路旁名叫小贝壳的湖北菜馆。刚要往里走,听见有人叫他。转头一看,鲜衣怒马的徐欣正款款从车上下来。

  她当真是鲜衣怒马,一袭鲜亮的红色连衣裙,神色自信,光彩照人,举手投足之间,尽显女神风范。

  相互寒暄着一起走进小贝壳,临近中午人并不多,万良辰提议靠窗就坐,可徐欣偏要一间包房,万良辰知道拗不过,只好随她。

  就算是不同的年代,人类还是有很多共同点的,比如“注重私密性”“想要得到尊重”等等,古代酒楼就有包厢,现代餐厅依然有包厢。

  随着餐厅规格越高,包厢的私密性也会提高,当然,价格费用也就高一筹,甚至还衍生出最低消费这种变态规定。

  “好了,你出去吧。”徐欣点过菜后,就让服务员离开。

  “小姐,有事您按动这个按钮即可。”

  服务员微笑走开,随手关门后,徐欣才言道:“上次聊过之后,我将栏目筹建方案报给了领导,她看罢特别满意,当然啦,也提出了修改意见。等方案进一步细化之后,栏目就开始上线了。”

  万良辰笑了笑,心中却满是疑惑,难道徐欣喊他出来就是为了表示感谢?虽然他提了一些建议,但那些建议并不是栏目是否上线的决定因素,领导想不想做才是关键。

  徐欣开心道:“当然啦,我也向领导力荐邀请你做常驻嘉宾律师,就是不知道你是否愿意?”

  万良辰心里一阵欣喜,但脸上古井无波道:“这有什么不愿意的?刚来深都就能帮徐大美女做些事情,怎么着都是我的幸运嘛!”

  徐欣莞尔一笑:“那就这么定啦,回头我把申请材料发你,你抽空准备一下,我们领导或许还会见见你……”

  虽然万良辰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但想来也没什么难度,本色出演就好,于是信誓旦旦道:“没问题!”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徐欣突然叹了一口气道:“万律师,其实我有一件私事,想请你帮忙……”

  万良辰原本就有猜测,徐欣突然请他吃饭,决不单单是告诉他栏目的进展。

  徐欣继续道:“……你知道,我也有一些律师朋友,可有些事情,我不方便让他们知道,我和你只见过三次,也说不上多熟,我告诉你,也不会觉得尴尬。”

  万良辰点点头,表示理解,律师的业务虽然大多来自于朋友介绍,但这跟直接做朋友的业务还是两码事儿。

  打官司不是请客吃饭,律师也不能指挥法院,诉讼既然是双方博弈,那就存在输赢。

  万一代理输了案件,无论收费多少,以后也很难再继续做朋友。

  在深都这样物欲横流的大都市,真心相交、知无不言的朋友,少之又少。

  现实生活充满了欺骗与背叛,将人们一步步推向虚无的网络世界。

  所以,有些人找律师宁愿找那种素不相识的,该砍价砍价,该骂人骂人。

  徐欣见万良辰已准备认真聆听,开始介绍基本案情。

  “我和前男友罗锋是2002年认识的,然后我们开始交往,关系发展很快。2005年我们在ns区华侨城那里买了房子,当时我说买两套小的,父母也可以住,可他偏不,非说要买一套大的,最后,就买了一套160多平米的复式房……”

  原来,徐欣和罗锋都是旁人眼中的成功人士。罗锋是河南郑州人,帅的霸气;徐欣是湖北襄阳人,美得张扬。

  两人大学毕业之后都各自来深都求发展。在2002年的夏天,这两位气场强大的帅哥美女相遇在合租房里,相互都被对方的魅力所深深吸引,于是,两人从相识到倾慕,再到恋爱。

  很快,两人的关系就比恋爱更进一步,也就从合租房里搬了出去。

  可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

  旁人眼中神仙眷侣似的一对,走到一起后,像大多数围城中的青年男女一样,开始产生摩擦。

  当然,不只是物理上的那种摩擦,还有因成长环境、教育背景、思维方式等迥异带来的生活摩擦和感情冲突。

  其实这很正常,只要经过社会毒打,磨去棱角,大多数男男女女都能够有效控制相互之间的摩擦不让它升级,在相互妥协的过程中平平淡淡地共度余生。

  当然,也有吵吵闹闹一辈子,互相伤害却不分开的奇葩。

  但徐欣和罗锋不同,一个性格鲜明的湖北妹子,一个敦厚孝顺的河南汉子,将鸡毛蒜皮般的吵吵闹闹逐渐升级为人身攻击乃至肢体接触。

  最终在谈婚论嫁的年龄,徐欣在罗锋祭出“找媳妇的唯一要求就是让父母满意”的妈宝大旗之后,自尊扫地,败下阵来。

  从此,两人分道扬镳,反目成仇,势同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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