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德才兴致颇高,第二天给项远带了本小说过来,是他在镇上书店租的武侠小说,书名叫做《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项德才摇头晃脑的卖弄,读得十分陶醉。
“飒沓”都被他念成了“风日”。
但这丝毫不影响古诗中的摄人气魄,也给项远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巨大震撼。
“哈哈,二娃,如果是在古时候,你就是手持杀牛刀,十步杀一人的侠客…”项德才一脸揶揄,拿堂弟来取笑,“可惜现在有枪,拿起刀也没得用。”
“四哥,等小说看完再还给你哈…”项远迫不及待,拿起包着牛皮书纸的小说,一字一顿的细读起来。
他随着金庸娓娓道来的细腻文笔,进入一个光怪陆离,充满无限可能的武侠世界。
这一看就入了迷,像着魔一样,连计划好出去打鱼的事情也忘了。
丁淑贤本来就担心钟长久找人来报复,见儿子窝在屋头看书,才放下心来,继续去忙家务和田里的庄稼。
侠客行其实是一部讽刺小说…
孤儿石破天与险恶的武林格格不入,仅靠着幸运在江湖上胡乱闯荡,直到遇上双胞胎兄弟石中玉。
石破天与兄弟石中玉,有着相似的长相,尝尽人间凄苦的石破天一直坚守人性本善…锦衣玉食长大的石中玉却是无所不用其极的丑恶!
项远看到激动处,恨不得自己化身石破天,去打破那个暴力虚伪的世界!少年热血,他感动过后,重点还是放到了那些不可思议的武功上面。
如果石破天不是有神奇的内力护体,早就死得硬邦邦了,哪里有机会和父母相认,还能和仙女般的阿秀修成正果。
如果学会武功就好了,不会再有人敢欺上门来…也不用拿刀子拼命,以命换命,只是一种最无奈的选择。
跟四哥项德才说了他的想法后,项德才摇头苦笑。
他从小就没得过父亲照顾,也曾梦想过学习武功,但小河镇没听说过有什么武林高手。
至于传说中的峨眉山,少林寺,隔得太远。
已成年的他早就没有了少年轻狂的勇气,只想着早点哄个大姑娘成个小家,能过上老婆孩子热灶头的好日子。
项远只好退求其次,找了个编织袋,自己装了些河沙,吊在房檐下,他模仿电视上看过的武打动作,开始笨拙的踢打沙袋。
姐姐项芳经历了钟长久这件事,也默契的支持他,晓得以后要想不被人欺负,还是要靠弟弟才能撑起这个家!
钟长久被弟弟捅死虽然只是个乌龙,但镇上的人再说起他们家,就少了以往的轻视,多了一点尊重。
项远决定以后不睡懒觉,每天起来长跑。
夏天只有凉鞋穿,他这种土黄色的凉塑胶鞋是国内最早的伪劣产品,穿上走快了会打滑,鞋带又容易断裂,明显不适合用来跑步。
他本来还有双绿皮解放胶鞋,但身体发育太快,才不到三个月,已经不能再穿。
如果现在买双新胶鞋来跑步,要不到几天就要报废,干脆决定打起赤脚跑步。
学校操场倒经常有人穿起回力鞋练习慢跑,大多都是学校头的青年老师,或者单位上的青年职工。
农民天天上山做活路都忙不过来,哪个还会专门练跑步…用句农村俗话来说,街上的人吃饱了没得事干,专门浪费鞋底板。
小河镇的两条街道非常不适合赤脚跑步,平时走街上经常会踩到一些碎玻璃渣,烂菜叶,细铁钉之类的垃圾。
环卫工人从不会仔细打扫,都是随便洒点水,乱挥几下扫把,走马观花的糊弄。
而学校的操场都是铺满炭渣,以防止打滑,如果赤脚踩上去,硌人得很。
反而是农村的土路更干净,阡陌田埂上也适合赤脚,他找了一条比较清静的土路。
虽然是弯弯曲曲,爬坡上坎的,但可以从南河村一直跑到种棉花蜜桔为主的玉龙乡。
更重要的是路上养狗的人家不多,来回大概是七公里左右。
最开始的两天才跑到三公里就会气喘难受,但眉心隐约有点清凉会逐渐渗到全身,让紊乱的心跳慢慢回复正常。
只是身上流出来的汗水粘稠难闻,像是陈年的污泥。
洗衣服的时候项三妹都要捏着鼻子,连找丁淑贤告了两回状。
“哥哥的衣服难洗得很,又臭又打滑,还浪费洗衣浆。”项三妹委屈巴巴的。
坚持半个月后,项远已经可以七公里匀速来回,他已经喜欢上一个人奔跑在田间地头的自由自在。
一路闻着玉米叶的甜香,翻飞的光脚丫子踩散野草上晶莹剔透的晨露,穿过荷塘时能呼吸到荷叶的清气,沿着小河堤惊起无数青蛙与蚱蜢。
他最喜欢的是小山坡上的桑树林,踩在桑树枝丫上借力跳跃…
去感觉身体暂时脱离地面的轻盈,偶尔还能在草丛中惊起胆小的野兔,可惜的是从来就追不上!
……
项远早上吃面用的比他头还大的瓷菜盆,他唏溜着喝完盆里滚烫的面汤,吐了吐舌头,热得出了一口长气。
“项二娃你天天出去乱跑,总有一天要被狗咬,农村的狗儿最喜欢撵人了。”项三妹的话有点像是关心,但更像是幸灾乐祸的感觉。
“芳芳,再给弟弟煮半斤水面,他都没吃饱。”丁淑贤这两天心情勉强好了一些,派出所的王公安出面调解,和钟长久重新签了一个协议。
约定一年内还清3000欠款与900的利息,双方都签字画押,承诺以后不准再发生纠纷!
项芳苦着个脸,摇了下头,“妈,弟弟变得好能吃哦,一个人比我们三个人都要吃得多。”
她有点生气,“两斤水面一顿全部吃完了,以前都可以吃两顿的。”
丁淑贤用慈爱的眼光看着儿子,心疼道:“能吃是福气,你没看出来弟弟开始长高了吗,那今天中午就早点煮饭。”
项三妹喊着今天轮到姐姐洗碗,跳起来拉着项远,要和他比身高。
她踮起脚来,头也只能抵到哥哥的肩膀位置,“哇,以前我的脑壳可以顶到项二娃的嘴巴,现在只能和他的肩膀打齐了。”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项德才摇头晃脑的卖弄,读得十分陶醉。
“飒沓”都被他念成了“风日”。
但这丝毫不影响古诗中的摄人气魄,也给项远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巨大震撼。
“哈哈,二娃,如果是在古时候,你就是手持杀牛刀,十步杀一人的侠客…”项德才一脸揶揄,拿堂弟来取笑,“可惜现在有枪,拿起刀也没得用。”
“四哥,等小说看完再还给你哈…”项远迫不及待,拿起包着牛皮书纸的小说,一字一顿的细读起来。
他随着金庸娓娓道来的细腻文笔,进入一个光怪陆离,充满无限可能的武侠世界。
这一看就入了迷,像着魔一样,连计划好出去打鱼的事情也忘了。
丁淑贤本来就担心钟长久找人来报复,见儿子窝在屋头看书,才放下心来,继续去忙家务和田里的庄稼。
侠客行其实是一部讽刺小说…
孤儿石破天与险恶的武林格格不入,仅靠着幸运在江湖上胡乱闯荡,直到遇上双胞胎兄弟石中玉。
石破天与兄弟石中玉,有着相似的长相,尝尽人间凄苦的石破天一直坚守人性本善…锦衣玉食长大的石中玉却是无所不用其极的丑恶!
项远看到激动处,恨不得自己化身石破天,去打破那个暴力虚伪的世界!少年热血,他感动过后,重点还是放到了那些不可思议的武功上面。
如果石破天不是有神奇的内力护体,早就死得硬邦邦了,哪里有机会和父母相认,还能和仙女般的阿秀修成正果。
如果学会武功就好了,不会再有人敢欺上门来…也不用拿刀子拼命,以命换命,只是一种最无奈的选择。
跟四哥项德才说了他的想法后,项德才摇头苦笑。
他从小就没得过父亲照顾,也曾梦想过学习武功,但小河镇没听说过有什么武林高手。
至于传说中的峨眉山,少林寺,隔得太远。
已成年的他早就没有了少年轻狂的勇气,只想着早点哄个大姑娘成个小家,能过上老婆孩子热灶头的好日子。
项远只好退求其次,找了个编织袋,自己装了些河沙,吊在房檐下,他模仿电视上看过的武打动作,开始笨拙的踢打沙袋。
姐姐项芳经历了钟长久这件事,也默契的支持他,晓得以后要想不被人欺负,还是要靠弟弟才能撑起这个家!
钟长久被弟弟捅死虽然只是个乌龙,但镇上的人再说起他们家,就少了以往的轻视,多了一点尊重。
项远决定以后不睡懒觉,每天起来长跑。
夏天只有凉鞋穿,他这种土黄色的凉塑胶鞋是国内最早的伪劣产品,穿上走快了会打滑,鞋带又容易断裂,明显不适合用来跑步。
他本来还有双绿皮解放胶鞋,但身体发育太快,才不到三个月,已经不能再穿。
如果现在买双新胶鞋来跑步,要不到几天就要报废,干脆决定打起赤脚跑步。
学校操场倒经常有人穿起回力鞋练习慢跑,大多都是学校头的青年老师,或者单位上的青年职工。
农民天天上山做活路都忙不过来,哪个还会专门练跑步…用句农村俗话来说,街上的人吃饱了没得事干,专门浪费鞋底板。
小河镇的两条街道非常不适合赤脚跑步,平时走街上经常会踩到一些碎玻璃渣,烂菜叶,细铁钉之类的垃圾。
环卫工人从不会仔细打扫,都是随便洒点水,乱挥几下扫把,走马观花的糊弄。
而学校的操场都是铺满炭渣,以防止打滑,如果赤脚踩上去,硌人得很。
反而是农村的土路更干净,阡陌田埂上也适合赤脚,他找了一条比较清静的土路。
虽然是弯弯曲曲,爬坡上坎的,但可以从南河村一直跑到种棉花蜜桔为主的玉龙乡。
更重要的是路上养狗的人家不多,来回大概是七公里左右。
最开始的两天才跑到三公里就会气喘难受,但眉心隐约有点清凉会逐渐渗到全身,让紊乱的心跳慢慢回复正常。
只是身上流出来的汗水粘稠难闻,像是陈年的污泥。
洗衣服的时候项三妹都要捏着鼻子,连找丁淑贤告了两回状。
“哥哥的衣服难洗得很,又臭又打滑,还浪费洗衣浆。”项三妹委屈巴巴的。
坚持半个月后,项远已经可以七公里匀速来回,他已经喜欢上一个人奔跑在田间地头的自由自在。
一路闻着玉米叶的甜香,翻飞的光脚丫子踩散野草上晶莹剔透的晨露,穿过荷塘时能呼吸到荷叶的清气,沿着小河堤惊起无数青蛙与蚱蜢。
他最喜欢的是小山坡上的桑树林,踩在桑树枝丫上借力跳跃…
去感觉身体暂时脱离地面的轻盈,偶尔还能在草丛中惊起胆小的野兔,可惜的是从来就追不上!
……
项远早上吃面用的比他头还大的瓷菜盆,他唏溜着喝完盆里滚烫的面汤,吐了吐舌头,热得出了一口长气。
“项二娃你天天出去乱跑,总有一天要被狗咬,农村的狗儿最喜欢撵人了。”项三妹的话有点像是关心,但更像是幸灾乐祸的感觉。
“芳芳,再给弟弟煮半斤水面,他都没吃饱。”丁淑贤这两天心情勉强好了一些,派出所的王公安出面调解,和钟长久重新签了一个协议。
约定一年内还清3000欠款与900的利息,双方都签字画押,承诺以后不准再发生纠纷!
项芳苦着个脸,摇了下头,“妈,弟弟变得好能吃哦,一个人比我们三个人都要吃得多。”
她有点生气,“两斤水面一顿全部吃完了,以前都可以吃两顿的。”
丁淑贤用慈爱的眼光看着儿子,心疼道:“能吃是福气,你没看出来弟弟开始长高了吗,那今天中午就早点煮饭。”
项三妹喊着今天轮到姐姐洗碗,跳起来拉着项远,要和他比身高。
她踮起脚来,头也只能抵到哥哥的肩膀位置,“哇,以前我的脑壳可以顶到项二娃的嘴巴,现在只能和他的肩膀打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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