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开局一只碗
二十二岁那年,陈平三十六路谭腿功成,一口气能踢断八棵碗口粗细的小白杨。
那时候,他的腿就练得有点“丑陋”。
筋肉虬结,处处老茧厚皮……
现在这条腿呢,细皮嫩肉,既没老茧,也不健壮。
红肿断折处,色泽艳若桃李。
“这不是我的腿。”
陈平喃喃自语,猛然伸开脏污漆黑的双手。见十指纤长,掌心和指腹处处血痕伤口。他心里隐隐有了一种猜测,抬眼望向四周。
入目所在,行人衣着复古,有人扛刀背剑,奔行快捷。
房屋低矮成片,几处两三层建筑,看上去古色古香,飞檐吊角……
“当然是你的腿。”
旁边一个面容木讷的半大小子,一只手费力在腋窝里抓住虱子,塞到嘴里咀嚼了几下,吞了下去,转头看过来。
“阎老大那天踢断你的腿,我亲眼看到的。”
这人左臂齐肘而断,伤口似乎没有全好,仍有丝丝血迹渗出。
不过,他仿佛感觉不到什么痛苦。眼神木然,看着陈平的时候,多了一丝说不出的意味。
也不知是怜悯,还是嘲讽。
是怜悯身边的同伴可能因为受伤发热,烧坏了脑子,一时分不清现状。
还是在嘲讽自己身处的坑爹的境遇?谁又比谁能活得更久一点?
心情正处于剧烈震动中的陈平,一时没能分得清楚。
“你的手?”
陈平有些纳闷他的态度,也不太好细问自身的情况,但基本上明白自己可能是穿越了。
现在的身份看起来是一个乞丐,伤病交加,还饿得不行。
处境有些艰难。
“没事,我自己砍的。”
半大小子说话的语气,就像砍的是别人的手一般,声音没什么起伏。
“去岁雪灾,为躲避北周胡骑,我与乡人南下躲避,路上没有吃的,幺妹被几个畜生掳去……
我当时追了两天,把那几个畜生宰了……厮杀时左臂中了毒箭。没别的法子,只能砍掉。”
这是个狼灭!
陈平眼皮狠狠跳动了下,听懂了这小子平静话语里的凄凉血腥之意,也没去问他妹妹到底救回来了没有。
转头又看,右边是一个嘴角歪斜,还流着涎水的青年。这人竟然一直没有抬头,只是眼呆呆的望着自己红肿的断腿出神,还不停的咽着口水。
草……
“所以,我断腿,伱断手,都是残疾乞丐,那位也是……”
“嗯,他脑子不好使,叫大傻,你得小心他把你的腿当鸡腿啃掉,他分不太清的。”
“另外那两个呢?”
陈平注意到,不远处还有两人,同样的衣不遮体,浑身脏污,同样的身前摆着破碗,看上去十五六岁。
但他们手脚是齐全的,甚至,他们的脸还颇为干净,有点秀气。
眉毛上残留着雪渣子,想必是用雪擦了脸,是讲究人。
就算是沦落到要饭的地步,也要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外人。
“他们呀……”
半大小子拖长了音调。
“小桌子和小凳子是亲兄弟,两人读过几年私塾,家道中落之后,想要出人头地,于是,割了自己想去靖海王府当差,结果人家不要,于是流落街头。”
的确,也算是残疾人。
陈平面皮抽动,终于确认了些什么,自身处境,比想象中还要艰难。
听着这话,那两个努力展现最美好一面的葵兄弟,头垂得更低了一些。
“左断手,你何必要揭人伤疤?”
随着清脆的嗓音响起,一个细细小小的身影从后面闪了出来。
这人说了一声,快速走到陈平身前,支着手把他扶得坐正,从怀里摸出一只鸡腿,一个大白馒头,塞了过来,“快吃,你都饿了一天一夜了,又受了伤,先前我都担心你醒不过来呢。还好,还好。”
这又是谁,为何对我这么好?
初来乍到,脑子没有一点原来的记忆。
一时之间,陈平只是茫然看着新来的这人。
衣服破烂,脸上被黑的黄的画成了脸,完全看不出长相,只是一双眼睛乌漆麻黑,透着关切。
对方头上还有个凸起,渗出血渍……
从身形到衣服,再到手中的食物,陈平约莫有了判断。
这同样是一个小乞丐,年纪应该更小一点。
或许十一二,或许十三四,反正瘦不拉叽的,看不太出岁数。
那么,鸡腿和馒头。
“是偷的?”
“偷什么偷?福源酒楼程老西心黑手黑,吃不完的饭菜,宁愿倒在粪坑里,都不愿意施舍我们半点……拿他们家点剩饭,能叫偷吗?”
小家伙振振有词。
如果忽略掉他头上那被人打出来的肿包的话,的确有些说服力。
说着话,他又摸出两根短竹竿,猫着腰,把陈平的伤腿拉直。又扯出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绳子,支着竹竿把伤腿绑好。
“你还会这个?”
“我会的可多着。”
小家伙扬起脸笑了笑,脸上得看不清长相,偏偏给人一种阳光明媚的感觉。
左断手用力地把目光从那鸡腿和馒头之上移开,没话找话:“脸儿是你捡回来的,那些天我都以为他要死了,结果还是活转过来。
你宁愿饿着自己也要分一口吃的给他。所以,不用有什么过意不去,该吃就吃,多活一天算一天。”
他现在已经确定,在脸儿出去搞食物的当口……因为受伤受寒,或许还有发热,这位脑子彻底烧坏了,啥都不记得。
陈平点了点头,闻着鸡腿和馒头香味,肚子里恍如伸出了十七八只小手,使劲的揪扯拧撕,滋味简直是一言难尽……
他的眼睛都开始轻微充血,只想一口吞掉手里的食物。
没饿到极处的人,永远也体会不到这种感觉。
正要把鸡腿放到嘴边,耳后风起。
陈平条件反射般,脑袋微侧,身形挪开。
嘭……
半块砖头狠狠砸在地上,一只脏污大手,从鸡腿下方一掠而过。
猛然回头,就看到大傻那张歪斜着嘴的大脸。
竟然放抢。
不是说同伴吗?
“啊……”
耳边听到一声尖叫,脸儿如同一只野猫般蹦起来,双手飞快的盯住大傻那张大脸抓挠:“让你抢,让你抢,还打人,大傻你想死吗?”
大傻看起来体型要大,动作却稍显笨拙,完全挡不住那抓挠的双手,脸上飞快出现几道深深血痕……当下顾不得反击,连忙蹲在地上,双手护头,呜呜叫了起来:“我饿,我饿。”
“你饿就要打人?还抢东西,怎么不见你去街上抢行人,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脸儿怒气冲冲,气喘吁吁的停手骂道,倒是没继续攻击。
“都得死,都得死。”
大傻看到脸儿不攻击了,双眼赤红,像受伤的野狗一样咆哮,“阎老大说了,讨不到银子,是我们没用,干脆就打断手脚,扔到街心去乞讨,全都活不成啦!”
一阵冷风吹过,寒意刺骨,雨水夹着雪粒,斜斜打落。
几人心中寒冷,全都失了说话的心气。
大傻当然不是真傻,会抢食,会打人,做了坏事还会开脱自己。
谁要说他傻,自己才是真的傻。
左断手木着脸,缓缓走进土地庙。
天色已经快要黑沉,庙外朔风如割,这早春时候,仍然很是寒冷。几人没有烤火,因为没有木柴……但好歹,庙里还能有片瓦遮身,能找到干燥的地方眯上一觉,这已经很好了。
脸儿也失去生气的心情,扶着陈平进了庙内,找到半塌的香案底下安身。
这里风吹不到,雨淋不进,是睡觉的好地方,也不知那几人为何不来抢占。
雨,渐渐停了,乌云散开,最后一丝天光,从破烂瓦片处照射下来,衬得庙内愈发阴暗。
“不能逃吗?”
陈平倒不是担心自己,而是奇怪。
从先前的观察中发现,自己这些人,大抵就是一个被人控制的乞丐团伙。
打断手脚,人为制造出一些可怜虫,利用路人的同情心乞讨银钱……
这种行为,莫说是在古代,就算是在后世那会,仍然偶尔可见。兵荒马乱的时代中,完全可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那么,这里活不下去,为何不换个地方?
“逃不了的,在城内还有一线生机,出了城更是死路一条,山贼横行,流民如鬼,更有野兽伤人……”
脸儿声音低低的,鼻音有些重,“而且,麒麟街是七色堂麾下青字香堂地盘,好多人盯着街面,逃不了多远,就会被人发现。阎老大虽然凶恶歹毒,总不至于无缘无故就杀死手下的乞丐,或许会大发善心,给我们一条活路。”
“什么活路?当日你忘了画一张脸,阎老大还说把你卖给贵人享用呢?要不是你瘸子哥拼死护着,你就没了。”左断手幽幽说道,眼神中全是讥诮。
“不过,逃不了是真的。南城十三条街道,全是七色堂的地盘。出去让人逮回来,就是一个死字。
就算是出了南十三街,去了北城区,长河帮也不是省油的灯,哪里都没有安身之地。”
“死就死,我绝对不愿意被人打断手脚,像狗一样成为别人挣钱的工具。”
大傻突然发一声喊,趁着月色微光,冲出庙门。
他一点也不傻,还是要逃走。
事实证明,侥幸心思要不得,虽然只是几个臭乞丐,还是有人盯着他们的。
大傻刚刚冲出庙门,门口黑影一闪,一只大脚重重踢在他的胸口。
“喀啦啦!”
大傻整个人离地而起,倒飞丈许,重重撞在庙内立柱之上,破瓦、粉尘簌簌直落,木柱歪斜。
有火把亮起……
光芒照处,就能看到大傻那歪斜的嘴角,更显扭曲,嘴里嗬嗬惨叫,有血水淌出。
他的胸部已经整个塌陷下去,可见来人脚力之强,随意出脚也能踢死人。
“阎老大!”
看着门外踏步进来,脸上长着横肉的大汉,脸儿一眼就认出来了。
(本章完)
二十二岁那年,陈平三十六路谭腿功成,一口气能踢断八棵碗口粗细的小白杨。
那时候,他的腿就练得有点“丑陋”。
筋肉虬结,处处老茧厚皮……
现在这条腿呢,细皮嫩肉,既没老茧,也不健壮。
红肿断折处,色泽艳若桃李。
“这不是我的腿。”
陈平喃喃自语,猛然伸开脏污漆黑的双手。见十指纤长,掌心和指腹处处血痕伤口。他心里隐隐有了一种猜测,抬眼望向四周。
入目所在,行人衣着复古,有人扛刀背剑,奔行快捷。
房屋低矮成片,几处两三层建筑,看上去古色古香,飞檐吊角……
“当然是你的腿。”
旁边一个面容木讷的半大小子,一只手费力在腋窝里抓住虱子,塞到嘴里咀嚼了几下,吞了下去,转头看过来。
“阎老大那天踢断你的腿,我亲眼看到的。”
这人左臂齐肘而断,伤口似乎没有全好,仍有丝丝血迹渗出。
不过,他仿佛感觉不到什么痛苦。眼神木然,看着陈平的时候,多了一丝说不出的意味。
也不知是怜悯,还是嘲讽。
是怜悯身边的同伴可能因为受伤发热,烧坏了脑子,一时分不清现状。
还是在嘲讽自己身处的坑爹的境遇?谁又比谁能活得更久一点?
心情正处于剧烈震动中的陈平,一时没能分得清楚。
“你的手?”
陈平有些纳闷他的态度,也不太好细问自身的情况,但基本上明白自己可能是穿越了。
现在的身份看起来是一个乞丐,伤病交加,还饿得不行。
处境有些艰难。
“没事,我自己砍的。”
半大小子说话的语气,就像砍的是别人的手一般,声音没什么起伏。
“去岁雪灾,为躲避北周胡骑,我与乡人南下躲避,路上没有吃的,幺妹被几个畜生掳去……
我当时追了两天,把那几个畜生宰了……厮杀时左臂中了毒箭。没别的法子,只能砍掉。”
这是个狼灭!
陈平眼皮狠狠跳动了下,听懂了这小子平静话语里的凄凉血腥之意,也没去问他妹妹到底救回来了没有。
转头又看,右边是一个嘴角歪斜,还流着涎水的青年。这人竟然一直没有抬头,只是眼呆呆的望着自己红肿的断腿出神,还不停的咽着口水。
草……
“所以,我断腿,伱断手,都是残疾乞丐,那位也是……”
“嗯,他脑子不好使,叫大傻,你得小心他把你的腿当鸡腿啃掉,他分不太清的。”
“另外那两个呢?”
陈平注意到,不远处还有两人,同样的衣不遮体,浑身脏污,同样的身前摆着破碗,看上去十五六岁。
但他们手脚是齐全的,甚至,他们的脸还颇为干净,有点秀气。
眉毛上残留着雪渣子,想必是用雪擦了脸,是讲究人。
就算是沦落到要饭的地步,也要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外人。
“他们呀……”
半大小子拖长了音调。
“小桌子和小凳子是亲兄弟,两人读过几年私塾,家道中落之后,想要出人头地,于是,割了自己想去靖海王府当差,结果人家不要,于是流落街头。”
的确,也算是残疾人。
陈平面皮抽动,终于确认了些什么,自身处境,比想象中还要艰难。
听着这话,那两个努力展现最美好一面的葵兄弟,头垂得更低了一些。
“左断手,你何必要揭人伤疤?”
随着清脆的嗓音响起,一个细细小小的身影从后面闪了出来。
这人说了一声,快速走到陈平身前,支着手把他扶得坐正,从怀里摸出一只鸡腿,一个大白馒头,塞了过来,“快吃,你都饿了一天一夜了,又受了伤,先前我都担心你醒不过来呢。还好,还好。”
这又是谁,为何对我这么好?
初来乍到,脑子没有一点原来的记忆。
一时之间,陈平只是茫然看着新来的这人。
衣服破烂,脸上被黑的黄的画成了脸,完全看不出长相,只是一双眼睛乌漆麻黑,透着关切。
对方头上还有个凸起,渗出血渍……
从身形到衣服,再到手中的食物,陈平约莫有了判断。
这同样是一个小乞丐,年纪应该更小一点。
或许十一二,或许十三四,反正瘦不拉叽的,看不太出岁数。
那么,鸡腿和馒头。
“是偷的?”
“偷什么偷?福源酒楼程老西心黑手黑,吃不完的饭菜,宁愿倒在粪坑里,都不愿意施舍我们半点……拿他们家点剩饭,能叫偷吗?”
小家伙振振有词。
如果忽略掉他头上那被人打出来的肿包的话,的确有些说服力。
说着话,他又摸出两根短竹竿,猫着腰,把陈平的伤腿拉直。又扯出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绳子,支着竹竿把伤腿绑好。
“你还会这个?”
“我会的可多着。”
小家伙扬起脸笑了笑,脸上得看不清长相,偏偏给人一种阳光明媚的感觉。
左断手用力地把目光从那鸡腿和馒头之上移开,没话找话:“脸儿是你捡回来的,那些天我都以为他要死了,结果还是活转过来。
你宁愿饿着自己也要分一口吃的给他。所以,不用有什么过意不去,该吃就吃,多活一天算一天。”
他现在已经确定,在脸儿出去搞食物的当口……因为受伤受寒,或许还有发热,这位脑子彻底烧坏了,啥都不记得。
陈平点了点头,闻着鸡腿和馒头香味,肚子里恍如伸出了十七八只小手,使劲的揪扯拧撕,滋味简直是一言难尽……
他的眼睛都开始轻微充血,只想一口吞掉手里的食物。
没饿到极处的人,永远也体会不到这种感觉。
正要把鸡腿放到嘴边,耳后风起。
陈平条件反射般,脑袋微侧,身形挪开。
嘭……
半块砖头狠狠砸在地上,一只脏污大手,从鸡腿下方一掠而过。
猛然回头,就看到大傻那张歪斜着嘴的大脸。
竟然放抢。
不是说同伴吗?
“啊……”
耳边听到一声尖叫,脸儿如同一只野猫般蹦起来,双手飞快的盯住大傻那张大脸抓挠:“让你抢,让你抢,还打人,大傻你想死吗?”
大傻看起来体型要大,动作却稍显笨拙,完全挡不住那抓挠的双手,脸上飞快出现几道深深血痕……当下顾不得反击,连忙蹲在地上,双手护头,呜呜叫了起来:“我饿,我饿。”
“你饿就要打人?还抢东西,怎么不见你去街上抢行人,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脸儿怒气冲冲,气喘吁吁的停手骂道,倒是没继续攻击。
“都得死,都得死。”
大傻看到脸儿不攻击了,双眼赤红,像受伤的野狗一样咆哮,“阎老大说了,讨不到银子,是我们没用,干脆就打断手脚,扔到街心去乞讨,全都活不成啦!”
一阵冷风吹过,寒意刺骨,雨水夹着雪粒,斜斜打落。
几人心中寒冷,全都失了说话的心气。
大傻当然不是真傻,会抢食,会打人,做了坏事还会开脱自己。
谁要说他傻,自己才是真的傻。
左断手木着脸,缓缓走进土地庙。
天色已经快要黑沉,庙外朔风如割,这早春时候,仍然很是寒冷。几人没有烤火,因为没有木柴……但好歹,庙里还能有片瓦遮身,能找到干燥的地方眯上一觉,这已经很好了。
脸儿也失去生气的心情,扶着陈平进了庙内,找到半塌的香案底下安身。
这里风吹不到,雨淋不进,是睡觉的好地方,也不知那几人为何不来抢占。
雨,渐渐停了,乌云散开,最后一丝天光,从破烂瓦片处照射下来,衬得庙内愈发阴暗。
“不能逃吗?”
陈平倒不是担心自己,而是奇怪。
从先前的观察中发现,自己这些人,大抵就是一个被人控制的乞丐团伙。
打断手脚,人为制造出一些可怜虫,利用路人的同情心乞讨银钱……
这种行为,莫说是在古代,就算是在后世那会,仍然偶尔可见。兵荒马乱的时代中,完全可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那么,这里活不下去,为何不换个地方?
“逃不了的,在城内还有一线生机,出了城更是死路一条,山贼横行,流民如鬼,更有野兽伤人……”
脸儿声音低低的,鼻音有些重,“而且,麒麟街是七色堂麾下青字香堂地盘,好多人盯着街面,逃不了多远,就会被人发现。阎老大虽然凶恶歹毒,总不至于无缘无故就杀死手下的乞丐,或许会大发善心,给我们一条活路。”
“什么活路?当日你忘了画一张脸,阎老大还说把你卖给贵人享用呢?要不是你瘸子哥拼死护着,你就没了。”左断手幽幽说道,眼神中全是讥诮。
“不过,逃不了是真的。南城十三条街道,全是七色堂的地盘。出去让人逮回来,就是一个死字。
就算是出了南十三街,去了北城区,长河帮也不是省油的灯,哪里都没有安身之地。”
“死就死,我绝对不愿意被人打断手脚,像狗一样成为别人挣钱的工具。”
大傻突然发一声喊,趁着月色微光,冲出庙门。
他一点也不傻,还是要逃走。
事实证明,侥幸心思要不得,虽然只是几个臭乞丐,还是有人盯着他们的。
大傻刚刚冲出庙门,门口黑影一闪,一只大脚重重踢在他的胸口。
“喀啦啦!”
大傻整个人离地而起,倒飞丈许,重重撞在庙内立柱之上,破瓦、粉尘簌簌直落,木柱歪斜。
有火把亮起……
光芒照处,就能看到大傻那歪斜的嘴角,更显扭曲,嘴里嗬嗬惨叫,有血水淌出。
他的胸部已经整个塌陷下去,可见来人脚力之强,随意出脚也能踢死人。
“阎老大!”
看着门外踏步进来,脸上长着横肉的大汉,脸儿一眼就认出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