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冲从母亲的肚子里生出来的时候哭的很大声音。
一分三十二秒,他只哭了一分三十二秒。
装有一袋灵气的布袋里的灵气在一分三十二秒内被刚出生的罗冲给吸收光了。
所有生活在金星的地底下的人类在刚出生的时候都会被装到一袋装有灵气的布袋里去呼吸——直到婴儿停止了哭泣才会被接出布袋,因为那时候,布袋里的灵气已经被初生的婴儿呼吸尽了。
金星,离太阳第二近的恒星。金星表面的生命灭绝于八百万年前。
八百万年前。
金星上的野生鱼因水遭到污染而灭绝。金星上的绝大多数野生动物因人类占据了它们生存的资源而灭绝。
人类的活动致使金星的生态遭到了不可挽回的破坏——金星表面已不适于人类生存。而地底下的改造虽然获得成功,但终生不见天日的生活终归不是人类的欲望的归属。
一部分人移民去了危险的地球,绝大多数因环境的不适应而埋骨他乡。一部分人选择了航行星际,寻找宜居星球。一部分人选择了留下。
罗冲大约在地底活了十年左右,就心内生有一个梦想。他想见到传说中的——光。他相信,一定有更广阔的世界!而不是一个石洞接着一个石洞,永无止境的黑色……
金星人长期生活在地下,早已进化的不适合阳光。狭隘的地下世界,让他们原本两足直立的身体进化成了四肢着地而行——他们的背是弯驼的。
他们的文明长久没有进步。因为统治他们思想的是《止水经》。
何谓《止水经》?它是止水教教化全金星人的圣经。
《止水经》的中心思想是:生命是一场短暂的幻觉,是一场短暂的现象,把握当下的时间,平静着心,生命的意义只有一个:感受自身的短暂的真实存在,不要变化,变化是毁灭之源。
金星地底人从出生开始就被安排了命运,安排了人生轨迹。他们能活一百八十年。为了保持人口不增不减,每对夫妻都要生一男一女,只能生一男一女。
罗冲不喜欢《止水经》。《止水经》不让人有变化。他想要有变化。没有变化的生命是不自由的!
一个永远没有变化的国度,即使存在永远,他也是死的!
……
夜。海。中雨。
勾勾撑着被褥挡在头上,遮在身上,依旧冷的浑身颤抖。白狗挤在勾勾身旁对着无边际的黑海大声吠叫。
秋季的夜的海的温度是很寒的。零下八度。何况天上落中雨,他们的身上全是冷感。
戴明也感觉有些冷。虽然他的身体在这十三年间莫名奇妙的变的很强大。但终究是凡人。
佚名缩在小木船的船头抱着膝盖,心内已绝望。这种境况,冷死只是时间问题。
佚名为何会选择用一条小木船出海寻岛?他或许是想寻死吧。乘一艘小木船行进浩渺的海里,这不是寻死,是什么?既然是想寻死,那么为何他又会感觉绝望呢?寻死不久就会得逞,既然目标在得逞的过程中正在顺利进行,那么怎么也该笑一笑的。他没有笑,他绝望。
佚名笑了。死就死吧,活着有什么趣味呢?
戴明的右手撑着一把红色的伞,踏在海面上,跟在小木船后面走。他的左手上拿着一个洗干净了的被咬了四口的红薯。
咔嚓一声,他咬了第五口。冷风吹,吹斜了雨落在戴明的身上。
“勾勾,你要不要到海上来走走哇?”戴明冷的缩着身子笑着对撑着湿被子冷的发抖的勾勾招手喊道。
突然,自小雨转成了中雨后就一直吠叫不止的白狗从小木船一蹬,越向了海。
佚名一怔,心内瞬间闪过“这狗是冷的要自杀么”的想法。
喊完勾勾后,戴明的脑中忽然闪过了一个画面:
十四年前。戴明下了班后忽然不想回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出租屋内去。他就想到外面走走。走在路上,他看到了一家店铺在卖馒头。他买了两块钱的黄色的玉米馒头。
他买馒头做什么?他脸上带着兴奋之色蹲在马路边的一棵行道树下。他把手里的馒头撕成了馒头屑,丢了一块堵在了一只路过戴明眼前的蚂蚁面前。
蚂蚁被挡了路并没有生气,而是开心的用触角去触了触馒头屑。它围着馒头屑打转,因为只它一只蚂蚁搬不动那块馒头屑。路过的蚂蚁围聚在那块馒头屑上。它们一起抬走了那块馒头屑。
戴明一直在眉开眼笑的看着蚂蚁们的活动。
……
脑中忽然闪过这个曾经的画面,让戴明的心内产生了一个思想:那些蚂蚁现今都死了吧。那块曾经被蚂蚁搬过馒头屑的土地,现在会感觉寂寞么?
这个毫无缘由的思想让戴明衍生了更多的思想:一个地点,因为时间的不同,所承载的事物,太多,太多了。没有什么会是永恒不变的。
戴明忽然悟到了这点:对任何事,都不要执著。自己不该执著于追求强大。自然而然吧!
越出小木船的白狗吠叫着在海面上奔跑。佚名早已惊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白狗——居然——在——海面上——奔跑——
虽然夜又寒。或许是幻象!?
佚名用力的揉了揉眼,再看去,勾勾蹦跶着小身子居然也跳下了小木船,踩在海面sh面并不如大地平稳——一波又一波的海浪让勾勾摔了一跤——她跌倒在水面上。
佚名被自己的眼所见的景象弄的要崩溃了。
戴明从思悟中醒彻,见到白狗与勾勾两人在海面上不沉下去的画面,心里并没有多大的惊讶。
自初见白狗起,戴明就隐隐感知到它的身体内存在着一股和自己小腹处那股奇怪气体一般的气息。所以那日戴明才会把白狗丢入滔滔河里,是为了测试它。
而勾勾这个两岁女娃现在突然能脚踏海面而行,亦没让戴明惊讶多少。那一日,勾勾跟自己讲了一个奇怪的故事,还说了曾经她的爷爷会在半夜带着她在湖面行奔。这就足以说明勾勾的爷爷也可能是个拥有奇异能力的人。一个拥有奇异能力的人的后代也拥有奇异的能力,这就不值得奇怪了。
“有灵者见,见者伤,伤而后立,立有道。”
……
“勾勾,你知道这本黑皮书上写着什么字么?”
“叔叔,勾勾不认得字啊。”
“……”
一分三十二秒,他只哭了一分三十二秒。
装有一袋灵气的布袋里的灵气在一分三十二秒内被刚出生的罗冲给吸收光了。
所有生活在金星的地底下的人类在刚出生的时候都会被装到一袋装有灵气的布袋里去呼吸——直到婴儿停止了哭泣才会被接出布袋,因为那时候,布袋里的灵气已经被初生的婴儿呼吸尽了。
金星,离太阳第二近的恒星。金星表面的生命灭绝于八百万年前。
八百万年前。
金星上的野生鱼因水遭到污染而灭绝。金星上的绝大多数野生动物因人类占据了它们生存的资源而灭绝。
人类的活动致使金星的生态遭到了不可挽回的破坏——金星表面已不适于人类生存。而地底下的改造虽然获得成功,但终生不见天日的生活终归不是人类的欲望的归属。
一部分人移民去了危险的地球,绝大多数因环境的不适应而埋骨他乡。一部分人选择了航行星际,寻找宜居星球。一部分人选择了留下。
罗冲大约在地底活了十年左右,就心内生有一个梦想。他想见到传说中的——光。他相信,一定有更广阔的世界!而不是一个石洞接着一个石洞,永无止境的黑色……
金星人长期生活在地下,早已进化的不适合阳光。狭隘的地下世界,让他们原本两足直立的身体进化成了四肢着地而行——他们的背是弯驼的。
他们的文明长久没有进步。因为统治他们思想的是《止水经》。
何谓《止水经》?它是止水教教化全金星人的圣经。
《止水经》的中心思想是:生命是一场短暂的幻觉,是一场短暂的现象,把握当下的时间,平静着心,生命的意义只有一个:感受自身的短暂的真实存在,不要变化,变化是毁灭之源。
金星地底人从出生开始就被安排了命运,安排了人生轨迹。他们能活一百八十年。为了保持人口不增不减,每对夫妻都要生一男一女,只能生一男一女。
罗冲不喜欢《止水经》。《止水经》不让人有变化。他想要有变化。没有变化的生命是不自由的!
一个永远没有变化的国度,即使存在永远,他也是死的!
……
夜。海。中雨。
勾勾撑着被褥挡在头上,遮在身上,依旧冷的浑身颤抖。白狗挤在勾勾身旁对着无边际的黑海大声吠叫。
秋季的夜的海的温度是很寒的。零下八度。何况天上落中雨,他们的身上全是冷感。
戴明也感觉有些冷。虽然他的身体在这十三年间莫名奇妙的变的很强大。但终究是凡人。
佚名缩在小木船的船头抱着膝盖,心内已绝望。这种境况,冷死只是时间问题。
佚名为何会选择用一条小木船出海寻岛?他或许是想寻死吧。乘一艘小木船行进浩渺的海里,这不是寻死,是什么?既然是想寻死,那么为何他又会感觉绝望呢?寻死不久就会得逞,既然目标在得逞的过程中正在顺利进行,那么怎么也该笑一笑的。他没有笑,他绝望。
佚名笑了。死就死吧,活着有什么趣味呢?
戴明的右手撑着一把红色的伞,踏在海面上,跟在小木船后面走。他的左手上拿着一个洗干净了的被咬了四口的红薯。
咔嚓一声,他咬了第五口。冷风吹,吹斜了雨落在戴明的身上。
“勾勾,你要不要到海上来走走哇?”戴明冷的缩着身子笑着对撑着湿被子冷的发抖的勾勾招手喊道。
突然,自小雨转成了中雨后就一直吠叫不止的白狗从小木船一蹬,越向了海。
佚名一怔,心内瞬间闪过“这狗是冷的要自杀么”的想法。
喊完勾勾后,戴明的脑中忽然闪过了一个画面:
十四年前。戴明下了班后忽然不想回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出租屋内去。他就想到外面走走。走在路上,他看到了一家店铺在卖馒头。他买了两块钱的黄色的玉米馒头。
他买馒头做什么?他脸上带着兴奋之色蹲在马路边的一棵行道树下。他把手里的馒头撕成了馒头屑,丢了一块堵在了一只路过戴明眼前的蚂蚁面前。
蚂蚁被挡了路并没有生气,而是开心的用触角去触了触馒头屑。它围着馒头屑打转,因为只它一只蚂蚁搬不动那块馒头屑。路过的蚂蚁围聚在那块馒头屑上。它们一起抬走了那块馒头屑。
戴明一直在眉开眼笑的看着蚂蚁们的活动。
……
脑中忽然闪过这个曾经的画面,让戴明的心内产生了一个思想:那些蚂蚁现今都死了吧。那块曾经被蚂蚁搬过馒头屑的土地,现在会感觉寂寞么?
这个毫无缘由的思想让戴明衍生了更多的思想:一个地点,因为时间的不同,所承载的事物,太多,太多了。没有什么会是永恒不变的。
戴明忽然悟到了这点:对任何事,都不要执著。自己不该执著于追求强大。自然而然吧!
越出小木船的白狗吠叫着在海面上奔跑。佚名早已惊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白狗——居然——在——海面上——奔跑——
虽然夜又寒。或许是幻象!?
佚名用力的揉了揉眼,再看去,勾勾蹦跶着小身子居然也跳下了小木船,踩在海面sh面并不如大地平稳——一波又一波的海浪让勾勾摔了一跤——她跌倒在水面上。
佚名被自己的眼所见的景象弄的要崩溃了。
戴明从思悟中醒彻,见到白狗与勾勾两人在海面上不沉下去的画面,心里并没有多大的惊讶。
自初见白狗起,戴明就隐隐感知到它的身体内存在着一股和自己小腹处那股奇怪气体一般的气息。所以那日戴明才会把白狗丢入滔滔河里,是为了测试它。
而勾勾这个两岁女娃现在突然能脚踏海面而行,亦没让戴明惊讶多少。那一日,勾勾跟自己讲了一个奇怪的故事,还说了曾经她的爷爷会在半夜带着她在湖面行奔。这就足以说明勾勾的爷爷也可能是个拥有奇异能力的人。一个拥有奇异能力的人的后代也拥有奇异的能力,这就不值得奇怪了。
“有灵者见,见者伤,伤而后立,立有道。”
……
“勾勾,你知道这本黑皮书上写着什么字么?”
“叔叔,勾勾不认得字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