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路寻踪 第3章 最后之三

小说:疑路寻踪 作者:那天我不在 更新时间:2024-08-23 06:58:36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那天,我才知道,一直扮演着一个好丈夫,好继父的何之念,其实都是演给外人看的。

  你母亲朱梅,我了解她,她是一个好面子的人,从来不肯将自己柔弱的一面展现给别人。

  那天,如果不是被我撞见了,这一切还被蒙在鼓里。

  她说,看起来脾气温柔体贴的何之念,其实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

  好的时候,你会觉得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人。

  不好的时候,你会觉得他就是比魔鬼还要魔鬼的人。

  吃饭穿衣工作生活,一切对你母亲都有要求。

  他特别不能容忍的是你母亲和别的男人讲话,哪怕是同事之间的工作来往也不行。要是被他发现了你母亲和男人之间有说过话,那么必然是一场隐秘的暴风雨。

  我问她为什么不选择离开,那天,我有些冲动,也放了大话。

  我说:“只要你答应,我会立马放弃一切,来照顾你们娘俩的。”

  朱梅并不同意,她很坦诚,她说,她对我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她也不会夺人所爱。

  她也没有要离开何之念的意思,她说,她过够了那一种被人天天追着要债的生活,穷怕了。

  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你,萧默。

  她说,何之念虽然性格古怪了一些,但对于你却是比萧泽这么一个亲生父亲要好上一百倍。

  她自己的决定,我无法左右,只能选择尊重。但我告诉她,我一直在她的背后。

  2000年6月25日晚,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一天。

  在那之前,我和苗苗的妈先后从厂里下岗了,我又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就打算和你父亲萧泽做点什么。

  何之念那个时候在绵城的势力确实够大,因为萧泽和云雪之间的感情纠纷,使得萧泽在爱情和事业栽了数个跟头。

  所以萧泽决定去外面闯荡闯荡,那个时候,他一个外地的朋友刚好有一单不错的生意介绍给萧泽。

  因为经费的问题,萧泽一个人去了外地,我留守大本营。

  那天晚上,绵城的天气有些闷热,大海来家里找我喝酒,苗苗妈买了一些猪头肉回来下酒。

  苗苗因为第二天要期末考试,早早就上床休息了。

  我们两个人闲话唠得有点多,喝了一整箱啤酒还觉得喝不够。

  大概是在11点多的时候,朱梅给我打来了一个电话。

  在电话里头,她的声音很小。

  她说这天晚上的何之念非常之反常,白天何之念开车去接她下班的时候,正好有一个男老师从校门口出来,和她打了一个招呼。

  要在以往,何之念必定会要大发一场脾气的。

  但那天,何之念表现得跟平常一样,甚至比平常更好。下厨做了他的拿手好菜,西虹柿炒鸡蛋。

  吃完饭还将碗给刷得干干净净的。

  朱梅在电话那头无不担忧。

  她说:“建军,我害怕,真的害怕,我害怕这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前兆。”

  我让她别害怕,我立马赶过去,如果他何之念想干什么,我绝对不会让他得逞。

  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后悔,那天我为什么要喝酒。如果我没有喝多的话,我就不会坐公交车坐过了头,也不会浪费那么多宝贵的时间。

  当我迷里迷瞪的赶到你们家的时候,是何之念来开的院门。

  我记得那天晚上的,院子里那一丛女贞花的香气特别地好闻。

  我问何之念:“朱梅呢?”

  他的脸色不太好。

  “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这个时候你来找她做什么?”

  女贞花的香气中透着一股铁锈的味道,那一种味道让我内心跟着咯噔一下,我抓住何之念的脖领子问他。

  “朱梅呢?”

  他笑了,夜色下,他一口白牙散发着邪魅的色彩。

  “她在沙发上看电视呢。”

  我急步往里走,不看到平安的朱梅我当然不放心。

  这么多年以来,那个景象一直在我脑海的最深处,时不时地蹦跶出来,刺激着我的神经。

  大厅的灯光白如瀑洒在白色的地板砖上,一滩红色的液体好像盛开的血色之花,触目惊心。

  身体内的酒气立马变成了冷汗直窜脑门,一股疾风自后脑勺之处扫过来。

  本能使我头一低,躲过了那一道风。回头一看,何之念手里那把反着光的刀在空中划了个空,然后又调转头朝我劈来。

  何之念到底是一个商人,生得跟个白面书生一样,他不是我的对手。

  只两招的工夫,那把刀就被控制在我的手中,他整个人趴在了我的膝盖之下,动弹不得。

  看着躺在血泊之中毫无生气的朱梅,一股从心底里崩发出来的怒气和悲伤凝聚成一股巨大的力量,酒精使我失去了理智,我要他给朱梅偿命。

  手中那把刀也跟着失去了控制,我不知道我砍了多少刀,总之,每一刀我都在心底呐喊。

  命运为什么是这样的安排?

  我从院子里出来的时候,乌云压顶,黑夜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我不知道,黑暗中一直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

  那个人就是朱忠。

  两天之后,他给我来了一个电话,说他知道我所有的秘密。

  如果要让这个秘密不人为知的话,除非我满足他的要求。

  一开始我其实挺不齿他这一种卑劣的行为的,杀人偿命,大不了就是一死嘛。

  让我退缩是因为苗苗,看着她那一张天真的笑脸,我又失去了必死的勇气。

  萧泽从外地回来带来了好消息,也到手了对方给汇的第一笔钱。

  我管萧泽借了钱,他真的是我最好的哥们,二话不说,就借给了我。

  我将这些钱给了朱忠,让他走得越远越好,最好是再也不要回到绵城来得好。

  朱忠还算信守承诺,那之后很多年,他音讯全无,直到那一年,他又重新出现在我的视野当中。

  而这个时候,一直在寻找真相的你,也得知了朱忠的下落。这个时候的我,几乎是活成了人生赢家的样子。

  我自然不允许让我安逸的生活受到破坏。

  黄志高,他就是我收买的对象。

  我不缺钱,当他一而再而三的涨价的时候,我都满足了他,最后以二十五万成交。

  二十五万,买了我几年的光阴。

  欠了债迟早是要还的,我现在还还不算很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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