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魁再次醒来的时候,躺在一张铺着旧棉被的木板床上,床头边,黄旦中正在打盹,满脸憔悴模样。
他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又重重地跌落在床上。
黄旦中被惊醒,连忙起身扶他躺好,说道:“胡少爷,大病未愈,先别动了伤口。”
胡魁发现自己脖颈被一圈白色的纱布包裹着,乌黑的血迹略微渗透出来,凝结成一块块固定的硬痂。
“我在哪里?”胡魁刚才的挣扎,撕开了伤口,新的鲜血涌出来,黄色的药液混合着鲜血,纱布黄红相间,创伤药的刺鼻味道熏得他不由掩住了鼻子,嘴里轻哼了几声,伤口极为痛楚。
“我们不敢让胡老爷和太爷知道,所以把胡少爷送到了我们黄家医馆来,等伤口好些,再送少爷回府。”黄旦中姿态卑微,如同胡家一个下人,轻声回道。
胡魁长舒了一口气,伤口牵动着身体,动弹不得,一动即剧痛钻心,问道:“我这伤口多久能医好?”
黄旦中沉吟了一会儿,答道:“我父亲说胡少爷的伤口不大,按理说几日即可痊愈,只是那怪蚊在你身体里留下了毒液,只怕没几个月难以彻底痊愈。”
“毒液?那病好了会留下什么病症吗?”胡魁担忧地问道。
“这……”黄旦中不语,谁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包括他的父亲黄神医。
胡魁见他凝语不言,有些忧虑,随即想起放出这蚊子的真凶,满脸凶念,怒道:“我那贱仆小春何在?”
黄旦中迟疑了一下,说道:“胡少爷,不得不说,你那仆人真是忠心耿耿,一路驱赶马车将你送到医馆后,因你体内鲜血几乎被吸干,他主动献出了数盆鲜血,由我父亲用竹节将热血灌入你体内,才救活了你。”
胡魁见他一脸诚恳,知道此言不虚,想起小春之前与自己讨价还价的样子固然可恶,能够忠诚救主,不由得少了几分仇恨与恶感,说道:“那他现在何处?”
“在后院喂马。奇怪的是,回来后有两匹马不知影踪了。”黄旦中疑惑地说。
胡魁自知保住了性命,哪里还管得上马匹。
“对了,邢尚荣和朱威也在医馆里疗伤,两人腹部重伤,还好两人肥硕,只撕掉了一部分肥肉膘,没伤及筋骨。”黄旦中道。
“哼……”胡魁压根不关心其他人的死活,尤其是邢尚荣屡次与自己对着干,巴不得他死在仙门禁地。
“把小春叫过来,我有话问他。”胡魁说道。
后院,马厩旁,凌云正忍着马粪臭味,数着手中几块大金锭。
“这几块大金锭可真是沉甸甸啊,足有四五斤吧,不枉我驾车拉着那三个半死不活家伙回来。”凌云拿起一块金锭,放在嘴里咬了几口,轻松留下了一行牙印。
“真金子倒是真金子,只可惜有一股马粪的味道,呸,金钱果然如粪土。”凌云吐了几口,继续凝视亮闪闪的金子,痴迷不已。
“小春,胡少爷叫你!”前院传来了一声。
凌云仿若未闻,痴迷于那几块金子,心里想:“谁是小春,叫小春干嘛?”
“喂,叫你呢,小春,听到没有!”旁边走来一个黄家的老仆人,年近七十,视力极差,看到凌云手中几坨黄色,捂住了鼻子:“你这年轻人,怎么喜欢玩马粪,呸呸呸!”
凌云才知道是叫自己,大吃一惊,连忙将金子藏到了背后:“老头,你居然看得见,不是瞎子啊!”
来到后院时,那老头拄着棍子到处敲击前行,让凌云误以为他是瞎子。
“呸,你才是瞎子,老子可是神医黄家的大管家。”老头怒道,举起拐杖便打。
“瞎子怎么管家?看门怕是都不行。”凌云丝毫不躲闪,棍子压根没朝着他打过来,完全打偏了,他知道这老头纵然不瞎,也与瞎子相差无几了。
凌云将金子塞到袋子里,袋子陡然增加了四五斤,勒的肩部有些生疼。他想这黄家还算不错,这么大年纪的仆人还养在家里,没有赶出去,比胡家良心好多了。
他哪里知道,这老头自幼呆在黄家,黄家祖传的治病秘方学到了不少,万一赶出去被其他医馆雇去,岂不是极大的损失,并不是黄家良心多好,不然岂会让这老管家睡在杂房里,整日闻着马粪味道入睡。
路过后院的粪堆,凌云看到上面两张如同柴草一般的破马皮,心里有些悲哀,默念道:“两位马兄莫怪,若不是用你们的血,那心狠手辣的黄神医恐怕就要用我的血了!下辈子祝两位投胎做黄神医的老爹好了!”
凌云为了取得三人的黄金,独自驱赶大车载着三人前行,搜遍三人全身,拿到金子后,其余三名少年已骑马追上,不得不跟随着他们去了黄家医馆。
到了医馆,黄神医看到三人的惨状,大惊失色,但毕竟是神医,很快就明白了病因,想好了如何救治,狠毒的眼睛不时扫向凌云。
凌云这具身体在密林中,已经被蚊子吸去了大半血液,此刻脸色苍白,看到他的眼神,立刻明白他想利用自己的血液,那岂不是要抽干自己的血液?
凌云思忖半刻,想出了对策,先是来到厢房,从床上躺着的邢尚荣与朱威那里,抽走了大半血液,使身体恢复了正常。毕竟他是高维生命,面对如同画卷一样展开的肉体,取出其中的血液易如反掌,囊中取物。
随后,他从杂物房找出几个洗浴的木盆,从马匹身上取出所有鲜血,马儿瞬间变成了一张扁平的画纸,毫无痛苦。
然后,凌云将三大盆鲜血交给了黄神医,黄神医惊讶地瞠目结舌。
黄神医命人劈开院中的细竹子,打通了竹节,然后将一头削尖,将血液灌输到三人的身体里,三人逐渐从濒死的边缘救了回来。
黄神医擦了擦汗如豆大的额头,安心了下来,对短时间就能搞来如此多血液的凌云不禁刮目相看。
凌云惊愕不已,他本以为输入马血,这三人必死无疑。
没想到居然救活了这三人,这与他的常识丝毫不符,一般来说,输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但需要新鲜血液,还需要血型对的上号,还需要插入正确的血管,难道这个世界与原来的世界设定不一样?大概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的通了。
他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又重重地跌落在床上。
黄旦中被惊醒,连忙起身扶他躺好,说道:“胡少爷,大病未愈,先别动了伤口。”
胡魁发现自己脖颈被一圈白色的纱布包裹着,乌黑的血迹略微渗透出来,凝结成一块块固定的硬痂。
“我在哪里?”胡魁刚才的挣扎,撕开了伤口,新的鲜血涌出来,黄色的药液混合着鲜血,纱布黄红相间,创伤药的刺鼻味道熏得他不由掩住了鼻子,嘴里轻哼了几声,伤口极为痛楚。
“我们不敢让胡老爷和太爷知道,所以把胡少爷送到了我们黄家医馆来,等伤口好些,再送少爷回府。”黄旦中姿态卑微,如同胡家一个下人,轻声回道。
胡魁长舒了一口气,伤口牵动着身体,动弹不得,一动即剧痛钻心,问道:“我这伤口多久能医好?”
黄旦中沉吟了一会儿,答道:“我父亲说胡少爷的伤口不大,按理说几日即可痊愈,只是那怪蚊在你身体里留下了毒液,只怕没几个月难以彻底痊愈。”
“毒液?那病好了会留下什么病症吗?”胡魁担忧地问道。
“这……”黄旦中不语,谁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包括他的父亲黄神医。
胡魁见他凝语不言,有些忧虑,随即想起放出这蚊子的真凶,满脸凶念,怒道:“我那贱仆小春何在?”
黄旦中迟疑了一下,说道:“胡少爷,不得不说,你那仆人真是忠心耿耿,一路驱赶马车将你送到医馆后,因你体内鲜血几乎被吸干,他主动献出了数盆鲜血,由我父亲用竹节将热血灌入你体内,才救活了你。”
胡魁见他一脸诚恳,知道此言不虚,想起小春之前与自己讨价还价的样子固然可恶,能够忠诚救主,不由得少了几分仇恨与恶感,说道:“那他现在何处?”
“在后院喂马。奇怪的是,回来后有两匹马不知影踪了。”黄旦中疑惑地说。
胡魁自知保住了性命,哪里还管得上马匹。
“对了,邢尚荣和朱威也在医馆里疗伤,两人腹部重伤,还好两人肥硕,只撕掉了一部分肥肉膘,没伤及筋骨。”黄旦中道。
“哼……”胡魁压根不关心其他人的死活,尤其是邢尚荣屡次与自己对着干,巴不得他死在仙门禁地。
“把小春叫过来,我有话问他。”胡魁说道。
后院,马厩旁,凌云正忍着马粪臭味,数着手中几块大金锭。
“这几块大金锭可真是沉甸甸啊,足有四五斤吧,不枉我驾车拉着那三个半死不活家伙回来。”凌云拿起一块金锭,放在嘴里咬了几口,轻松留下了一行牙印。
“真金子倒是真金子,只可惜有一股马粪的味道,呸,金钱果然如粪土。”凌云吐了几口,继续凝视亮闪闪的金子,痴迷不已。
“小春,胡少爷叫你!”前院传来了一声。
凌云仿若未闻,痴迷于那几块金子,心里想:“谁是小春,叫小春干嘛?”
“喂,叫你呢,小春,听到没有!”旁边走来一个黄家的老仆人,年近七十,视力极差,看到凌云手中几坨黄色,捂住了鼻子:“你这年轻人,怎么喜欢玩马粪,呸呸呸!”
凌云才知道是叫自己,大吃一惊,连忙将金子藏到了背后:“老头,你居然看得见,不是瞎子啊!”
来到后院时,那老头拄着棍子到处敲击前行,让凌云误以为他是瞎子。
“呸,你才是瞎子,老子可是神医黄家的大管家。”老头怒道,举起拐杖便打。
“瞎子怎么管家?看门怕是都不行。”凌云丝毫不躲闪,棍子压根没朝着他打过来,完全打偏了,他知道这老头纵然不瞎,也与瞎子相差无几了。
凌云将金子塞到袋子里,袋子陡然增加了四五斤,勒的肩部有些生疼。他想这黄家还算不错,这么大年纪的仆人还养在家里,没有赶出去,比胡家良心好多了。
他哪里知道,这老头自幼呆在黄家,黄家祖传的治病秘方学到了不少,万一赶出去被其他医馆雇去,岂不是极大的损失,并不是黄家良心多好,不然岂会让这老管家睡在杂房里,整日闻着马粪味道入睡。
路过后院的粪堆,凌云看到上面两张如同柴草一般的破马皮,心里有些悲哀,默念道:“两位马兄莫怪,若不是用你们的血,那心狠手辣的黄神医恐怕就要用我的血了!下辈子祝两位投胎做黄神医的老爹好了!”
凌云为了取得三人的黄金,独自驱赶大车载着三人前行,搜遍三人全身,拿到金子后,其余三名少年已骑马追上,不得不跟随着他们去了黄家医馆。
到了医馆,黄神医看到三人的惨状,大惊失色,但毕竟是神医,很快就明白了病因,想好了如何救治,狠毒的眼睛不时扫向凌云。
凌云这具身体在密林中,已经被蚊子吸去了大半血液,此刻脸色苍白,看到他的眼神,立刻明白他想利用自己的血液,那岂不是要抽干自己的血液?
凌云思忖半刻,想出了对策,先是来到厢房,从床上躺着的邢尚荣与朱威那里,抽走了大半血液,使身体恢复了正常。毕竟他是高维生命,面对如同画卷一样展开的肉体,取出其中的血液易如反掌,囊中取物。
随后,他从杂物房找出几个洗浴的木盆,从马匹身上取出所有鲜血,马儿瞬间变成了一张扁平的画纸,毫无痛苦。
然后,凌云将三大盆鲜血交给了黄神医,黄神医惊讶地瞠目结舌。
黄神医命人劈开院中的细竹子,打通了竹节,然后将一头削尖,将血液灌输到三人的身体里,三人逐渐从濒死的边缘救了回来。
黄神医擦了擦汗如豆大的额头,安心了下来,对短时间就能搞来如此多血液的凌云不禁刮目相看。
凌云惊愕不已,他本以为输入马血,这三人必死无疑。
没想到居然救活了这三人,这与他的常识丝毫不符,一般来说,输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但需要新鲜血液,还需要血型对的上号,还需要插入正确的血管,难道这个世界与原来的世界设定不一样?大概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的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