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林雪漫醒来的时候,天刚蒙蒙亮,窗纸微蓝,她伸了伸懒腰,一夜好梦!
昨晚,萧成宇摔门而去,彻夜未归。
对她而言,并不是件坏事。
若是他留下来,才让人为难……。
嗯,是鸠占凤巢了!
嫁衣虽然有些松垮,但她又没有别的衣裳带过来,只好先将就着穿在身上,待会儿从婆婆那里拿点针线过来,改得合身一些,毕竟是新衣裳呢!
她走到院子里,寒意迎面袭来,冰冷刺骨,又跑回屋里,从包袱里取出那件紫色印花斗篷披在身上,料子很厚实,摸上去很是细腻柔软,身上顿时感觉到了一丝温热,是娘亲留下的呢!
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林雪漫对这个新家很满意,独门独院,三间正房,虽说有些破旧,但还能挡风遮雨,有地方住,不用寄人篱下,看人脸色,不错了!比住在林家强!
屋檐处的墙上留了个小木门跟西边另一处院子里相连,萧云说他们住隔壁,想必那就是公公婆婆和两个小姑子住的地方吧!
小木门没有上锁,虚掩着,大概是为了进出方便吧!
大门口处还搭了一个茅草棚,里面整齐地放着日常用的物什。
靠东墙的地方,种着几畦菜,现在是冬天,里面光秃秃的,只有几片枯叶躺在那里,一任风吹雨打。
西墙处堆着一些柴火,旁边还有一个不大的鸡窝,看上去能养三两只鸡,等开了春,自己就养几只鸡。
这个院子还真大!
若是在种几棵葡萄,搭个葡萄架,下面放上石桌石凳,这个家就更完美了。
看来,这个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不堪,就是人多点,但分了家,也就不是个问题了。
她美美地想着,嘴角扬起一丝笑意。
想到萧成宇,心又沉了下来,自己若是这个家的女儿就好了,一来就成了人家媳妇,还是代人出嫁的那种……。
唉!先这么过着吧!
她把斗篷上的帽子戴在头上,推开大门,走了出去,自从来到这里,还没有机会看看这里的村子是怎么样子呢!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咸咸的味道,潮湿阴冷。
依稀还能听见海浪拍打岩石的声音,隐隐地,又像是风掠过树梢的呜咽声。
清晨,街上冷清清的,几乎没有人走动。
四下里的房子,多半是用乱石堆积而成,一排一排的,还算整齐,墙上的石头被晨霜薄薄地蒙上了一层,在晨光里,映着淡淡的光芒。
这个胡同一共住着三家,她住在中间,西边是婆婆一家,靠东头的这家,门紧闭着,看样子还没有起来开门。
站在胡同里,都能眺望到村外的大海,天海一色,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一群小鸟正从视野的尽头急急掠过。
整个龙潭村倚在山坡上,面水背山,若在前世,必是旅游胜地。
炊烟四起,与山间的晨雾汇成一片,在半空缓缓流淌,如梦如幻。
这个渔村的早晨,好美!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砰的一声,似是有什么重物落在了自家的院子里。
林雪漫急急跑回家一看,愣了,一只嘴角还流着血的红毛大公鸡躺在院子里,两只爪子一蹬一蹬地,在地上扑棱扑棱地挣扎着。
萧云刚刚推开那扇小木门,看到那只红毛大公鸡,也很是吃惊:“三嫂,这是祭海用的红毛公鸡,并不多见,怎么会出现在咱家院子里?”
在当地,若谁家的鸡窝里,养出了红毛公鸡,是件很荣耀的事情。
每年除夕,都会找这样的红毛公鸡来祭海,通常是由渔民凑钱来买下,物以稀为贵,价钱自然也比其他颜色的公鸡贵好多。
这只鸡嘴角流着血,看不出伤在哪里,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人故意扔进来的。
“那就扔出去吧!不属于咱的,咱不要。”林雪漫皱起了眉,谁这么无聊?把鸡往人家院子里乱扔?
还偏偏往她院子里扔,欺负新来的啊?
“可是这只公鸡,值好几百文,扔了,太可惜了。”萧云两眼放光,她打量着那只鸡,看上去是外伤,血也是鲜红的,不像是错吃了药什么的。”
“大妹,你不是说这鸡不多见吗?肯定会有人上门来找的,趁它还没有死,快把它扔出去,说不定,它还能自己跑回家去,若是死在这里,咱可就说不清了!”林雪漫不由分说地提起那只鸡,走出门去,把它放在了门前的枯草丛里。
那只公鸡跌跌撞撞地朝草丛里钻去,走了几步,便一头栽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她不敢多看那只鸡一眼,慌忙跑回家去,院子里沾了些触目惊心的血迹,几根红色的鸡毛在地上轻飘飘地翻滚着,在晨光下,夺目耀眼。
“哎呀嫂子,你心眼太实了,就是不卖,留着自己吃也行啊!”萧云见她真的把鸡扔出去了,急得跺着脚,“谁让他扔到咱家院子的。”
“他?谁呀?”林雪漫一头雾水。
“我也不知道啊!”萧云用眼角瞟了瞟墙外,低声道,“我敢肯定扔鸡的人绝对没走,他见你把鸡扔出去了,肯定把鸡拿走了。”
林雪漫会意,忙趴到门缝处去看。
一只黄毛大狗不知从什么地方闪电般地窜了出来,一下子叼住那只红毛公鸡,跑得无影无踪。
“看到了?”萧云在她身后,小声地问道。
“嗯,看到了,是狗叼走了。”林雪漫回头冲她一笑。
“啊?”萧云低呼道,有些懊恼地看着她,嘟哝道,“白瞎了一只鸡。”
“大妹,快跟你三嫂过来吃饭,在那里磨蹭什么呢?”杨氏在墙那边喊道,“你爹吃完了饭还要去镇上呢!”
“来了!”萧云应道,拉起林雪漫的手,“嫂子,咱们快过去吧!按习俗,新娘子头三天不动碗瓢,到了第四天,你可要独自开火做饭喽!”
“好,你先回去吧!我回屋收拾一下。”林雪漫匆匆进了屋,梳头,洗漱,原来还有这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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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萧成宇摔门而去,彻夜未归。
对她而言,并不是件坏事。
若是他留下来,才让人为难……。
嗯,是鸠占凤巢了!
嫁衣虽然有些松垮,但她又没有别的衣裳带过来,只好先将就着穿在身上,待会儿从婆婆那里拿点针线过来,改得合身一些,毕竟是新衣裳呢!
她走到院子里,寒意迎面袭来,冰冷刺骨,又跑回屋里,从包袱里取出那件紫色印花斗篷披在身上,料子很厚实,摸上去很是细腻柔软,身上顿时感觉到了一丝温热,是娘亲留下的呢!
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林雪漫对这个新家很满意,独门独院,三间正房,虽说有些破旧,但还能挡风遮雨,有地方住,不用寄人篱下,看人脸色,不错了!比住在林家强!
屋檐处的墙上留了个小木门跟西边另一处院子里相连,萧云说他们住隔壁,想必那就是公公婆婆和两个小姑子住的地方吧!
小木门没有上锁,虚掩着,大概是为了进出方便吧!
大门口处还搭了一个茅草棚,里面整齐地放着日常用的物什。
靠东墙的地方,种着几畦菜,现在是冬天,里面光秃秃的,只有几片枯叶躺在那里,一任风吹雨打。
西墙处堆着一些柴火,旁边还有一个不大的鸡窝,看上去能养三两只鸡,等开了春,自己就养几只鸡。
这个院子还真大!
若是在种几棵葡萄,搭个葡萄架,下面放上石桌石凳,这个家就更完美了。
看来,这个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不堪,就是人多点,但分了家,也就不是个问题了。
她美美地想着,嘴角扬起一丝笑意。
想到萧成宇,心又沉了下来,自己若是这个家的女儿就好了,一来就成了人家媳妇,还是代人出嫁的那种……。
唉!先这么过着吧!
她把斗篷上的帽子戴在头上,推开大门,走了出去,自从来到这里,还没有机会看看这里的村子是怎么样子呢!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咸咸的味道,潮湿阴冷。
依稀还能听见海浪拍打岩石的声音,隐隐地,又像是风掠过树梢的呜咽声。
清晨,街上冷清清的,几乎没有人走动。
四下里的房子,多半是用乱石堆积而成,一排一排的,还算整齐,墙上的石头被晨霜薄薄地蒙上了一层,在晨光里,映着淡淡的光芒。
这个胡同一共住着三家,她住在中间,西边是婆婆一家,靠东头的这家,门紧闭着,看样子还没有起来开门。
站在胡同里,都能眺望到村外的大海,天海一色,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一群小鸟正从视野的尽头急急掠过。
整个龙潭村倚在山坡上,面水背山,若在前世,必是旅游胜地。
炊烟四起,与山间的晨雾汇成一片,在半空缓缓流淌,如梦如幻。
这个渔村的早晨,好美!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砰的一声,似是有什么重物落在了自家的院子里。
林雪漫急急跑回家一看,愣了,一只嘴角还流着血的红毛大公鸡躺在院子里,两只爪子一蹬一蹬地,在地上扑棱扑棱地挣扎着。
萧云刚刚推开那扇小木门,看到那只红毛大公鸡,也很是吃惊:“三嫂,这是祭海用的红毛公鸡,并不多见,怎么会出现在咱家院子里?”
在当地,若谁家的鸡窝里,养出了红毛公鸡,是件很荣耀的事情。
每年除夕,都会找这样的红毛公鸡来祭海,通常是由渔民凑钱来买下,物以稀为贵,价钱自然也比其他颜色的公鸡贵好多。
这只鸡嘴角流着血,看不出伤在哪里,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人故意扔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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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偏偏往她院子里扔,欺负新来的啊?
“可是这只公鸡,值好几百文,扔了,太可惜了。”萧云两眼放光,她打量着那只鸡,看上去是外伤,血也是鲜红的,不像是错吃了药什么的。”
“大妹,你不是说这鸡不多见吗?肯定会有人上门来找的,趁它还没有死,快把它扔出去,说不定,它还能自己跑回家去,若是死在这里,咱可就说不清了!”林雪漫不由分说地提起那只鸡,走出门去,把它放在了门前的枯草丛里。
那只公鸡跌跌撞撞地朝草丛里钻去,走了几步,便一头栽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她不敢多看那只鸡一眼,慌忙跑回家去,院子里沾了些触目惊心的血迹,几根红色的鸡毛在地上轻飘飘地翻滚着,在晨光下,夺目耀眼。
“哎呀嫂子,你心眼太实了,就是不卖,留着自己吃也行啊!”萧云见她真的把鸡扔出去了,急得跺着脚,“谁让他扔到咱家院子的。”
“他?谁呀?”林雪漫一头雾水。
“我也不知道啊!”萧云用眼角瞟了瞟墙外,低声道,“我敢肯定扔鸡的人绝对没走,他见你把鸡扔出去了,肯定把鸡拿走了。”
林雪漫会意,忙趴到门缝处去看。
一只黄毛大狗不知从什么地方闪电般地窜了出来,一下子叼住那只红毛公鸡,跑得无影无踪。
“看到了?”萧云在她身后,小声地问道。
“嗯,看到了,是狗叼走了。”林雪漫回头冲她一笑。
“啊?”萧云低呼道,有些懊恼地看着她,嘟哝道,“白瞎了一只鸡。”
“大妹,快跟你三嫂过来吃饭,在那里磨蹭什么呢?”杨氏在墙那边喊道,“你爹吃完了饭还要去镇上呢!”
“来了!”萧云应道,拉起林雪漫的手,“嫂子,咱们快过去吧!按习俗,新娘子头三天不动碗瓢,到了第四天,你可要独自开火做饭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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