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刚经历初夏的第一场雨,突如其来的大雨,从半夜到下午,带走了先前一个月大晴的干燥与炎热。
一场大雨,让小贩们只能等到雨停云散时才能出摊。好在刚走了乌云,夏天的燥热还赶不过来。
随着快要落下的太阳,天边烧起的红云,像是刚刚才到清晨。
小巷里的道路并不平整,偶尔也会见到两块石砖中间的水洼。瓦边还有水滴下,落在青砖铺的路上,在砖块一隅印了深色。
黛瓦下的粉墙看上去干得快些,停了雨后不多时便从灰变为原先的白,看着干净利落。虽是这么看上去的,但有嬉闹的孩童往墙边,那就差不多到了换新衣的地步。
墙头长着不知名的野草,上面残留的水珠透明洁净。风吹动草叶,几颗水珠聚在一起,又滑到叶尖,最终叶子不堪重负害得水珠跌落而下,整颗草都在不停晃动。
王逍踩过水洼,溅起的水弄湿了他的裤脚,但他不在乎,他要赶早前往集市。一场雨推迟了买菜时辰,中午还是吃的早晨剩下的白粥。
连吃两顿粥,王逍嘴巴里可算淡出个鸟来。
毕竟不是清晨刚刚卖菜的时候,早些去集市,买些看着算新鲜的菜,以免别人捷足先登,这样也算弥补上半天的质朴。
王逍的推算是准的,这时的小贩们刚刚摆好卖菜的架势,集市里也没有几个人。
江南里的平民百姓可没有屯菜的习俗,江南很精致,没有饥荒时,总图个新鲜,王逍家中也是这番景象。
来到熟人面前,王逍老练地挑起菜。先是选了根中意的茄子,再掐了把空心菜。
“老板,称称几两。”
王逍话语里的腔调和周围人不同。周围吵吵闹闹来的全是方言,王逍跟着他二婶学说话,话音不相同,咬字都要一个个的,格格不入。
王逍没有换声,长着男孩俊朗面孔,但声音听上去很女孩,镇上人笑他是百灵鸟。
“都是四两,茄子一两三文钱,空心菜一两二文钱。”
“刚好二十文。”王逍从腰间的乾坤袋中掏出四枚钱币递给对方,铜钱中间掏了方形的孔,一面刻了云德年间,一面刻了五文一钱。
“老板,您这钱算得刚刚好,都不给我讨价的机会。”
对面的小贩嬉皮笑脸起来:“哪能啊,是咱们百灵鸟手拿的准。”
王逍不理会对方打趣,将菜放入腰间挂着的破布口袋后说了句谢谢便离开前往肉铺。
肉铺离得远,王逍在过去的路上见到了镇长的女儿。那女生长得好看,至少王逍这个能辨善恶美丑的主觉得好看。
无论是金钗子还是银链子又或者在肩上的大小云肩,看着都很漂亮,也让这小女孩看着很漂亮。
皮肤白皙的她身旁跟了面庞如褐色石块的侍卫。
她只是途径集市,并不会买东西。
王逍和她面对面走过,两人对视了一眼。
在常人眼中,王逍有着坚毅且似有女气的外貌,而长相好看的人终是带着男人的魅力与女人的柔美的。王逍的双眼不够纯粹,中心的黑慢慢晕成棕色,就和大部分人一样,不过有着大部分人没有的明亮,带着孩子没有的成熟与大人没有的童真。
王逍对面的女孩左边眉毛有道伤疤,差一半就要截断整条眉毛了。
除了疤痕与好看的面庞,王逍找不到她别的特点,硬要说的话,她就比同镇子里的孩子们多了份官家子弟的气质。
错开身子,王逍加快脚步想去肉铺买点猪里脊。
过了几秒,一个女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喂,你东西掉了!”
王逍听到了身后人的呼喊,但起初并不认为说的是自己,便没有理会。直到连听几次后面人的呼喊,才赶紧摸摸裤子口袋。一摸,发觉自己常年放在口袋的玉佩不见了。
王逍赶忙转身,对方手中捏着一枚玉佩,润白蔓到顶是叶黄的和田玉佩上精致地刻着王字。
“确实是我的,十分感谢。”王逍尴尬笑笑。弄丢东西的人总会感觉尴尬,王逍也是,笑容中不免有些不好意思,赶忙低头鞠躬。
对方不在意,她露出笑颜回应道:“不客气。”随后将玉佩递给王逍。
王逍将玉佩接下:“初次见面,我叫王逍,自由自在、逍遥的逍。”
“我叫周尚雨。我现在还有事情要替家父办理,不能多聊,我们有缘再见。”说完,周尚雨转身离去。
王逍摸了摸玉佩:“没有磕着就好……坏了,买不到好的猪肉可不行。”
到此王逍不敢犹豫,拔腿跑向肉铺。
天不遂人愿。集市里人说是少,但想必这群人肯定是在一时间就往肉铺跑的,最后屠夫这只剩下长得不整齐的疙瘩肉,拿来做什么菜都不太行。
屠夫也很无奈:“这些时日没人家杀猪,加上早上大雨,可真没什么好肉卖。刚刚还来了几人,他们把好肉全买走了。”
王逍点点头,虽然有些失望,但总不能不吃,称了半斤疙瘩肉后又在隔壁买了两头蒜和辣椒,这晚饭也算解决大半。
归家不如来时那么紧张,王逍晃晃悠悠往家走,走到戏院门口,戏院门口大开,不知是谁忘记关。王逍向里面望去,见班主咬着翎子在台上作舞。
班主见着王逍,松开嘴,翎子向上一弹,还抖两下。跟着班主久了,翎子也全是戏。
“合着是百灵鸟出来买菜。许久未见,近来可好哇?”班主捏着戏腔唱到。
王逍作揖:“近来不错。”
“那就好。”班主如是唱到。
一句唱完,班主飞身台下来到王逍跟前:“可想好作我弟子,同我一起唱旦?你这嗓子我可一直觉得很不错。”
王逍摆手拒绝:“我还未换声,二婶说我将来的嗓音可是会和我家里人一样爽朗。”
班主捏着京曲腔调:“那可真是好奇你家中是何许人物。”
“我也很好奇,就是不知道他们为何一直不来看我。”
王逍的神情变得黯淡,班主见状赶忙换声安慰:“你二婶应该了解你家人,可曾问过她?”
王逍点点头后又摇摇头:“问过几次,可二婶从来不说,问完她就发脾气,发完脾气就喝酒,喝多了就作要哭的模样。”
言多必失,班主面露苦涩闭上了嘴。
王逍拜别班主,避开路上或大或小的水洼,来到小镇最西边的地方,这里就王逍家一户。房屋虽然不少,但都空着。
说这里全是他二婶的房,不过只在一间房里住着。有一个小院,没有四水归堂,下雨就任凭雨水流到街头,散落在石缝之间了。
走到家门口,听到二婶又在吟诗。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如今已是初夏,但二婶时而就会无病呻吟些诗句,也就见怪不怪了。
抛去诗意,二婶的声音很好听,比百灵鸟更好听,里面缱绻着慵懒,也散发着华贵。只听声音,不知她曾是哪家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
推开门,二婶坐在躺椅上,手里扇着刺过鸳鸯的丝绸团扇,翘着二郎腿,穿的是前卫的旗袍,开叉到大腿一半,露出来的丰满曲线与白嫩肌肤有说不上的美好。
二婶右腿搭在左腿上,鞋子不好好穿,就拿脚趾吊着,一晃又一晃。
王逍只在小镇中见二婶一人穿旗袍。旗袍很前卫,不如琵琶袖的长衫那般的洛阳纸贵,少有人穿,让二婶显得不太合群,但二婶总是特立独行的,再出众些也无所谓了。
“逍儿,你可算回来了,过来给二婶捏捏肩。躺了一天,难免会有些酸。”
王逍面露不满,可她是照顾了自己十二个年头的二婶,只说了几句埋怨话后将布口袋放到厨房,洗了手便做起童工。
一场大雨,让小贩们只能等到雨停云散时才能出摊。好在刚走了乌云,夏天的燥热还赶不过来。
随着快要落下的太阳,天边烧起的红云,像是刚刚才到清晨。
小巷里的道路并不平整,偶尔也会见到两块石砖中间的水洼。瓦边还有水滴下,落在青砖铺的路上,在砖块一隅印了深色。
黛瓦下的粉墙看上去干得快些,停了雨后不多时便从灰变为原先的白,看着干净利落。虽是这么看上去的,但有嬉闹的孩童往墙边,那就差不多到了换新衣的地步。
墙头长着不知名的野草,上面残留的水珠透明洁净。风吹动草叶,几颗水珠聚在一起,又滑到叶尖,最终叶子不堪重负害得水珠跌落而下,整颗草都在不停晃动。
王逍踩过水洼,溅起的水弄湿了他的裤脚,但他不在乎,他要赶早前往集市。一场雨推迟了买菜时辰,中午还是吃的早晨剩下的白粥。
连吃两顿粥,王逍嘴巴里可算淡出个鸟来。
毕竟不是清晨刚刚卖菜的时候,早些去集市,买些看着算新鲜的菜,以免别人捷足先登,这样也算弥补上半天的质朴。
王逍的推算是准的,这时的小贩们刚刚摆好卖菜的架势,集市里也没有几个人。
江南里的平民百姓可没有屯菜的习俗,江南很精致,没有饥荒时,总图个新鲜,王逍家中也是这番景象。
来到熟人面前,王逍老练地挑起菜。先是选了根中意的茄子,再掐了把空心菜。
“老板,称称几两。”
王逍话语里的腔调和周围人不同。周围吵吵闹闹来的全是方言,王逍跟着他二婶学说话,话音不相同,咬字都要一个个的,格格不入。
王逍没有换声,长着男孩俊朗面孔,但声音听上去很女孩,镇上人笑他是百灵鸟。
“都是四两,茄子一两三文钱,空心菜一两二文钱。”
“刚好二十文。”王逍从腰间的乾坤袋中掏出四枚钱币递给对方,铜钱中间掏了方形的孔,一面刻了云德年间,一面刻了五文一钱。
“老板,您这钱算得刚刚好,都不给我讨价的机会。”
对面的小贩嬉皮笑脸起来:“哪能啊,是咱们百灵鸟手拿的准。”
王逍不理会对方打趣,将菜放入腰间挂着的破布口袋后说了句谢谢便离开前往肉铺。
肉铺离得远,王逍在过去的路上见到了镇长的女儿。那女生长得好看,至少王逍这个能辨善恶美丑的主觉得好看。
无论是金钗子还是银链子又或者在肩上的大小云肩,看着都很漂亮,也让这小女孩看着很漂亮。
皮肤白皙的她身旁跟了面庞如褐色石块的侍卫。
她只是途径集市,并不会买东西。
王逍和她面对面走过,两人对视了一眼。
在常人眼中,王逍有着坚毅且似有女气的外貌,而长相好看的人终是带着男人的魅力与女人的柔美的。王逍的双眼不够纯粹,中心的黑慢慢晕成棕色,就和大部分人一样,不过有着大部分人没有的明亮,带着孩子没有的成熟与大人没有的童真。
王逍对面的女孩左边眉毛有道伤疤,差一半就要截断整条眉毛了。
除了疤痕与好看的面庞,王逍找不到她别的特点,硬要说的话,她就比同镇子里的孩子们多了份官家子弟的气质。
错开身子,王逍加快脚步想去肉铺买点猪里脊。
过了几秒,一个女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喂,你东西掉了!”
王逍听到了身后人的呼喊,但起初并不认为说的是自己,便没有理会。直到连听几次后面人的呼喊,才赶紧摸摸裤子口袋。一摸,发觉自己常年放在口袋的玉佩不见了。
王逍赶忙转身,对方手中捏着一枚玉佩,润白蔓到顶是叶黄的和田玉佩上精致地刻着王字。
“确实是我的,十分感谢。”王逍尴尬笑笑。弄丢东西的人总会感觉尴尬,王逍也是,笑容中不免有些不好意思,赶忙低头鞠躬。
对方不在意,她露出笑颜回应道:“不客气。”随后将玉佩递给王逍。
王逍将玉佩接下:“初次见面,我叫王逍,自由自在、逍遥的逍。”
“我叫周尚雨。我现在还有事情要替家父办理,不能多聊,我们有缘再见。”说完,周尚雨转身离去。
王逍摸了摸玉佩:“没有磕着就好……坏了,买不到好的猪肉可不行。”
到此王逍不敢犹豫,拔腿跑向肉铺。
天不遂人愿。集市里人说是少,但想必这群人肯定是在一时间就往肉铺跑的,最后屠夫这只剩下长得不整齐的疙瘩肉,拿来做什么菜都不太行。
屠夫也很无奈:“这些时日没人家杀猪,加上早上大雨,可真没什么好肉卖。刚刚还来了几人,他们把好肉全买走了。”
王逍点点头,虽然有些失望,但总不能不吃,称了半斤疙瘩肉后又在隔壁买了两头蒜和辣椒,这晚饭也算解决大半。
归家不如来时那么紧张,王逍晃晃悠悠往家走,走到戏院门口,戏院门口大开,不知是谁忘记关。王逍向里面望去,见班主咬着翎子在台上作舞。
班主见着王逍,松开嘴,翎子向上一弹,还抖两下。跟着班主久了,翎子也全是戏。
“合着是百灵鸟出来买菜。许久未见,近来可好哇?”班主捏着戏腔唱到。
王逍作揖:“近来不错。”
“那就好。”班主如是唱到。
一句唱完,班主飞身台下来到王逍跟前:“可想好作我弟子,同我一起唱旦?你这嗓子我可一直觉得很不错。”
王逍摆手拒绝:“我还未换声,二婶说我将来的嗓音可是会和我家里人一样爽朗。”
班主捏着京曲腔调:“那可真是好奇你家中是何许人物。”
“我也很好奇,就是不知道他们为何一直不来看我。”
王逍的神情变得黯淡,班主见状赶忙换声安慰:“你二婶应该了解你家人,可曾问过她?”
王逍点点头后又摇摇头:“问过几次,可二婶从来不说,问完她就发脾气,发完脾气就喝酒,喝多了就作要哭的模样。”
言多必失,班主面露苦涩闭上了嘴。
王逍拜别班主,避开路上或大或小的水洼,来到小镇最西边的地方,这里就王逍家一户。房屋虽然不少,但都空着。
说这里全是他二婶的房,不过只在一间房里住着。有一个小院,没有四水归堂,下雨就任凭雨水流到街头,散落在石缝之间了。
走到家门口,听到二婶又在吟诗。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如今已是初夏,但二婶时而就会无病呻吟些诗句,也就见怪不怪了。
抛去诗意,二婶的声音很好听,比百灵鸟更好听,里面缱绻着慵懒,也散发着华贵。只听声音,不知她曾是哪家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
推开门,二婶坐在躺椅上,手里扇着刺过鸳鸯的丝绸团扇,翘着二郎腿,穿的是前卫的旗袍,开叉到大腿一半,露出来的丰满曲线与白嫩肌肤有说不上的美好。
二婶右腿搭在左腿上,鞋子不好好穿,就拿脚趾吊着,一晃又一晃。
王逍只在小镇中见二婶一人穿旗袍。旗袍很前卫,不如琵琶袖的长衫那般的洛阳纸贵,少有人穿,让二婶显得不太合群,但二婶总是特立独行的,再出众些也无所谓了。
“逍儿,你可算回来了,过来给二婶捏捏肩。躺了一天,难免会有些酸。”
王逍面露不满,可她是照顾了自己十二个年头的二婶,只说了几句埋怨话后将布口袋放到厨房,洗了手便做起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