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的天气很差,像是老天爷在乱发脾气。
陈少宇打开电视,画面上一直播放着对今天的天气描述状况:狂风把路边的大树吹得东倒西歪,绿叶也快要被脱个精光,一些门店的招牌也被乱风吹得支离破散。暴风还夹带着大雨,画面还可以清晰看出那珠链似的的雨水倾斜的模样,有四十五度角左右。
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在路上走动的人都像是失败的逃兵,顶着脑子,裹紧雨衣,在暴风雨中乱窜。
当然还有,认真报道天气预报的记者们。
一位美女记者带着雨衣,拿着麦克风,急促地讲解现在的天气状况。最后那句话陈少宇听得最清晰了,“由于今天天气很差,建议市民们最好呆在家里,少外出。”
但陈少宇还是拒绝了她好心的建议,因为他必须要出去一趟,他要完成他这二十多年最大的遗憾。
本来他以为这会是他毕生的遗憾,没想到上天还是给了他一次机会。
陈少宇很开心,开心得像个小孩,开心得要伴着乐奏跳起舞来。
他怀着喜悦的心情把自己整理得干干净净,还故意往头上多加了点发蜡,因为这样对自己的外貌又多加了一份自信,即使他本来就长得很帅。
他身上的衣服和鞋子今天已被刷了好几回了,虽然看起来已是闪闪发亮,但他还是觉得有点瑕疵。他觉得这样会影响他的形象,尤其是他今天是要一位女生见面,这是他十年来唯一爱过的女生。
整理完毕了,陈少宇走到镜子前面,仔细地打量着自己的外观,这已经是他第四次做这种举动了,但他还是觉得不厌倦,他希望能把最好的一面给她看到。
陈少宇开始踏出家门,这终于是他最后一次审视自己的美貌了。他本来想带雨伞的,但想到外面大风大雨,这伞基本上起不到作用,他只好在抽柜里取出一件崭新的雨衣。
打开雨衣的包装,能够闻到一股很重的塑料味道,有点刺鼻。
“要不要穿它?”陈少宇抖了抖衣服,试图把气味驱散。
“如果穿上它,身上可能会惹上恶臭,心曦会不会嫌弃?但是……”
最后他还是靠理智说服了自己,因为那总比落汤鸡好很多,而且这只是有可能有异味,那么可能就不是百分百,或许只有百分之四十,三十,如果再四舍五入,就等于没有了。
其实最重点的是他没有时间考虑,约会的时间快到了。他明白,作为一位男人,一位绅士,是不能迟到的,而且更应该是比女士先到。
陈少宇终于出门了,他穿着挺直的西装革履自信地踏出大门。但刚出行道,一阵大风把他的发型吹乱了。
他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钟,知道没有时间回去整理了,只好用手记忆性地梳理一下,然后翻起眼球,顶着眼皮看了看前额,觉得没有垂发掉下来,才觉得有些满意。
而且这次他学聪明了,还特别把帽子先盖上了。
外面的风雨确实大,陈少宇真正感受到在这暴风雨中行走的困难。
这风,大得他只能背向往前走。这雨,大得让他紧紧地裹住着身子。
他本来想开自己的小车过去的,但不幸,前些天被他朋友撞坏了,拿去修理。而且这种天气叫车很困难,也没有人会冒着生命危险做生意。所以他只能徒步了,幸好离目的地不远,就几公里路程。
他急促地走着,目光一直盯着前方,生怕错过了地点,但狂风暴雨使人的视野变得很浅,这就让他有点心慌。
糟糕的天气虽然可恨,但更可恨的是过马路还遇到了红绿灯,这可是要花费几十秒时间了,对于一个急着约会的人来说,可算得上是几个世纪的光阴了。
“真背。”陈少宇盯着还有倒数的红灯,不爽地唠叨了一下。
自从前几天收到了朋友的来讯,说得到了心曦的联系方式,而且还成功加到了她的微信,这就让陈少宇兴奋了几个晚上。
他还记得那天晚上和心曦整整聊了一夜,都是你一句我一句没有间隙地说下去,直到双方不自觉地睡着了。
他也认真地看了她的朋友圈,很欣慰,她的样子没有改变,而且她的微笑还是依然的清晰。
他最喜欢她的笑容了。
就在前天,心曦突然来短信问他,要不要和她见个面。
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他感觉这时间是停止了,如果可以,他多么希望能留在这一刻。最后只能颤抖地发出了“好的”短短一句话,就这短短两个字包含了他这十几年的渴望。
他突然想起了心曦的样子,白白净净脸蛋,有点肉嘟嘟。而且更让人着迷的是她的微笑,这让这位看上去不算很漂亮的女孩,却胜过了世界的一切,是无与伦比的美丽。
陈少宇想到这里,不禁笑了,很幸福地笑了。他很高兴在这个世界上能认识这样的女孩子,而且还喜欢上这样的女孩子。
漫长的时间过去了,红灯的倒数还有十多秒,陈少宇的心情也慢慢这种嘀嗒的节奏激动起来。
记得有句诗,“庄生晓梦迷蝴蝶”,有一天,庄子睡觉的时候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梦醒之后发现自己还是庄子,于是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梦到庄子的蝴蝶呢,还是梦到蝴蝶的庄子。就像有时候,你在想念一个人,到底是因为你想念着她还是他想念着你。
在陈少宇望向对面的瞬间,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一位同样披着雨衣的女孩,在暴风雨中显得有点狼狈,但那白白净净的脸蛋还是挂着甜美的微笑。像是在等待到的恋人出现在她的面前。
“心曦。”陈少宇吃了一惊,他没想到心曦会在对面的马路。但下一秒,他却感到满怀的高兴。
但他没想到,他对面的女孩已在那里等了一刻钟了,只是为了能早点见上他一面。
陈少宇很开心地看着对面的女孩,一位他喜欢了十年的女孩。
他看到她的嘴型在动,应该是在说些什么,但由于雨太大,听不清楚。
“你站在那里不要动,我马上过去。”陈少宇也不管心曦想说什么。张开双手在嘴边大喊道。
离绿灯亮还有三秒,两秒,一秒。
叮-
在红灯变为绿灯一瞬间,心曦已迈步向前走了。
有时候陈少宇觉得,上天这一刻给他无比的幸福,下一秒却能把他拉下地狱。
在陈少宇刚想跑上去迎接她的刹那,突然从不远处窜出了一辆汽车。
汽车像脱缰的野马,完全要没有停止的意思,一直向前狂奔。
一秒,两秒……
陈少宇身子已不由地往前冲,希望能抓住时间,抓住自己心爱的人。
砰--
陈少宇身子开始变的寒冷,这不是因为狂风暴雨的冲洗,而是来自内心的绝望与无助。
有人会问,世界末日是感觉,也没人能说出来,没人看过世界末日。但陈少宇此时感受到自己的世界已是末日。
这里没有了温暖,没有了欢乐。
而且,他不能再看到她的笑容了。
他想到了他二十多年最大的遗憾,没错,他只是想对她说一句简单的话,但这短短的一句话却耗尽了他十年光阴。
他本来想在今天弥补他的遗憾,想用未来抓住这幸福。
他多么想告诉她,一个埋藏在自己心中十年的秘密。
但她再也没有机会听到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我爱你。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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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在路上走动的人都像是失败的逃兵,顶着脑子,裹紧雨衣,在暴风雨中乱窜。
当然还有,认真报道天气预报的记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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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陈少宇还是拒绝了她好心的建议,因为他必须要出去一趟,他要完成他这二十多年最大的遗憾。
本来他以为这会是他毕生的遗憾,没想到上天还是给了他一次机会。
陈少宇很开心,开心得像个小孩,开心得要伴着乐奏跳起舞来。
他怀着喜悦的心情把自己整理得干干净净,还故意往头上多加了点发蜡,因为这样对自己的外貌又多加了一份自信,即使他本来就长得很帅。
他身上的衣服和鞋子今天已被刷了好几回了,虽然看起来已是闪闪发亮,但他还是觉得有点瑕疵。他觉得这样会影响他的形象,尤其是他今天是要一位女生见面,这是他十年来唯一爱过的女生。
整理完毕了,陈少宇走到镜子前面,仔细地打量着自己的外观,这已经是他第四次做这种举动了,但他还是觉得不厌倦,他希望能把最好的一面给她看到。
陈少宇开始踏出家门,这终于是他最后一次审视自己的美貌了。他本来想带雨伞的,但想到外面大风大雨,这伞基本上起不到作用,他只好在抽柜里取出一件崭新的雨衣。
打开雨衣的包装,能够闻到一股很重的塑料味道,有点刺鼻。
“要不要穿它?”陈少宇抖了抖衣服,试图把气味驱散。
“如果穿上它,身上可能会惹上恶臭,心曦会不会嫌弃?但是……”
最后他还是靠理智说服了自己,因为那总比落汤鸡好很多,而且这只是有可能有异味,那么可能就不是百分百,或许只有百分之四十,三十,如果再四舍五入,就等于没有了。
其实最重点的是他没有时间考虑,约会的时间快到了。他明白,作为一位男人,一位绅士,是不能迟到的,而且更应该是比女士先到。
陈少宇终于出门了,他穿着挺直的西装革履自信地踏出大门。但刚出行道,一阵大风把他的发型吹乱了。
他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钟,知道没有时间回去整理了,只好用手记忆性地梳理一下,然后翻起眼球,顶着眼皮看了看前额,觉得没有垂发掉下来,才觉得有些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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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急促地走着,目光一直盯着前方,生怕错过了地点,但狂风暴雨使人的视野变得很浅,这就让他有点心慌。
糟糕的天气虽然可恨,但更可恨的是过马路还遇到了红绿灯,这可是要花费几十秒时间了,对于一个急着约会的人来说,可算得上是几个世纪的光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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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认真地看了她的朋友圈,很欣慰,她的样子没有改变,而且她的微笑还是依然的清晰。
他最喜欢她的笑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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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想起了心曦的样子,白白净净脸蛋,有点肉嘟嘟。而且更让人着迷的是她的微笑,这让这位看上去不算很漂亮的女孩,却胜过了世界的一切,是无与伦比的美丽。
陈少宇想到这里,不禁笑了,很幸福地笑了。他很高兴在这个世界上能认识这样的女孩子,而且还喜欢上这样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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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没想到,他对面的女孩已在那里等了一刻钟了,只是为了能早点见上他一面。
陈少宇很开心地看着对面的女孩,一位他喜欢了十年的女孩。
他看到她的嘴型在动,应该是在说些什么,但由于雨太大,听不清楚。
“你站在那里不要动,我马上过去。”陈少宇也不管心曦想说什么。张开双手在嘴边大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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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不能再看到她的笑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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