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兴在第一次睁眼的时候,就感觉莫名奇妙。因为自己不过是一觉,怎么就从大连自己的三室一厅里,出现在了这个荒山野岭,森林遍布的地方?而且透过森林的缝隙,他还看到了一直铺展到天边的草原,这是内蒙和山陕交界才有的地形地貌了。
“不要惊慌,这不过是宿醉之后的幻觉。”于是,赵兴决定闭上眼,准备翻身再睡一会,让自己的幻觉消失,恢复到大脑的正常。
昨日和一群单身狗宿醉,自己回家之后,连衣服鞋子也没脱,就一头扎在了席梦思上死睡了。喝断片了,不自然猛的醒来,产生幻觉也是人之常情,再睡个回笼觉就好了。
但翻身的时候,他的屁股却被咯了一下,生疼生疼的。闭着眼睛顺手往屁股底下一摸,他摸出了一块石头。
张开眼睛,看到手中,真真切切的拿的是一块棱角分明,很有个性的石头。
然后他的脑袋真的清醒了,因为疼痛让他清醒。
摸下身下不是席梦思,看一眼周围也不是典雅的装修,而是荒原森林和冰冷的土地。于是,他感觉到事情真的不妙了。
从辽南突然出现在草原这么大的跨度,这绝对不是被朋友恶搞弄到这的。要知道,从大连到内蒙,即便是自己那帮损友最快的路虎,也绝对不会在自己不过是一觉的时候就能实现的。再说了,自己觉轻,一只蚊子在耳边扇动翅膀就能让自己再也难以入眠。
对于这样的状况,在赵兴感觉到不可思议后,第一感觉,自己可能是穿越了。
之所以有这判断,是因为除了距离时间的问题之外,还有当时诡异的天气。
自己在睡觉前是盛夏,现在飕飕的小北风告诉他,这个季节绝对是初秋。各种诡异的事情叠加之后,就足以说明,自己真的穿越了。
看着四周鬼气森森的森林,听着隐藏在不知道躲在哪里的野兽此起彼伏的嚎叫,他明白,在这里,自己已经不知道被多少野兽盯上,计划和他们的崽子分享中餐。
以从来没有过的利索跳起来,赶紧的逃向草原,草原可比森林里安全多里。草原里没有大型野兽,大部分都是兔子野鸡。自己要是连野鸡兔子都打不过,那就直接老老实实地的当人家的中餐吧。
跌跌撞撞的跑出了森林,明媚的阳光的温暖,让他感觉到了安全和轻松。
结果就在他感觉安全的时候,在荒野中逡巡,寻找真实活人,准备问问自己的这班穿越快车,停在了哪一个站点的时候,他看到了一片死人。
一群穿着古代衣服,拿着青铜剑,衣服右衽的古代中原死人,还有左衽的胡人。他的头皮就再次炸了起来,他再次感到了危险气息。
似乎,草原可能比森林更危险。
问赵兴为什么知道这群死人不是演戏而是真实的古人,因为赵兴除了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商人之外,有了两个糟钱,就成了一个半吊子古董收藏家。
这绝对不是电视剧的片场。因为,第一,片场收工,演死人的群演是绝对不会继续躺在这里装死的,没有人敬业到这种地步。一般是导演一声咔,大家跑的比兔子都快的去领盒饭。
第二,他们是真的死人,从伤口上留出已经干结的血,从早就冰冷的僵硬的身体上,就看出,这些人,是的,是不下两百人的僵硬身体上看,他们已经死了很久。
第三,没有第三了,这已经足够了,这已经能给他足够这个世界的信息了。
赵兴面对这样已经接近真相的场面,没有大惊小怪,没有精神失常,因为他是一个粗线条而且是随遇而安的性子,并且外号赵大胆。
对着一地的死人,赵兴冲着他们喊了两嗓子:“喂,有活人吗?”
再三喊之后,确定没有活人,他感觉到了安全。于是他走进了死人堆里,仔细的翻检了一下这百多人的尸体。从最终捡出来的一堆青铜武器,还有一堆战国赵国的崭新钱币上,赵兴兴奋且沮丧的判断,这些已经有足够的证据告诉自己,自己中了大奖——真的穿越了,而且不是小穿越,而是大穿越,直接穿越了两千多年。自己不巧,来到了战国时期的赵国。
这是一个很夸张而且还算让人欣慰的现实。
夸张的是穿越被自己证明是存在的,欣慰的是自己在地球,还在所谓的中国历史范围内。
看现在眼前的这些钱,根据自己迷迷瞪瞪的收藏经验,从眼前杂乱的各种各样的赵钱,铸造的都很精美且厚实,是赵国国力最强横的,是战国当时已经接近七雄的赵国时代——这是赵国赵肃侯的年代。
对于这样的际遇,赵兴并没有表示出震惊和恐惧慌乱。还是那句话,因为他是一个粗线条的人,更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
蹲在地上,抱着脑袋开始思考。
在他想来,穿越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万古一遇,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反正穿越过来了,也就回不去了。那么按照规矩,就要在新的环境里,给自己的人生定一个小目标——在这里好好的活着,改变一下历史,真正的清史留名。
不过貌似在这个即将天下统一的时候,在赵国混是没有前途的。但按照钱币的铸造花纹透露出赵肃候的信息看,现在在赵国混,还是有机会和希望的。
自己是商人,就要在战国继续走商人路线。而商人最基本的盈利规则就是奇货可居,这可是商人的祖师爷之一的吕不韦的名言。
当然,现在吕不韦还没成商人的祖师爷,也没有那句奇货可居的成语出现呢。
但赵兴知道祖师爷的事迹,现在奇货就在赵国。未来统一天下的嬴政那个小家伙还没有出生,他爹正在现在的赵国邯郸作人质,吕不韦还没把他当做奇货可居呢。
那自己干脆就捷足先登,占了这个先机,到时候成为一代始皇帝的老师,或者干脆成为他的老爹,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反正绿帽子谁给他爹戴都是戴不是。
不过未来的儿子很叛逆,不大好调教,最终杀了吕不韦或者是自己这个老爹老妈弟弟,还将一个大一统的天下弄得二世而亡,有风险,有难度啊。
不过为了未来,拼了。
为了实现人生的小目标的第一步,就是去邯郸,找到一个美人叫赵姬,这是给嬴政他爹戴绿帽子的先决条件,当然,自己是必须先温柔一下的。
但想到赵姬,赵兴就犯难了。赵姬不是一个具体的女子的名字,按照这个年代的说法是,这是一个赵国的美丽的女子的意思。站在邯郸大街上,喊一声赵姬,不管美丑,绝对站满半条街。也就是说,嬴政的老妈其实是一个不确定的存在。
好吧,不要在乎这个细节了,既然是不确定,那就多找几个赵国的美丽女子左拥右抱吧。然后在完结单身狗,享受古代糜烂堕落的同时,看谁先怀上自己的种,就将谁定为嬴政的老妈吧。到时候是享受美人,书写历史两不耽误。这个办法很简单很实用。
赵兴就一面收拾着眼前的一堆铜钱,一面想着这样的宏伟计划。
铜钱是必须要收集的,因为钱这个东西,上下几千年,都是硬头货。正所谓有钱行走天下,没钱寸步难行,这也算是自己穿越过来的第一桶金。虽然占死人钱,和别的穿越者,靠着金手指获得的第一桶金有一点点的不光彩,但这时候还哪里顾得那么多细节?也不必在乎这些细节,有钱就是大爷嘛。于是,赵兴决定,在推动历史前进的同时,好好的经商赚钱,在战国做大爷。
人生的小目标已经决定了,第一桶金也已经到手了,然而赵兴却迷茫了。
之所以迷茫,是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更不知道赵国的都城邯郸在什么地方,连大致的方向都不知道。
但好在他没有迷茫多久,就再次决定了目标,那就是自己必须再次进入豺狼虎豹出没的森林中,否则自己的性命不保。
之所以这样决断,是因为在这一堆的死人里,他看到了不下五十个林胡人的尸体。
林胡,是当时草原的游牧民族,以凶狠残暴著称。在这个年代,人是要比虎狼还要可怕的。所以躲进山林里,躲避林胡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抬起脚步想要再回森林的时候,他听到了在几个尸体下面,传来了一声轻轻的呻吟。
“这里有一个活的。”这是赵兴最兴奋的收获。
一个人,一个活的人,是了解现在这个历史环境的第一机会,于是他就将那层叠的尸体扒开,于是他就看到了眼前的这个孩子,一个穿着与那些死者不同的孩子。
这是一个穿着似乎由两块完整的布做的衣衫,红底白衬。赵国崇尚火德,这是赵国公卿的服色,整件衣衫,没有扣子也没有纽襻,从右面斜下来,然后在腰间系一个带子,然后垂到脚面。
喜欢汉服的赵兴看出了汉服的影子,不过还没有汉服的精美和繁复,所以,他知道这个孩子穿的是应该叫“深”也叫裙。
但这种说法似乎不严谨。女子这么穿,叫裙,男子这么穿就叫裾,整个服装,应该叫深衣褥裙,或者叫深衣褥裾。按照现代的说法,好吧,这不叫汉服,因为比汉服式样古老,所以应该叫睡衣,不过是比睡衣宽大厚实罢了。
腰间扎一个带子,是带,而不是布带,这是由三块玉做支撑的,带带钩的带子。由玉支撑的,带带钩的带子,这已经说明,这个人不是普通的百姓,已经是一个贵族,或者最低也是一个士族了。
一双锦履,前面还有一个翘起来的小尖,那是用来承托拖到地面的裙边的,是防备走路的时候衣服被踩到,如此就不必走路的时候老是和女孩子一样提着裙裾了。
这个孩子并没有受伤,不过是受到了惊吓,然后被他身边的死士所掩盖压晕了过去。
赵兴把他从死人堆里拉出来的时候,他已经苏醒了。
但是这个孩子没有想象中的惊恐,而是镇定的仔细打量了赵兴的服饰之后,很冷静,很淡然的询问:“林胡?”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赵兴的服饰和他的族群的大不一样,是后世标准的冲锋衣,既不是左衽又不是右衽。左右衽,是区别中原周人和胡人的标志。
赵兴就笑着摇头,因为自己的服装的确有异于周人。
“非周人。”
赵兴就点点头。
“何人?”
这个年代,人们的词汇非常匮乏,所以他们说的话,几乎没有任何的语言上的修饰,简洁而明了,不过却让人难懂。他们能用一个字表明的,绝对不多说第2个字,因为他们还不大懂语言的修饰。
“汉人。”赵兴也就刻意的跟了这个孩子的说话方式,因为既来之,则安之,尽量的要融入到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就不能表现的太过异类。太过异类是没有好下场的。
中国的古代人对异类,也不比黑暗的欧洲中世纪强多少。就比如鲁班他爹,就因为造了一个异类的木鸟能飞,于是就被世人当劈材给烧了,和伽利略做了同伴。自己可不想刚穿越,还没享受古代的堕落奢靡,还没完成人生小目标,成为秦始皇他爹,就成了劈材。
汉人,这两个字一出,双方就都愣了一下。
这个孩子之所以愣,是因为他从来没听说过中原有汉国这一说,而赵兴也才想起来,汉人这个词,是在东汉之后才有的,自己说早了。
于是改口:“周人。”
“不要惊慌,这不过是宿醉之后的幻觉。”于是,赵兴决定闭上眼,准备翻身再睡一会,让自己的幻觉消失,恢复到大脑的正常。
昨日和一群单身狗宿醉,自己回家之后,连衣服鞋子也没脱,就一头扎在了席梦思上死睡了。喝断片了,不自然猛的醒来,产生幻觉也是人之常情,再睡个回笼觉就好了。
但翻身的时候,他的屁股却被咯了一下,生疼生疼的。闭着眼睛顺手往屁股底下一摸,他摸出了一块石头。
张开眼睛,看到手中,真真切切的拿的是一块棱角分明,很有个性的石头。
然后他的脑袋真的清醒了,因为疼痛让他清醒。
摸下身下不是席梦思,看一眼周围也不是典雅的装修,而是荒原森林和冰冷的土地。于是,他感觉到事情真的不妙了。
从辽南突然出现在草原这么大的跨度,这绝对不是被朋友恶搞弄到这的。要知道,从大连到内蒙,即便是自己那帮损友最快的路虎,也绝对不会在自己不过是一觉的时候就能实现的。再说了,自己觉轻,一只蚊子在耳边扇动翅膀就能让自己再也难以入眠。
对于这样的状况,在赵兴感觉到不可思议后,第一感觉,自己可能是穿越了。
之所以有这判断,是因为除了距离时间的问题之外,还有当时诡异的天气。
自己在睡觉前是盛夏,现在飕飕的小北风告诉他,这个季节绝对是初秋。各种诡异的事情叠加之后,就足以说明,自己真的穿越了。
看着四周鬼气森森的森林,听着隐藏在不知道躲在哪里的野兽此起彼伏的嚎叫,他明白,在这里,自己已经不知道被多少野兽盯上,计划和他们的崽子分享中餐。
以从来没有过的利索跳起来,赶紧的逃向草原,草原可比森林里安全多里。草原里没有大型野兽,大部分都是兔子野鸡。自己要是连野鸡兔子都打不过,那就直接老老实实地的当人家的中餐吧。
跌跌撞撞的跑出了森林,明媚的阳光的温暖,让他感觉到了安全和轻松。
结果就在他感觉安全的时候,在荒野中逡巡,寻找真实活人,准备问问自己的这班穿越快车,停在了哪一个站点的时候,他看到了一片死人。
一群穿着古代衣服,拿着青铜剑,衣服右衽的古代中原死人,还有左衽的胡人。他的头皮就再次炸了起来,他再次感到了危险气息。
似乎,草原可能比森林更危险。
问赵兴为什么知道这群死人不是演戏而是真实的古人,因为赵兴除了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商人之外,有了两个糟钱,就成了一个半吊子古董收藏家。
这绝对不是电视剧的片场。因为,第一,片场收工,演死人的群演是绝对不会继续躺在这里装死的,没有人敬业到这种地步。一般是导演一声咔,大家跑的比兔子都快的去领盒饭。
第二,他们是真的死人,从伤口上留出已经干结的血,从早就冰冷的僵硬的身体上,就看出,这些人,是的,是不下两百人的僵硬身体上看,他们已经死了很久。
第三,没有第三了,这已经足够了,这已经能给他足够这个世界的信息了。
赵兴面对这样已经接近真相的场面,没有大惊小怪,没有精神失常,因为他是一个粗线条而且是随遇而安的性子,并且外号赵大胆。
对着一地的死人,赵兴冲着他们喊了两嗓子:“喂,有活人吗?”
再三喊之后,确定没有活人,他感觉到了安全。于是他走进了死人堆里,仔细的翻检了一下这百多人的尸体。从最终捡出来的一堆青铜武器,还有一堆战国赵国的崭新钱币上,赵兴兴奋且沮丧的判断,这些已经有足够的证据告诉自己,自己中了大奖——真的穿越了,而且不是小穿越,而是大穿越,直接穿越了两千多年。自己不巧,来到了战国时期的赵国。
这是一个很夸张而且还算让人欣慰的现实。
夸张的是穿越被自己证明是存在的,欣慰的是自己在地球,还在所谓的中国历史范围内。
看现在眼前的这些钱,根据自己迷迷瞪瞪的收藏经验,从眼前杂乱的各种各样的赵钱,铸造的都很精美且厚实,是赵国国力最强横的,是战国当时已经接近七雄的赵国时代——这是赵国赵肃侯的年代。
对于这样的际遇,赵兴并没有表示出震惊和恐惧慌乱。还是那句话,因为他是一个粗线条的人,更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
蹲在地上,抱着脑袋开始思考。
在他想来,穿越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万古一遇,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反正穿越过来了,也就回不去了。那么按照规矩,就要在新的环境里,给自己的人生定一个小目标——在这里好好的活着,改变一下历史,真正的清史留名。
不过貌似在这个即将天下统一的时候,在赵国混是没有前途的。但按照钱币的铸造花纹透露出赵肃候的信息看,现在在赵国混,还是有机会和希望的。
自己是商人,就要在战国继续走商人路线。而商人最基本的盈利规则就是奇货可居,这可是商人的祖师爷之一的吕不韦的名言。
当然,现在吕不韦还没成商人的祖师爷,也没有那句奇货可居的成语出现呢。
但赵兴知道祖师爷的事迹,现在奇货就在赵国。未来统一天下的嬴政那个小家伙还没有出生,他爹正在现在的赵国邯郸作人质,吕不韦还没把他当做奇货可居呢。
那自己干脆就捷足先登,占了这个先机,到时候成为一代始皇帝的老师,或者干脆成为他的老爹,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反正绿帽子谁给他爹戴都是戴不是。
不过未来的儿子很叛逆,不大好调教,最终杀了吕不韦或者是自己这个老爹老妈弟弟,还将一个大一统的天下弄得二世而亡,有风险,有难度啊。
不过为了未来,拼了。
为了实现人生的小目标的第一步,就是去邯郸,找到一个美人叫赵姬,这是给嬴政他爹戴绿帽子的先决条件,当然,自己是必须先温柔一下的。
但想到赵姬,赵兴就犯难了。赵姬不是一个具体的女子的名字,按照这个年代的说法是,这是一个赵国的美丽的女子的意思。站在邯郸大街上,喊一声赵姬,不管美丑,绝对站满半条街。也就是说,嬴政的老妈其实是一个不确定的存在。
好吧,不要在乎这个细节了,既然是不确定,那就多找几个赵国的美丽女子左拥右抱吧。然后在完结单身狗,享受古代糜烂堕落的同时,看谁先怀上自己的种,就将谁定为嬴政的老妈吧。到时候是享受美人,书写历史两不耽误。这个办法很简单很实用。
赵兴就一面收拾着眼前的一堆铜钱,一面想着这样的宏伟计划。
铜钱是必须要收集的,因为钱这个东西,上下几千年,都是硬头货。正所谓有钱行走天下,没钱寸步难行,这也算是自己穿越过来的第一桶金。虽然占死人钱,和别的穿越者,靠着金手指获得的第一桶金有一点点的不光彩,但这时候还哪里顾得那么多细节?也不必在乎这些细节,有钱就是大爷嘛。于是,赵兴决定,在推动历史前进的同时,好好的经商赚钱,在战国做大爷。
人生的小目标已经决定了,第一桶金也已经到手了,然而赵兴却迷茫了。
之所以迷茫,是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更不知道赵国的都城邯郸在什么地方,连大致的方向都不知道。
但好在他没有迷茫多久,就再次决定了目标,那就是自己必须再次进入豺狼虎豹出没的森林中,否则自己的性命不保。
之所以这样决断,是因为在这一堆的死人里,他看到了不下五十个林胡人的尸体。
林胡,是当时草原的游牧民族,以凶狠残暴著称。在这个年代,人是要比虎狼还要可怕的。所以躲进山林里,躲避林胡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抬起脚步想要再回森林的时候,他听到了在几个尸体下面,传来了一声轻轻的呻吟。
“这里有一个活的。”这是赵兴最兴奋的收获。
一个人,一个活的人,是了解现在这个历史环境的第一机会,于是他就将那层叠的尸体扒开,于是他就看到了眼前的这个孩子,一个穿着与那些死者不同的孩子。
这是一个穿着似乎由两块完整的布做的衣衫,红底白衬。赵国崇尚火德,这是赵国公卿的服色,整件衣衫,没有扣子也没有纽襻,从右面斜下来,然后在腰间系一个带子,然后垂到脚面。
喜欢汉服的赵兴看出了汉服的影子,不过还没有汉服的精美和繁复,所以,他知道这个孩子穿的是应该叫“深”也叫裙。
但这种说法似乎不严谨。女子这么穿,叫裙,男子这么穿就叫裾,整个服装,应该叫深衣褥裙,或者叫深衣褥裾。按照现代的说法,好吧,这不叫汉服,因为比汉服式样古老,所以应该叫睡衣,不过是比睡衣宽大厚实罢了。
腰间扎一个带子,是带,而不是布带,这是由三块玉做支撑的,带带钩的带子。由玉支撑的,带带钩的带子,这已经说明,这个人不是普通的百姓,已经是一个贵族,或者最低也是一个士族了。
一双锦履,前面还有一个翘起来的小尖,那是用来承托拖到地面的裙边的,是防备走路的时候衣服被踩到,如此就不必走路的时候老是和女孩子一样提着裙裾了。
这个孩子并没有受伤,不过是受到了惊吓,然后被他身边的死士所掩盖压晕了过去。
赵兴把他从死人堆里拉出来的时候,他已经苏醒了。
但是这个孩子没有想象中的惊恐,而是镇定的仔细打量了赵兴的服饰之后,很冷静,很淡然的询问:“林胡?”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赵兴的服饰和他的族群的大不一样,是后世标准的冲锋衣,既不是左衽又不是右衽。左右衽,是区别中原周人和胡人的标志。
赵兴就笑着摇头,因为自己的服装的确有异于周人。
“非周人。”
赵兴就点点头。
“何人?”
这个年代,人们的词汇非常匮乏,所以他们说的话,几乎没有任何的语言上的修饰,简洁而明了,不过却让人难懂。他们能用一个字表明的,绝对不多说第2个字,因为他们还不大懂语言的修饰。
“汉人。”赵兴也就刻意的跟了这个孩子的说话方式,因为既来之,则安之,尽量的要融入到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就不能表现的太过异类。太过异类是没有好下场的。
中国的古代人对异类,也不比黑暗的欧洲中世纪强多少。就比如鲁班他爹,就因为造了一个异类的木鸟能飞,于是就被世人当劈材给烧了,和伽利略做了同伴。自己可不想刚穿越,还没享受古代的堕落奢靡,还没完成人生小目标,成为秦始皇他爹,就成了劈材。
汉人,这两个字一出,双方就都愣了一下。
这个孩子之所以愣,是因为他从来没听说过中原有汉国这一说,而赵兴也才想起来,汉人这个词,是在东汉之后才有的,自己说早了。
于是改口:“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