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起一场冲突很容易,结束一场冲突却要困难千百倍。
在甘古特提出暂时停火二十四小时,为谈判做准备后,华夏迅速给出了答复,只有在扶桑当局答应三个条件的前提下,华夏才答应暂时停火。只是华夏开出的三个条件,宫本三郎根本不可能答应。
撤走所有在东海的军事力量?要知道,东海部分海域是扶桑的领海,还有更广阔的专属经济区。从东海撤走全部军事力量等于放弃对领海的防卫,也就等于丧权辱国。如果算上与华夏的纠纷,扶桑在这个时候从东海撤走军事力量,等于在战略上向华夏认输。
交出策划与制造冲突的战犯?先不说“战犯”这个词用得是否恰当,也不说华夏外长拿到安理会去的那些证据是否可信,只要扶桑当局答应这个要求,等于变相承认了华夏当局的指控。如果华夏当局在此问题上得寸进尺,那么扶桑要交出的就不是几个策划与制造冲突的人员,而是更多的东西。
承认与接受现在的局面,不主动采取破坏当前局面的行动?毫无疑问,这更不可能。别忘了,华夏军队已经对整个冲突区域实现实际控制。哪怕华夏没有提到历史遗留问题,可是只要扶桑接受这个既成事实,今后除非再次挑起冲突,不然绝无可能改变现状。
可以说,这三个条件,扶桑一个都不能答应。
甘古特已经向华夏外长王学炽提了出来,即华夏提出的这些要求已经超出停火谈判的基本范畴,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并不适合作为停火的前提条件。王学炽给出的答复很直接,扶桑悍然发动进攻,把战火烧到地面上,已经公然违背了双方在十多年前为了防止纠纷演变为冲突所做出的承诺,即双方保证不采取单方面行动破坏东海现状,而随着扶桑违背承诺,冲突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如果对核心问题避而不谈,那么谈判还有什么意义呢?至于策划与制造冲突的“战犯”,必须受到法律的惩治,不然类似的事情必然会在不久的将来再次发生。王学炽还明确告诉甘古特,如果扶桑当局拒绝承认已经公布于众的证据,那么华夏会在必要的时候出示更确凿的证据。只不过,到那时就不是跟扶桑进行停火谈判了。
王学炽的态度非常强硬,根本没办法谈。
甘古特在转告田中俊的时候,表示自己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而能不能立即停火,得看扶桑当局的态度。
田中俊没有决策权,只是将这些一五一十的转告宫本三郎。
局势已经明朗,华夏在军事上掌握了绝对优势后,并没有像以往那样,通过适当的让步实现停火。
华夏寸步不让,扶桑就能让步?
答案明显是否定的。就算宫本三郎愿意让步,他也没有这个胆量,更别说他根本不打算在这些问题上退让。
不肯让步,那就得继续打下去。
那么,拿什么打下去?
在向宫本三郎汇报的时候,田中俊还提到,花旗当局已经在原则上答应继续为扶桑提供援助,包括第二批二十架F-22A战斗机。如果有需要,花旗还会考虑向扶桑提供一批具备完整作战能力的F-35A战斗机。可惜的是,对于扶桑更加需要的大型预警机,花旗当局暂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不是花旗没有大型预警机,而是向扶桑提供大型预警机太过敏感,还涉及到人员问题,即扶桑空中自卫队没有可以操作E-3的空勤人员,哪怕花旗愿意在培训方面提供帮助,也肯定来不及,因此要让提供的大型预警机发挥作用,花旗就得同时提供配套的空勤人员,等于出兵参战。做为折中方案,花旗当局答应援助一批E-2D,而且能够随战斗机一同交付给扶桑空中自卫队。
E-2D有用吗?
虽然在冲突中损失了两架E-2D,另有一架在降落时坠毁,但是扶桑空中自卫队还有十多架E-2D,根本不需要花期的援助。
如果只有E-2D,空中自卫队最多只能执行本土防空任务。
很简单,E-2D缺乏指挥空战的能力,必须依托后方基地或者其他指挥平台。如果只是留在琉球群岛附近,依托后方的地面指挥系统,还没有多大的问题,但是要前出为进攻机群提供支持,那就是勉为其难。
只是守住本土,显然打不赢这场冲突。
更何况,华夏根本不会攻打扶桑本土。
山野和夫给出了明确答复,以空中自卫队现在的兵力,如果不再发起进攻,守卫本土没多大的问题。如果不考虑本土防空,那么在适当的调动与调整之后,最多还能组织发起一次大规模进攻。考虑得更加全面一些,应该在花旗的援助到位后,也就是F-22A与F-35A全部到达之后再考虑发起反击。
正是如此,宫本三郎才让小早田秀吉给第三护卫群下令,让其减速。
随后,宫本三郎联系了田中俊,让田中俊亲自去花旗国务院,把花旗提供援助的事情确定下来。
等待了几个小时之后,宫本三郎收到了田中俊发回来的消息。
受到花旗空军部署的影响,能够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交付给扶桑的只有F-35A,而扶桑空中自卫队更想得到的F-22A最快要四十八小时之后才能移交。此外,如果扶桑想获得第二批二十架F-22A,还要修改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即把直接购买数量提高到四十架,并且在交付前付款。
甘古特给出的理由也很直接,即花旗之前是按照已经签署的采购合同,以提前交付的名义为扶桑提供现有的F-22A。因为存在国会授权的问题,所以在扶桑支付款项之前无法交付战斗机。此外,除了第一批援助的F-35A可以采用先货后款的方式购买外,第二批F-35A同样得首先付款。
在田中俊提出扶桑当局无法在短期内筹到购买战斗机的款项时,甘古特给了两个不算建议的建议。一是拿扶桑当局持有的花旗国债进行抵押,由花旗银行提供贷款,而且花旗当局会尽量为扶桑争取一个较为合理的利率。二是购买性能差一些的战斗机,比如花旗空军正在做退役处理的F-15C与F-16C,关键是价格低廉,即扶桑只需要支付相当于进行退役报废处理的费用就能获得这些还勉强能用的战斗机。以甘古特的意思,购买一架F-22A的钱足够买下几十架F-15C,或者更多的F-16C。如果扶桑有足够的飞行员,那么几十架F-15C的战斗力肯定比一架F-22A强得多。
甘古特这么说,显然跟他不了解军事有关。
当然,在众多扶桑内阁成员看来,花旗在这个时候要扶桑用现金购买军火,简直就是敲诈。只是,在宫本三郎看来,花旗此举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即花旗当局已经对扶桑能否取得这场冲突的胜利产生了怀疑。让扶桑花钱购买军火,显然与甘古特无关,肯定是特鲁尼的决定,因为特鲁尼本来就是个商人。
站在商人的角度,如果认为投资的风险太大,所要做的必然是设法保值。
问题是,扶桑哪来那么多钱?
即便不算花旗先交付的二十架F-35A,采购二十架F-22A与二十架F-35A需要大约一百亿绿币。短期之内,扶桑当局显然拿不出这么多钱。如果拿手里的花旗国债去抵押,需要国会批准,内阁没有这个权力。此外,考虑到花旗银行采用的评级方式,抵押贷款的利率肯定高得吓人。
事实上,连付清由花旗先交付的二十架F-35A的款项都是个天大的问题。
一句话,没钱。
在这个问题上,山口友雄说得很清楚。用于冲突的特别拨款已经花光,政府未必能够获得银行贷款。如果拖到明年,那么预算赤字肯定非常吓人。考虑到已经遭受的损失,明年也未必有足够拨款来维持军备。用山口友雄的话来说,如果不顾一切的维持军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将会超过冲突本身。说得更严重一点,哪怕打赢了冲突,在经济上付出的惨重代价也会让胜利失去意义。如果扶桑由此一蹶不振,在今后几十年内陷入困境,打赢冲突又有什么价值呢?
显然,战争就是烧钱。
对于捉襟见肘的扶桑当局来说,肯定比不过华夏。别忘了,扶桑用于冲突的主要武器装备几乎全靠进口,特别是各类作战飞机,而华夏在冲突中使用的武器装备几乎全部实现了自给自足。很明显,自行生产与在国内采购先进的武器装备,肯定比进口便宜得多,而且不会受其他因素限制。
只是,山口友雄也承认,无法接受华夏当局提出的停火条件。
虽然他一直反对通过冲突解决与华夏的矛盾,认为这条路根本走不通,但是做为兼任财务大臣的副首相,山口友雄首先考虑的依然是扶桑的核心利益,而华夏提出的停火条件显然对此构成了威胁。
山口友雄提出应该跟华夏当局进行更深入的接触,毕竟只要能谈,那么以什么方式开启谈判、以及以什么方式实现停火都可以商量。
只可惜,山口友雄的意见显然没有受到重视。
华夏不愿意停火,扶桑没有理由单方面停火。
在甘古特提出暂时停火二十四小时,为谈判做准备后,华夏迅速给出了答复,只有在扶桑当局答应三个条件的前提下,华夏才答应暂时停火。只是华夏开出的三个条件,宫本三郎根本不可能答应。
撤走所有在东海的军事力量?要知道,东海部分海域是扶桑的领海,还有更广阔的专属经济区。从东海撤走全部军事力量等于放弃对领海的防卫,也就等于丧权辱国。如果算上与华夏的纠纷,扶桑在这个时候从东海撤走军事力量,等于在战略上向华夏认输。
交出策划与制造冲突的战犯?先不说“战犯”这个词用得是否恰当,也不说华夏外长拿到安理会去的那些证据是否可信,只要扶桑当局答应这个要求,等于变相承认了华夏当局的指控。如果华夏当局在此问题上得寸进尺,那么扶桑要交出的就不是几个策划与制造冲突的人员,而是更多的东西。
承认与接受现在的局面,不主动采取破坏当前局面的行动?毫无疑问,这更不可能。别忘了,华夏军队已经对整个冲突区域实现实际控制。哪怕华夏没有提到历史遗留问题,可是只要扶桑接受这个既成事实,今后除非再次挑起冲突,不然绝无可能改变现状。
可以说,这三个条件,扶桑一个都不能答应。
甘古特已经向华夏外长王学炽提了出来,即华夏提出的这些要求已经超出停火谈判的基本范畴,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并不适合作为停火的前提条件。王学炽给出的答复很直接,扶桑悍然发动进攻,把战火烧到地面上,已经公然违背了双方在十多年前为了防止纠纷演变为冲突所做出的承诺,即双方保证不采取单方面行动破坏东海现状,而随着扶桑违背承诺,冲突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如果对核心问题避而不谈,那么谈判还有什么意义呢?至于策划与制造冲突的“战犯”,必须受到法律的惩治,不然类似的事情必然会在不久的将来再次发生。王学炽还明确告诉甘古特,如果扶桑当局拒绝承认已经公布于众的证据,那么华夏会在必要的时候出示更确凿的证据。只不过,到那时就不是跟扶桑进行停火谈判了。
王学炽的态度非常强硬,根本没办法谈。
甘古特在转告田中俊的时候,表示自己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而能不能立即停火,得看扶桑当局的态度。
田中俊没有决策权,只是将这些一五一十的转告宫本三郎。
局势已经明朗,华夏在军事上掌握了绝对优势后,并没有像以往那样,通过适当的让步实现停火。
华夏寸步不让,扶桑就能让步?
答案明显是否定的。就算宫本三郎愿意让步,他也没有这个胆量,更别说他根本不打算在这些问题上退让。
不肯让步,那就得继续打下去。
那么,拿什么打下去?
在向宫本三郎汇报的时候,田中俊还提到,花旗当局已经在原则上答应继续为扶桑提供援助,包括第二批二十架F-22A战斗机。如果有需要,花旗还会考虑向扶桑提供一批具备完整作战能力的F-35A战斗机。可惜的是,对于扶桑更加需要的大型预警机,花旗当局暂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不是花旗没有大型预警机,而是向扶桑提供大型预警机太过敏感,还涉及到人员问题,即扶桑空中自卫队没有可以操作E-3的空勤人员,哪怕花旗愿意在培训方面提供帮助,也肯定来不及,因此要让提供的大型预警机发挥作用,花旗就得同时提供配套的空勤人员,等于出兵参战。做为折中方案,花旗当局答应援助一批E-2D,而且能够随战斗机一同交付给扶桑空中自卫队。
E-2D有用吗?
虽然在冲突中损失了两架E-2D,另有一架在降落时坠毁,但是扶桑空中自卫队还有十多架E-2D,根本不需要花期的援助。
如果只有E-2D,空中自卫队最多只能执行本土防空任务。
很简单,E-2D缺乏指挥空战的能力,必须依托后方基地或者其他指挥平台。如果只是留在琉球群岛附近,依托后方的地面指挥系统,还没有多大的问题,但是要前出为进攻机群提供支持,那就是勉为其难。
只是守住本土,显然打不赢这场冲突。
更何况,华夏根本不会攻打扶桑本土。
山野和夫给出了明确答复,以空中自卫队现在的兵力,如果不再发起进攻,守卫本土没多大的问题。如果不考虑本土防空,那么在适当的调动与调整之后,最多还能组织发起一次大规模进攻。考虑得更加全面一些,应该在花旗的援助到位后,也就是F-22A与F-35A全部到达之后再考虑发起反击。
正是如此,宫本三郎才让小早田秀吉给第三护卫群下令,让其减速。
随后,宫本三郎联系了田中俊,让田中俊亲自去花旗国务院,把花旗提供援助的事情确定下来。
等待了几个小时之后,宫本三郎收到了田中俊发回来的消息。
受到花旗空军部署的影响,能够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交付给扶桑的只有F-35A,而扶桑空中自卫队更想得到的F-22A最快要四十八小时之后才能移交。此外,如果扶桑想获得第二批二十架F-22A,还要修改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即把直接购买数量提高到四十架,并且在交付前付款。
甘古特给出的理由也很直接,即花旗之前是按照已经签署的采购合同,以提前交付的名义为扶桑提供现有的F-22A。因为存在国会授权的问题,所以在扶桑支付款项之前无法交付战斗机。此外,除了第一批援助的F-35A可以采用先货后款的方式购买外,第二批F-35A同样得首先付款。
在田中俊提出扶桑当局无法在短期内筹到购买战斗机的款项时,甘古特给了两个不算建议的建议。一是拿扶桑当局持有的花旗国债进行抵押,由花旗银行提供贷款,而且花旗当局会尽量为扶桑争取一个较为合理的利率。二是购买性能差一些的战斗机,比如花旗空军正在做退役处理的F-15C与F-16C,关键是价格低廉,即扶桑只需要支付相当于进行退役报废处理的费用就能获得这些还勉强能用的战斗机。以甘古特的意思,购买一架F-22A的钱足够买下几十架F-15C,或者更多的F-16C。如果扶桑有足够的飞行员,那么几十架F-15C的战斗力肯定比一架F-22A强得多。
甘古特这么说,显然跟他不了解军事有关。
当然,在众多扶桑内阁成员看来,花旗在这个时候要扶桑用现金购买军火,简直就是敲诈。只是,在宫本三郎看来,花旗此举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即花旗当局已经对扶桑能否取得这场冲突的胜利产生了怀疑。让扶桑花钱购买军火,显然与甘古特无关,肯定是特鲁尼的决定,因为特鲁尼本来就是个商人。
站在商人的角度,如果认为投资的风险太大,所要做的必然是设法保值。
问题是,扶桑哪来那么多钱?
即便不算花旗先交付的二十架F-35A,采购二十架F-22A与二十架F-35A需要大约一百亿绿币。短期之内,扶桑当局显然拿不出这么多钱。如果拿手里的花旗国债去抵押,需要国会批准,内阁没有这个权力。此外,考虑到花旗银行采用的评级方式,抵押贷款的利率肯定高得吓人。
事实上,连付清由花旗先交付的二十架F-35A的款项都是个天大的问题。
一句话,没钱。
在这个问题上,山口友雄说得很清楚。用于冲突的特别拨款已经花光,政府未必能够获得银行贷款。如果拖到明年,那么预算赤字肯定非常吓人。考虑到已经遭受的损失,明年也未必有足够拨款来维持军备。用山口友雄的话来说,如果不顾一切的维持军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将会超过冲突本身。说得更严重一点,哪怕打赢了冲突,在经济上付出的惨重代价也会让胜利失去意义。如果扶桑由此一蹶不振,在今后几十年内陷入困境,打赢冲突又有什么价值呢?
显然,战争就是烧钱。
对于捉襟见肘的扶桑当局来说,肯定比不过华夏。别忘了,扶桑用于冲突的主要武器装备几乎全靠进口,特别是各类作战飞机,而华夏在冲突中使用的武器装备几乎全部实现了自给自足。很明显,自行生产与在国内采购先进的武器装备,肯定比进口便宜得多,而且不会受其他因素限制。
只是,山口友雄也承认,无法接受华夏当局提出的停火条件。
虽然他一直反对通过冲突解决与华夏的矛盾,认为这条路根本走不通,但是做为兼任财务大臣的副首相,山口友雄首先考虑的依然是扶桑的核心利益,而华夏提出的停火条件显然对此构成了威胁。
山口友雄提出应该跟华夏当局进行更深入的接触,毕竟只要能谈,那么以什么方式开启谈判、以及以什么方式实现停火都可以商量。
只可惜,山口友雄的意见显然没有受到重视。
华夏不愿意停火,扶桑没有理由单方面停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