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阳城外的战场上。
这场遭遇战是极为惨烈的,虽说不上横尸遍野,但以战场为半径的方圆数里,都是倒下战士的尸体。
有汉人的,也有鲜卑人的。
鏖战了三个多时辰后,成律归率领的鲜卑骑兵虽然获得了极大的优势,但终究没能撕开陷阵营的步兵方阵,便只好派人将这一股汉人部队包围了起来,意图等汉军锐气尽失后再战。
而在鲜卑的包围圈中,贾诩望见对面的鲜卑人暂时停止了进攻,便长长的舒了口气,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外围,只剩不到五百人的陷阵营仍在列阵坚守,哪怕身旁就是手足同胞的尸体,他们依旧神情坚毅。
“如何?”
林朝用满是尘土的手解开水囊,猛灌了一大口后将其递给了贾诩,同时开口问道。
“额……”
此刻的贾诩不仅身体疲惫,嗓子也快冒烟了,所以也跟来不及回话便抓起水囊一饮而尽,之后脸上却露出了一丝笑容。
“这种时候,你还笑得出来?”林朝横了他一眼,“难怪笑得如此难看。”
贾诩摊手道:“不笑,难道还哭不成?”
林朝皱眉道:“说正事,咱们还有胜算吗?”
尽管前方的陷阵营是徐州的王牌部队,但方才三个时辰的激战,林朝这边还是吃了大亏。
确切的说,从一开始就吃了大亏,之后的战斗倒是还算可以接受。
彼时鲜卑人鼓足了劲冲锋,在人力和马力的高度重合下,哪怕装备了重甲的陷阵将士也差点没挡住。
毕竟是血肉之躯,如何与战马的爆发力抗衡?
之所以到现在还没被破开阵列,完全是陷阵营用性命填出来的结果。
步兵就一定打不过骑兵吗?
倒也不尽然。
前提是要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两汉四百载以来,汉人屡屡与匈奴交战,对付游牧民族早就有了丰富的经验。
论骑术,汉人肯定比不上生在马背上的异族。可农耕文明的科技树,始终比这些蛮夷要高上一个层次。
其中最能体现的地方,便是弓弩。
异族的弓箭虽然射得快,但射程相当短,超过五十步后,杀伤力略等于无。
可汉人的弓弩就不一样了,不仅射程远,金属制的箭头也更有杀伤力,堪称异族蛮夷的噩梦。
所以汉末南下劫掠的蛮夷,才会屡屡有部落头领被射死的记载。
为了此次大战,林朝提前布置了七年,弓弩这种利器自然不会少。
可如今这些东西,大部分都还没从徐州运过来。而那些运过来的,也大多储存在城中,根本没在林朝手里。
所以这场遭遇战,才会变成真正的苦战。
听了林朝的问话,贾诩疲倦地笑道:“胜算肯定是有的,只是不那么容易。”
“此言何意?”
贾诩一指远处的鲜卑人道:“如今咱们虽然为蛮夷所困,但一场鏖战下来,双方士气早已低落至同一水平。蛮夷之前的先手优势也荡然无存,接下来便是比拼双方士卒悍勇的时刻。谁先撑不住,谁就落败。”
闻言,林朝点了点头。的确是这么个理。
只要能顶住鲜卑人的第一波进攻,接下来他们再发动进攻,就容易抵挡了许多。
可是……林朝望着身后的茫茫旷野,又是一声叹息。
“如此地形下,咱们只能被动挨打,是战是退都得由这些蛮夷决定,着实可恨!”
贾诩苦笑道:“步卒终究比不得骑兵,此无解也。所幸援军不日便到,咱们只要稳扎稳打,撑到援军到来,便能将这股蛮夷聚而歼之!”
“也只能如此了。”林朝点了点头。
这时,一直在前方督战的典韦和阎柔回来了。
阎柔一直在督战,并未亲自上阵冲杀,所以他此刻的状况还好。
可带着陷阵营冲杀在前的典韦,此刻已经被鲜血和灰尘糊住了全身,在血色泥尘的包裹下,活脱脱像是从地狱中杀出来的恶鬼一般,令人望而生怖。
“监军,敌军已经停止进攻,咱们是否缓缓撤退?”
眼看暂时停战,典韦便马上赶过来喊道。
“不可!”
林朝和贾诩异口同声回道。
“为何不可?”阎柔疑惑道,“林侯,咱们此时列阵缓缓而退,就算蛮夷追击,也能反身接战,更能与援军拉近距离,如此方有一线生机啊!”
面对阎柔的看法,林朝和贾诩纷纷苦笑摇头。
在他眼中看似是生机的路径,实则却是真正的死路一条!
此时林朝所率领的部队,只能选择原地固守。哪怕鲜卑人暂时不进攻,却是连撤退也不敢。
因为一旦撤退,阵型必然有变,很可能会给这些蛮夷提供战机,倒不如原地固守,保存士卒的体力,以应对随时会到来的战斗。
再者……两条腿还能跑过四条腿不成?
典韦见自己的提议遭到拒绝,先是微微一愣,继而疑惑道:“不能后撤……难不成咱们就在这跟这些蛮夷干耗着?”
“干耗着……倒也不至于。”
林朝抬眼望了望远处已经开始进食的鲜卑人,嘴角的弧度慢慢扬起道:“说到底终究是消耗战,君明……下令进攻!”
啥,进攻!
闻言,典韦当即露出一张黑人问号脸。
如今敌众我寡,且有着兵种克制加成,能够维持住阵型已然不容易,为何要主动进攻?
“不错,此时进攻正当其时。”贾诩很快明白了林朝的意图,点头附和道,“君明勿虑,前番一场血战,咱们虽然损失惨重,但麾下战力仍在,此时进攻正好可以挫败敌军锐气,争取此战的主动权。”
典韦疑惑道:“贾先生,请恕末将愚钝……敌军可都是骑兵。”
纵横战阵近二十载,典韦还从没听说过用步兵主动进攻骑兵的战例,若此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他一定以为这人疯了。
见典韦不明白,贾诩便下意识想抚须解释一番,可手到了下巴上,却发现自己满手血污,终究不好往胡子上抚摸,只得放下手略显尴尬道:“此时进攻,并非是要与这些蛮夷决一死战,只为主动把握战局。”
“倘若因此激怒敌军,惹得大举进攻呢?”旁边的阎柔问道。
贾诩摊手笑道:“那便战就是,经过此前三个时辰鏖战,敌军马力损耗殆尽,如今未经水草补充,咱们也未必会落败。”
听到这里,阎柔和典韦总算明白了贾诩的意思。
如今的双方都是强弩之末,可等到这些蛮夷休整之后,自己这边一定不是对手。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力一搏。
“贾先生,若是敌军不与我军交战,反而缓缓后撤,咱们也追不上啊!”
典韦又问道。
“那就不追,全军就地休整,固守待援。”
虽然贾诩不认为对面的蛮夷能有这个智商,但还是做足了最坏的打算。
闻言,典韦和阎柔立即扭头看向了林朝。
“便依贾军师所言,下令进攻吧。”林朝挥了挥手道。
“遵命!”
……
“他娘的,这些汉人可真顽固!”
战场之外,成律归正用手中那柄带血的尖刀割着手中烤熟的羊肉,目光中满是愤怒,恨不得将处于包围中的汉人部队大卸八块。
本以为这次南下是个好差事,可谁知道才刚劫掠了一座边陲县城之后,就遇到了这块难啃的骨头。
渔阳县的北边,就只有一座名叫犷平的小县城,城中不足千户人家,自然没什么油水,所以成律归到现在也没抢到多少东西,更别提可以被称之为重要战略资源的汉人女子。
这并不是成律归第一次南下劫掠,按照以往的经验,劫掠的前半段都是很容易的。
汉人官兵虽然厉害,但反应很慢,往往都是等自己劫掠了数郡之地才能赶过来,到时候自己早跑了。
就算没跑掉,以汉人王朝此时的混乱程度,也不会派大军深入边疆追赶满载而归的自己。
总之一句话,这一二十年来,每次南下劫掠都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
可这次,成律归对自己以往的认知有了怀疑。
他完全无法想象,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居然能正面硬抗自己麾下儿郎的冲击。而且在扛过了这波冲击之后,又跟自己鏖战了足足三个时辰……
一念及此,成律归望着远处依旧严阵以待的陷阵将士,眼中满是后怕。
假使这支汉人部队有能够拖住自己的骑兵,对面这支不足千人,却全副武装的黑甲部队,便能挥动着手中那柄骇人的大刀,对自己完成收割。
他娘的,等全歼了这支汉人军队,定要将这支黑甲部队身上的铠甲给扒下来,这可是好东西啊!
穷得荡气回肠的蛮夷,数千年以来都不能修建半座城池房屋,更遑论炼铜冶铁这种高级科技树,对汉人的武器装备上的垂涎,也在情理之中。
只可惜正当成律归盘算着如何收拾对面的汉人军队时,却见原本严阵以待的陷阵将士,竟缓缓动了起来。
嗒!
嗒!
嗒!
……
接到林朝的命令后,典韦也不耽搁,当即命陷阵营向前进发。
刀盾撞击之声混合着整齐队列发出的声响,数百名陷阵将士愣生生走出了数千人的气势。
可对面的成律归见到这一幕后,却被气笑了,随即勃然大怒。
这天下哪有步卒主动进攻骑兵的道理,这支汉人军队虽然精锐,但也不能如此猖狂吧!
感受到侮辱的成律归甚至都不想干饭了,将手中的肉往地上一扔后,便举刀大叫道:“儿郎们,都给老子翻身上马,杀光对面这些汉人!”
直到此时,鲜卑骑兵才发现,对面的汉人军队竟主动发动了进攻。
他们看了看手上还没吃完的肉食,以及还没有得到完全休息的战马,心中纵然再怎么不情愿,也只得执行了成律归的命令。
草原上崇尚弱肉强食的自然生态法则,正所谓败者食尘,赢家有权支配包括失败者性命在内的所有东西,所以上位者的命令,向来没有任何缓转的余地。
“呜……呜……”
鲜卑人冲锋口号再次响起,数千鲜卑骑兵一如三个时辰之前一样,纵马冲了过来,想要歼灭这波胆敢羞辱他们的汉军。
后方,林朝和贾诩见鲜卑人已经上钩,便相视一笑。
此招虽然险了一些,但总比束手待毙要强。
虽说援军极有可能这一两日便到,但林朝和贾诩素来喜欢做最坏的打算,便悍然发动了这个看似不可能成功的计划。
见鲜卑人上钩,典韦当即高举手戟,令陷阵营停下了脚步,严阵以待防守敌军这一波冲击。
汉军的龟缩防御,使鲜卑人更兴奋了,个个面露嗜血之意,嗷嗷叫冲了过来。
他们已经可以预见,这股汉军在自己的马蹄之下,将会被碾成肉泥!
可接下来的发生的一幕,却大大出乎了他们的意料。
相比于前一次冲锋,这次他们根本不能对陷阵营造成有效杀伤,甚至连第一层阵列都没能突破。
待战马冲击之力用尽之后,瞬间便陷入了短兵相接的战争泥潭之中。
其他的牛逼林朝不敢乱吹,但要论当世军队的精锐程度,徐州可谓是领先了足足一个时代!
原因很简单,因为徐州实行的是全体募兵制度,再加以林朝从后世弄过来的整合训练为核心思想的练兵方法。
此法看似简单,但当世能将这一套贯彻实行的,也只有徐州了。
因为这种制度,需要庞大的民力作为支撑。
没有抚民以生的施政方针,便无法藏富于民。百姓连最基本的生活都维持不下去,又怎么可能会积极参军效命疆场?
反观其他诸侯,独属于君主的军队的确也能做到这一点,但部将以及世家大族的私兵部曲,可就真正降低了军队的节操下限。
简而言之,徐州的军队都是真正的职业军人,其他诸侯却不具备这种条件,更遑论徐州还拥有超前两千年的训练方式。
而对面的鲜卑战士,平时放牧,战时为兵,纵然生在马背上,可一旦骑兵的优势无法显现时,又怎么可能比得上常年都在操练的徐州士卒。
一经交手,这些鲜卑战士便感受到了极大的压力。
他们惊恐的发现,对面这些黑甲战士冷酷的简直不像人,一边挥舞盾牌防御的同时,却能毫不犹豫的,用最朴实无华的刀法收割性命。
劈砍,拔刀,再劈砍……
循环往复间,用这最省力的方式,却每一刀都砍在了敌人的要害上!
交战只半个时辰的工夫,鲜卑人便对这些战争机器产生了恐惧。
这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他们凭什么能在肆无忌惮收割性命的同时,却面无悲喜,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这场遭遇战是极为惨烈的,虽说不上横尸遍野,但以战场为半径的方圆数里,都是倒下战士的尸体。
有汉人的,也有鲜卑人的。
鏖战了三个多时辰后,成律归率领的鲜卑骑兵虽然获得了极大的优势,但终究没能撕开陷阵营的步兵方阵,便只好派人将这一股汉人部队包围了起来,意图等汉军锐气尽失后再战。
而在鲜卑的包围圈中,贾诩望见对面的鲜卑人暂时停止了进攻,便长长的舒了口气,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外围,只剩不到五百人的陷阵营仍在列阵坚守,哪怕身旁就是手足同胞的尸体,他们依旧神情坚毅。
“如何?”
林朝用满是尘土的手解开水囊,猛灌了一大口后将其递给了贾诩,同时开口问道。
“额……”
此刻的贾诩不仅身体疲惫,嗓子也快冒烟了,所以也跟来不及回话便抓起水囊一饮而尽,之后脸上却露出了一丝笑容。
“这种时候,你还笑得出来?”林朝横了他一眼,“难怪笑得如此难看。”
贾诩摊手道:“不笑,难道还哭不成?”
林朝皱眉道:“说正事,咱们还有胜算吗?”
尽管前方的陷阵营是徐州的王牌部队,但方才三个时辰的激战,林朝这边还是吃了大亏。
确切的说,从一开始就吃了大亏,之后的战斗倒是还算可以接受。
彼时鲜卑人鼓足了劲冲锋,在人力和马力的高度重合下,哪怕装备了重甲的陷阵将士也差点没挡住。
毕竟是血肉之躯,如何与战马的爆发力抗衡?
之所以到现在还没被破开阵列,完全是陷阵营用性命填出来的结果。
步兵就一定打不过骑兵吗?
倒也不尽然。
前提是要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两汉四百载以来,汉人屡屡与匈奴交战,对付游牧民族早就有了丰富的经验。
论骑术,汉人肯定比不上生在马背上的异族。可农耕文明的科技树,始终比这些蛮夷要高上一个层次。
其中最能体现的地方,便是弓弩。
异族的弓箭虽然射得快,但射程相当短,超过五十步后,杀伤力略等于无。
可汉人的弓弩就不一样了,不仅射程远,金属制的箭头也更有杀伤力,堪称异族蛮夷的噩梦。
所以汉末南下劫掠的蛮夷,才会屡屡有部落头领被射死的记载。
为了此次大战,林朝提前布置了七年,弓弩这种利器自然不会少。
可如今这些东西,大部分都还没从徐州运过来。而那些运过来的,也大多储存在城中,根本没在林朝手里。
所以这场遭遇战,才会变成真正的苦战。
听了林朝的问话,贾诩疲倦地笑道:“胜算肯定是有的,只是不那么容易。”
“此言何意?”
贾诩一指远处的鲜卑人道:“如今咱们虽然为蛮夷所困,但一场鏖战下来,双方士气早已低落至同一水平。蛮夷之前的先手优势也荡然无存,接下来便是比拼双方士卒悍勇的时刻。谁先撑不住,谁就落败。”
闻言,林朝点了点头。的确是这么个理。
只要能顶住鲜卑人的第一波进攻,接下来他们再发动进攻,就容易抵挡了许多。
可是……林朝望着身后的茫茫旷野,又是一声叹息。
“如此地形下,咱们只能被动挨打,是战是退都得由这些蛮夷决定,着实可恨!”
贾诩苦笑道:“步卒终究比不得骑兵,此无解也。所幸援军不日便到,咱们只要稳扎稳打,撑到援军到来,便能将这股蛮夷聚而歼之!”
“也只能如此了。”林朝点了点头。
这时,一直在前方督战的典韦和阎柔回来了。
阎柔一直在督战,并未亲自上阵冲杀,所以他此刻的状况还好。
可带着陷阵营冲杀在前的典韦,此刻已经被鲜血和灰尘糊住了全身,在血色泥尘的包裹下,活脱脱像是从地狱中杀出来的恶鬼一般,令人望而生怖。
“监军,敌军已经停止进攻,咱们是否缓缓撤退?”
眼看暂时停战,典韦便马上赶过来喊道。
“不可!”
林朝和贾诩异口同声回道。
“为何不可?”阎柔疑惑道,“林侯,咱们此时列阵缓缓而退,就算蛮夷追击,也能反身接战,更能与援军拉近距离,如此方有一线生机啊!”
面对阎柔的看法,林朝和贾诩纷纷苦笑摇头。
在他眼中看似是生机的路径,实则却是真正的死路一条!
此时林朝所率领的部队,只能选择原地固守。哪怕鲜卑人暂时不进攻,却是连撤退也不敢。
因为一旦撤退,阵型必然有变,很可能会给这些蛮夷提供战机,倒不如原地固守,保存士卒的体力,以应对随时会到来的战斗。
再者……两条腿还能跑过四条腿不成?
典韦见自己的提议遭到拒绝,先是微微一愣,继而疑惑道:“不能后撤……难不成咱们就在这跟这些蛮夷干耗着?”
“干耗着……倒也不至于。”
林朝抬眼望了望远处已经开始进食的鲜卑人,嘴角的弧度慢慢扬起道:“说到底终究是消耗战,君明……下令进攻!”
啥,进攻!
闻言,典韦当即露出一张黑人问号脸。
如今敌众我寡,且有着兵种克制加成,能够维持住阵型已然不容易,为何要主动进攻?
“不错,此时进攻正当其时。”贾诩很快明白了林朝的意图,点头附和道,“君明勿虑,前番一场血战,咱们虽然损失惨重,但麾下战力仍在,此时进攻正好可以挫败敌军锐气,争取此战的主动权。”
典韦疑惑道:“贾先生,请恕末将愚钝……敌军可都是骑兵。”
纵横战阵近二十载,典韦还从没听说过用步兵主动进攻骑兵的战例,若此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他一定以为这人疯了。
见典韦不明白,贾诩便下意识想抚须解释一番,可手到了下巴上,却发现自己满手血污,终究不好往胡子上抚摸,只得放下手略显尴尬道:“此时进攻,并非是要与这些蛮夷决一死战,只为主动把握战局。”
“倘若因此激怒敌军,惹得大举进攻呢?”旁边的阎柔问道。
贾诩摊手笑道:“那便战就是,经过此前三个时辰鏖战,敌军马力损耗殆尽,如今未经水草补充,咱们也未必会落败。”
听到这里,阎柔和典韦总算明白了贾诩的意思。
如今的双方都是强弩之末,可等到这些蛮夷休整之后,自己这边一定不是对手。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力一搏。
“贾先生,若是敌军不与我军交战,反而缓缓后撤,咱们也追不上啊!”
典韦又问道。
“那就不追,全军就地休整,固守待援。”
虽然贾诩不认为对面的蛮夷能有这个智商,但还是做足了最坏的打算。
闻言,典韦和阎柔立即扭头看向了林朝。
“便依贾军师所言,下令进攻吧。”林朝挥了挥手道。
“遵命!”
……
“他娘的,这些汉人可真顽固!”
战场之外,成律归正用手中那柄带血的尖刀割着手中烤熟的羊肉,目光中满是愤怒,恨不得将处于包围中的汉人部队大卸八块。
本以为这次南下是个好差事,可谁知道才刚劫掠了一座边陲县城之后,就遇到了这块难啃的骨头。
渔阳县的北边,就只有一座名叫犷平的小县城,城中不足千户人家,自然没什么油水,所以成律归到现在也没抢到多少东西,更别提可以被称之为重要战略资源的汉人女子。
这并不是成律归第一次南下劫掠,按照以往的经验,劫掠的前半段都是很容易的。
汉人官兵虽然厉害,但反应很慢,往往都是等自己劫掠了数郡之地才能赶过来,到时候自己早跑了。
就算没跑掉,以汉人王朝此时的混乱程度,也不会派大军深入边疆追赶满载而归的自己。
总之一句话,这一二十年来,每次南下劫掠都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
可这次,成律归对自己以往的认知有了怀疑。
他完全无法想象,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居然能正面硬抗自己麾下儿郎的冲击。而且在扛过了这波冲击之后,又跟自己鏖战了足足三个时辰……
一念及此,成律归望着远处依旧严阵以待的陷阵将士,眼中满是后怕。
假使这支汉人部队有能够拖住自己的骑兵,对面这支不足千人,却全副武装的黑甲部队,便能挥动着手中那柄骇人的大刀,对自己完成收割。
他娘的,等全歼了这支汉人军队,定要将这支黑甲部队身上的铠甲给扒下来,这可是好东西啊!
穷得荡气回肠的蛮夷,数千年以来都不能修建半座城池房屋,更遑论炼铜冶铁这种高级科技树,对汉人的武器装备上的垂涎,也在情理之中。
只可惜正当成律归盘算着如何收拾对面的汉人军队时,却见原本严阵以待的陷阵将士,竟缓缓动了起来。
嗒!
嗒!
嗒!
……
接到林朝的命令后,典韦也不耽搁,当即命陷阵营向前进发。
刀盾撞击之声混合着整齐队列发出的声响,数百名陷阵将士愣生生走出了数千人的气势。
可对面的成律归见到这一幕后,却被气笑了,随即勃然大怒。
这天下哪有步卒主动进攻骑兵的道理,这支汉人军队虽然精锐,但也不能如此猖狂吧!
感受到侮辱的成律归甚至都不想干饭了,将手中的肉往地上一扔后,便举刀大叫道:“儿郎们,都给老子翻身上马,杀光对面这些汉人!”
直到此时,鲜卑骑兵才发现,对面的汉人军队竟主动发动了进攻。
他们看了看手上还没吃完的肉食,以及还没有得到完全休息的战马,心中纵然再怎么不情愿,也只得执行了成律归的命令。
草原上崇尚弱肉强食的自然生态法则,正所谓败者食尘,赢家有权支配包括失败者性命在内的所有东西,所以上位者的命令,向来没有任何缓转的余地。
“呜……呜……”
鲜卑人冲锋口号再次响起,数千鲜卑骑兵一如三个时辰之前一样,纵马冲了过来,想要歼灭这波胆敢羞辱他们的汉军。
后方,林朝和贾诩见鲜卑人已经上钩,便相视一笑。
此招虽然险了一些,但总比束手待毙要强。
虽说援军极有可能这一两日便到,但林朝和贾诩素来喜欢做最坏的打算,便悍然发动了这个看似不可能成功的计划。
见鲜卑人上钩,典韦当即高举手戟,令陷阵营停下了脚步,严阵以待防守敌军这一波冲击。
汉军的龟缩防御,使鲜卑人更兴奋了,个个面露嗜血之意,嗷嗷叫冲了过来。
他们已经可以预见,这股汉军在自己的马蹄之下,将会被碾成肉泥!
可接下来的发生的一幕,却大大出乎了他们的意料。
相比于前一次冲锋,这次他们根本不能对陷阵营造成有效杀伤,甚至连第一层阵列都没能突破。
待战马冲击之力用尽之后,瞬间便陷入了短兵相接的战争泥潭之中。
其他的牛逼林朝不敢乱吹,但要论当世军队的精锐程度,徐州可谓是领先了足足一个时代!
原因很简单,因为徐州实行的是全体募兵制度,再加以林朝从后世弄过来的整合训练为核心思想的练兵方法。
此法看似简单,但当世能将这一套贯彻实行的,也只有徐州了。
因为这种制度,需要庞大的民力作为支撑。
没有抚民以生的施政方针,便无法藏富于民。百姓连最基本的生活都维持不下去,又怎么可能会积极参军效命疆场?
反观其他诸侯,独属于君主的军队的确也能做到这一点,但部将以及世家大族的私兵部曲,可就真正降低了军队的节操下限。
简而言之,徐州的军队都是真正的职业军人,其他诸侯却不具备这种条件,更遑论徐州还拥有超前两千年的训练方式。
而对面的鲜卑战士,平时放牧,战时为兵,纵然生在马背上,可一旦骑兵的优势无法显现时,又怎么可能比得上常年都在操练的徐州士卒。
一经交手,这些鲜卑战士便感受到了极大的压力。
他们惊恐的发现,对面这些黑甲战士冷酷的简直不像人,一边挥舞盾牌防御的同时,却能毫不犹豫的,用最朴实无华的刀法收割性命。
劈砍,拔刀,再劈砍……
循环往复间,用这最省力的方式,却每一刀都砍在了敌人的要害上!
交战只半个时辰的工夫,鲜卑人便对这些战争机器产生了恐惧。
这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他们凭什么能在肆无忌惮收割性命的同时,却面无悲喜,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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