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今天程序法我们先讲到这里,大家也都是研究生了,我就没按分门别类的讲什么诉讼程序适用什么法规,这个你们下课自己去查一下。”
林孝镇随意地坐在教室内第一排的桌子上扫视了一圈还在认真记笔记的学生,目光在最前面一个男生的位置停留了少许。
“我们今天也大概把诉讼程序前的流程都梳理了一遍,给大家留个作业吧,回去做一个诉讼流程图下堂课前交上来。”林教授轻巧地跳了下去,响起了钥匙碰撞的轻脆声音,“对了,民事刑事分开做。”
话音未落,地下就传来了一片怨声载道的声音。
每次林教授布置的作业虽然表面上听上去很轻松,但完成起来绝对不是人做的。
一次次的提交,不满意就会被退回,直到修改达到林教授的目标程度。
属于那种教的是你怎么和面,作业布置的是让你烙饼的类型。
但你还挑不出教授的什么毛病,按道理学术水平到了他这个程度,或多或少会有些怪癖或者不太耐心脾气不好,但林孝镇每次在退回你作业的时候都相当和善,让你心甘情愿地重做。
所以在同学圈里流传着对林孝镇的美称“笑面虎”。
“李季准作业你来收。”林教授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手指在空中虚点了一下还在琢磨问题的律季准。
律季准连忙起身,有些无奈地纠正着林教授,“教授我姓……”
“律律律,律季准。口误口误。”林教授笑眯眯地给律季准道着歉,“你这姓氏也太拗口了,咱们国家好像也没有这个姓吧。”
律季准沉默着,手指不断地翻动着桌子上的笔记。
“那我不问了,怎么样这节课听的,有什么问题吗?”看到其他同学已经相继离开显得空荡荡的教室,林教授倒也不这一时半会,坐到了律季准旁边询问着。
“有一个小问题。”
林教授点点头,示意律季准继续问。
“您刚才说在诉讼前已被刑事拘留的未决犯唯一能见到的‘亲人’就是他的辩护人了,但我觉得这样的法律是不是太严格死板了,有点不尊重人权的意味在里。”律季准抱着笔记提出了自己和林孝镇有些不同的见解。
“毕竟犯罪嫌疑人也是人,他的人权同样需要保障啊。”
“这个你说的也有些道理。”林教授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我倒没想到你能从这个角度思考,的确,现在这个规定确实有些老套了,但是国家现在还没有完善好相关条例,所以暂且也就只能这样了。”
“但其实我那句话也有例外,你再好好想想?”林孝镇拿过了律季准的笔记合拢,笑容里有些考较的意味在。
“您的意思是还有别的方法可以在看守所见到嫌疑人?”
林孝镇表情未变,不置可否。
律季准扶了扶眼镜,剑眉皱起,这个例外有些让他摸不到头脑。
根据看守所条例还有刑事诉讼法,除了会见应该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见到嫌疑人了。
所以例外指的应该不是见面的方法。
那例外指的是什么?
“唯一能见到的人……就是辩护人了……”律季准仔细咀嚼着这句话的含义。
“辩护人?”
律季准眼睛一亮,突然想到了什么激动地看向林孝镇。
“想到了?”林孝镇把笔记又塞回了律季准手里,“说说吧。”
“想到倒是想到了,但是限制还是有点大。”
律季准咽了口唾沫,有些忐忑地开口:“嫌疑人在刑拘期间只能通过会见一种方式见到外面的人,而会见由只能是嫌疑人和辩护人之间的。”
“所以其他人要想见到嫌疑人的话就要成为嫌疑人的辩护人,而现行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为其辩护。”
“继续。”林孝镇点点头。
“如果只请一位辩护人的话,那还可以带一个名额的其他人进入看守所,这个名额应该就是教授说的例外了。”
“聪明。不过前提是……?”林教授打了个响指,继续循循善诱着律季准。
“拿到当事人的委托授权和辩护人的准许?”律季准小心翼翼地补充着。
“对,你说的都有些绕了。其实最简单的方式是让想进去探望的那个人成为这个辩护人的律师助理。”
“哇,教授您懂的真多。”律季准放下笔记情不自禁地拍了拍手,他原本以为林孝镇是属于那种不谙世事一心求学的类型。
“这只是从理论法方面分析出来的一条可行方式,但我敢肯定的是这条路是合法的。也许现实中还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见到嫌疑人,但我不想让你去考虑那些。”林孝镇拍了拍律季准的肩膀。
“你懂我意思吗?”
还没等律季准反应过来,林教授又接着补充道:“不管你以后当律师还是做检察官法官,最不能出现问题的就是程序问题。”
“谢谢教授。”
“客气,周末来我家吃饭,顺便辅导一下我女儿学习,那丫头一点也不随我,笨死了。”
……………………
“例外的话我不清楚。”朴善均思索了半天可还没有任何头绪,只好抱歉地对林允儿摇了摇头。
“真的没有办法吗?”林允儿眼神稍稍有些暗淡,又紧咬着贝齿小声地咨询,“疏通一下关系也不可以吗?”
“这个肯定是不行的,这可是违反规定和条例的。”朴善均连忙慌张地摆着手,严肃地看向林允儿。
“那预审呢?我也去不了啊。”林允儿点点头示意自己知晓了。
“对,预审其实规模非常小,很难带人进去。”
“就算我是证人也不行吗?”林允儿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带着期待再次看向朴善均。
“就算你是证人也不行……等等林小姐……你是证人是什么意思?”朴善均本来还在无奈地回答着林允儿,后来察觉到林允儿话语中的不对劲才反应过来。
“没……什么意思。”
林孝镇随意地坐在教室内第一排的桌子上扫视了一圈还在认真记笔记的学生,目光在最前面一个男生的位置停留了少许。
“我们今天也大概把诉讼程序前的流程都梳理了一遍,给大家留个作业吧,回去做一个诉讼流程图下堂课前交上来。”林教授轻巧地跳了下去,响起了钥匙碰撞的轻脆声音,“对了,民事刑事分开做。”
话音未落,地下就传来了一片怨声载道的声音。
每次林教授布置的作业虽然表面上听上去很轻松,但完成起来绝对不是人做的。
一次次的提交,不满意就会被退回,直到修改达到林教授的目标程度。
属于那种教的是你怎么和面,作业布置的是让你烙饼的类型。
但你还挑不出教授的什么毛病,按道理学术水平到了他这个程度,或多或少会有些怪癖或者不太耐心脾气不好,但林孝镇每次在退回你作业的时候都相当和善,让你心甘情愿地重做。
所以在同学圈里流传着对林孝镇的美称“笑面虎”。
“李季准作业你来收。”林教授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手指在空中虚点了一下还在琢磨问题的律季准。
律季准连忙起身,有些无奈地纠正着林教授,“教授我姓……”
“律律律,律季准。口误口误。”林教授笑眯眯地给律季准道着歉,“你这姓氏也太拗口了,咱们国家好像也没有这个姓吧。”
律季准沉默着,手指不断地翻动着桌子上的笔记。
“那我不问了,怎么样这节课听的,有什么问题吗?”看到其他同学已经相继离开显得空荡荡的教室,林教授倒也不这一时半会,坐到了律季准旁边询问着。
“有一个小问题。”
林教授点点头,示意律季准继续问。
“您刚才说在诉讼前已被刑事拘留的未决犯唯一能见到的‘亲人’就是他的辩护人了,但我觉得这样的法律是不是太严格死板了,有点不尊重人权的意味在里。”律季准抱着笔记提出了自己和林孝镇有些不同的见解。
“毕竟犯罪嫌疑人也是人,他的人权同样需要保障啊。”
“这个你说的也有些道理。”林教授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我倒没想到你能从这个角度思考,的确,现在这个规定确实有些老套了,但是国家现在还没有完善好相关条例,所以暂且也就只能这样了。”
“但其实我那句话也有例外,你再好好想想?”林孝镇拿过了律季准的笔记合拢,笑容里有些考较的意味在。
“您的意思是还有别的方法可以在看守所见到嫌疑人?”
林孝镇表情未变,不置可否。
律季准扶了扶眼镜,剑眉皱起,这个例外有些让他摸不到头脑。
根据看守所条例还有刑事诉讼法,除了会见应该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见到嫌疑人了。
所以例外指的应该不是见面的方法。
那例外指的是什么?
“唯一能见到的人……就是辩护人了……”律季准仔细咀嚼着这句话的含义。
“辩护人?”
律季准眼睛一亮,突然想到了什么激动地看向林孝镇。
“想到了?”林孝镇把笔记又塞回了律季准手里,“说说吧。”
“想到倒是想到了,但是限制还是有点大。”
律季准咽了口唾沫,有些忐忑地开口:“嫌疑人在刑拘期间只能通过会见一种方式见到外面的人,而会见由只能是嫌疑人和辩护人之间的。”
“所以其他人要想见到嫌疑人的话就要成为嫌疑人的辩护人,而现行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为其辩护。”
“继续。”林孝镇点点头。
“如果只请一位辩护人的话,那还可以带一个名额的其他人进入看守所,这个名额应该就是教授说的例外了。”
“聪明。不过前提是……?”林教授打了个响指,继续循循善诱着律季准。
“拿到当事人的委托授权和辩护人的准许?”律季准小心翼翼地补充着。
“对,你说的都有些绕了。其实最简单的方式是让想进去探望的那个人成为这个辩护人的律师助理。”
“哇,教授您懂的真多。”律季准放下笔记情不自禁地拍了拍手,他原本以为林孝镇是属于那种不谙世事一心求学的类型。
“这只是从理论法方面分析出来的一条可行方式,但我敢肯定的是这条路是合法的。也许现实中还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见到嫌疑人,但我不想让你去考虑那些。”林孝镇拍了拍律季准的肩膀。
“你懂我意思吗?”
还没等律季准反应过来,林教授又接着补充道:“不管你以后当律师还是做检察官法官,最不能出现问题的就是程序问题。”
“谢谢教授。”
“客气,周末来我家吃饭,顺便辅导一下我女儿学习,那丫头一点也不随我,笨死了。”
……………………
“例外的话我不清楚。”朴善均思索了半天可还没有任何头绪,只好抱歉地对林允儿摇了摇头。
“真的没有办法吗?”林允儿眼神稍稍有些暗淡,又紧咬着贝齿小声地咨询,“疏通一下关系也不可以吗?”
“这个肯定是不行的,这可是违反规定和条例的。”朴善均连忙慌张地摆着手,严肃地看向林允儿。
“那预审呢?我也去不了啊。”林允儿点点头示意自己知晓了。
“对,预审其实规模非常小,很难带人进去。”
“就算我是证人也不行吗?”林允儿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带着期待再次看向朴善均。
“就算你是证人也不行……等等林小姐……你是证人是什么意思?”朴善均本来还在无奈地回答着林允儿,后来察觉到林允儿话语中的不对劲才反应过来。
“没……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