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很快来到了尾声。
第4场《乐队的春天》也在观众们的热烈支持下,顺利完成。
就这样,一共16支乐队被选拔了出来,将会参加下个月的16进8的正式比赛。
江侃探听了一下之前老周所说的那几只狂豹乐队、二手芍药乐队等,全都顺利的通过了筛选获得了参加下一场的资格。
全国的摇滚乐迷们,对此津津乐道喜闻乐见,毕竟已经好几十年没有乐队的综艺节目了,这些曾经乐坛的宠儿们,就像是被人遗忘了一样,20年间没有再被人提起。
很多人都争论了起来,这一次的比赛最终谁会获得冠军,哪些乐队又会进入前三名、前五名。
「我觉得吧,狂暴乐队肯定是第一名,没得跑,人家好歹是30多年的老牌乐队了,底蕴和气质都在那里,不是一些新人组成的玩玩就好的玩票乐队能够与之抗衡的。」
「我倒是觉得二手芍药乐队肯定会拔得头筹,毕竟他们的风格实在是太妖娆了,很多不看乐队表演的观众都会因为好奇心而多看他们两眼,不要小看了这多看的两眼,很多人就因此而被他们给迷住了。」
「我觉得摇滚正宗还得是在隋唐乐队,他们30年前的那一嗓子梦回隋唐,是多少人年轻时的摇滚记忆啊!现在这些歌迷都成了中年人,如果他们看这个节目,肯定会全力支持他们的!」
「你们说的都有道理,但是作为00后,我觉得这些都和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让我们来支持一个乐队的话,那肯定是江侃带领的冬雨乐队了。毕竟侃叔的名气那么大,他又那么能写,那两首《喜欢你》和《冷雨夜》简直就成了我的心头好,每天都得听几遍才睡得着觉!」
「江侃?他那就是投机取巧,利用自己的名气来带一个乐队,让我想起了多年以前的一个名为雨神的歌手,他自己名气很大,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非要带一个乐队一起玩,结果乐队没带起来,他自己的名气还被消耗了不少……」
「哈哈,你们可千万不要小看江侃,他的那首《无地自容》,可是经典的金属摇滚,正宗的不能再正宗了!你就是让你们喜欢的狂豹乐队和二手芍药来听,他们也得比出一个大拇指叫声好!」
「呵呵,你们只管争,反正我是来看侃叔的,乐队这种落后的音乐形式早就该被淘汰了。」
「楼上的你说什么?什么就该被淘汰了?我看你才该被淘汰了,小屁孩什么都不懂就在那乱说,你知道乐队给人们带来了多大的快乐和安慰吗?」
「嗨,楼上的,你别跟他一般见识,小孩子懂什么乐队,我们当时喜欢乐队的时候,这些小孩连受精卵都还不是,理解不了他们的好也是正常。」
就在《乐队的春天》的官网上,不少的观众都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些留言堆起来已经有好几万条,说什么的都有,倒是让人看到了乐队时代复苏的迹象。
江侃也在逛这个官网,看到了大家对这个活动的看法,对喜欢乐队的支持,也看到了很多人对他们的冬雨乐队的评价。
他在书房里,目光注视着屏幕,右手的鼠标滚轮在缓缓的向下拖动,看着看着,他的嘴角便露出了一丝微不可察的微笑。
「可以说《乐队的春天》这个节目就是靠着江侃的名气撑起来的,要不是前不久冬雨乐队的那三首歌红透了大江南北,蓉城电视台也不可能举办这样一个综艺节目。」
「是的,而且你们看看这一次的主办方:蓉城电视台。蓉城那不正是江侃的老家吗?他们这是在支持自己的老乡啊!」
「说是支持,其实我觉得说是蹭江侃的流量和人气还差不多,他们那个电视台多久没有出过一个正儿八经的综艺了?都是一些二三
线艺人的娱乐节目,也没有什么大牌去参加,估计就是想这次蹭江侃的名气,让自己咸鱼翻身吧。」
「楼上的真相了,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他们这样做还真的有用,我就是蓉城人,虽然我不听什么乐队的歌,也对乐队的综艺没什么兴趣,但侃叔参加的节目,我还是要给一点面子的。」
「哈哈,这次全国的乐队都要感谢冬雨乐队,都要感谢江侃了,让他们有了这样一个露脸的机会,搞不好还能够咸鱼翻身!」
「是的是的,我自己就是一个乐队的鼓手,我们主唱给我说的这次的节目如果真的爆火,推出了很多新乐队和让老乐队能够翻红,那江侃真的配享太庙了!」
看到这儿,江侃的嘴角忍不住就裂开了起来。
这些人真的太能捧了。
配享太庙可还行?
自己只不过是做出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贡献罢了。
当然也有一些很激进的言论,让他的嘴角略微的撇了撇,不置可否。
「毫不夸张的说,这次的这个节目我就是冲侃叔的面子来的。要是没有他,鬼才来看这些老掉牙了的乐队。」
「就是,如果不是侃叔我们来看这个节目干啥?说实话侃叔你干嘛非得来陪这些老头子一起玩呢?你有那个时间自己多写两首歌,多唱两首歌不好吗?干嘛要为别人做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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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隘了,狭隘了,虽然理是这个理,但是也不能把话说的这么难听啊。什么老头子,咱侃叔自己不也41岁了吗?你们说话的时候还是注意点,别波及无辜!」
「大意了,大意了,楼上说的对。不过在本公主看来,40多岁的男性,只有像江侃这样又帅、又高、又有才华的才配叫一声大叔,其他的真的只配叫一声老头子!」
「原来是个小公主,失敬,失敬了。」
「小公主喜欢侃叔的哪首歌?我喜欢《喜欢你》和《夜曲》,还有《大鱼》。」
「我喜欢《月亮之上》和《青花瓷》,不过《喜欢你》也不错。」
「是吧?《喜欢你》真的很好听,话说姑娘你是哪里人啊,如果咱们离得近的话,有空出来喝一杯,好好的分享一下对侃叔音乐的看法怎么样?」
「楼上的歪楼了,歪楼了!要泡妞出去泡,咱们这儿是音乐讨论区!」
……
看着这些沙雕网友的发言,江侃一会儿眉头皱起,一会儿嘴角裂开。
「嗨,这些人真是太能整活了。」
他松开了鼠标,坐直了身子,伸了一个懒腰,同时无奈的笑着说道。
不过,虽然觉得他们说的有些话有点过了,但实际上从客观上来说,这个节目真的还是被他的歌给带红的。
毕竟,《冷雨夜》登上了年度总下载榜的前五十名。
而《喜欢你》,也一直在三十几名徘徊,已经比很多当前当红的流行歌手所唱的歌曲排名要高上很多了。
《无地自容》更猛,一度冲进了总榜的前20名,现在也在三十几名晃来晃去,可以说是战斗力超强。
撇开江侃的巨大影响力不说,这些歌曲在被他的歌迷们传播开了之后,很多人是真的凭着这几首歌的超高品质,而喜欢上了它们。
其实,江侃所不知道的是,除开蓉城电视台,其他的好几个省份的卫视台都曾经打过这个主意,想要举办一次乐队的综艺节目,但最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做成。
最终蓉城电视台能够举办这样一个乐队的盛会,也是来源于江侃这个本土歌手在他们这个城市里的知名度和威信。
其中,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小故事。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之前江侃在最开始演唱《成都》的时候,那个帮了他大忙的文旅局的刘干事。
就是蓉城电视台的领导和文旅局的人一起吃饭的时候聊起了这个事,并且说了他们的顾虑,拿不定主意是否真的举办一个乐队的综艺节目。
而这位刘干事却在不经意间说了一句话,帮助他们打定了主意:
「江侃可是咱们蓉城自己人,他现在的名气这么大,好几个省份的电视台都找他参加节目然后都爆火了,但咱们自己守着这块金矿却还不知道该怎么用吗?」
就这一句话,让蓉城电视台的领导下定了决心,拍板了这个综艺节目。
而之所以选择乐队这个表现形式是因为他们想要另辟蹊径,做一些和其他的综艺节目不一样的东西出来。
其他的电视台做的综艺,都是让单个的明星这样或者那样,最多也就是在节目里组成搭子来做一些活动,但为什么不直接请那些早就组成了搭子的乐队来参加节目呢?
他们都是些换汤不换药的综艺节目,要么整蛊,要么搞笑,要么搞什么生活节目。
那自己就直接来一个复古,把乐队搞出来作为参赛单位进行比赛,这岂不是一个从来没有人尝试过的大噱头?
说干就干,于是便有了《乐队的春天》,这么一出复古的乐队综艺节目。
而有着江侃这么一个大杀器放着不用确实也是浪费,所以节目组想到的第一个邀请的嘉宾就是他。
至于他和谁组乐队那不重要,反正观众们想看的是他的脸,想听的是他的歌声。
而其他的那些所谓的知名乐队,其实也都是在有江侃搭成了这个架子之后,他们才顺理成章的邀请的。
这么说来,要说江侃在乐队界的地位配享太庙,还真的没有说重。
不说给他磕一个,至少见面的时候真诚地道两声感谢,那都是理所当然,题中应有之义的。
……
「伙计们,你们猜我刚刚发现了啥?」
米国东海岸一座宽大的豪华别墅里。
三名有着精壮的肌肉的小伙子正在健身房里一边撸着铁,一边嘻嘻哈哈的聊着天。
这个时候丹却拿着他的平板电脑大呼小叫的跑了进来。
「什么?有什么新闻吗?关于我们的?」
丹尼尔一边举着手中的哑铃,一边费力的转过头,看向了自己的队长。
「不,不是关于我们的,但是是关于江的!」
他兴冲冲的将平板电脑递到了丹尼尔的眼前。
「而且也是关于珍妮丝的!」
「哦?关于江和珍妮丝的?他们结婚了?」
其他的两人都把耳朵竖了起来。
「哪有,是江又给珍妮丝写了一首歌,然后这首歌……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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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读着读着,突然就卧槽了起来!
「你槽什么槽,到底上面说了些啥?」
本躺在卧推台上不好下来,所以只好胀红了头上的青筋,大声的问道。
「这首名为《godisthegirl》的歌,一发布就冲进了公告版的前20名!」
「卧槽?这么叼?」
正在做深蹲的韦恩也被吓到了,差点被肩上的四十公斤杠铃给压趴下!
「还不止呢,这首歌发布一周的时间就冲进了前十,一周啊,我的天!」
丹尼尔一边看着新闻,一边大惊小怪的大呼小叫。
「而且最奇怪的是根据市场调查,这首歌的受众80%都是女性!」
「而这些女性听众几乎9成9都给这首歌打了5星好评!」
「不是吧,这么叼?」
「怎么不是,你自己看!」
「不是,这到底是为啥呀?为什么80%以上都是女性听众?」
「说你傻,你还真的是不聪明!你自己想想这首歌的名字叫什么?」
「上帝……上帝是女孩?」
「宾果,老兄,你的榆木脑袋终于开始开窍了!」
「你说谁榆木脑袋?要不是我正在深蹲,还顶着40公斤的杠铃,我这时候就给你干翻在地上!」
「嘿嘿嘿,兄弟们,这不是内讧的时候!」
丹一把按住了正要放下杠铃冲上来找丹尼尔理论的韦恩。
「那我们的关注点应该在哪里?」
「应该是这首歌的巨大反响啊!珍妮丝我们高攀不起,但是江那边,我们可以再想想办法,找他约一首歌呀!」
丹尼尔搓了搓手,坐到了他们中间的那张卧推台上,兴奋的对他们说。
「我听说好像他最近离开了原来的那家巨无霸公司,自己新开了一间音乐工作室,正是需要业务的时候!咱们去支援一下他怎么样?」
第4场《乐队的春天》也在观众们的热烈支持下,顺利完成。
就这样,一共16支乐队被选拔了出来,将会参加下个月的16进8的正式比赛。
江侃探听了一下之前老周所说的那几只狂豹乐队、二手芍药乐队等,全都顺利的通过了筛选获得了参加下一场的资格。
全国的摇滚乐迷们,对此津津乐道喜闻乐见,毕竟已经好几十年没有乐队的综艺节目了,这些曾经乐坛的宠儿们,就像是被人遗忘了一样,20年间没有再被人提起。
很多人都争论了起来,这一次的比赛最终谁会获得冠军,哪些乐队又会进入前三名、前五名。
「我觉得吧,狂暴乐队肯定是第一名,没得跑,人家好歹是30多年的老牌乐队了,底蕴和气质都在那里,不是一些新人组成的玩玩就好的玩票乐队能够与之抗衡的。」
「我倒是觉得二手芍药乐队肯定会拔得头筹,毕竟他们的风格实在是太妖娆了,很多不看乐队表演的观众都会因为好奇心而多看他们两眼,不要小看了这多看的两眼,很多人就因此而被他们给迷住了。」
「我觉得摇滚正宗还得是在隋唐乐队,他们30年前的那一嗓子梦回隋唐,是多少人年轻时的摇滚记忆啊!现在这些歌迷都成了中年人,如果他们看这个节目,肯定会全力支持他们的!」
「你们说的都有道理,但是作为00后,我觉得这些都和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让我们来支持一个乐队的话,那肯定是江侃带领的冬雨乐队了。毕竟侃叔的名气那么大,他又那么能写,那两首《喜欢你》和《冷雨夜》简直就成了我的心头好,每天都得听几遍才睡得着觉!」
「江侃?他那就是投机取巧,利用自己的名气来带一个乐队,让我想起了多年以前的一个名为雨神的歌手,他自己名气很大,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非要带一个乐队一起玩,结果乐队没带起来,他自己的名气还被消耗了不少……」
「哈哈,你们可千万不要小看江侃,他的那首《无地自容》,可是经典的金属摇滚,正宗的不能再正宗了!你就是让你们喜欢的狂豹乐队和二手芍药来听,他们也得比出一个大拇指叫声好!」
「呵呵,你们只管争,反正我是来看侃叔的,乐队这种落后的音乐形式早就该被淘汰了。」
「楼上的你说什么?什么就该被淘汰了?我看你才该被淘汰了,小屁孩什么都不懂就在那乱说,你知道乐队给人们带来了多大的快乐和安慰吗?」
「嗨,楼上的,你别跟他一般见识,小孩子懂什么乐队,我们当时喜欢乐队的时候,这些小孩连受精卵都还不是,理解不了他们的好也是正常。」
就在《乐队的春天》的官网上,不少的观众都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些留言堆起来已经有好几万条,说什么的都有,倒是让人看到了乐队时代复苏的迹象。
江侃也在逛这个官网,看到了大家对这个活动的看法,对喜欢乐队的支持,也看到了很多人对他们的冬雨乐队的评价。
他在书房里,目光注视着屏幕,右手的鼠标滚轮在缓缓的向下拖动,看着看着,他的嘴角便露出了一丝微不可察的微笑。
「可以说《乐队的春天》这个节目就是靠着江侃的名气撑起来的,要不是前不久冬雨乐队的那三首歌红透了大江南北,蓉城电视台也不可能举办这样一个综艺节目。」
「是的,而且你们看看这一次的主办方:蓉城电视台。蓉城那不正是江侃的老家吗?他们这是在支持自己的老乡啊!」
「说是支持,其实我觉得说是蹭江侃的流量和人气还差不多,他们那个电视台多久没有出过一个正儿八经的综艺了?都是一些二三
线艺人的娱乐节目,也没有什么大牌去参加,估计就是想这次蹭江侃的名气,让自己咸鱼翻身吧。」
「楼上的真相了,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他们这样做还真的有用,我就是蓉城人,虽然我不听什么乐队的歌,也对乐队的综艺没什么兴趣,但侃叔参加的节目,我还是要给一点面子的。」
「哈哈,这次全国的乐队都要感谢冬雨乐队,都要感谢江侃了,让他们有了这样一个露脸的机会,搞不好还能够咸鱼翻身!」
「是的是的,我自己就是一个乐队的鼓手,我们主唱给我说的这次的节目如果真的爆火,推出了很多新乐队和让老乐队能够翻红,那江侃真的配享太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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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如果不是侃叔我们来看这个节目干啥?说实话侃叔你干嘛非得来陪这些老头子一起玩呢?你有那个时间自己多写两首歌,多唱两首歌不好吗?干嘛要为别人做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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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个小公主,失敬,失敬了。」
「小公主喜欢侃叔的哪首歌?我喜欢《喜欢你》和《夜曲》,还有《大鱼》。」
「我喜欢《月亮之上》和《青花瓷》,不过《喜欢你》也不错。」
「是吧?《喜欢你》真的很好听,话说姑娘你是哪里人啊,如果咱们离得近的话,有空出来喝一杯,好好的分享一下对侃叔音乐的看法怎么样?」
「楼上的歪楼了,歪楼了!要泡妞出去泡,咱们这儿是音乐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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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些沙雕网友的发言,江侃一会儿眉头皱起,一会儿嘴角裂开。
「嗨,这些人真是太能整活了。」
他松开了鼠标,坐直了身子,伸了一个懒腰,同时无奈的笑着说道。
不过,虽然觉得他们说的有些话有点过了,但实际上从客观上来说,这个节目真的还是被他的歌给带红的。
毕竟,《冷雨夜》登上了年度总下载榜的前五十名。
而《喜欢你》,也一直在三十几名徘徊,已经比很多当前当红的流行歌手所唱的歌曲排名要高上很多了。
《无地自容》更猛,一度冲进了总榜的前20名,现在也在三十几名晃来晃去,可以说是战斗力超强。
撇开江侃的巨大影响力不说,这些歌曲在被他的歌迷们传播开了之后,很多人是真的凭着这几首歌的超高品质,而喜欢上了它们。
其实,江侃所不知道的是,除开蓉城电视台,其他的好几个省份的卫视台都曾经打过这个主意,想要举办一次乐队的综艺节目,但最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做成。
最终蓉城电视台能够举办这样一个乐队的盛会,也是来源于江侃这个本土歌手在他们这个城市里的知名度和威信。
其中,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小故事。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之前江侃在最开始演唱《成都》的时候,那个帮了他大忙的文旅局的刘干事。
就是蓉城电视台的领导和文旅局的人一起吃饭的时候聊起了这个事,并且说了他们的顾虑,拿不定主意是否真的举办一个乐队的综艺节目。
而这位刘干事却在不经意间说了一句话,帮助他们打定了主意:
「江侃可是咱们蓉城自己人,他现在的名气这么大,好几个省份的电视台都找他参加节目然后都爆火了,但咱们自己守着这块金矿却还不知道该怎么用吗?」
就这一句话,让蓉城电视台的领导下定了决心,拍板了这个综艺节目。
而之所以选择乐队这个表现形式是因为他们想要另辟蹊径,做一些和其他的综艺节目不一样的东西出来。
其他的电视台做的综艺,都是让单个的明星这样或者那样,最多也就是在节目里组成搭子来做一些活动,但为什么不直接请那些早就组成了搭子的乐队来参加节目呢?
他们都是些换汤不换药的综艺节目,要么整蛊,要么搞笑,要么搞什么生活节目。
那自己就直接来一个复古,把乐队搞出来作为参赛单位进行比赛,这岂不是一个从来没有人尝试过的大噱头?
说干就干,于是便有了《乐队的春天》,这么一出复古的乐队综艺节目。
而有着江侃这么一个大杀器放着不用确实也是浪费,所以节目组想到的第一个邀请的嘉宾就是他。
至于他和谁组乐队那不重要,反正观众们想看的是他的脸,想听的是他的歌声。
而其他的那些所谓的知名乐队,其实也都是在有江侃搭成了这个架子之后,他们才顺理成章的邀请的。
这么说来,要说江侃在乐队界的地位配享太庙,还真的没有说重。
不说给他磕一个,至少见面的时候真诚地道两声感谢,那都是理所当然,题中应有之义的。
……
「伙计们,你们猜我刚刚发现了啥?」
米国东海岸一座宽大的豪华别墅里。
三名有着精壮的肌肉的小伙子正在健身房里一边撸着铁,一边嘻嘻哈哈的聊着天。
这个时候丹却拿着他的平板电脑大呼小叫的跑了进来。
「什么?有什么新闻吗?关于我们的?」
丹尼尔一边举着手中的哑铃,一边费力的转过头,看向了自己的队长。
「不,不是关于我们的,但是是关于江的!」
他兴冲冲的将平板电脑递到了丹尼尔的眼前。
「而且也是关于珍妮丝的!」
「哦?关于江和珍妮丝的?他们结婚了?」
其他的两人都把耳朵竖了起来。
「哪有,是江又给珍妮丝写了一首歌,然后这首歌……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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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槽什么槽,到底上面说了些啥?」
本躺在卧推台上不好下来,所以只好胀红了头上的青筋,大声的问道。
「这首名为《godisthegirl》的歌,一发布就冲进了公告版的前20名!」
「卧槽?这么叼?」
正在做深蹲的韦恩也被吓到了,差点被肩上的四十公斤杠铃给压趴下!
「还不止呢,这首歌发布一周的时间就冲进了前十,一周啊,我的天!」
丹尼尔一边看着新闻,一边大惊小怪的大呼小叫。
「而且最奇怪的是根据市场调查,这首歌的受众80%都是女性!」
「而这些女性听众几乎9成9都给这首歌打了5星好评!」
「不是吧,这么叼?」
「怎么不是,你自己看!」
「不是,这到底是为啥呀?为什么80%以上都是女性听众?」
「说你傻,你还真的是不聪明!你自己想想这首歌的名字叫什么?」
「上帝……上帝是女孩?」
「宾果,老兄,你的榆木脑袋终于开始开窍了!」
「你说谁榆木脑袋?要不是我正在深蹲,还顶着40公斤的杠铃,我这时候就给你干翻在地上!」
「嘿嘿嘿,兄弟们,这不是内讧的时候!」
丹一把按住了正要放下杠铃冲上来找丹尼尔理论的韦恩。
「那我们的关注点应该在哪里?」
「应该是这首歌的巨大反响啊!珍妮丝我们高攀不起,但是江那边,我们可以再想想办法,找他约一首歌呀!」
丹尼尔搓了搓手,坐到了他们中间的那张卧推台上,兴奋的对他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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