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百分之百成功的捷径即是剧情主角,因为这三个剧情主角也在谋划着这一起抢劫案。
不过戚云的问题是――人家凭什么要带你去抢劫呢。
三男团队中的核心麦克,臭名昭著的银行劫匪。不知道抢了多少家银行,按道理够枪毙十回的,可人家直接卖了队友,给FIB当了卧底,做了污点证人,改名换姓,自然逍遥。
在抢劫团最为猖獗的时期,麦克的名字可以止小儿夜啼。他的著名台词“你每天忘记的事有上千件,何不也忘了这件事?”在他销声匿迹十年之后,很多人依然记忆犹新。
这种笑里藏刀卖队友的,那怕他有着他自己的理由,戚云也不放心和他接触,谁知道他会不会转手就把戚云送给FIB或者洛圣都警局。更别说他现在应该缩在自己家里,戚云连他的面都见不到。
团队润滑剂小富,驾驶技术一流的偷车贼。作为一个年轻人,思维敏捷,敢拼敢打,只是受限于没有上升通道,一直沉寂。因为一次偷车而结识了麦克之后,鲤鱼跃龙门,迅速发迹,没到半年就从贫民窟搬到了富人区的别墅。
虽然小富情商不错,一直在做团队的润滑剂,但实际上小富已经受够了给猪队友擦屁股之类的烂事,所以也很难接近。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毕竟没有那个罪犯是容易接近的,最重要的他在团队里的地位还不够高,如果戚云要去接触他,这件事多半也是不了了之。
团队的头号打手老崔,对他的评价很统一,那就是疯子。脾气异常暴躁,一言不合就血溅五步的节奏。更要命的是,他是积年的悍匪,视人命如草芥,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的血。
但人都是矛盾的复合体。另一方面,老崔完全称得上一句孝义双全,对母亲和朋友都是有求必应,对待部下也是面冷心热。
不仅如此,老崔的能力也是强到没朋友。他在飞机驾驶上有着超凡的天赋,天才空军飞行员。在商业上也有着敏锐的嗅觉,短短几年时间,就成立了属于自己的企业,并使之踏上正轨。所以在团队里,老崔拥有着和麦克基本同等的话语权。
其实团队中还有一人拥有着允许戚云入伙的权力,那就是瘸子宅男莱斯特,但这个团队智囊生性多疑,不是知根知底的人很难博得他的信任。
看起来,戚云的选择只剩下了他,老崔。
老崔很危险,如果要接近他,戚云就必须选择一个好时机。正因为如此,戚云仔细思考了一下横行霸道Ⅴ的大致剧情,发现了一个绝妙的机会。
戚云拿出了神秘声音赠送的手机,搜索了最近发生的命案新闻。在他翻了数十个网页之后,他终于找到了那条令他满意的新闻。
“没错,就是这个。”
在获得了准确情报之后,戚云却并没有马上采取行动,反而拿出了一个手提箱。这是因为他要去的地方要等到晚上才开放,所以他准备利用这段零散的时间来清点一下神秘声音送给他的启动资金。
一部手机,一把手枪,两个装满了黄澄澄子弹的弹匣,还有两根同样黄澄澄的三盎司金条。几条巧克力几瓶风油精,大概是补血补魔的东西?三本名为《快速训练》的小册子,也许是技能点之类的。
作为游戏迷,戚云很快就弄清楚了这些东西的大概作用。
随便把玩了一下手枪,天色渐暗,戚云略微收拾了一下衣着,提着手提箱离开了旅馆。
通过手机自带的地图,戚云很快就抵达了他的目的地,香草独角兽,洛圣都唯一的舞厅,也是老崔的藏身处。
推开舞厅的大门,一股廉价的香水味和张扬的酒味扑面而来,弄得戚云直皱眉头。强忍着这股呛人的味道,戚云在昏暗迷幻的灯光下开始了他的行动。
“嘿,朋友,你见过一个梳着雷鬼头的青年吗?”戚云靠在舞池四周的栏杆上开始找人。
但令人沮丧的是,一圈问下来竟然没一个人知道的,戚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剧情。
“听说你要找韦德?”一个衣着暴露的舞女凑了上来。
戚云眼睛一亮,随即暗叫不好,自己的表情肯定落入了这舞女的眼中,这下肯定是要被痛宰一顿的。一念及此,戚云也豁出去了,“是的,我是他的朋友。这不是很久没看见他了,过来找他,听说他在这里?”
舞女暧昧地笑笑,凑到戚云耳边说:“咱们就别绕圈子了,我知道他在那里,但是你是不是应该对一个热心的路人有所表示呢。”
戚云身上可没现金。“真是不巧,我出来得急没带钱,要不你帮我找到韦德,我让他付钱给你?”
舞女神色一变,“那你就到女厕所去找他吧。”
“别,别走啊,你再等等,你看这样行不行……”戚云打开手提箱,拿出了一根金条在舞女面前一晃。
舞女下意识地去抓金条,不过很快意识过来,“跟我来吧,哦不,这边请。”
戚云跟着舞女从舞厅的后门出来了,这个时候他感觉有些不对,出声询问:“韦德到底在哪儿?”
舞女没有说话,只是埋头走路。戚云警觉了,洛圣都这个地方什么德行啊,以他丰富的经验来判断,有八成几率是打劫。
戚云动过直接走掉的念头,但转念一想:现在唯一的线索就是这个舞女,现在也不能确定就一定是打劫,还是随机应变吧,反正有枪不慌。
走了不到三分钟,舞女带着戚云来到了一处点着篝火的空地。戚云一看,这里是流浪汉的聚集地,从帐篷的规模上看,少说也得十几号人。戚云还是有些懊恼的:早知道拿枪逼着舞女交代不就完了,非要对洛圣都抱有希望,还是太年轻了。
不出所料,舞女突然就冲到了空地中央大喊:“这个人有金条。”
看着七八个流浪汉围上来,戚云叹了一口气,像变魔术一样掏出了手枪。
于是流浪汉蜂拥而至又四散而去,只剩舞女呆若木鸡,“不可能啊,我干这行也有几年了,谁身上藏着什么东西我一眼就看得出来啊,你身上不可能藏着枪的,手提箱里面我也看过了,没有枪啊。”
戚云懒得废话,拿枪指着舞女的脑袋,“韦德在哪儿?”
不过戚云的问题是――人家凭什么要带你去抢劫呢。
三男团队中的核心麦克,臭名昭著的银行劫匪。不知道抢了多少家银行,按道理够枪毙十回的,可人家直接卖了队友,给FIB当了卧底,做了污点证人,改名换姓,自然逍遥。
在抢劫团最为猖獗的时期,麦克的名字可以止小儿夜啼。他的著名台词“你每天忘记的事有上千件,何不也忘了这件事?”在他销声匿迹十年之后,很多人依然记忆犹新。
这种笑里藏刀卖队友的,那怕他有着他自己的理由,戚云也不放心和他接触,谁知道他会不会转手就把戚云送给FIB或者洛圣都警局。更别说他现在应该缩在自己家里,戚云连他的面都见不到。
团队润滑剂小富,驾驶技术一流的偷车贼。作为一个年轻人,思维敏捷,敢拼敢打,只是受限于没有上升通道,一直沉寂。因为一次偷车而结识了麦克之后,鲤鱼跃龙门,迅速发迹,没到半年就从贫民窟搬到了富人区的别墅。
虽然小富情商不错,一直在做团队的润滑剂,但实际上小富已经受够了给猪队友擦屁股之类的烂事,所以也很难接近。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毕竟没有那个罪犯是容易接近的,最重要的他在团队里的地位还不够高,如果戚云要去接触他,这件事多半也是不了了之。
团队的头号打手老崔,对他的评价很统一,那就是疯子。脾气异常暴躁,一言不合就血溅五步的节奏。更要命的是,他是积年的悍匪,视人命如草芥,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的血。
但人都是矛盾的复合体。另一方面,老崔完全称得上一句孝义双全,对母亲和朋友都是有求必应,对待部下也是面冷心热。
不仅如此,老崔的能力也是强到没朋友。他在飞机驾驶上有着超凡的天赋,天才空军飞行员。在商业上也有着敏锐的嗅觉,短短几年时间,就成立了属于自己的企业,并使之踏上正轨。所以在团队里,老崔拥有着和麦克基本同等的话语权。
其实团队中还有一人拥有着允许戚云入伙的权力,那就是瘸子宅男莱斯特,但这个团队智囊生性多疑,不是知根知底的人很难博得他的信任。
看起来,戚云的选择只剩下了他,老崔。
老崔很危险,如果要接近他,戚云就必须选择一个好时机。正因为如此,戚云仔细思考了一下横行霸道Ⅴ的大致剧情,发现了一个绝妙的机会。
戚云拿出了神秘声音赠送的手机,搜索了最近发生的命案新闻。在他翻了数十个网页之后,他终于找到了那条令他满意的新闻。
“没错,就是这个。”
在获得了准确情报之后,戚云却并没有马上采取行动,反而拿出了一个手提箱。这是因为他要去的地方要等到晚上才开放,所以他准备利用这段零散的时间来清点一下神秘声音送给他的启动资金。
一部手机,一把手枪,两个装满了黄澄澄子弹的弹匣,还有两根同样黄澄澄的三盎司金条。几条巧克力几瓶风油精,大概是补血补魔的东西?三本名为《快速训练》的小册子,也许是技能点之类的。
作为游戏迷,戚云很快就弄清楚了这些东西的大概作用。
随便把玩了一下手枪,天色渐暗,戚云略微收拾了一下衣着,提着手提箱离开了旅馆。
通过手机自带的地图,戚云很快就抵达了他的目的地,香草独角兽,洛圣都唯一的舞厅,也是老崔的藏身处。
推开舞厅的大门,一股廉价的香水味和张扬的酒味扑面而来,弄得戚云直皱眉头。强忍着这股呛人的味道,戚云在昏暗迷幻的灯光下开始了他的行动。
“嘿,朋友,你见过一个梳着雷鬼头的青年吗?”戚云靠在舞池四周的栏杆上开始找人。
但令人沮丧的是,一圈问下来竟然没一个人知道的,戚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剧情。
“听说你要找韦德?”一个衣着暴露的舞女凑了上来。
戚云眼睛一亮,随即暗叫不好,自己的表情肯定落入了这舞女的眼中,这下肯定是要被痛宰一顿的。一念及此,戚云也豁出去了,“是的,我是他的朋友。这不是很久没看见他了,过来找他,听说他在这里?”
舞女暧昧地笑笑,凑到戚云耳边说:“咱们就别绕圈子了,我知道他在那里,但是你是不是应该对一个热心的路人有所表示呢。”
戚云身上可没现金。“真是不巧,我出来得急没带钱,要不你帮我找到韦德,我让他付钱给你?”
舞女神色一变,“那你就到女厕所去找他吧。”
“别,别走啊,你再等等,你看这样行不行……”戚云打开手提箱,拿出了一根金条在舞女面前一晃。
舞女下意识地去抓金条,不过很快意识过来,“跟我来吧,哦不,这边请。”
戚云跟着舞女从舞厅的后门出来了,这个时候他感觉有些不对,出声询问:“韦德到底在哪儿?”
舞女没有说话,只是埋头走路。戚云警觉了,洛圣都这个地方什么德行啊,以他丰富的经验来判断,有八成几率是打劫。
戚云动过直接走掉的念头,但转念一想:现在唯一的线索就是这个舞女,现在也不能确定就一定是打劫,还是随机应变吧,反正有枪不慌。
走了不到三分钟,舞女带着戚云来到了一处点着篝火的空地。戚云一看,这里是流浪汉的聚集地,从帐篷的规模上看,少说也得十几号人。戚云还是有些懊恼的:早知道拿枪逼着舞女交代不就完了,非要对洛圣都抱有希望,还是太年轻了。
不出所料,舞女突然就冲到了空地中央大喊:“这个人有金条。”
看着七八个流浪汉围上来,戚云叹了一口气,像变魔术一样掏出了手枪。
于是流浪汉蜂拥而至又四散而去,只剩舞女呆若木鸡,“不可能啊,我干这行也有几年了,谁身上藏着什么东西我一眼就看得出来啊,你身上不可能藏着枪的,手提箱里面我也看过了,没有枪啊。”
戚云懒得废话,拿枪指着舞女的脑袋,“韦德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