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格镇不愧是东海数一数二的大镇,沿着主街两侧,到处都是各式各样的商铺,人流密集,热闹非常。
不过,熟悉罗格镇的冈比亚,没有带着姜云闲逛的心情,三拐两拐,两人已经走在了一条稍显阴暗的小道上。
相比繁华的主街,这里就显破败萧条了许多,光线昏暗,垃圾遍地,还有不少浑浊的臭水沟,一股难闻的恶臭味,一阵阵的往姜云鼻腔里钻。
见到眼前的肮脏景象,姜云皱起了眉头,看来再繁华的城市,也有它阴暗的一面,不外如是。
走了没多久,两人来到了小巷的深处。
这个时候,姜云耳朵一动,隐隐听到了一阵惨叫声。
“就是这了,巴托洛米奥就在前面!”冈比亚大叫一声,已经率先向前跑了过去。
等到姜云跟上冈比亚的脚步,走进一栋破败的建筑时,顿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只见空地上,几个身材瘦弱,和冈比亚一样穿着花里胡哨的半大青年,正被一群满身肌肉的壮汉兜头猛揍!
硕大的拳头,还有狠踹的飞脚,雨点般砸向几位青年的脑门,顿时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哭爹喊娘。
其中叫得最惨的,是一个留着绿色鸡冠头,野兽脸,穿着紫色风衣的高瘦青年,每一拳落在他身上,都会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可怜之极。
“这……这是巴托洛米奥?”
看着躺在地上惨叫连连的鸡冠头青年,姜云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
在原著中,巴托洛米奥可是十足的恶棍啊!
杀人放火,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曾经在某城市对无辜市民炮击,还四处散播串烧海贼的影像,一度被评为“最希望其消失的海贼排行榜no.1。”
可以这么说,在海贼王世界普通民众心中,如果说巴托洛米奥是第二恶人,那么没人敢称第一!
这样一个臭名昭著的恶棍,竟然被人这么暴揍,这实在有些出乎姜云的预料,而且还叫得这么凄惨,没有一丁点恶棍该有的气概!
姜云手扶额头,大感无语的时候,冈比亚却火烧屁股一样,对他焦急大喊:“喂喂,我说你看什么热闹啊,快点上啊!”
“额……哦哦……”
听了冈比亚的催促,姜云终于反应过来,他瞄准了一位下手最狠的光头壮汉,直接饿虎扑食一样冲了上去。
“龙之爪!!!”
姜云眼神一冷,沉声暴喝。
下一刻,他将右手食指和中指弯曲并拢,无名指和小指弯曲并拢,而大拇指向另一方向勾住,摆出一个类似三根龙爪的怪异姿势。
龙爪成形的一刹那,一股强大的力道附着其上,抓破空气,激起了一阵破风之声!
“咔嚓——”
转眼间,姜云的龙之爪,已经抓在了光头壮汉的脊柱之上,轻轻一捏,一阵骨骼碎裂的声音便是响起。
而那光头壮汉,骤然惨叫一声,身体弯成大虾倒在了地上,无力滚了几滚,就不再动弹了!
“这……尼玛……”
感受到“龙之爪”的恐怖,姜云也是心头一颤!
他完全没想到,以自己并不熟练的技巧施展出来,也能轻易捏碎对手的骨头,这威名赫赫的“龙爪拳”,当真恐怖如斯!
若是由蒙奇d龙亲自施展出来,又会是个什么惊天动地的场景呢!
轻松干掉一位对手,姜云不由在心中这样想到。
而就在他愣神的时候,身边几位壮汉显然也意识到巴托洛米奥来了帮手,当即一声怒吼,挥舞着拳头,就向姜云脑袋招呼过来。
“剃!”
脚尖轻点地面,六式之一的身法体术,立刻被姜云施展出来,他脚下快速闪了几闪后,人就消失在了原地。
等再次出现时,已经来到一位黑脸壮汉身后,“龙之爪”当即抓出,“咔嚓”一声碎响,又是一位对手腰折倒下。
就这样,姜云把“剃”和“龙之爪”完美地结合起来,不出片刻,地上已经躺倒了十几名壮汉,而且全都被抓碎了脊柱,彻底失去了战斗力!
“喝!”
就在这时,身后响起一声暴喝。
姜云微微一怔,当即回头看去,就见刚才看不到的角落里,一位身高超过3米,chi着上身,有着一身爆炸胸肌的刀疤男子,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
“小心点,这家伙就是克鲁姆,福里奇街区的老大。”这时,耳边适时响起了冈比亚的提醒。
“猎刀吗?”看着一脸凶恶之相的刀疤男子,姜云眨了眨眼睛,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克鲁姆眼睁睁看着自己手下被突如其来的小子打得溃不成军,那布满刀疤的狰狞面庞上,顿时扭曲起来,闪过一丝阴厉之色。
“哪来的混蛋小子,给老子去死吧!”
紧接着,克鲁姆提起身旁的金刀,迅速扑来,手臂挥动,金刀已经裹挟着重重的破风声,向着姜云头顶狠狠劈落!
“龙之爪!”
然而,面对劈来的金刀,姜云嘴角泛起冷笑,伸手成爪,直接向刀刃抓去。
“当——”
一声金铁交击之声响起,克鲁姆猛然感觉一股巨力透体而来,自己势大力沉的一刀,竟被眼前小子生生用手抓住了!
来不及细想,他双臂灌力,使出全身力道,想将刀锋拔出,然而金刀就像嵌进山岩一样,纹丝不动。
“雕虫小技!”姜云一声冷笑,手上加大力道。
下一刻,一声清脆的碎响后,那柄金刀已经化为碎片,跌落一地。
不等克鲁姆有所反应,姜云又是一爪抓出,直接捏断了对方的脖子。
看着克鲁姆无力倒地,姜云这个时候才有闲心,看向了倒在地上的巴托洛米奥,以及他身边的那些伙伴们。
“前辈,你收我做徒弟吧!”
然而,让姜云想不到的是,他刚转过身来,就见一个紫色身影,连滚带爬来到面前,紧紧抱住了他的大腿!
“尼玛……这什么情况?”低头看着脚下满眼崇拜之色的巴托洛米奥,姜云顿时愣住了。
这个逗比的主,就这么喜欢认前辈吗?
不过,熟悉罗格镇的冈比亚,没有带着姜云闲逛的心情,三拐两拐,两人已经走在了一条稍显阴暗的小道上。
相比繁华的主街,这里就显破败萧条了许多,光线昏暗,垃圾遍地,还有不少浑浊的臭水沟,一股难闻的恶臭味,一阵阵的往姜云鼻腔里钻。
见到眼前的肮脏景象,姜云皱起了眉头,看来再繁华的城市,也有它阴暗的一面,不外如是。
走了没多久,两人来到了小巷的深处。
这个时候,姜云耳朵一动,隐隐听到了一阵惨叫声。
“就是这了,巴托洛米奥就在前面!”冈比亚大叫一声,已经率先向前跑了过去。
等到姜云跟上冈比亚的脚步,走进一栋破败的建筑时,顿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只见空地上,几个身材瘦弱,和冈比亚一样穿着花里胡哨的半大青年,正被一群满身肌肉的壮汉兜头猛揍!
硕大的拳头,还有狠踹的飞脚,雨点般砸向几位青年的脑门,顿时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哭爹喊娘。
其中叫得最惨的,是一个留着绿色鸡冠头,野兽脸,穿着紫色风衣的高瘦青年,每一拳落在他身上,都会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可怜之极。
“这……这是巴托洛米奥?”
看着躺在地上惨叫连连的鸡冠头青年,姜云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
在原著中,巴托洛米奥可是十足的恶棍啊!
杀人放火,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曾经在某城市对无辜市民炮击,还四处散播串烧海贼的影像,一度被评为“最希望其消失的海贼排行榜no.1。”
可以这么说,在海贼王世界普通民众心中,如果说巴托洛米奥是第二恶人,那么没人敢称第一!
这样一个臭名昭著的恶棍,竟然被人这么暴揍,这实在有些出乎姜云的预料,而且还叫得这么凄惨,没有一丁点恶棍该有的气概!
姜云手扶额头,大感无语的时候,冈比亚却火烧屁股一样,对他焦急大喊:“喂喂,我说你看什么热闹啊,快点上啊!”
“额……哦哦……”
听了冈比亚的催促,姜云终于反应过来,他瞄准了一位下手最狠的光头壮汉,直接饿虎扑食一样冲了上去。
“龙之爪!!!”
姜云眼神一冷,沉声暴喝。
下一刻,他将右手食指和中指弯曲并拢,无名指和小指弯曲并拢,而大拇指向另一方向勾住,摆出一个类似三根龙爪的怪异姿势。
龙爪成形的一刹那,一股强大的力道附着其上,抓破空气,激起了一阵破风之声!
“咔嚓——”
转眼间,姜云的龙之爪,已经抓在了光头壮汉的脊柱之上,轻轻一捏,一阵骨骼碎裂的声音便是响起。
而那光头壮汉,骤然惨叫一声,身体弯成大虾倒在了地上,无力滚了几滚,就不再动弹了!
“这……尼玛……”
感受到“龙之爪”的恐怖,姜云也是心头一颤!
他完全没想到,以自己并不熟练的技巧施展出来,也能轻易捏碎对手的骨头,这威名赫赫的“龙爪拳”,当真恐怖如斯!
若是由蒙奇d龙亲自施展出来,又会是个什么惊天动地的场景呢!
轻松干掉一位对手,姜云不由在心中这样想到。
而就在他愣神的时候,身边几位壮汉显然也意识到巴托洛米奥来了帮手,当即一声怒吼,挥舞着拳头,就向姜云脑袋招呼过来。
“剃!”
脚尖轻点地面,六式之一的身法体术,立刻被姜云施展出来,他脚下快速闪了几闪后,人就消失在了原地。
等再次出现时,已经来到一位黑脸壮汉身后,“龙之爪”当即抓出,“咔嚓”一声碎响,又是一位对手腰折倒下。
就这样,姜云把“剃”和“龙之爪”完美地结合起来,不出片刻,地上已经躺倒了十几名壮汉,而且全都被抓碎了脊柱,彻底失去了战斗力!
“喝!”
就在这时,身后响起一声暴喝。
姜云微微一怔,当即回头看去,就见刚才看不到的角落里,一位身高超过3米,chi着上身,有着一身爆炸胸肌的刀疤男子,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
“小心点,这家伙就是克鲁姆,福里奇街区的老大。”这时,耳边适时响起了冈比亚的提醒。
“猎刀吗?”看着一脸凶恶之相的刀疤男子,姜云眨了眨眼睛,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克鲁姆眼睁睁看着自己手下被突如其来的小子打得溃不成军,那布满刀疤的狰狞面庞上,顿时扭曲起来,闪过一丝阴厉之色。
“哪来的混蛋小子,给老子去死吧!”
紧接着,克鲁姆提起身旁的金刀,迅速扑来,手臂挥动,金刀已经裹挟着重重的破风声,向着姜云头顶狠狠劈落!
“龙之爪!”
然而,面对劈来的金刀,姜云嘴角泛起冷笑,伸手成爪,直接向刀刃抓去。
“当——”
一声金铁交击之声响起,克鲁姆猛然感觉一股巨力透体而来,自己势大力沉的一刀,竟被眼前小子生生用手抓住了!
来不及细想,他双臂灌力,使出全身力道,想将刀锋拔出,然而金刀就像嵌进山岩一样,纹丝不动。
“雕虫小技!”姜云一声冷笑,手上加大力道。
下一刻,一声清脆的碎响后,那柄金刀已经化为碎片,跌落一地。
不等克鲁姆有所反应,姜云又是一爪抓出,直接捏断了对方的脖子。
看着克鲁姆无力倒地,姜云这个时候才有闲心,看向了倒在地上的巴托洛米奥,以及他身边的那些伙伴们。
“前辈,你收我做徒弟吧!”
然而,让姜云想不到的是,他刚转过身来,就见一个紫色身影,连滚带爬来到面前,紧紧抱住了他的大腿!
“尼玛……这什么情况?”低头看着脚下满眼崇拜之色的巴托洛米奥,姜云顿时愣住了。
这个逗比的主,就这么喜欢认前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