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叔叔还是没有出现。
大骗子!答应过的话做不到!
绾绾长这么大,都被家人捧在手心,从没被人放过鸽子,这还是第一次。
伤心和委屈涌上心头,她嘴巴一撇,在车里大哭起来。
保镖见到这么可爱的小女孩哭出来,下不了手了,回头问马俪苏:“小姐,你同学被吓哭了,要不然下次再请她过来做客吧?”
马俪苏也很生气,她今天也事事不顺心,她还没哭呢。
她掐着腰跺了一下脚:“我偏不!”
“可是老爷要是看见,会怀疑小姐您霸凌同学的,老爷说如果您欺负同学就让您继续转校……”
马俪苏沉默一会儿,仔细想了想,哼声道:“好吧,知道了。”
她还没有完全攻略下这所幼儿园,她暂时还不想离开,也不想让她爸爸看见自己把同学弄哭,只好同意了保镖的提议,“你把她送走吧。”
今天是她突发奇想请南泊绾来家里做客,但其实她也没有准备好。
下次让爸爸从世界各地搬运跟多大师作品来家里,一定让她家的富贵之气震慑住南泊绾!
于是保镖带着绾绾下车,去开了另一辆车将她送出庄园。
刚出庄园没一会儿,一辆黑色的小车迎面拦下这辆车,车上的人下来,敲了敲车窗,对这个保镖说:“这是我家孩子,你交给我吧。”
绾绾本来还低着头抽泣,听到这道声音,连忙抬起头看向来人。
她立马就不哭了,高兴地喊了声:“明叔叔。”
保镖见他们确实是认识的,便松开绾绾的安全带,让她下车去了。
绾绾换到明臻探的车里,完全忘记追究他为什么失约,自己主动坐到副驾座上,乖乖系好安全带,抬起头对他说:“明叔叔,你今天去我们家做客好不好?”
“下次吧,今天叔叔还有别的事要做。”明臻探随口敷衍一句,“我先送你回家。”
绾绾很乖,从不会为难人,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点点头说:“好吧。”
她刚说完这句话,忽然听见后面似乎有人轻轻吸气。
绾绾猛地回过头,这才发现车里还有个人。
是个和她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孩子,瘦瘦黑黑的,躺在后座上,背对着她。
他只穿着短袖和长裤,露出来的胳膊上面青一道紫一道的,还有很多正在往外渗血的伤痕。
绾绾看了看那个孩子,又抬头看向明臻探:“明叔叔,他是你的小孩吗?”
明臻探看着前面的路,淡淡回她:“不是。”
绾绾又指了指他的胳膊说:“他流血了。”
明臻探点点头:“我先送你回家,再送他去医院。”
绾绾没说话,拿起自己的书包,从里面拿出一卷纱布,消毒液,还有创口贴。
这些东西,都是她妈妈塞进她书包的,她妈妈早早就教过她紧急处理伤口的方法。
绾绾解开安全带,踩着座椅,从前面绕到后面去,替那个小男孩的伤口消毒。
小男孩原本是闭着眼睛的,察觉到她的举动,皱着眉头睁开眼,好像很不自在。
他侧过脸一看,见是个和洋娃娃一般好看的小姑娘在给自己洗伤口,他没吱声,又把眼睛给闭上了。
消毒完了,绾绾用纱布将小男孩身上的大伤口包好,小伤口用漂亮的创口贴贴好,绾绾还对着伤口轻轻吹了口气:“呼呼,痛痛飞走!”
一直都没吭声的小男孩听到这句话,咬着后槽牙,小声嘀咕了句“幼稚”。
不过绾绾没听见。
明臻探从内后视镜一直关注着绾绾的举动,他忽然不想这么早就送绾绾回家了。
这么一个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实在容易遇到危险。
她爹妈又不能一天到晚寸步不离地跟着她,就算派保镖保护她,也不能确保她完全没危险。
最起码得让她学学防身的本事。
那小男孩皮糙肉厚,又都是皮外伤,不送他去医院也行。
于是明臻探临时改变主意,将车停到附近一个小公园里,对绾绾说:“绾绾,从今天起,明叔叔教你一些保护自己的方法,好不好?”
绾绾在心里认定了他是好人,他便乖乖听她的话,点头:“好。”
明臻探带着她下车,从最基本的防身术开始教她。
车里的小男孩忍着身上的伤痕,坐起来,从车窗往外看了一眼,看见绾绾像模像样地扎着马步,抬手出拳,还给自己配音,吼哈吼哈的。
她的小拳头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车里的小男生暗暗骂了声“废物”。
就这小拳头还想防身啊?也就弄个心理安慰罢了。
明叔叔还舍不得对她动粗,十分耐心地一遍一遍地教他。
不像教他的时候,他有什么学不会,明叔叔可是毫不留情抬脚就踹的。
小男孩低头看了看自己胳膊上的创口贴,上面还有小熊图案,散发着淡淡的草莓香气。
他撇撇嘴,有点嫌弃,但最终也没有将它撕下来。
……
这天之后,明臻探几乎每周都会过来,教绾绾遇到危险怎么防身。每次教完都要和她说,这是他们俩之间的秘密,不可以告诉别人。
绾绾很听话,连爸爸妈妈都瞒着。
但是绾绾却再也没见过那一次见到的小男孩。
她年纪又小,久而久之,就把那个小男孩给忘记了。
很快又一年过去,绾绾到了要上小学的年纪。
在升学的那个暑假,南洙决挑了好久的学校,最后决定把女儿送去他之前读过书的那座私立学校。
是明臻探的父亲开的,让女儿寄宿在那里,他放心。
他还对南泊绾说:“绾绾,你以后一个月回家一次就行。”
绾绾这么小就要离开家去住校,很舍不得,抱着爸爸问:“那你和妈妈会想念我吗?”
南洙决满脸慈爱,柔声对她说:“爸爸妈妈也很舍不得你,但是你要慢慢学会独立啊。我们想你的时候就去看你。”
其实心里话是,赶紧走吧别耽误我和你妈二人世界。
绾绾明白了爸爸的苦心,于是六岁的她踏上了小学征途。
不过,幼儿园的时候,每周只能有一天以“去同学家玩”为借口,跟着明臻探学,多的话会被爸爸妈妈怀疑。
现在住校了,更方便明臻探去训练她。
她现在每天下课后会在学校学钢琴、画画、围棋等,等这些课上完,差不多是晚上八点,明叔叔就会把她带到操场教她散打。
久而久之,绾绾和明臻探的关系就越来越好,要是偶尔明臻探出去执行任务没办法过来,那一天绾绾就会很失落。
她的舍友里面有个早熟的小朋友,告诉她,这种感觉叫做牵肠挂肚,证明她想和这个人结婚。
绾绾人生中第一次对感情有了初步理解。
在某次回家的时候,她躺在妈妈身边对妈妈说心事。
“妈妈,我想和一个男的结婚,要怎么才能跟他结?”
陆岑岑一点都不限制女儿这个年纪对异性有好感。
想当初,她五六岁的时候看动画片,还想和王路飞结婚呢。
她笑着问:“你想和谁结婚?明白白还是高科技?”
“都不是,他们俩都是小弟弟。”绾绾摇摇头,“我喜欢能保护我的人,就像爸爸保护妈妈一样。”
她没有直说是谁,因为明叔叔每次都和她说,不许把他的存在告诉她爸爸妈妈。
女儿不愿意说,陆岑岑也没有逼她,她温柔地劝女儿:“你现在太小了,还没有能力喜欢别人,你乖乖长大,先把感情埋藏心底,等你上了高中再找他告白。”
绾绾听话地点了点脑袋:“好。”
绾绾回到学校后,同宿舍里早熟的女同学从家里带了两根针和一团毛线过来,每天一放学就在宿舍里织毛线。
那同学的小短手勾毛线都勾不住,织出来的东西却似模似样的。
绾绾按捺不住好奇,问她在干吗,女同学说:“我想亲手为我喜欢的男生织一条围巾,我们女孩子都要亲手做东西送给喜欢的人。”
绾绾听后觉得好有道理。
她妈妈平时都不做饭,但是每逢爸爸生日的时候,就会亲手做顿饭给爸爸吃。
虽然特别难吃,但是爸爸还是会通通吃光。
这就是爱吧。
于是她也拿零花钱,去买了好几箱毛线。
别人织围巾,她不想和别人一样,她要织毛衣。
可是毛衣太难了,织好之后还要缝在一起,她不会,女同学也不会。
她最终决定算了,还是织毛线被子好了。
被子简单,就织成一大块就可以了。
她从六岁开始,每天在学习和练习散打之余织被子。
一直织啊织啊,织啊织啊,织了七年。
她跳了两级,在十三岁这一年,终于上高中了。
妈妈说了,上高中就可以和喜欢的人告白了。
这七年,她的被子织了好大好大一张。能铺满整张床,得压缩起来,用一个大大的行李箱才能装起来。
在上高中之前的那个暑假里,绾绾迫不及待地准备和明叔叔告白。
她带上自己精心准备七年的告白礼物,去平时和明叔叔一起练散打的秘密地点,等待他。
这一天明叔叔却来晚了,她一直等到天色黑透了,才看见他的车停在不远处,他从车里走下来,往绾绾这边过来。
绾绾从长椅上站起来,第一次告白,她很紧张。
这个时候,仿佛上天都看得出她的紧张,月色收敛起来,不让对方看见她羞红的脸。
她怕明叔叔不接受她,所以都不给对方开口的机会,扛着自己织了七年的被子,冲上去,踮起脚,把被子从他头上铺下来,把他盖的严严实实的。
这样好了,看不见他的脸,果然放松了好多。
这张被子织的乱七八糟,有的织的密有的织的厚,也因为七年都没洗过所有有些陈旧的味道,而且足足有三十斤重,但是……这是她七年感情的结晶啊!
她鼓起勇气,说:“这是我亲手为你织的被子,我……我已经喜欢你七年了,请你和我在一起。”
许久,也没有听见明叔叔的回应。
绾绾着急了,接着重新出现的月色偷偷看面前的人……难道是自己的毛线被子太重,把明叔叔给压嗝屁了?
于是她又手忙脚乱地把对方身上的被子拽下来。
然后……被子后面,露出了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
大骗子!答应过的话做不到!
绾绾长这么大,都被家人捧在手心,从没被人放过鸽子,这还是第一次。
伤心和委屈涌上心头,她嘴巴一撇,在车里大哭起来。
保镖见到这么可爱的小女孩哭出来,下不了手了,回头问马俪苏:“小姐,你同学被吓哭了,要不然下次再请她过来做客吧?”
马俪苏也很生气,她今天也事事不顺心,她还没哭呢。
她掐着腰跺了一下脚:“我偏不!”
“可是老爷要是看见,会怀疑小姐您霸凌同学的,老爷说如果您欺负同学就让您继续转校……”
马俪苏沉默一会儿,仔细想了想,哼声道:“好吧,知道了。”
她还没有完全攻略下这所幼儿园,她暂时还不想离开,也不想让她爸爸看见自己把同学弄哭,只好同意了保镖的提议,“你把她送走吧。”
今天是她突发奇想请南泊绾来家里做客,但其实她也没有准备好。
下次让爸爸从世界各地搬运跟多大师作品来家里,一定让她家的富贵之气震慑住南泊绾!
于是保镖带着绾绾下车,去开了另一辆车将她送出庄园。
刚出庄园没一会儿,一辆黑色的小车迎面拦下这辆车,车上的人下来,敲了敲车窗,对这个保镖说:“这是我家孩子,你交给我吧。”
绾绾本来还低着头抽泣,听到这道声音,连忙抬起头看向来人。
她立马就不哭了,高兴地喊了声:“明叔叔。”
保镖见他们确实是认识的,便松开绾绾的安全带,让她下车去了。
绾绾换到明臻探的车里,完全忘记追究他为什么失约,自己主动坐到副驾座上,乖乖系好安全带,抬起头对他说:“明叔叔,你今天去我们家做客好不好?”
“下次吧,今天叔叔还有别的事要做。”明臻探随口敷衍一句,“我先送你回家。”
绾绾很乖,从不会为难人,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点点头说:“好吧。”
她刚说完这句话,忽然听见后面似乎有人轻轻吸气。
绾绾猛地回过头,这才发现车里还有个人。
是个和她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孩子,瘦瘦黑黑的,躺在后座上,背对着她。
他只穿着短袖和长裤,露出来的胳膊上面青一道紫一道的,还有很多正在往外渗血的伤痕。
绾绾看了看那个孩子,又抬头看向明臻探:“明叔叔,他是你的小孩吗?”
明臻探看着前面的路,淡淡回她:“不是。”
绾绾又指了指他的胳膊说:“他流血了。”
明臻探点点头:“我先送你回家,再送他去医院。”
绾绾没说话,拿起自己的书包,从里面拿出一卷纱布,消毒液,还有创口贴。
这些东西,都是她妈妈塞进她书包的,她妈妈早早就教过她紧急处理伤口的方法。
绾绾解开安全带,踩着座椅,从前面绕到后面去,替那个小男孩的伤口消毒。
小男孩原本是闭着眼睛的,察觉到她的举动,皱着眉头睁开眼,好像很不自在。
他侧过脸一看,见是个和洋娃娃一般好看的小姑娘在给自己洗伤口,他没吱声,又把眼睛给闭上了。
消毒完了,绾绾用纱布将小男孩身上的大伤口包好,小伤口用漂亮的创口贴贴好,绾绾还对着伤口轻轻吹了口气:“呼呼,痛痛飞走!”
一直都没吭声的小男孩听到这句话,咬着后槽牙,小声嘀咕了句“幼稚”。
不过绾绾没听见。
明臻探从内后视镜一直关注着绾绾的举动,他忽然不想这么早就送绾绾回家了。
这么一个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实在容易遇到危险。
她爹妈又不能一天到晚寸步不离地跟着她,就算派保镖保护她,也不能确保她完全没危险。
最起码得让她学学防身的本事。
那小男孩皮糙肉厚,又都是皮外伤,不送他去医院也行。
于是明臻探临时改变主意,将车停到附近一个小公园里,对绾绾说:“绾绾,从今天起,明叔叔教你一些保护自己的方法,好不好?”
绾绾在心里认定了他是好人,他便乖乖听她的话,点头:“好。”
明臻探带着她下车,从最基本的防身术开始教她。
车里的小男孩忍着身上的伤痕,坐起来,从车窗往外看了一眼,看见绾绾像模像样地扎着马步,抬手出拳,还给自己配音,吼哈吼哈的。
她的小拳头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车里的小男生暗暗骂了声“废物”。
就这小拳头还想防身啊?也就弄个心理安慰罢了。
明叔叔还舍不得对她动粗,十分耐心地一遍一遍地教他。
不像教他的时候,他有什么学不会,明叔叔可是毫不留情抬脚就踹的。
小男孩低头看了看自己胳膊上的创口贴,上面还有小熊图案,散发着淡淡的草莓香气。
他撇撇嘴,有点嫌弃,但最终也没有将它撕下来。
……
这天之后,明臻探几乎每周都会过来,教绾绾遇到危险怎么防身。每次教完都要和她说,这是他们俩之间的秘密,不可以告诉别人。
绾绾很听话,连爸爸妈妈都瞒着。
但是绾绾却再也没见过那一次见到的小男孩。
她年纪又小,久而久之,就把那个小男孩给忘记了。
很快又一年过去,绾绾到了要上小学的年纪。
在升学的那个暑假,南洙决挑了好久的学校,最后决定把女儿送去他之前读过书的那座私立学校。
是明臻探的父亲开的,让女儿寄宿在那里,他放心。
他还对南泊绾说:“绾绾,你以后一个月回家一次就行。”
绾绾这么小就要离开家去住校,很舍不得,抱着爸爸问:“那你和妈妈会想念我吗?”
南洙决满脸慈爱,柔声对她说:“爸爸妈妈也很舍不得你,但是你要慢慢学会独立啊。我们想你的时候就去看你。”
其实心里话是,赶紧走吧别耽误我和你妈二人世界。
绾绾明白了爸爸的苦心,于是六岁的她踏上了小学征途。
不过,幼儿园的时候,每周只能有一天以“去同学家玩”为借口,跟着明臻探学,多的话会被爸爸妈妈怀疑。
现在住校了,更方便明臻探去训练她。
她现在每天下课后会在学校学钢琴、画画、围棋等,等这些课上完,差不多是晚上八点,明叔叔就会把她带到操场教她散打。
久而久之,绾绾和明臻探的关系就越来越好,要是偶尔明臻探出去执行任务没办法过来,那一天绾绾就会很失落。
她的舍友里面有个早熟的小朋友,告诉她,这种感觉叫做牵肠挂肚,证明她想和这个人结婚。
绾绾人生中第一次对感情有了初步理解。
在某次回家的时候,她躺在妈妈身边对妈妈说心事。
“妈妈,我想和一个男的结婚,要怎么才能跟他结?”
陆岑岑一点都不限制女儿这个年纪对异性有好感。
想当初,她五六岁的时候看动画片,还想和王路飞结婚呢。
她笑着问:“你想和谁结婚?明白白还是高科技?”
“都不是,他们俩都是小弟弟。”绾绾摇摇头,“我喜欢能保护我的人,就像爸爸保护妈妈一样。”
她没有直说是谁,因为明叔叔每次都和她说,不许把他的存在告诉她爸爸妈妈。
女儿不愿意说,陆岑岑也没有逼她,她温柔地劝女儿:“你现在太小了,还没有能力喜欢别人,你乖乖长大,先把感情埋藏心底,等你上了高中再找他告白。”
绾绾听话地点了点脑袋:“好。”
绾绾回到学校后,同宿舍里早熟的女同学从家里带了两根针和一团毛线过来,每天一放学就在宿舍里织毛线。
那同学的小短手勾毛线都勾不住,织出来的东西却似模似样的。
绾绾按捺不住好奇,问她在干吗,女同学说:“我想亲手为我喜欢的男生织一条围巾,我们女孩子都要亲手做东西送给喜欢的人。”
绾绾听后觉得好有道理。
她妈妈平时都不做饭,但是每逢爸爸生日的时候,就会亲手做顿饭给爸爸吃。
虽然特别难吃,但是爸爸还是会通通吃光。
这就是爱吧。
于是她也拿零花钱,去买了好几箱毛线。
别人织围巾,她不想和别人一样,她要织毛衣。
可是毛衣太难了,织好之后还要缝在一起,她不会,女同学也不会。
她最终决定算了,还是织毛线被子好了。
被子简单,就织成一大块就可以了。
她从六岁开始,每天在学习和练习散打之余织被子。
一直织啊织啊,织啊织啊,织了七年。
她跳了两级,在十三岁这一年,终于上高中了。
妈妈说了,上高中就可以和喜欢的人告白了。
这七年,她的被子织了好大好大一张。能铺满整张床,得压缩起来,用一个大大的行李箱才能装起来。
在上高中之前的那个暑假里,绾绾迫不及待地准备和明叔叔告白。
她带上自己精心准备七年的告白礼物,去平时和明叔叔一起练散打的秘密地点,等待他。
这一天明叔叔却来晚了,她一直等到天色黑透了,才看见他的车停在不远处,他从车里走下来,往绾绾这边过来。
绾绾从长椅上站起来,第一次告白,她很紧张。
这个时候,仿佛上天都看得出她的紧张,月色收敛起来,不让对方看见她羞红的脸。
她怕明叔叔不接受她,所以都不给对方开口的机会,扛着自己织了七年的被子,冲上去,踮起脚,把被子从他头上铺下来,把他盖的严严实实的。
这样好了,看不见他的脸,果然放松了好多。
这张被子织的乱七八糟,有的织的密有的织的厚,也因为七年都没洗过所有有些陈旧的味道,而且足足有三十斤重,但是……这是她七年感情的结晶啊!
她鼓起勇气,说:“这是我亲手为你织的被子,我……我已经喜欢你七年了,请你和我在一起。”
许久,也没有听见明叔叔的回应。
绾绾着急了,接着重新出现的月色偷偷看面前的人……难道是自己的毛线被子太重,把明叔叔给压嗝屁了?
于是她又手忙脚乱地把对方身上的被子拽下来。
然后……被子后面,露出了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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