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武侠之黄粱梦 第二章 昆明起航

小说:纵横武侠之黄粱梦 作者:超级黑熊精 更新时间:2024-08-20 05:07:23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初下山的丁一那是到哪都觉得挺新鲜,第一天紧赶慢赶还是没遇到有什么可以投宿的地方,不过幸好上辈子参过军,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特战专家,野外求生自然是小事一桩,加上现在他也可是一名武林高手了。脚下踩着凌波微步,身形疾驰,左手划过雪地,内力一运,冰雪化成薄薄冰片。反手一掷,远处一只雪兔应声倒下。

  丁一大喜,身形一顿带起雪雾阵阵,就抓起地上的兔子,笑道:“嘿嘿,这招踏雪无痕加夺命飞刀端的是用的不错啊不错。”

  食物有了,冬天枯枝更好找,随便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将兔子洗剥干净,串在木枝上烤了起来。顺手挑了块不错的石块,手中匕首一划,一个简易石碗就做好了。掂了掂手中匕首,丁一喃喃自语道:“老头子的好东西还真是不好,这东西都抵得上碳钢制军刺了。”将刚才弄下来的一些脏器用雪水洗干净,放在碗里又加了点雪水放在火堆上闷着。一会兔子好了估计这自制汤也好了,不错不错。

  吃完后,他便打坐起来。这里没有光脑,杂志等东西,无聊的时候他都是靠打坐来打发时间的,不过这样反而令他内力修为扶摇直上,毕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他付出了多少的心血,自然收获了更多的果实。

  一夜无话,天亮时,白云从入定中醒来,起身收拾了一下就继续上路了,他的大侠梦可还在等着他呢,那美好的未来也等着他去开创,可不能浪费时间在这荒郊野外。

  火堆早已被积雪覆盖,到是不用在处理了,拍拍身上积雪,身形一动,踩着凌波微步带起无数飞雪,向着昨天定下的方向冲去。

  就这样在一片白色中全速前进了大约两个时辰终于依稀看见了人影,这要不是他的修为已经是先天境界,而且凌波微步的神奇妙用,让他能在用凌波微步的时候不停地提纯恢复内力,不然的话,连续全速施展轻功两个时辰,就算是先天高手也会累的像条死狗一样。

  难怪书上说那段誉老是把这凌波微步当成逃命法宝了,果然不愧是强悍的逃跑法宝啊。咳,可惜好像穿越的并不是天龙八部,功夫倒是有了,北冥神功,凌波微步什么的都会了,就是没看见那什么神仙姐姐和段誉。对了,听老头子说这里好像正是大理境内,要不直接去大理看看?弄不好就能看见段誉的啊。再不继,也能去研究下传说中的一阳指啊,虽然没有六脉神剑,但这一阳指那可是老头子都说是一等一的功法啊。

  思索间脚下也不曾停下,几个呼吸间,远方的人影已经近在咫尺。丁一放慢速度,大喊道:“前面的,等等。”

  最近天气不是很好,已经连着下了十来天的大雪了。城里的柴火都差不多用光了,本来还不想出来的,不过为了要给自己的娘亲看病,只能冒着风雪天,出来砍柴好回去卖点钱,带老娘去城里最好的大夫那看病抓药。不过听说最近好像不太平,好象从别的地方来了一群亡命徒,听小山子他说,好像还是背着悬赏的大盗。不过这样的天气,应该不会出来的吧。李二虎心中想着,手上却紧了紧坎肩衣领,一脚深一脚浅的在雪地上艰难的行走,又回头看了看身后雪地上那一车的木柴,这可是给自己老娘看病的依靠啊。

  望着那小车上披着一层银霜的木柴,李二虎心中无比开心,这么个天气,这些木柴完全可以卖出个好价钱了。忽然,耳边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不一会,透着风雪勉强可以看见,一个人影快速的向自己跑来。看那情况好像是匹快马向自己冲来,而且似乎还不止一人,难道?自己不会这么倒霉吧,我也没干啥坏事,强盗怎么偏挑今天出来打劫呢?想跑,却发现自己腿脚打颤根本迈不动路,而且在怎么跑能跑过人家快马?

  夹裹着风雪,丁一快速的来到人影前。却发现这人似乎是个傻子,正呆呆的看着自己。仔细看了下,好像的确是个傻子,这么大的下雪天还出来砍柴。算了,本来还想问问路直接去大理的,不过也好,先到前面城里去休息会,吃点东西再上路。不是书里都有说,那种大侠豪客,最喜欢的就是到酒楼里大叫一声,“小二,上酒”的。当下也不去理会傻在那的李二虎,脚下一动,展开身法就向前面城池跑去。

  而在丁一起步时的真气激起残雪无数,刮在李二虎的脸上。被这冰雪一激,李二虎到是回过神来了。看着身形渐渐被风雪吞没的丁一,叫道:“***,原来不是打劫的啊,吓死老子了。看样子莫不是就是说书先生口中的武林高手啊,亲娘列,这还跑得真快。一下子就没影了,这落雪天的地上还没啥脚印。这要是学会了的话,我以后大雪天出来砍柴那多简单,一来一去一个时辰都不用我就能拖着一车柴回家了。不愧是武林高手啊,我要去跟小虎子他娘说我看见武林高手了,还要跟小山子说说,嘿嘿,他一直想见见武林高手没见着,我出来打柴还却见着了,说出来气死他,哈哈。”嘴里嘀嘀咕咕的,拖着一车柴兴奋的向城里跑去,不过却是没有丁一那么潇洒踏雪无痕,他依旧是一脚深一脚浅的涉雪而过。

  “哈哈,我到了,昆明。到昆明了,本大侠的大侠第一站就从这里――昆明了。”站在城门楼前,丁一大笑着自语。却被旁边躲在角落里的两个守门的守卫议论着:“山子哥,你看,那家伙怎么了?”

  那叫山子的守卫哈着气仔细的打量了下丁一就对旁边的守卫说道:“这是失心疯,我听赵大夫说过,是大喜大悲得到这病,就是时好时坏的疯子病,可惜了,看那打扮好像还是富家子弟,,且身形魁梧有力,恐还是个练家子。也许是家里什么亲人死了吧,所以伤心过度的得了这病,真是可惜了这幅好皮囊。”那守卫看着丁一魁梧的身形叹道。

  旁边的守卫点头道:“山子哥你懂得真多,原来是个疯子啊,那咱们要上去校对图像吗?上头说这几天每个进城的都要比对清楚,防止山贼入城。”

  “比对个熊,嗯身子骨倒是挺壮实的,但你看看那一身衣衫可是上等的丝绸,把你卖了也买不到一件,就着还能是个强盗?山贼有这钱还需要出来抢劫?我琢磨着估计是哪家的大少爷得了失心疯在这天气里出来打猎来了,嘿,别看他身子壮实,老子把刀给他,估计他都拿不稳呢,这些有钱人家的学的都不过是些花花架子罢了。算了,别去管了。不过你小子眼睛挺贼的啊,嗯做得好,看见这种身材厚壮的蛮汉就要仔细看清楚了,指不定就有山贼想混进来呢。”

  山子不停地对着手哈着气,“这天都下了十来天的雪了,啥时候才是停啊,老李家二虎大清早就出去了,怎么还没回来?难不成他遇上了啥麻烦事?这可不好啊,他老娘还卧病在床呢,他家大虎调去大理的时候,还叫我照顾好他弟弟呢。”

  不提这两个守卫在门洞里胡乱的聊着天,丁一却是兴奋的走了进去,看着两个守卫盯着他看,他还兴奋朝对方点点头。他还在好奇不是书里说了,那种城门守卫都会问进城的人收取各种各样的入门费的吗?怎么自己就没遇到?难道是被小爷我的王八之气震慑住了?

  他却不知道两个守卫已经把他化为了不可招惹的疯子一类了,那边上守卫还悄悄的说道:“山子哥,你看你看,那疯子在看咱们呢,他不会想怎么样吧?哇,那家伙身后好大一个葫芦啊,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什么葫芦?不好,怕是这人又要发疯病了,咱们离远点,不然被他靠过来弄不伤你也能烦死你。”山子守卫抱着长枪将身体慢慢的向后靠去。

  嗯,果然是被我的气质所慑服啊,看看,我不过是向他们打个招呼,他们都敬畏成这样,算了,还是早点进城看看吧,来这个世界二十年了,还没到过什么城市呢。真想看看这里和自己以前的生活的世界中的城市有什么不同,这里没有精灵、兽人什么,也没有魔法、斗气、异能,但却有着更为神奇的武功,真是好好奇啊,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其他人是什么样子啊。丁一如斯想着,根本没注意到两个守卫看他的眼神。这毕竟是他第一次下山,心中激动的他哪里会去注意那么多的事。

  沿着大道向里走着,一边走还一边不停地左右看看。路上积雪尚余不少,不过不像外面一样一脚踩下去能把整个脚掌陷下去。所以也不在施展轻功,就这样踩着格叽格叽的残雪,像城中走去。

  此时已近中午,空中雪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小了不少,路上行人也渐渐的多了起来,偶尔还能听见几声吆喝和儿童的嘻闹声。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一片广场,抬头一看,左边就是一座高大酒楼,门口处挂着酒肆招牌,正门口时四个朱红大字,多福客栈。好庸俗的名字!抬脚进店的丁一觉得似乎自己离大侠梦又近了一步。

  门口靠在门框上正眯着眼的小厮似乎感觉到了正午那暖洋洋的阳光被什么遮住了似的,睁开眼睛却看见丁一一身不俗的打扮正走进来,急忙取下肩上白布,冲上前去为丁一扫了扫积雪,笑着说道:“客官,您来了哈,里边请。敢问几位?一位,好咧,客官这边走,给您找个暖和点的透气的地。你看可好?好咧,您往这边走,掌柜的,楼上贵客一位!”

  丁一随着小厮走上楼,左右看了下,二楼的布置的确比楼下要好上不少,而且也更加暖和,虽然他步入先天已经基本上不惧寒暑,但还是颇为满意,点了点头,随意选了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就这吧,先来点好酒,可有什么拿手好菜?一并上来!”他本来想叫上一坛女儿红,再来个两斤牛肉,不过突然想起在山上的时候,和老头子喝酒的时候说起过,被老头子问是听哪个瞎说的。

  后来才知道,现在正是宋朝新立,百废待兴,农民尚缺耕牛劳作,如何会去宰牛而食?而且,杀牛卖肉是犯法的,每家人的牛,就算是病死也会被官府调查清楚,然后处以罚款的。虽然他不在乎什么王法,不过了解清楚后也就断了像书中一样叫吃喝的念头了,就按照自己以前上馆子吃东西时的叫法来叫了。

  那小厮抹了抹桌子,听见丁一的吩咐,应了声:“好咧,爷请稍等,我家大厨最拿手的是砂锅鱼,不过这大冬天的,鱼比较珍贵,所以那价钱就有点……”说到这,小厮嘿嘿笑着,双手略微摩擦看着丁一。

  丁一看见小厮的动作,到是想起了前世那著名的要钱的搓指手法,不仅一笑,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却是一锭足有十两的上好白银锭:“有好吃的尽管上,不要怕我没钱就怕你不能让我满意。”

  那小厮看了眼银锭,立刻笑了起来,“好咧,爷等着,小的这就给您置办着去。这银子你先收好,小的其实也就是问一下,毕竟嘿嘿,小的这里也是小本经营,爷您请多体谅,小的这就下去了,帮您置办一桌上好的酒席。”

  听见小厮的话,丁一嘴角一咧,笑着自语:“大酒店的打杂的水平还挺高,这要搁在前世,那也是精英级别的店小二了。”

  不一会,小厮端着一个大盘,盘子上三个小菜和一壶酒,看上去还挺精致。小厮将菜摆好把酒给丁一斟满后说:“爷,这是本店特有的窖藏二十年的上好汾酒,您尝尝。”

  丁一端起酒杯细细一看,酒色绿晶晶,青澄澄,还有一股说不出的浓味儿直冲鼻子眼里。不仅低赞:“不错。”端起酒杯饮了一口,稍稍回味,的确别有风味,又将一杯喝下,赞道:“好酒!”虽然没有自己酿造的高度酒那么醇厚的感觉,但却另有滋味,而且,似乎这酒常饮之对身体还颇为有益。

  当下从身后取下那个大葫芦,这可是他在山上发现的好宝贝,端的是装酒的好东西,酒放进去,一点都不会走味,而且时间一长,就像是窖藏过一样,越加的醇厚香美。不过这样的葫芦一共只有三个老头子两个,自己就一个。而自己天生好酒出来时里面装满了自己酿造的高度酒,这样的话就不好放别的酒了。举着葫芦正犹豫间,忽然想到,自己酿造的酒被老头子改善后好像说可以用来混合其他的酒的,不如这次就来试试。当下对着小厮说道:“去,取个大腕来,海碗吧。顺便再来几坛这样的汾酒,对了,可有更好的了?”

  “啊呀,不好意思呐,客官,本店最好的酒就是这个了。”小厮打着千回答。

  “那好吧,就给我来几坛这样的酒,顺便那个大碗来,要最大的那种。”

  不一会,小厮就吃力的端着两个酒坛上来了,又走了一趟拿来了个脸大的海碗。丁一笑笑:“不错。”将自己葫芦里的酒倒入一半,又将汾酒倒入一半,拿了根筷子搅动起来,随着搅动的时间越来越长,慢慢的一股奇异的香味散发了出来。小厮贪婪的深吸一口,呻吟道:“好香啊~”

  同时,二楼上别的几桌客人似乎也都嗅到了这股醉人的香味,都将目光转向了丁一,而丁一却依然搅动着筷子,那本来略显清澈的一碗酒,现在慢慢的居然浮现出了绿色来,随着这颜色越来越青,那醉人的酒味也越来越浓,甚至一些一楼的食客也都闻香而动,大声询问,哪来的好酒?

  感觉到似乎可以了,丁一停了下来,看了看那碧绿的酒水,闻着那迷人的酒香,丁一赞道:自己师傅果然没撒谎啊,这酒果然可以混合,而且,加上了这个酒调和出来的东西居然完美的将两者的优点融合了起来,哈哈,不错,真不错。

  想罢,端起那海碗就喝了起来,咕咚咕咚足足喝了一大半,才一脸满足的放下,“好,好酒,好酒啊!”浑然不去管那些正用恶狠狠目光盯着他的人群,又一口将剩下的酒喝干,满足的吐出一口酒气,哈哈大笑:“爽快啊。”随即将剩余的两坛酒倒进了葫芦中,不过这次却不用筷子搅拌了,手托葫芦底,内力一运,葫芦内顿时酒水激荡,自成旋窝的旋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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