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已经临近了傍晚。

  幸运的是,张致远的奸计得逞了,李世杰似乎上了当,并没有尾随而来。

  “侯爷,我们现在处于扬州城的正南,今天晚上在哪里歇息?”

  跑了一天的路,累得是筋疲力尽,战马已经有些吃不消了,当下必须要找个地方休整才是。

  可是,又能去哪呢?

  有了!

  张致远嘿嘿一笑,道:“周兄是否记得,我曾给法正大和尚捐赠过万两白银,说是要建造了一座大的寺庙,名字好像叫做普救寺。”

  周百年尴尬一笑,道:“当然记得,我是在法正方丈座下梯度的,还当过两个月的真和尚呢。”

  “我捐的那座新寺庙,应该就建在扬州城的正南处,估计在行一阵,差不多就到了。”

  “去那里投宿?”

  “正是!”

  于是,二人校正了方向,按着大致缓缓前行。当下甩掉了身后追兵,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运气还算不错,行了一阵,没怎么费力就寻到了新建的普救寺。

  夜色朦胧中,这座宝刹庄严肃穆,偶尔传出了悠扬地钟声,似乎和尚们正修习着晚课。

  吴钩悬天,寒风萧瑟,郊外的普救寺幽深而又寂寥。

  停顿了一会儿,周百年只得硬着头皮,颇不情愿的前去扣门。咨客的小沙弥倒也认识他,唤了一声周师兄后,又把眼光投向了张致远。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我俩刚好赶路至此,想在这里休息一晚,还望师弟和监寺打个招呼。”周百年说。

  “既是周师兄的朋友,那就请进吧。”小沙弥道。

  进入了寺院,周百年也不客气,自己亲自去了一趟伙房,弄了一堆丰盛的素斋。正在巡察的监寺见是他这等刺头到来,也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便佯装没看见离去了。

  吃过了饭,张致远就一头栽到床榻上蒙头大睡。今天一整天都只顾着逃命,体力和精神上都接近了透支,他实在是太累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天才朦朦发亮,寺庙里早课声悠就吵醒了沉睡中的二人。

  洗漱过后,周百年摸到伙房里亲自挑选了早餐,并带回厢房来和张致远同用。当下因为是避祸,所以还是低调为好,能不暴露就不暴露。

  对于周百年的到来,众僧都大感头疼。想当初他在老寺里为僧时,天天喝酒吃肉弄得鸡飞狗跳,现如今见了他不禁都是敬而远之,唯恐被其牵连。方丈碍于面子,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闹出什么笑话,也不去理他。

  张致远倒是住得心安理得,这座寺庙本就是他出的钱,属于是实实在在的大施主。

  既然自己捐了那么多的钱,还是看看这寺庙到底建的如何?有没有偷工减料?于是在吃完早餐之后,便独自在寺中闲逛起来,四处察看。

  总体来说,这座寺庙建得还算不错,气势恢宏,考究大气。一大早,就引来了不少慕名的香客。更令张致远感到欣慰的是,在百草门的英灵的牌位前,香火一直鼎盛,时不时的有百姓来此瞻仰供奉。

  此时他带着面具,自然无人识得,这一路闲逛下来,竟是无一人和他搭话。

  绕过了大雄宝殿,有来到了寺庙的后院处,这里独立了一个小巧的花园,虽算不上秀丽却也幽静。其中的几棵腊梅树,有的现在已经开始绽放花朵了。

  看着素白如雪的花骨朵,张致远不由得赞了一句:“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话音甫落,就听一个清脆的声音咯咯一笑:“一大早的,竟还有人发了诗兴,好像一个风流才子一样。”

  张致远一怔,顺眼望去,却见是一个身穿红装的小丫鬟,正对着他笑嘻嘻的望来。

  她十五六岁年龄,长得清丽怡然,粉嫩的萝莉脸上,一对酒窝时隐时现,樱桃口里的一对小虎牙粲然生光,看起来古灵精怪的模样。

  这年头真是怪事多,连丫鬟都长得这么俊俏!

  “咳,这位姐姐长得好生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一样,不知你的闺名叫做什么?”张致远听她嘲讽,就胡谄了一个理由问道 。

  “面熟?”红衣丫鬟呶了呶嘴,道:“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丫鬟,没有什么闺名,府里上下都叫我红娘。对了,小白脸,你又叫什么名子?”

  小白脸?说谁呢?

  张致远刚想反驳,忽然想到自己脸上戴的面具,不就是一个小白脸吗?

  “小生张珙,是进京赶考的举子,你可以叫我为张生。赶巧路经这普救寺,想拜拜菩萨,保佑我高中金榜。”

  红娘笑道:“张生?看不出来,你如此年轻就做了举人老爷。”

  张致远忙道:“运气好而已……”

  此话刚落,忽有一袭日思夜想的声音沿耳传来:“红娘,你这是跟谁说话呢?”

  那身影靓丽迷人,婀娜多姿,不是崔莺莺又是何人?

  咦?表妹怎么也在这里呢?这真是无巧不成书呀!

  崔小姐只是睨了他一眼,便转过头去不再理会,易容之后的张致远她认不出来,自然不会在意。

  此时的她眼波含忧,眉宇微蹙,似乎满是心事。

  正痴痴的走神,却听红娘缓缓才道:“奴婢在和这位张公子闲聊,小姐唤我有事?”

  崔莺莺道:“嗯,你去准备一下孝服,明天一早就要用上了。”

  孝服?

  莫非是崔府人老了?

  带着这个疑问,张致远急忙上前行了个礼,压着嗓音变化了声调说道:“小生张珙见过崔小姐,忽闻佳人戴孝,不知是贵府的哪位长者离世,小生也好前去烧些纸钱。”

  崔莺莺奇道:“我和你非亲非故,又不认识,为什么要你来烧纸?”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我略尽心意也只是图个善缘,小姐不必心存芥蒂。”张致远一边胡谄,一边进行着试探。

  崔小姐见他文质彬彬,出口成章,碍于面子只是略略点了点头,道:“没想到张公子还是个心善的人,我家并无家人去世,而是要带着我亡父的棺椁扶丧远行。普救寺的老方丈法正大和尚,念我表哥昔日的布施之恩,愿意为我父的亡灵念经七日,超度极乐。”

  “哦,莫非小姐扶丧返乡?”

  “……我……并不是返乡,而是去定远县……算了,和你说这些做什么。”

  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么来看,崔夫人这是打算在定远长期定居了,连老丈人的棺材都带过去了。

  正想再多说几句,忽听崔莺莺幽幽一叹,直接转身走了回去。

  再轻唤几声,她却是连理不理,头也没回。

  红娘笑道:“张公子,你看得那么入迷干嘛,我家小姐可是正经人,也扬州城的第一才女。说到这里,想必你也猜到了,我家小姐就是崔莺莺。”

  “哦……”

  张致远回过神来,看了看俏红娘,心里泛起了困惑。自己对崔家可不是一般的了解,却从没听说表妹有这么一个贴身丫鬟。还有就是,在这丫头身上,似乎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就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想什么呢,我在问你话呢!”红娘见他发怔,嗔了一句。

  “姐姐真会说笑,崔小姐是正经人,难道我就不是了吗?”张致远笑道。

  “知人知面不知心,坏人哪有说自己是坏人的?所谓的好人,也只不过是带着面具的伪君子。就你这种人,谁知道是好是坏?”红娘笑嘻嘻的道。

  张致远一怔,现在情况特殊,自己正戴着蒙蔽世人的面具,怎么听都觉得不自在。但是,她的脸上满是纯真,很像是无意之间说出的,搞得自己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姐姐真会说笑,我当人是好人。对了,你进入崔府多久了?”

  “干嘛?你想套我的话?不过告诉你倒也无妨,时间不长,还不到一个月。”

  难怪,原来是个新人。

  正欲再问,却见红娘嘻嘻一笑,也不作别,竟是颠颠的直接跑去了。

  走就走,怎么都是连招呼都不打?

  张致远愕了一阵儿,便独自回到了厢房。

  这次虽然被李世杰追的像个丧家之犬,但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可以说非常圆满的完成了虎口夺食的计划。

  在纵火烧山以及奏乐辱敌的那十天里,山无恙早已掘通了地道,就等着自己引敌外出,他趁虚而入偷运粮食。然后按照自己的策略,顺着长江逆流而上,将粮食直接运往封地。有了那块海运通行令牌,绝对是畅通无阻。

  至于歼敌如何,那就是万古愁的事了,和自己并无大的关系。自己的目的只是取粮,胜败如何,却是一点都不关心。

  本想着在这普救寺中略作修整,然后直接赶回到封地去,不料却意外碰上了表妹,那就要改变计划了。

  首先,住的地方要临近表妹。

  通过周百年的关系,以及掏出了一笔很有诚意的银子,监寺这才同意张致远调换房间,让他搬到后花园中小住。

  后花园中有两套客房,被中间的一条高墙隔开。

  东面俗称东厢,目前由崔夫人一家借宿。西边的叫做西厢,由张致远一人独占,虽是浪费了不少房间,但他出手阔绰,监寺大和尚又怎么会和银子过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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