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拾遗纪 第四十三章 风雨连床

小说:帝国拾遗纪 作者:知雪蝉 更新时间:2024-08-06 02:49:30 源网站:顶点小说
  渭城三月雨,淋透红石楠。

  丞相府邸祭奠已毕,灵堂封起,为亡灵归来预留场地。

  巫祝唱起招魂歌,咿咿呀呀,像一场梦呓。

  棠棣倚棺,回想与棺中人的突然相遇和猝然别离。

  一个战胜国的将军和一个亡国的公主。

  这段婚姻,说得明白彻底,是秦王把她当做一件战利品送给了灭韩的功臣。

  嫁他既是耻辱,那他,究竟是仇人,还是亲人?

  这一问,棠棣没有答案,怨他无情又恋他销魂,仿佛冰凉的棺椁还残存余温。

  此时此刻,爱比恨要多:招魂幡,白烛焰,还未走远的你,能否归来看一眼?

  巫祝离场,侍人退下,昌平君和雍城公主也还屋歇息,棠棣仍然不肯去。

  两位老人都曾年轻,知相思难医,便留她独宿灵堂。

  夜凉雨潺潺,风入帘幕,吹动灯心焰。

  暗夜里,黑影拂雨帘,落入帷幕间,无声无息,如鬼魅夜行。

  棠棣抬手抚棺,由缓缓轻抚渐至用力狠推,她想见他最后一眼。

  推不动,她便跪起来用劲,却发现棺上不知何时多了一道影。

  一个人形的影子,叠着她的影,落在棺上。

  “谁?”

  棠棣猛然回头,白幔落了下来,将她完全遮住。

  她想将白幔扯下,却被影子从身后抱住。

  影子轻咬她的耳垂,又缓缓吻向她脖颈,熟悉的气息将她淹没。

  “是你吗?”

  棠棣哽咽着声音轻问,影子没有回答,而是吻住了她的唇。

  夫妻之间,熟识的不只是脸,还有彼此的身体。

  她想掀开幔布去抚摸,却被困住手脚不得伸展。

  隔着一层幔的吻,仿佛两个世界的爱。

  是你魂魄回来,与我道别吗?

  棠棣不再去揭幔帐,任凭他拥吻抚摸,鲜活的身体对这爱抚报以热烈的回应。

  他爱她,便在这里。

  她是一个真实的女孩子,从不矫揉造作地逢迎。

  韩国朝堂初见,她就那样明艳艳地撞向他心里。

  后来,阴差阳错成为夫妻。

  她的恨,她的爱,都大胆而鲜明,不带丝毫虚伪。

  这天崩地裂一刹,山海相撞一刻,她都全情投入。

  暴风骤雨过后,他轻轻吻过她额头,又化作一道影消失在雨夜。

  她精疲力竭地瘫在凌乱的白幔里,不知这一场温存是梦还是醒。

  天明时她彻底醒来,却在所有人的眼里发了疯。

  “他还活着!”

  没有人相信,除了雍城公主。

  雍城再次逼问,昌平君无奈之下打开一隙棺门,里面确有一具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

  悬案就此了结,忌真的死了,随咸阳塬的春风,葬在骊山王陵之侧。

  昨夜春风一度灵前雨,当真是鬼魅归来补一场生死诀别。

  别后斩断相思,从此天南地北,对面不相识。

  春苗播下后,秦国大军集结,意图从赵国旧地向北叩关燕境。

  而秦国畜牧商乌倮的马队早已由东胡向南辗转进入燕国国都。

  纵是北国春迟,cw也晕染了巍峨山河。

  易水冰消,蒹葭新绿,燕子还旧巢。

  清河差不多扫完荆轲的书,不求甚解地囫囵吞过一遍。

  她像野草一样疯长,周遭的事物都赶不上她的生长速度。

  琴姬看着还巢的家燕,回忆这个季节咸阳的寒暖,盘算着丈夫回家的时间。

  清河却已经笃定,荆轲回不来了,纵然回来,也只会是尸体。

  清河笃定。

  鲁仲连也笃定。

  高渐离更笃定。

  唯有荆轲的妻,只懂听曲看谱,时常困惑难解:“为什么他还不回来?”

  高渐离搁筑:“或许是要常驻咸阳。”

  清河搁书:“听爷爷说,有些使臣要一直住在外面,掌管本国人在他国的衣食住行安危什么的,爷爷是吧?”

  爷爷晒着暖阳揉着腿,隔篱在邻院附和:“是呢!有的人啊,头白了才能归国呢!”

  琴姬只是懒理俗事,却并不痴傻,能觉出来这些都是托词。

  她欲言又止反复再三,问高渐离:“能否劳烦你,去问一问太子?”

  高渐离垂头弄筑,避开她的视线:“庙堂之事,岂是我一个乐师能问的?”

  琴姬合上琴谱,摇摇晃晃站起来,冷冷道:“那我自己去问罢。”

  “唉!别别别!”清河扔了书,跳窗出来:“还是我去吧!”

  爷爷在邻院跳脚:“又想往哪儿跑?老实呆着!”

  清河悻悻跳回书房,目送高渐离背起筑推开柴门而去。

  若有好消息,太子定会差人来报喜,不报喜也不报丧,说明都是坏消息或者还没消息。

  高渐离不想听到坏消息,他恨不能从此聋了瞎了,就可以不用再听别人说起荆轲,就可以全当荆轲还好好活着。可是不能,荆轲留下一个家,留给他一份责任,搁不下。他多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哭一场,可惜天不遂人愿,眼泪刚到眼角,就硬生生憋了回去,因为身后屁颠颠跟上来一只猴。

  猴儿大大的眼睛,长长的辫子,咧嘴一笑漏出两颗小虎牙。

  “嘿嘿!我……我进城给爷爷抓点药……他的腿呀,又犯病啦!”

  高渐离用脚指头都能想到,这鬼丫头定又是掀了房从后门溜出来的。

  清河喜欢闹腾,爷爷许久听不见她聒噪,瘸着腿过来看,气得白胡子吹上了天。

  “你说,我养她干什么呀?养只小狗还知道听人话呢!”

  老人日常嫌弃孙女,孙女日常嫌弃爷爷,琴夫人的日常就是听他们爷孙互相嫌弃。

  琴夫人往常都含笑听着,今日烦闷不想听了,反问:“那您老干嘛不养只小狗啊?”

  老人愣了片刻,嘟囔:“狗崽子又不会做饭。”

  正到饭点,老人的肚子咕咕响了一回,琴姬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那今日是吃不上热饭了?”

  老人见她肯笑,知她心结还能解,也嗔笑道:“哪能?老爷子又不是白吃饭的!”

  他说着便转入厨房窸窸窣窣拾掇起来,须臾探头来问:“娃呀,有空没,搭把……脚!”

  琴姬扬眉,老人在请她帮忙,这是她双手被废以来,第一次被人需要。

  她走进厨房,老人已经点燃了灶里的火,火苗儿红红的,温暖又旺盛。

  “我老了,不中用了,顾不过来。我忙灶台上,你帮个忙,给添个柴!”

  他说着,垫了个软垫在柴堆上,让她坐着,又捡了一捆不带刺的柴棍放在她脚下。

  “你看着火,火小了就往里面添一两根,拜托啦!”

  琴姬点头,用脚去勾木柴,第一回掉了,第二回歪了,第三回就稳稳当当送进灶里了。

  用脚比用手费力,才添两根就累得满头大汗,但是她好开心,努力一点,就不是废人。

  茅檐升起炊烟,小院里盈满人间烟火的气息,就连清河隔着山头都能望见。

  “哎呀!渐离先生!咱们进了城,先去宋先生家吃个饭好不好?”

  高渐离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人是铁饭是钢,蹭饭是普天下第一等不害臊的事情。

  清河盘算着别人家蹭饭,家里也来了不速客蹭饭吃。

  爷爷煨粥蒸面杀鸡炖肉作为对孙女不听话的报复。可怜清河养了一冬的半大鸡仔就被老人端上桌。他给琴姬盛了一碗:“你多喝点,都是你的功劳。你那柴火啊,添得正好。”

  琴姬用断臂捧起,轻轻啜了一口,好香。

  她笑了,满脸红彤彤的颜色,满心乌云散去,一片明丽丽的晴天。她还是有价值的,只要肯努力地学,或许荆卿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可以做一个合格的妻子,或者一个有用的人。

  “老人家,谢谢你。”

  老人含笑摆手:“我得谢你!待会丫头回来,你替我拦着点。我馋她这只鸡很久了!”

  他说着咕噜咕噜喝下一大口,很满足。

  “我好饿,能赏一点吃的吗?”

  柴门外传来甜甜的声音,老人闻声望去,只见一个衣不蔽体的约摸十来岁的女娃站在门口,楚楚可怜地向里望着。

  女娃说话不像本地人,一问才知是赵国逃难的,琴姬让她进屋一起吃。

  那女孩也不怯生,径直上桌来,饭毕可怜巴巴地夸琴姬的衣裳好好看。

  琴姬便征询老人的意见,可不可以把清河的旧衣裳找一件给这女娃穿。

  老人连连点头:“随便挑。有身水蓝色的,她不喜欢,就给这娃娃吧。”

  事实上,那身庆都送的衣裳,清河最喜欢,短得不能穿了也不舍得扔。

  那小女娃接过衣裳道过谢就跑走了,琴姬目送一番,转过厨房来帮忙。

  她叹了口气:“莫不是又要有兵灾了,赵国的难民都跑到蓟城来了?”

  老人突然停住刷碗的手,怔怔地看着琴姬,良久,说了一个字——

  “走!”

  “什么?!”

  小女孩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老人这才回想起来,那女娃应当不是难民。

  就算她曾经是难民,此时此刻来此地,也不是来蹭这一顿饭。

  孤身一人的乞丐有,但是什么家当都不带的难民绝少。

  女孩进到家里吃饭就在东张西望,把家里和邻院所有的陈设都看了个遍。

  那个女娃想来是个前哨,有人盯上这里了。

  琴姬笑老人多心:“盯上这里做什么?我哪儿也不去,就在这里等他。”

  老人常在江湖飘,嗅觉灵敏得很,他不安地寻高处查看。果然见二十余匹飞马奔驰而来,与五六匹飞马汇合之后却又折返,反奔向蓟城而去。

  只见黑云滚滚自天涌,一行人策马奔入风云里,不知又要卷起怎样的波澜。

  那个登堂入室小女孩也在队伍里,趴在一个黑衣人肩头,紧抱着他的臂膀。

  这个黑衣人,女孩称之为“主人”。

  主人救过女孩的命,两次。一次在屠夫的家里,从砧板上夺下即将成为口粮的她,另一次是在邯郸城外,从死尸堆里将她抱起。他给女孩取了一个名字,叫甲子。从此,甲子的余生不再属于自己,为他做钓鱼的饵,为他做探路的鹰,必要时,也可以做一只吃人的猛兽。

  甲子被主人带入城中,开始她的第二个任务。

  她衣衫褴褛地走过蓟城城门下,仰望高耸入云的城楼,它比邯郸和咸阳的城墙都要高。

  黑云堆在楼头,沉甸甸地像是要把城墙压塌,她转到闹市深处,欣赏这座城池的别样繁华。

  中原的客商,塞北的胡马,草原的胭脂,南国的娇娃,豪放的北方汉将燕歌唱到沙哑。甲子被一个背筑的乐师和佩剑的少年“吸引”,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们走进狗屠的肉店。

  宋意先生的狗肉馆,仍是人流涌动,喧声沸天。

  清河挑了荆轲与高渐离常坐的位置,宋意见得他们,放下屠狗刀过来相陪。

  热腾腾的狗肉很快端上,宋意给高渐离斟上一碗酒。

  高渐离没说话一口喝完,若有消息,宋意自然会说,如此便是还没消息了。

  清河能觉出来自己很碍眼,就端了一碗肉蹲到舞台脚下看故事去了。

  那舞台本是宋意耍刀舞的地方,荆轲走后,高渐离也不来击筑,宋意也没兴趣舞刀了,便找得三个优伶给客人们助兴。

  台上演的正是清河熟悉的故事——眉间尺。

  故事已演到尾声,“眉间尺”的头颅被楚王投进了沸鼎,进献头颅的剑客请凶恶的“楚王”到鼎前细看,那楚王多番犹豫,还是忍不住近前一探,说时迟那时快,“剑客”一剑斩下楚王的头颅,霎时鲜血四溅,假头颅滚进煮狗的沸鼎,真狗血泼了清河一脸。

  众人齐声喝彩,清河不禁打了个寒颤,千万里外这一幕是否已经上演?

  她忽然疼得钻心,捂着胸口连呼吸都困难,仿佛秦王真的被割了头一样。

  她不想那个人死,纵然她已记不得古早的父女情分,可是听爷爷说起过他的理想。

  你们在做你们认为正确的事,他也在做他认为正确的事,只关立场,无关对错。

  这是清河乱读杂书悟到的道理,而她的立场偏向秦王,所以才有叶底三字千里传讯。

  她站起身正想去洗干净脸上的热狗血,忽然兵戈声响,有不速客造访。

  一个总是郁郁寡欢的人,今天的太子丹,神情更忧郁。

  侍卫先行,给太子辟出一条路,喧闹的狗肉店顿时鸦雀无声。

  太子丹径直走向高渐离和宋意,他二人默契地同排跪坐,空出荆轲的位置。

  满身风尘的秦舞阳揭开酒瓮,捧出一颗血淋淋的头颅,穿过众人讶异的目光,将头颅送到他生前的旧座,高渐离和宋意的对面。

  太子丹的声音很清冷又很憔悴。

  “我在易水迎到他,正好路过这里,想来,他是乐意回来坐一坐的。”

  高渐离与宋意看着面前那颗鲜红的头颅,确认那是生死相交的旧友。

  高渐离声色未变,取筑调弦,道:“难得团聚,再奏一曲如何?”

  宋意会意,起身卸去上衣,袒胸抽刀。

  乐声起,刀光现,这一次只有乐舞交融,少一人长歌相和。

  听歌人还记得词,那个落拓人随口吟咏过苍凉,无所适从地走向死亡。有人随乐哼起,生者重复死者的吟咏,将悲怆延续。和者愈来愈多,合声愈来愈壮,百人齐声将未归人的结局唱出。

  吾有剑兮龙之渊不得鸣兮隐深山

  吾有国兮濮之南不得归兮二十年

  吾有友兮蓬蒿间草离离兮血殷殷

  吾有所爱兮云之畔下隔黄泉兮上绝青天

  归兮归兮何所归

  去兮去兮将何去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清河就站在人群里,感受这充盈天地的慷慨悲歌。

  她深感惭愧,不知那三个字是否被秦王识得,又是否置了荆轲死地?

  “大哥哥,对不起。你说过,人长大了,就有秘密,对吗?”

  转瞬她又自我安慰,不论成败,荆轲都必死无疑,送他去死的不是自己。

  她会为自己开脱,燕丹也会,人们惯常将失误归咎于他人。

  待荆轲与旧友重温过送别曲,太子丹才决定为荆轲报个仇。

  舞阳从咸阳带回两件礼物,一件是用荆轲做成的肉酱,另一件是苕华宫主缝制的宫裳。

  第一件送给燕国太子丹,第二件送给秦国公主清河。

  舞阳将宫裳捧到清河面前,所有人的目光如刀如剑,将她凌迟贯穿。

  高渐离挺身而出,道:“她还是个孩子,与此事无关。”

  太子丹冷笑:“荆轲也这么说,然后他成了一坛肉酱。”

  清河并不确定小伎俩已经被燕丹拆穿,只得装作听不懂,兀自从舞阳手里接过衣匣。

  匣开,她惊艳于素纱薄如蝉翼,手指抚上蝉衣,脑海里却回想不出从母的音容。

  舞阳说:“还有一句话。”

  清河抬头:“什么话?”

  “‘母亲一刻也没忘了你’。”

  刹那间眼泪夺眶而出,从母她,应当是一个美丽又温柔的仙子呢。

  燕丹鼓了鼓掌,再度冷笑:“好一个母子情深。”

  清河没有理会他的冷嘲热讽,而是向秦舞阳道谢,问:“大哥哥他,怎么没有一起回来?”

  这句话很重要,舞阳简单说了几句,说到了使者上殿,这正是清河开罪的关键。

  “太子殿下,您错怪我了。想来我确实给你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不过这一次真的与我没有关系。若是我做了什么,大哥哥还会安然无恙地上殿接近秦王吗?他差一点就成功了,这一点差池不是人力可为,您若要怪罪,还请责问上天才是。”

  这段辩白无懈可击,莫说舞阳当时在殿外,根本不知秦王衣袖开裂是因为有人出剑,就算舞阳在殿内,以他的智商,也不会把忌将军的突然出现与清河借物传书联系起来。所以,归根结底,应该怪秦国御府令,做的衣裳质量太差,天知道大冬天的厚衣裳也能刺啦一下就裂了。

  太子丹如果讲道理,荆轲怎会走得那么愤慨?就连荆轲都没法留够时间等张良,清河又怎能凭一张嘴就把自己洗干净。

  “上次在赵国,秦王动用将军王贲到剑阁赎你,你说这次,你的命又值价多少?”

  “我贱命一条,不值钱的。上一次,想赎我的不是他。”

  “不是他,也会是请得动他的人。横竖我都得试一试,对不对?”

  高渐离有不好的预感,问:“太子殿下,想做什么?”

  “秦王送我这坛肉酱,来而不往不成礼,我也得回赠一份才好。”

  他喝令一声“绑了”,身后大汉们一拥而上,舞阳就近拦住,密不透风四堵墙须臾将她堵得上天无路下地无门。混乱之中,她拔出承影剑,也不知捅了谁一剑,呼啦啦一腔热血泼上她的衣裳。趁她被血泼懵之际,舞阳空手夺剑,掰住手腕将她制服。

  侍卫上绳将她绑了,人群散开那位中剑人栽倒在地。清河惊恐地看着他,头皮发麻大脑一片混沌,这是她第一次杀人,那个人抽搐着,痉挛着,鲜血从胸口喷薄而出淌了满地,湿了她的裙角。

  女人的手不该沾血,该像阿奴一样,一针一线,在这肮脏世界里编织一个纯洁美丽的角落。

  这是太子丹的审美,所以他对清河的印象,从嫌弃到嫌恶,现在已经变成该死的妖女了。

  太子丹已经下定弄死她的决心,只是什么时候处死已经怎么处死,还要好好斟酌。

  她被塞进坛子,就是装满荆轲肉酱的那个坛子,满是烈酒和血肉,腥味扑鼻臭气熏天,她刚被塞进去就吐了,待摇摇晃晃到王宫,已经吐得肠胃空空,陷在腥臭的肉酱和呕吐物里犹如咸鱼。坛口被疯着,她几近窒息,差一点就昏昏睡去。求生欲望促使她疯狂地踢打坛壁,一下复一下,徒然无功。恍惚间她想起忌哥哥的话,守难于攻,守要顾全局,攻却可只攻一点,一点攻破则全线可溃。

  她握紧拳,把全身力气都聚在拳峰中指的指关节上,奋力一击终于将坛壁击破一道口,再一拳碎掉半个坛面。血肉散落一地,她从血水里滚出来,滚到车沿又啪地滚落在地,趴在地上像狗一样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耳闻人马喧动也无暇顾忌,哪怕挨刀也得多活口气。也不知喘了多久,面前忽而出现一团白云,她抬眼,只见白衣白袍好似神仙的中年男子递过来一方素绢。

  清河还记得,他便是太子丹千金买骨招到贤士——卢生。

  纵然当初就是这位卢先生将清河轰下黄金台的,也不妨清河因这一个善意的举动将他当做救命稻草。

  她接过素绢把脸擦得干干净净,扬眉望向太子丹。。

  脸上的表情,是挑衅。

  是祸是福,谁生谁死,还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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