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如织,青山如黛。
天空宁静悠远,偶有飞鸟划过,在湛蓝的背景下,惊艳地拉扯出一条细线,那是生命的音符。
远处的群山如同巨人般沉默的拱卫在原野周围,他们保持着上万年前的寂静。即使在雪线之上,生命仍然以傲然的姿态恣意绽放着,那是向阳而生的雪莲。
就连随处可见的野草,也竭力向天空伸展着枝丫,不屈不挠地横亘在这天地之间,宣示着自身的存在。如同在巨幅山水画卷之间,挥毫泼墨般洒下大片大片的翠绿,硬是用这豪不起眼的生命,撑起这一方天地原始苍凉、大气滂沱的意味。
这里是西土佛国,生命的庄严无处不在。
但这份庄严显然不包括树下的那个少年。
少年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翘着二郎腿,背靠大树摇头晃脑,哼着让人脸红的歌谣,将这份庄严宁静破坏的一塌糊涂。
“朝牧哥哥!”
清脆的声音如同燕语莺歌般撩动人的心房,一名少女由远及近,她一袭红衫,像一捧跳动的火焰撞进了少年人的胸膛。
“都出落成大姑娘了,还一天到晚往哥哥怀里钻,被人瞧见了以后还怎么嫁人?”朝牧轻轻抚动着少女的发丝,动作孟浪轻浮,但眼神却清澈真挚。
“怕什么,江央以后定是要嫁给朝牧哥哥的。”江央向少年胸膛深处拱了拱,将她那羞红的小脸儿深埋在距离少年心脏最近的位置,感受着他咚咚咚的心跳声,偷笑的像个小狐狸。
“唉。”朝牧暗叹一声,“江央,我是奴隶。”
“奴隶怎么了,我只知道朝牧哥胜过那些亲王子弟百倍千倍。”或是感觉到朝牧言语间的低沉,江央伸手轻抚着朝牧额前的奴隶刺青,随即紧紧抱住了朝牧的手臂,传递出坚定的力量,“只要江央喜欢,旁人又怎么敢说三道四。”
江央遂即在心中暗想道,“朝牧哥,你是奴隶没错,但你是我家的奴隶,你这辈子都只能属于我一个人了。”但这些话她是断不敢在朝牧面前说出来的,一来二人身份敏感,朝牧有他的骄傲,她不想让朝牧对她心存芥蒂,二来这是她作为女儿家藏在心底最深处的小秘密,说出来实在有些羞人。
见朝牧不在说话,江央连忙转移话题道,“江央刚刚见哥哥在树下发呆,在想些什么呢?”
“感悟生命!”朝牧严肃认真的回答道。
听到这话,江央在朝牧怀中咯咯咯的笑个不停。旁人不知道也就罢了,江央可是知道自己这位哥哥的性子,他若是能和一名僧人般“严肃认真”的“感悟生命”的话,那怕不是要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接过朝牧的话头,江央好不容易板起脸,同样严肃认真的说道:“经上说,生命是佛陀的礼赞。”别说,从她嘴里说出还真有些中正平和的味道。
但一听这话,朝牧却再也装不下去了,跳脚叫骂道:“这帮秃驴,整天不教人好,就会捣些狗屁炉灶,还还还‘生命是佛陀的礼赞’,早在佛陀出生之前,生命早就存在无数年,在佛陀消失之后,生命仍然存在了这么些年,可能有一天西土佛国都不在了,连人都消失了,生命仍将继续存在着。生命自成天地,还用什么人来礼赞、什么人来证明吗?这帮秃驴为拍佛陀马屁,简直无耻之极!”
朝牧激动的面红耳赤,江央却在一旁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就像一位宠溺到不讲道理的老母亲,看着自家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傻儿子。
一股娇憨的气息扑面而来。
朝牧感觉江央眼神不对,便随口问道:“有什么好笑的吗?”
江央已经笑到上气不接下气,摆摆手道:“没事,没事,我就是觉得,还是朝牧哥哥最可爱了!”
朝牧挠了挠脑袋,感觉江央这个疯疯癫癫的摸样自己是有责任的,“哎,多好的姑娘啊,不发傻时,单是俏生生的站在那里,不施粉黛,便媚态天然。她的眉眼像极了远处的群山,她的肌肤胜似圣雄雪山上娇嫩的雪莲。一种矛盾气质在她身上和谐的浮现着,既有东方之国女儿家的娟秀俊美,又有高原之上女儿家的端庄大气。若是再加上她亲王郡主的显赫身份,不知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伴侣。怎么就被自己带歪了呢?”
还记得两人第一次见面时,自己九岁,江央只有七岁。别看江央当时年纪小,但已经不知道揍哭了多少同年纪的亲王子弟,同时那极为恶劣的贵族小姐性子和瓷娃娃一般的面容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当世恶魔。
朝牧现在还记得,即使当时已经迷了路,江央依然颐指气使地对朝牧说道:“贱民,这是哪里?本郡主迷路了,你若是能送本郡主回家,本郡主一定会赏赐你的,刚刚观你箭射的不错,可以考虑让你当当本郡主的箭奴,长长侍候左右。”
听的这话,朝牧先是楞了两秒,而后......那叫好一顿毒打啊。
当时太小,完全没有什么怜香惜玉的概念,江央被打了哭,哭完了再打,不过那丫头性子也烈,打不过就咬,再被打就边哭边咬。
一仗下来,江央被揍的够呛,朝牧也是满臂伤痕。
小丫头还是不服,直到看到朝牧挽弓如月,一箭将她身后伺机偷袭的巨狼射死。
一箭光阴,一箭撩拨了少女的心弦。
朝牧在她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江央被彻底征服了。
从此以后,江央开始终日缠着自己,每天哥哥长哥哥短的,不是“哥哥什么时候教我射箭呀”,就是“哥哥什么时候带我打猎呀”。
在这个事件中,朝牧也切身感悟到了老爹说过的一个道理,那就是:
女人,只能征服,不能打服。
现在想想,与当初那个刁蛮任性的贵族小姐相比,现在这个偶尔脑子有些显得不太好使的娇憨妹子,也说不上哪个更好哪个更坏了,哎,还是利大于弊吧,终归现在这个傻里傻气的妹妹更可爱一些。
这个好像也不算带歪了吧。
朝牧有时候也在思考,是不是当初自己出手太重,给人家打傻了。
心中刚刚流淌过暖意,但紧接着一根弦猛然被绷紧了,他要时刻提醒自己——“毕竟是那家的女儿,杀父之仇,伤母之恨,不得不报!”但心底里另一个声音也无端响起,“但这一切仇怨跟眼前这女孩又有什么关系?在这个事件中,她什么也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也是徒增痛苦罢了。”
这样想着,朝牧开始痛恨自身的软弱摇摆,若是父亲行事大抵不会如此吧,哎,真是个没用的废物。
看着朝牧皱眉,江央抬起小手轻轻抚平他眉头的褶皱,虽然不知道他在忧虑些什么,但她能做的就是依然像个孩子般的笑道“哥哥带我去打猎吧?”
“不行!”一听这话,朝牧的忧虑情绪立马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气恼道“上次带你打猎,你差点被野猪拱到你忘记了吗,你不知道那有多危险,那头野猪少说也有300斤,这么粗的大树,一下都给撞倒了!”朝牧边说边比划了一个成人大腿粗细的宽度,“那獠牙这么长,比匕首都锋利,挨着一下,那就是开膛破肚的下场......”
朝牧就在那里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江央就在一旁笑的前仰后合。
朝牧看着她这个态度,接连训斥道,“你说你一个姑娘家家的喜欢什么不好,针绣女红,哪怕是读读佛经典籍,也比成天舞刀弄棒、走犬射猎强啊......”
江央眨了眨眼睛,凝视着朝牧的双眼说道,“因为,哥哥喜欢呀......”
朝牧已经被这个妹妹折腾的没了脾气,死死咬住底线道:“不行就是不行,你不能去!”
听得这话,小丫头一扁小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朝牧立感头大,连忙哄到,“这次哥哥进山有要紧事,下次,下次一定带你去。你不是一直惦记着猎条雪狐做披肩吗,哥哥答应你,下次就带你上雪山猎雪狐去。”
“真的?”
“真的。”
“没骗我?”
“没骗你。”
小丫头皱了皱可爱的小鼻子,脸上还挂着泪珠儿呢,嘴角已经咧开了花。
“还是朝牧哥哥最好了呢!”
天空宁静悠远,偶有飞鸟划过,在湛蓝的背景下,惊艳地拉扯出一条细线,那是生命的音符。
远处的群山如同巨人般沉默的拱卫在原野周围,他们保持着上万年前的寂静。即使在雪线之上,生命仍然以傲然的姿态恣意绽放着,那是向阳而生的雪莲。
就连随处可见的野草,也竭力向天空伸展着枝丫,不屈不挠地横亘在这天地之间,宣示着自身的存在。如同在巨幅山水画卷之间,挥毫泼墨般洒下大片大片的翠绿,硬是用这豪不起眼的生命,撑起这一方天地原始苍凉、大气滂沱的意味。
这里是西土佛国,生命的庄严无处不在。
但这份庄严显然不包括树下的那个少年。
少年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翘着二郎腿,背靠大树摇头晃脑,哼着让人脸红的歌谣,将这份庄严宁静破坏的一塌糊涂。
“朝牧哥哥!”
清脆的声音如同燕语莺歌般撩动人的心房,一名少女由远及近,她一袭红衫,像一捧跳动的火焰撞进了少年人的胸膛。
“都出落成大姑娘了,还一天到晚往哥哥怀里钻,被人瞧见了以后还怎么嫁人?”朝牧轻轻抚动着少女的发丝,动作孟浪轻浮,但眼神却清澈真挚。
“怕什么,江央以后定是要嫁给朝牧哥哥的。”江央向少年胸膛深处拱了拱,将她那羞红的小脸儿深埋在距离少年心脏最近的位置,感受着他咚咚咚的心跳声,偷笑的像个小狐狸。
“唉。”朝牧暗叹一声,“江央,我是奴隶。”
“奴隶怎么了,我只知道朝牧哥胜过那些亲王子弟百倍千倍。”或是感觉到朝牧言语间的低沉,江央伸手轻抚着朝牧额前的奴隶刺青,随即紧紧抱住了朝牧的手臂,传递出坚定的力量,“只要江央喜欢,旁人又怎么敢说三道四。”
江央遂即在心中暗想道,“朝牧哥,你是奴隶没错,但你是我家的奴隶,你这辈子都只能属于我一个人了。”但这些话她是断不敢在朝牧面前说出来的,一来二人身份敏感,朝牧有他的骄傲,她不想让朝牧对她心存芥蒂,二来这是她作为女儿家藏在心底最深处的小秘密,说出来实在有些羞人。
见朝牧不在说话,江央连忙转移话题道,“江央刚刚见哥哥在树下发呆,在想些什么呢?”
“感悟生命!”朝牧严肃认真的回答道。
听到这话,江央在朝牧怀中咯咯咯的笑个不停。旁人不知道也就罢了,江央可是知道自己这位哥哥的性子,他若是能和一名僧人般“严肃认真”的“感悟生命”的话,那怕不是要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接过朝牧的话头,江央好不容易板起脸,同样严肃认真的说道:“经上说,生命是佛陀的礼赞。”别说,从她嘴里说出还真有些中正平和的味道。
但一听这话,朝牧却再也装不下去了,跳脚叫骂道:“这帮秃驴,整天不教人好,就会捣些狗屁炉灶,还还还‘生命是佛陀的礼赞’,早在佛陀出生之前,生命早就存在无数年,在佛陀消失之后,生命仍然存在了这么些年,可能有一天西土佛国都不在了,连人都消失了,生命仍将继续存在着。生命自成天地,还用什么人来礼赞、什么人来证明吗?这帮秃驴为拍佛陀马屁,简直无耻之极!”
朝牧激动的面红耳赤,江央却在一旁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就像一位宠溺到不讲道理的老母亲,看着自家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傻儿子。
一股娇憨的气息扑面而来。
朝牧感觉江央眼神不对,便随口问道:“有什么好笑的吗?”
江央已经笑到上气不接下气,摆摆手道:“没事,没事,我就是觉得,还是朝牧哥哥最可爱了!”
朝牧挠了挠脑袋,感觉江央这个疯疯癫癫的摸样自己是有责任的,“哎,多好的姑娘啊,不发傻时,单是俏生生的站在那里,不施粉黛,便媚态天然。她的眉眼像极了远处的群山,她的肌肤胜似圣雄雪山上娇嫩的雪莲。一种矛盾气质在她身上和谐的浮现着,既有东方之国女儿家的娟秀俊美,又有高原之上女儿家的端庄大气。若是再加上她亲王郡主的显赫身份,不知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伴侣。怎么就被自己带歪了呢?”
还记得两人第一次见面时,自己九岁,江央只有七岁。别看江央当时年纪小,但已经不知道揍哭了多少同年纪的亲王子弟,同时那极为恶劣的贵族小姐性子和瓷娃娃一般的面容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当世恶魔。
朝牧现在还记得,即使当时已经迷了路,江央依然颐指气使地对朝牧说道:“贱民,这是哪里?本郡主迷路了,你若是能送本郡主回家,本郡主一定会赏赐你的,刚刚观你箭射的不错,可以考虑让你当当本郡主的箭奴,长长侍候左右。”
听的这话,朝牧先是楞了两秒,而后......那叫好一顿毒打啊。
当时太小,完全没有什么怜香惜玉的概念,江央被打了哭,哭完了再打,不过那丫头性子也烈,打不过就咬,再被打就边哭边咬。
一仗下来,江央被揍的够呛,朝牧也是满臂伤痕。
小丫头还是不服,直到看到朝牧挽弓如月,一箭将她身后伺机偷袭的巨狼射死。
一箭光阴,一箭撩拨了少女的心弦。
朝牧在她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江央被彻底征服了。
从此以后,江央开始终日缠着自己,每天哥哥长哥哥短的,不是“哥哥什么时候教我射箭呀”,就是“哥哥什么时候带我打猎呀”。
在这个事件中,朝牧也切身感悟到了老爹说过的一个道理,那就是:
女人,只能征服,不能打服。
现在想想,与当初那个刁蛮任性的贵族小姐相比,现在这个偶尔脑子有些显得不太好使的娇憨妹子,也说不上哪个更好哪个更坏了,哎,还是利大于弊吧,终归现在这个傻里傻气的妹妹更可爱一些。
这个好像也不算带歪了吧。
朝牧有时候也在思考,是不是当初自己出手太重,给人家打傻了。
心中刚刚流淌过暖意,但紧接着一根弦猛然被绷紧了,他要时刻提醒自己——“毕竟是那家的女儿,杀父之仇,伤母之恨,不得不报!”但心底里另一个声音也无端响起,“但这一切仇怨跟眼前这女孩又有什么关系?在这个事件中,她什么也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也是徒增痛苦罢了。”
这样想着,朝牧开始痛恨自身的软弱摇摆,若是父亲行事大抵不会如此吧,哎,真是个没用的废物。
看着朝牧皱眉,江央抬起小手轻轻抚平他眉头的褶皱,虽然不知道他在忧虑些什么,但她能做的就是依然像个孩子般的笑道“哥哥带我去打猎吧?”
“不行!”一听这话,朝牧的忧虑情绪立马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气恼道“上次带你打猎,你差点被野猪拱到你忘记了吗,你不知道那有多危险,那头野猪少说也有300斤,这么粗的大树,一下都给撞倒了!”朝牧边说边比划了一个成人大腿粗细的宽度,“那獠牙这么长,比匕首都锋利,挨着一下,那就是开膛破肚的下场......”
朝牧就在那里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江央就在一旁笑的前仰后合。
朝牧看着她这个态度,接连训斥道,“你说你一个姑娘家家的喜欢什么不好,针绣女红,哪怕是读读佛经典籍,也比成天舞刀弄棒、走犬射猎强啊......”
江央眨了眨眼睛,凝视着朝牧的双眼说道,“因为,哥哥喜欢呀......”
朝牧已经被这个妹妹折腾的没了脾气,死死咬住底线道:“不行就是不行,你不能去!”
听得这话,小丫头一扁小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朝牧立感头大,连忙哄到,“这次哥哥进山有要紧事,下次,下次一定带你去。你不是一直惦记着猎条雪狐做披肩吗,哥哥答应你,下次就带你上雪山猎雪狐去。”
“真的?”
“真的。”
“没骗我?”
“没骗你。”
小丫头皱了皱可爱的小鼻子,脸上还挂着泪珠儿呢,嘴角已经咧开了花。
“还是朝牧哥哥最好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