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故人戏 第十章 逝水东流去

小说:十二年,故人戏 作者:墨宝非宝 更新时间:2024-08-18 07:11:24 源网站:顶点小说
  傅侗文让她过年后再走,留个念想。

  可从那天起,除了谭庆项时常回来取三爷用的衣裳、用具和书籍,他都不再露面。

  他给安排了厢房,沈奚不想去。

  她在书房的榻上睡,这里有他往日看的报纸和书,英文的、日文的还有中文的,书桌角落里一个蓝色墨水瓶用到要干了,还没换。沈奚趴在书桌上,盯着那墨水瓶子,了解到他还是个节俭的人。有一夜坐到天明,把他书架最底下那一层的《大公报》都翻看完,发现自己寄给他的信,被放在大公报底下,用一根根绳子捆扎好了,标注是“沈奚纽约”。还有一些别人的来信,也都原样捆扎好,标注姓名和身处的城市。她蹲在书架和墙夹在一起的角落里,看那些陌生的名字和来信,旁人的来信总和都不及她一人的。

  那时,自己对他来说……只是一个远在海外的忠良之后。

  “沈小姐,你要坐,也要在身下垫垫。”丫鬟添了取暖的火盆进来。

  沈奚带着一本他的读书笔记去榻边,脱衣,钻进了棉被里。

  这院子里的丫鬟、小厮,往日都见过沈小姐和三爷是如何要好的,如今再看三爷,自从脱困后,广和楼和陕西巷、莳花馆三处为家,再不回这院子。“昔日花好月圆,恩爱两不疑,如今是浓情转淡,朝露夕涸。”有个读过两本书的小厮下了定论。

  在年三十这晚,小五爷披星戴月地赶回京,先来探望傅侗文。一进屋,只见到沈奚撑着下巴,呆坐在书桌旁,面前是几碟小菜,见不到过年的气氛。

  沈奚执筷,拨了拨菜,面前的人叫了自己一声:“嫂子。”

  恍惚抬眼,小五爷肩上还有雪。“下雪了?”她听到自己问。

  小五爷局促地问候了两句,不敢深问沈奚,告辞后,在院子里询问丫鬟原委。他问时,沈奚正坐在窗畔,隐约听了会儿,小五爷是个没经过情事的,但也晓得他三哥是个薄幸人,长吁短叹半晌:“三哥啊,三哥。七情六欲,酒色财气,他还是走不出……”再道不出别的话。

  寻常人都是站在窗外听墙根,她却在窗内听外头的人说话。

  沈奚打不起精神,又躺到棉被里。脸挨到枕头上,人迷糊着睡了,可因为心里存着“他会回来”的猜想,睡得极痛苦,在梦里把从小到大梦了一遍,二十几年故梦尽,头疼欲裂,去看落地时钟,嘀嗒嘀嗒走了三小时而已。

  她喘了口气,披着衣裳坐直。

  从没当着下人哭,可大年夜,思乡情重,思君心更重。

  书桌边就是她来时带的皮箱子,收整好了,衣裙里夹着封信,放着支票,上头有傅侗文的签字。谭庆项前几日给她的:“侗文知道你不乐意收,你留着应急用,过两年有了自己的积蓄,再给他寄回来。”谭庆项是要劝她留防身钱,她知道这是好意,把支票夹在了书里。

  她糊里糊涂地看钟表,又走了十分钟。

  快要天亮了。

  既然睡不着,索性起床,换了明天要出门的衣裙,最后坐在了他的书桌前,从抽屉里翻出了信纸,一字一句地给他留了封信。信到收尾,钢笔收好,再看了会儿那蓝色墨水瓶子,这几日看多了倒有感情了,于是悄悄用信纸裹起来,放进了箱子。

  刚把箱子上了锁,帘子外有人叩了门框:“醒着呢?”

  是谭庆项。

  傅侗文也回来了?他终究要来送自己的吗?

  沈奚匆忙立身:“快进来。”

  几日没吃好睡好,人猛起身,眼前晃了白影过去,她扶住书桌,微微喘了口气。

  谭庆项进来,皮鞋上和身上也都是雪,看沈奚脸色发红着,走到她面前。从那双水漾的眼里,看到的都是失望。

  “只有你一个回来了吗?”她见外头没响动,心直坠下去。

  “是。不过我来,是要和你说句不该说的话,带你去个不该去的地方。”

  沈奚不懂。

  “他这些日子都病着,不想让你知道,于是住在了莳花馆里。但我明白你们两个,不见这一面,留在心里的遗憾太大了,”谭庆项压着声音说,“我带你去莳花馆,用为一位小姐看病的借口去,妇科病,我不方便看,她又不想去医院,你临走前算是帮我私人一个忙,去给她检查一下。”

  他接着说:“这借口不高明,可把你带过去了,他也不好说什么。”

  谭庆项是过来人,在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沈奚背后倚着书桌,喉头一阵阵发紧,坠落到十八层地狱下边的心,又像被一双手打捞起来,扔进了油锅里煎……人难受起来,不光是内里的感受,手脚身体也会不得劲。

  谭庆项瞧她脸红得不自然:“你该不是也病了吧?”

  她摇头,不会,她身体好得很,要做医生的人怎能不锻炼。读书时,她除了死读书就是跑步,感冒都少见。这短短日子里,从小年夜后到今日,吃不下睡不着,失恋状态里的女孩子是看到什么都能想到对方,折磨心肝脾肺,显现在脸上,憔悴了很多。

  “你等我十分钟。”她说。

  马上要天亮了,从现在算起没多少时间见面。

  沈奚当着谭庆项的面,用最快速度将自己梳妆打扮妥当,谭庆项嘱万安悄悄把沈小姐的行李箱带出去,沈奚跟随他出去,对丫鬟说的就是要给三爷的一位女性朋友诊病。沈奚从医这件事,院子里的下人们都清楚,只是唏嘘,大年夜难得被三爷叫出去,还是为了别的女人。

  黎明前,胭脂巷是最静的。

  平日里热闹的烟花柳巷在大年夜本就客人少,又是年初一的早晨,黄包车夫也要阖家团圆,不急着出工。此时天色露白,没有车,只有深浅不一的车辙,黄包车的、轿车的……大多都被雪覆盖住了,凸显他们这辆轿车轧出来的痕迹。

  有个丫鬟在垂花门内候着,见人来了,把他们带入厢房。

  这个院子,这个厢房她来过,再见人,果然是那个小苏三。小苏三在喝茶,见到他们两个脸上一闪笑容。

  谭庆项把沈奚让到身前:“沈小姐。那个是苏磬。”

  小苏三是艺名,苏磬是本名。

  “见过的,”苏磬问,“你们西医诊病要多久?你留在我这里。让庆项去应对三爷。”

  “半小时,检查的话最多了。”她说。

  “那就半小时吧,也好叫三爷起来了。”苏磬对谭庆项说。

  谭庆项和苏磬温声道谢,在屋内稍驻,说:“我去叫。”

  “嗯。”苏磬微笑。

  谭庆项这个人,初识是寡言书生,相处久了才能体会他的刻薄和清高。可在此时,他却像个被驯服的男人。沈奚记起傅侗文说的那个让谭庆项铭于心的人,再看苏磬,又想到她对傅二爷也如此柔弱有礼……

  “怎么,是有人在你面前提到过我吗?”

  她这里是往来无白丁,每日面对政客要员、才子书生和各路将军,最擅揣测人意。

  沈奚坦白:“是有点好奇,想到三爷说过的谭先生过往情感生活。”

  苏磬笑一笑,算是承认。

  “侗汌,”苏磬停一停,改口说,“我认识三爷、四爷时,要比谭庆项早几年。”

  凡有人提到傅侗汌的事,她都会保持沉默,这已经是本能。

  苏磬见她不语,自觉无趣地笑着,给自己打圆场:“早年的三爷和四爷在北京城,那可真是王孙走马长楸陌,贪迷恋,少年游……”

  苏磬未说尽的后半截是:似恁疏狂,费人拘管,争似不风流。

  一首词念得吞吞吐吐的,不像青楼名妓会做的事,像是闺房里的密谈,谈着彼此的意中人。沈奚从她的词句里隐约看到点什么,又觉得这首词过去也听谁说过。

  可她和傅侗文分别在即,心神分离,含含糊糊地说:“谭先生是个好人。”干巴巴的,没个修辞,没个例证,硬生生把话转到了谭庆项身上。

  苏磬回:“天底下最好的人就是他了。”

  两人再无话说。

  半小时后,谭庆项入屋,要带沈奚去东厢房,被苏磬拦住:“让丫鬟带过去吧。你过去,万一三爷留你下来,三人在一个屋里,你还怎么让他们说贴己话?”

  谭庆项被问住,苏磬又说:“才刚天亮,还能在我这里睡一会儿。”

  “我自己去吧。”沈奚忙说。

  四四方方的院子,哪里是东她认得。谭庆项也是不想打扰他们,没强行跟着她,留在了苏磬的屋里。沈奚离开,丫鬟早就备好了热毛巾,谭庆项草草擦了手和脸,苏磬低头,在那儿解袄,谭庆项挡她的手:“不睡了。”

  沈奚不便多留,去了院子里,略微望了望四周。对面厢房外,有个伙计在朝她招手,她过去了,伙计倒不多话,把帘子打开。

  她踟蹰着,被伙计疑惑的目光敲醒,迈入门槛。

  墙角有个铜铸的仙鹤,和一个小铜盘、香炉摆在一处,便晓得是诗钟。这里果然来的都是达官贵人,玩的也是古旧老派的东西。

  屋里的灯未灭,电灯的光在白昼里如此多余,又苍白。

  傅侗文仰靠在太师椅里,只管把一本打开的书轻轻地往自己鼻梁上拍,萧然意远。

  在帘子放下时,他望过来:“原本要留你过年的,没想到忙到这时候,要对你说句抱歉。”

  沈奚配合他作假:“也没什么,你一贯很忙,我早习以为常了。”

  他笑:“庆项方才和我说你要为苏磬诊病,我才晓得你还懂妇科。”

  沈奚答:“在仁济实习时,我会被要求科室轮转,普通的检查都能应付。”

  傅侗文一笑,将书倒扣在茶几上,人披着衣裳,下了地,趿拉着拖鞋走来。

  她从口袋里摸出来一张折好的信纸:“我走后,你再看。”

  他接了,搁在窗边:“好,你走了我就看。”

  离得近了,能闻到他身上沐浴过的味道。

  他刚刚洗了澡,换过衣裳,衬衫的袖口纽扣还没来得及系好,发梢拭干了,仔细看头发还微湿着。男人就是这点占便宜,头发干得快,装也装得逼真。她像能看到,他听说她被带来了,难免要凶谭先生三两句,随即下床,让人准备沐浴,烫衬衫……只为让她闻不到久病的药味,以清隽和干净的面容相对。

  “这一走,再见不知是何时,”他说,“方便的话,可以给我写信,像过去一样。”

  她“嗯”了声。

  “其实要嘱咐你的话,和在广州时没大分别,”他说,“我不会回信给你,信上也不要留你的住址。外头想要我命的人很多,把过去的事全藏在心里。”

  “还有,不要对人说自己的身世,”确实都是在广州的原话,不过又加了两句,“日后不论发生什么,凡和沈家有关的,先要来问问我。你记住,我是你最该信的人。”

  这点她从不怀疑。

  两人都静着。

  沈奚盯着他衬衫最上边的纽扣,看了会儿,发现他在自己解纽扣。每回都这样,他要亲她都要先做这个,是为了透气,也为活动方便。她默不作声,伸出手去替他解,也因为这个举动,摸到他的皮肤很烫。正烧着,还要晨起洗澡……

  谭先生和他一定已经为此吵过了。结果显而易见,傅侗文占了上风。

  她手指的温度在他颈旁,忽远忽近。

  “有酒就好了,送别要有酒才好。”他低声说,双手按在她双臂旁,在一霎失神后,低头吻上了她的嘴唇。明明知道这样会让她知道自己在病着,还是没控制住,他人在病着,昏沉着,咬她的力气重了,自己察觉了,喘了口气,将她放开来。

  沈奚眼睛通红地望着他,刚要开口,他又低头,再次亲上她。

  他这一生要说是风流快活,只在年少时,青衫薄幸少年郎,享着泼天的富贵,读着圣贤的书。后来和侗汌留洋,处处被外国人瞧不起,也还是坚持读了下来。留洋归来,个人前程似锦,家国前路黑暗,他就再没一日做到真正的快活。

  他烧得意识低迷,却还在亲着沈奚,直到两手从她的肩挪到她的脸上,摸到她的脸,才发现自己的手真是烫得可怕,离开她的嘴唇,脸挨着她的脸,半晌低语:“三哥有句话是真的。”

  身付山河,心付卿。

  沈奚眼泪夺眶而出:“我知道,我知道……”

  他在告诉她,她没有错爱他。

  她抹掉眼泪,没来得及再擦,嘴唇又被他吻住。这是第三次在吻她。

  沈奚只觉得天塌了下来,耳边轰隆巨响,眼前全黑着,身体里的全部血液像奔涌的洪流,东流的逝水,毫不留情地冲刷过她的身体,过去日夜,点滴分秒,都是被洪流卷过的泥沙,水能过去,可沙土全都留在了骨头缝里,永难逝去。

  傅侗文舍不得自己,他没有说,可这一吻又一吻,是把他的心事全说尽了。

  沈奚感到他的手掌压着自己的脸颊,拇指一左一右,在眼下头,拭去了泪珠。

  “过年哭不成样子,也不吉利。”他说。

  这样静的屋里,呼吸都是大动静。

  沈奚出门匆忙,并没多顾上自己的发辫。傅侗文看着她歪七扭八的辫子,给她解开,蓬松的长发披在肩上,他试图为她重新编起。试了两次,都是徒劳,只好放弃。

  “还是不行。”他笑。

  傅侗文唤进来万安:“昨日没听见爆竹动静?”沈奚在这儿,万安不好说是因为他睡着,人家莳花馆的伙计怎么有胆量点爆竹?讷讷地回说:“是有的,爷估计是忘了。”

  “去拿一些来。”他说。

  万安离去。

  沈奚心绪起伏着,看见傅侗文去拿呢子的西装外套,傅侗文背对着她,从衣架上摘下外套,在手里抖了抖。

  “走吧。”他披了上衣,出了屋。

  冬日清晨的日光,落在他脸上,几日没下榻,陡地吸入冷气,肺腑清凉,倒让人清醒了。谭庆项一直在西厢房等着他们,见傅侗文出来了,也拨帘走出。万安将一盒未拆开的百子响和一大盒三百响递给傅侗文,喜红包装上是寿星公和梅花鹿,还有个穿着肚兜在作揖的小童。

  谭庆项晓得他要给爆竹起火,从怀里摸出火柴盒,递过去。

  “去,给三爷搭把手,万安不熟这个。”苏磬吩咐伙计。

  伙计上来,行了礼:“三爷?”

  “我自己来。”他说。

  披着衣裳就是为了手臂活动方便。

  盒子拆了,挑了三百响,伙计殷勤地扫了屋前雪。

  傅侗文躬着身子,颇有耐心地铺开了爆竹。

  傅侗文把一根火柴拿出,半蹲下身子,偏过头去,仔细将火柴在掌心里划亮时,多看了沈奚一眼。仿佛这爆竹就是为她送行了,辞旧迎新,不要回首。

  最后他收回视线,去起火,霹雳一般乍响,震得屋檐上的雪都落下来,落得她头上、肩上都是。

  响连四壁,白烟飞起。

  留宿的恩客都被惊醒,不大会儿全披着衣裳,在女子的搀扶下出来看热闹,其中不乏笑着嘲三爷兴致好的旧相识。

  沈奚站在东厢房的门槛内,捂着耳朵,隔着一蓬蓬的白烟和散落下的飞雪,看白烟后的他。傅侗文从蹲下身点爆竹就没站起来,肩上披着的西装上衣下摆扫在身后台阶上,沾了雪。

  金黄的日光,将屋檐上飞落的雪都镀了光,他半蹲在那里,像在漫天飞扬的金粉里,对着她笑。

  这是他在胭脂巷,为她留的最后一点念想。

  爆竹燃尽,烟雾未散,傅侗文也交给她一封信。

  早备好的,本想今日让谭庆项代自己送沈奚去车站前交给她。

  他把信对折,放到她大衣口袋里:“央央送出去的钱,已经到了前线。”

  暖意袭来,这是今日唯一的好消息。

  谭庆项叫轿车到门外候着,替沈奚提了皮箱子出来,立在垂花门内,等着他们。

  “三哥……”她是临别词穷,不晓得如何告别。

  “三哥教你个道理,”他看破她的心思,“话不要说尽,心里的路就不会走完。”

  沈奚颔首。

  谭庆项送她出了门。他是想送沈奚去车站,可不放心留傅侗文一个人在莳花馆。于是就将行李放到车上,叮嘱万安亲自送沈小姐上了火车,才能回来报信。

  他回来,见傅侗文人已经坐在了台阶上。

  冰天雪地,他一动不动地在那里,两只手交叉而握,撑在鼻梁下,看着一地纸屑狼藉,兀自出神。

  这样的傅侗文,谭庆项见过一回,是傅侗汌自杀那夜。

  跟他久了,谭庆项难得会停下来,想想过去。

  他初见傅侗文,是在东交民巷的六国饭店,那是北京城最高的建筑,因为是英、法、美、德、日、俄六国合资,所以许多的军政要客,尤其是已经下台的都会去那里避难。那天,傅侗汌在火车站接了他,驱车直往饭店去。傅侗汌和他是同学,比他还要有天分,却放弃了继续攻读的机会,提前回国,后来屡屡去信,让谭庆项回国救国。

  在英国,他有很多机会见傅侗文,都错过了。

  在那晚,六国饭店的西餐厅里,他和傅侗汌先到了,坐在餐桌旁等他来。突然有人从他和侗汌之间伸出手,直接去拿桌上的餐单:“让我来看看,今日有什么来招待这位新朋友。”

  傅侗汌笑:“三哥,你从后门进来的?”

  傅侗文无趣地合上餐单,扔到傅侗汌面前:“刚见的那位十分谨慎,怕有人泄露他的行程,会要刺杀他,于是走了趟后门。”

  谭庆项刚要起身,被他的手按下去:“坐,随便些。”

  那日的傅侗文正在人生的高台上,傅侗汌也还在世,两兄弟和他这个外人,把酒言欢。

  六国饭店的餐厅里都是上层人,西装革履有,老派长褂有,傅侗文他们这种早留了短发的男人在外被人称作“假洋鬼子”,西洋人的打扮和谈吐涵养在晚清的北京城是如此格格不入……外人料定他们是营营逐逐、争名夺利、谋权谋势的洋派势力,他们却是一群傻子,然,在北京城,在中国各地,在海外,像他们这样的傻子可不少。

  那一年……早是经年隔世。

  这里还是那个北京城,那个莳花馆,可走了侗汌,又走了沈奚。

  真应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等沈奚回了魂,人已经在南下的路途中。

  在南京长江的游轮上,船舱里有许多从北京赶往四川的军官亲眷,都是北洋军的人。大家言谈中全是战事,蔡锷将军仿佛是战神一样的存在,竟以一己之力,带领不足北洋军十分之一的兵力,抵挡住了进攻……

  涉及战事,她难免听得仔细,可到后头,这些军官亲眷一片低泣,是有人说自己家人阵亡的事了,余下的女眷被牵动多日忧心,也陪着哭。

  沈奚头枕着窗框,因昨夜未睡好,阖眼后天旋地转,在哭声里陷入深眠。

  梦里烽火连天,全是同胞的血。

  “央央。”

  惊雷炸在耳旁,她被强拽出梦境,茫然四顾,是陌路,是陌生人。

  刚刚哭过的女人们都敛容,在闭目养神等待下船,有个在给孩子喂夹心面包。无人唤她,除了江面上的鸣笛,再无其他。

  乍醒来,目光游离,心也像在江面上的灯火,浮荡不稳。她摸到大衣口袋里的信,折成两折,好好地放在那里。从北京离开屡次想拆,都没做到……

  沈奚把信封拿出,干净的外封,不留一字。

  他会写什么?信没有封口,打开即可。

  打开第一封是陌生的字迹。

  是谭庆项写给自己昔日同学的信,请同学帮忙推荐她到沪上医院就职。

  另一封信还是谭庆项的字迹,全英文。

  是他写给自己昔日大学教授的信,请教授引荐她去英国读书。

  除此之外,没第三封信了。

  他在安排自己的前程,又不能用他自己的人脉,怕给她带去麻烦,都是在借助谭庆项的手。在仁济时,大家看到她是女孩子都会惊讶,这个社会能找到工作的女人凤毛麟角,连留洋归来的富家女儿也是嫁人享乐为众。他知她前路艰难,也知她的抱负和心思。

  她勉力克制着呼吸,手指僵硬着把信叠好,将信封翻过来,塞回去,突然看到了封口内的蝇头小字:

  央央情义,侗文没齿难泯。愿卿鹏飞万里,一展宏图。

  热泪一涌而上,所有的坚强都在这一刻被敲得粉碎,溃散千里。

  他全记得,昔日她在纽约说过的话全记得。他给她的那笔钱,足够她用到暮年苍老,可他准备了这一封信,就是因为记得她回国的初衷。

  这也是他初次对她自称:侗文。

  忍了一日夜的泪再止不住,她右手捂着嘴,拼了命去看窗外的江面。水面上摇摇晃晃、飘飘荡荡的是月影,是灯影,还有一艘艘渡江游轮的倒影……

  三哥,三哥。侗文……

  侗文。

  她在上海的一家大饭店订了房间,也订了去英国的船票。

  全世界都在打仗,船期待定。

  沈奚在饭店等待着,看川流不息的人,尤其是女孩子和女人。这里有才新婚不久,丈夫就赴美经商,孤单到此用餐的少妇;有大谈民主自由的新派女学生;有私奔被抓回去,送去乡下,又偷逃回上海来混迹在大饭店里和人闲谈恋爱,过夜谋生的女人。

  每天早晨,她都在等船走的消息,又怕真来了消息,就没退路了。

  三月的某个早晨,突然有穿着西装的年轻人,步入早餐的大堂,手中拿着厚厚一摞报纸:“袁世凯退位了!”远近哗然,每一桌都在抢夺着报纸。

  如此消息每日都有,像挣扎的溺水者在呼救,喊得久了,信的人也会减少。

  可今日是登在了报上。

  那个年轻人发完最后一张报纸,见沈奚这里有空位,于是对她充满热情地点头示意后,坐在了她身旁:“退位了,真的退位了。”

  酒店大堂里有人带头欢呼鼓掌,死气沉沉的客人们找到了情绪的宣泄口,都沉浸其中。

  1916年。

  她在上海的和平饭店里,手握着去英国的船票,等待她的是再一次的留洋之旅。船期未知,前路未明,可至少她眼前的餐盘里还有面包。

  套用他喜欢的《麦克白》里的戏剧台词就是:

  to-morrow, and to-morrow, and to-morrow, creeps in this petty pace from day to day, to the last syllable of recorded time.

  (明天,明天,又是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的跋涉,直到最后那一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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