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山是一座原始森林,位于江北省西部边陲,林区总面积五万余平方公里。从空中俯瞰,它极像一条巨龙的头,所以被命名神龙山,据专家考证,这座原始森林可能有百万年的历史。
神龙山一带气候宜人,冬无严寒,夏无酷热,当地政府想开发出来,改变当地的贫穷面貌,但国家却一直没批。加上地形复杂,有不少飞禽猛兽,因此很少有人进去。
根据记录,近三十年内,各种机构组织过不下五次专业探险队深入调研,都没有一个人出来。所以里面到底有什么,没人知道,只是不时就有谣传,说里面有野人。
因此,所谓的专家考证,也相当于放屁。
此时,已是凌晨一点,明亮皎洁的月光照在清澈的河面上,波光粼粼。山谷一片寂静,离小河不到百米处,有一堆干草垛,草垛的后边站着四匹身形巨大的灰狼,它们安静地盯着四周,目光如炬,如临大敌。
它们背后二十米处,是一座高山,山脚下有一个山洞,洞门口躺着十几匹狼,正在休息,有四匹狼走动着,应该是在放哨,从它们巨大的体型上来看,都是清一色的公狼。
山洞里火光通明,空间非常巨大,设计巧妙,至少能容几百匹狼居住。大部分母狼和狼崽已经入睡,火堆旁的一只小狼崽独自玩着,完全没注意到坐在身边狼爸眼神中的悲伤。
他看着躺在地上披头散发的男人,竟然流出了眼泪。男人身上全是伤痕,涂满了墨绿色的草药,体形健壮,已经没有了呼吸,他躺在火堆中间,火堆似乎摆设极其讲究,像是什么图腾之类的。很难相信这是狼的行为。
两个时辰后,守着男人的狼已经睡着了。
凌风睁开疲惫的双眼,脑子快要炸裂了,全身也痛得厉害。但当他看到眼前的动物时,差点心脏都吓出来了,自己不是被车撞吗,怎么会有条大灰狗躺在这里,不对啊,哪有这么大的狗?
他忍着痛,瞟了瞟周围,差点吓尿了,这是什么狗屁地方?从快要熄灭的火光里,可以看到周围躺满了狗,哦,不,狼!他刚想爬起来,眼前的大灰狼一个喘息,吓得他连忙闭上眼睛装死。
他捂着嘴打了个哈欠,自己的口气差点恶心死自己。
“我擦,我不应该在医院吗?怎么会在狼窝?狼不是怕火吗?这到底是狼是狗。”凌风在心里说道,脑子里一团乱麻。突然,一个镜头从脑海中蹦出来,他坐在眼前这匹大灰狼身上,在森林里驰骋,后面跟着几十匹狼,一起在河边围猎来喝水的野鹿羊群。
接着两股记忆画面在他脑子里纠缠,这他妈是怎么回事?难道就像科幻片里所说,自己被车撞死,重生了?可怎么会重生在狼洞里,而且还有另外一种清晰却杂乱的记忆?
难道如科幻小说中说的那样,宇宙就像一本书,每一页像是一个空间,并行存在的?自己穿到原始社会了?不对啊,明明那种陌生又熟悉的记忆里,自己被老娘抱着在庙里求签呢。
他摸了摸胸口,果然有个护身符。难道是,重生到另外一个空间的自己身上了?
不行,得捋捋,否则脑子里一片混乱,完全不知道怎么办。
这时候,小狼崽不知道为什么醒了,爬到凌风的胸口舔着他的伤口。
“小王八蛋,快下来,痛啊!”凌风在没搞明白前,又不敢动。
但他毕竟是肉身,小狼崽舔了几下,痛得他一抽一抽的,又要咬着牙装死。
“呜!呜!”
小狼崽呜呜声很小,但依然惊醒了他的狼爹狼妈,大灰狼忽然站起来,凌风感觉一阵阴风从脖子刮过。
“大哥是不是活过来了?”母狼的声音。
我擦,凌风居然发现自己听懂狼的话。接着他便听到那匹大公狼走过来,在自己的鼻子上舔了舔,然后耳边一个苍哑的声音兴奋地说:“是的,他活过来了。”
公狼突然朝天“呜”了一声,凌风便听到洞里的群狼纷纷扑过来,他吓得快要尿裤子了,要不是有种意识告诉他,狼群不会伤害他,他可能尿完裤子,爬起来就跑。只是他突然有意识到,自己没有穿裤子,裆部那种感觉不像是裤子。
“大家先休息,首领估计还没醒,不要吵着他睡觉。”母狼的声音,凌风脑中突然闪现一个叫花花的,难道就是这头母狼,它是弟妹?公狼叫老二,夫妻俩的名字都是他取的,而且它们都叫自己哥哥,操,怎么会成为狼的哥哥?
“你先休息,我加点火,夜深了,天冷。”老二对花花说。
凌风听了还挺感动,在刚嗝屁的那一世,天底下对他这么好的,除了老娘就没有别人了,好哥们赵江是个花花公子,永远只对女人温柔,对他永远是捉弄。
老二在储藏室叼了几根大木柴,放到火堆上,便走开了。不一会儿,火便燃烧起来了,凌风也觉得暖和许多,大概是太累,加上一直装睡,不一会儿就真睡着了。
在梦里,凌风正在跟天旅集团新上任的董事长乔思睿,谈如何应对跟家族股东的对赌协议,接着他便坐地铁回去,在回家的路上,他被一辆无牌的黑色凯迪拉克撞飞了,而撞他的那个人就是天旅集团旅游开发公司的总经理赵宗明,也就是好哥们赵江的父亲。
凌风从梦中睁开眼睛,周围只有柴火烧得噼里啪啦的声音,大概是休息了一会儿,他脑子突然一下变得灵光了,这不是梦,这是他前世的景象。
他是天海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的高材生,毕业后被好哥们赵江介绍进入天旅集团。天旅董事长唐正业意外死亡后,36岁的娇妻乔思睿当了董事长,但是家族股东想夺取控制权,因此签了对赌协议,乔思睿在约定期内,完不成指定业绩,就得让出董事长的位子。
赵宗明是唐正礼的姐夫,他跟唐正礼的堂弟唐正华沆瀣一气,想夺取控制权。唐正华则一直垂涎乔思睿的美色。凌风是乔思睿的学弟,在恩师的寿宴上结识,所以被乔思睿从赵宗明身边挖走,提升为集团公司营销副总。唐正业还有个女儿,叫唐晓晓,也在天海大学读旅游管理专业。
凌风躺在洞里,明显是出不去了,也不知道外面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洞中这个自己似乎从没出过山,这座山应该是老家背后的原始森林——神龙山。他闭上眼睛,捋了捋这一世的思路。
他居然能从脑海中找到一岁多时的记忆,好像父母带着自己走过很多山路,到一座庙里求签求护身符。他们回来的时候,天黑了,被一头大灰狼袭击,父母吓得倒在地上,灰狼从他们手中抢过哇哇大哭的自己,后面传来父母紧追不舍的哭叫声。
接着自己就被带到狼群中间,抢他的那只母狼,并没有吃他,还喂他狼奶,狼群的母狼轮流喂他狼奶,将他抚养长大。
之后他便跟狼群在神龙山东迁西走,慢慢他就长大了,十岁的时候,他就学会了各种在森林生存的技能,比如跟身高三米多的巨猿学会爬树攀岩,跟狼群学会如何锻炼嗅觉,他的眼睛还能在黑夜里看到猎物,他吃的都是带着血的生肉。
想到这里凌风一阵反胃。还有洞中的火,是他从偷猎者那学的,然后狼群也逐渐不那么畏惧火了。
他还能跟森林里任何动物交流,他常坐在狼爸的背上,在森林里飞奔,后来母狼怀孕,生下老二。长大后,他便成为这一群狼的头领,因为母狼和老首领都过世了,老二虽然是狼群中的最强壮的,但是很冲动,只有他能管得住。
至于他的死,好像是骑在老二身上,去山顶一颗巨型的参天大树上,抓一只红色的大嘴巨鸟当座驾,却被另外一群狼围攻,因为他们想要这个靠近水源,能随时捕猎,还有不少母狼的巨型狼洞。
他对那群狼的首领独眼说,可以让穿山甲帮他们再造一个大狼窝,但那群狼仗着数量多十几头,不想共享这个黄金位置,而且独眼的一只眼睛就是他刺瞎的,所以想要吃了他报仇,接着群攻他和老二,虽然他们逃出去了,但自己却被咬成重伤。
凌风不禁在心中叹了口气,想着自己真的很惨,两世都死于非命,幸好自己又活了过来。
至于生活在森林的自己为什么没有去找父母,或许是因为不记得路了,这座山实在太大,毕竟那时才还不到两岁,加上不会说人的语言,又没什么人类记忆,习惯了森林与狼共舞的生活,所以狼窝才是真正的家。
他拿起那个护身符,红色的绳子上挂着红色的香囊,香囊上秀有三个金色的字:护身符。好像保管得不错,看来平时都没怎么戴,应该是昏迷时,老二放在自己胸口上,这家伙还真通人性。他打开香囊,只见里面有张泛黄的旧纸条,背后密密麻麻的写着小字,他拆开借着火光一看,正面是一首七律下下签:
本是天庭牧兽君,下凡人间修苦行。
修完阴阳两条命,救济苍生亿万金。
什么狗屁不通的句子,凌风心里想道,不过他又一想,擦,还真准啊,两条命,自己不是一次性死过两回了吗?救济苍生啥意思?亿万金啥意思?
凌风一直想到天快亮了,直到眼睛都睁不开,才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早上天亮的时候,它被小狼崽用舌头舔醒,凌风想着自己可是狼头,应该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否则自己的尸体放在那,早就被吃了,只要少说话不说话,别暴露真身就行。
“大黑哥,你怎么样了?”老二推开小狼崽,关心地问。
凌风点点头,但是老二看不明白,瞪着狼眼睛问道:“你哑巴了?”
“我好了!”凌风还是憋出了一句话,只是声音轻到只有自己能听见,但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叫大黑呢?狗的名字吗?
“那就好,吃点东西!”老二朝身后的一头狼点点头,那头狼便出去了。
“你能听懂我说话?”凌风不解地问,自己明明说的是普通话啊。
“哈哈,难道你睡傻了,你嘴一动,我就知道你说什么啊!”老二双眼一扬,居然在笑。
凌风心里一沉,难道自己刚才说的不是普通话?自己只会兽语了吗?可一时半会儿哪里去找人,自己可不能跟狼过一辈子啊!总不能娶只母狼生崽吧!
神龙山一带气候宜人,冬无严寒,夏无酷热,当地政府想开发出来,改变当地的贫穷面貌,但国家却一直没批。加上地形复杂,有不少飞禽猛兽,因此很少有人进去。
根据记录,近三十年内,各种机构组织过不下五次专业探险队深入调研,都没有一个人出来。所以里面到底有什么,没人知道,只是不时就有谣传,说里面有野人。
因此,所谓的专家考证,也相当于放屁。
此时,已是凌晨一点,明亮皎洁的月光照在清澈的河面上,波光粼粼。山谷一片寂静,离小河不到百米处,有一堆干草垛,草垛的后边站着四匹身形巨大的灰狼,它们安静地盯着四周,目光如炬,如临大敌。
它们背后二十米处,是一座高山,山脚下有一个山洞,洞门口躺着十几匹狼,正在休息,有四匹狼走动着,应该是在放哨,从它们巨大的体型上来看,都是清一色的公狼。
山洞里火光通明,空间非常巨大,设计巧妙,至少能容几百匹狼居住。大部分母狼和狼崽已经入睡,火堆旁的一只小狼崽独自玩着,完全没注意到坐在身边狼爸眼神中的悲伤。
他看着躺在地上披头散发的男人,竟然流出了眼泪。男人身上全是伤痕,涂满了墨绿色的草药,体形健壮,已经没有了呼吸,他躺在火堆中间,火堆似乎摆设极其讲究,像是什么图腾之类的。很难相信这是狼的行为。
两个时辰后,守着男人的狼已经睡着了。
凌风睁开疲惫的双眼,脑子快要炸裂了,全身也痛得厉害。但当他看到眼前的动物时,差点心脏都吓出来了,自己不是被车撞吗,怎么会有条大灰狗躺在这里,不对啊,哪有这么大的狗?
他忍着痛,瞟了瞟周围,差点吓尿了,这是什么狗屁地方?从快要熄灭的火光里,可以看到周围躺满了狗,哦,不,狼!他刚想爬起来,眼前的大灰狼一个喘息,吓得他连忙闭上眼睛装死。
他捂着嘴打了个哈欠,自己的口气差点恶心死自己。
“我擦,我不应该在医院吗?怎么会在狼窝?狼不是怕火吗?这到底是狼是狗。”凌风在心里说道,脑子里一团乱麻。突然,一个镜头从脑海中蹦出来,他坐在眼前这匹大灰狼身上,在森林里驰骋,后面跟着几十匹狼,一起在河边围猎来喝水的野鹿羊群。
接着两股记忆画面在他脑子里纠缠,这他妈是怎么回事?难道就像科幻片里所说,自己被车撞死,重生了?可怎么会重生在狼洞里,而且还有另外一种清晰却杂乱的记忆?
难道如科幻小说中说的那样,宇宙就像一本书,每一页像是一个空间,并行存在的?自己穿到原始社会了?不对啊,明明那种陌生又熟悉的记忆里,自己被老娘抱着在庙里求签呢。
他摸了摸胸口,果然有个护身符。难道是,重生到另外一个空间的自己身上了?
不行,得捋捋,否则脑子里一片混乱,完全不知道怎么办。
这时候,小狼崽不知道为什么醒了,爬到凌风的胸口舔着他的伤口。
“小王八蛋,快下来,痛啊!”凌风在没搞明白前,又不敢动。
但他毕竟是肉身,小狼崽舔了几下,痛得他一抽一抽的,又要咬着牙装死。
“呜!呜!”
小狼崽呜呜声很小,但依然惊醒了他的狼爹狼妈,大灰狼忽然站起来,凌风感觉一阵阴风从脖子刮过。
“大哥是不是活过来了?”母狼的声音。
我擦,凌风居然发现自己听懂狼的话。接着他便听到那匹大公狼走过来,在自己的鼻子上舔了舔,然后耳边一个苍哑的声音兴奋地说:“是的,他活过来了。”
公狼突然朝天“呜”了一声,凌风便听到洞里的群狼纷纷扑过来,他吓得快要尿裤子了,要不是有种意识告诉他,狼群不会伤害他,他可能尿完裤子,爬起来就跑。只是他突然有意识到,自己没有穿裤子,裆部那种感觉不像是裤子。
“大家先休息,首领估计还没醒,不要吵着他睡觉。”母狼的声音,凌风脑中突然闪现一个叫花花的,难道就是这头母狼,它是弟妹?公狼叫老二,夫妻俩的名字都是他取的,而且它们都叫自己哥哥,操,怎么会成为狼的哥哥?
“你先休息,我加点火,夜深了,天冷。”老二对花花说。
凌风听了还挺感动,在刚嗝屁的那一世,天底下对他这么好的,除了老娘就没有别人了,好哥们赵江是个花花公子,永远只对女人温柔,对他永远是捉弄。
老二在储藏室叼了几根大木柴,放到火堆上,便走开了。不一会儿,火便燃烧起来了,凌风也觉得暖和许多,大概是太累,加上一直装睡,不一会儿就真睡着了。
在梦里,凌风正在跟天旅集团新上任的董事长乔思睿,谈如何应对跟家族股东的对赌协议,接着他便坐地铁回去,在回家的路上,他被一辆无牌的黑色凯迪拉克撞飞了,而撞他的那个人就是天旅集团旅游开发公司的总经理赵宗明,也就是好哥们赵江的父亲。
凌风从梦中睁开眼睛,周围只有柴火烧得噼里啪啦的声音,大概是休息了一会儿,他脑子突然一下变得灵光了,这不是梦,这是他前世的景象。
他是天海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的高材生,毕业后被好哥们赵江介绍进入天旅集团。天旅董事长唐正业意外死亡后,36岁的娇妻乔思睿当了董事长,但是家族股东想夺取控制权,因此签了对赌协议,乔思睿在约定期内,完不成指定业绩,就得让出董事长的位子。
赵宗明是唐正礼的姐夫,他跟唐正礼的堂弟唐正华沆瀣一气,想夺取控制权。唐正华则一直垂涎乔思睿的美色。凌风是乔思睿的学弟,在恩师的寿宴上结识,所以被乔思睿从赵宗明身边挖走,提升为集团公司营销副总。唐正业还有个女儿,叫唐晓晓,也在天海大学读旅游管理专业。
凌风躺在洞里,明显是出不去了,也不知道外面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洞中这个自己似乎从没出过山,这座山应该是老家背后的原始森林——神龙山。他闭上眼睛,捋了捋这一世的思路。
他居然能从脑海中找到一岁多时的记忆,好像父母带着自己走过很多山路,到一座庙里求签求护身符。他们回来的时候,天黑了,被一头大灰狼袭击,父母吓得倒在地上,灰狼从他们手中抢过哇哇大哭的自己,后面传来父母紧追不舍的哭叫声。
接着自己就被带到狼群中间,抢他的那只母狼,并没有吃他,还喂他狼奶,狼群的母狼轮流喂他狼奶,将他抚养长大。
之后他便跟狼群在神龙山东迁西走,慢慢他就长大了,十岁的时候,他就学会了各种在森林生存的技能,比如跟身高三米多的巨猿学会爬树攀岩,跟狼群学会如何锻炼嗅觉,他的眼睛还能在黑夜里看到猎物,他吃的都是带着血的生肉。
想到这里凌风一阵反胃。还有洞中的火,是他从偷猎者那学的,然后狼群也逐渐不那么畏惧火了。
他还能跟森林里任何动物交流,他常坐在狼爸的背上,在森林里飞奔,后来母狼怀孕,生下老二。长大后,他便成为这一群狼的头领,因为母狼和老首领都过世了,老二虽然是狼群中的最强壮的,但是很冲动,只有他能管得住。
至于他的死,好像是骑在老二身上,去山顶一颗巨型的参天大树上,抓一只红色的大嘴巨鸟当座驾,却被另外一群狼围攻,因为他们想要这个靠近水源,能随时捕猎,还有不少母狼的巨型狼洞。
他对那群狼的首领独眼说,可以让穿山甲帮他们再造一个大狼窝,但那群狼仗着数量多十几头,不想共享这个黄金位置,而且独眼的一只眼睛就是他刺瞎的,所以想要吃了他报仇,接着群攻他和老二,虽然他们逃出去了,但自己却被咬成重伤。
凌风不禁在心中叹了口气,想着自己真的很惨,两世都死于非命,幸好自己又活了过来。
至于生活在森林的自己为什么没有去找父母,或许是因为不记得路了,这座山实在太大,毕竟那时才还不到两岁,加上不会说人的语言,又没什么人类记忆,习惯了森林与狼共舞的生活,所以狼窝才是真正的家。
他拿起那个护身符,红色的绳子上挂着红色的香囊,香囊上秀有三个金色的字:护身符。好像保管得不错,看来平时都没怎么戴,应该是昏迷时,老二放在自己胸口上,这家伙还真通人性。他打开香囊,只见里面有张泛黄的旧纸条,背后密密麻麻的写着小字,他拆开借着火光一看,正面是一首七律下下签:
本是天庭牧兽君,下凡人间修苦行。
修完阴阳两条命,救济苍生亿万金。
什么狗屁不通的句子,凌风心里想道,不过他又一想,擦,还真准啊,两条命,自己不是一次性死过两回了吗?救济苍生啥意思?亿万金啥意思?
凌风一直想到天快亮了,直到眼睛都睁不开,才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早上天亮的时候,它被小狼崽用舌头舔醒,凌风想着自己可是狼头,应该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否则自己的尸体放在那,早就被吃了,只要少说话不说话,别暴露真身就行。
“大黑哥,你怎么样了?”老二推开小狼崽,关心地问。
凌风点点头,但是老二看不明白,瞪着狼眼睛问道:“你哑巴了?”
“我好了!”凌风还是憋出了一句话,只是声音轻到只有自己能听见,但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叫大黑呢?狗的名字吗?
“那就好,吃点东西!”老二朝身后的一头狼点点头,那头狼便出去了。
“你能听懂我说话?”凌风不解地问,自己明明说的是普通话啊。
“哈哈,难道你睡傻了,你嘴一动,我就知道你说什么啊!”老二双眼一扬,居然在笑。
凌风心里一沉,难道自己刚才说的不是普通话?自己只会兽语了吗?可一时半会儿哪里去找人,自己可不能跟狼过一辈子啊!总不能娶只母狼生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