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一直傻乎乎地看着遍洞的狼,也不敢多说话,明明知道自己是安全的,心里却一直发毛,洞里的怪味儿,他也不习惯。他发现早上的狼群好像比昨晚多了一倍,而且都是体型像老二那样的巨狼。
他记得这山洞是他找巨型穿山甲族的朋友,专门按照他的要求挖的,高度近二十米,面积估计有四百多平方,总共有三层台阶,每个台阶都可以做狼窝。只是到处都能看到兽皮,骨头,内脏,有些过脏。
不一会儿一匹公狼叼一只山鸡过来,山鸡脖子已经被咬断了,血淋淋的,他恭恭敬敬地放到凌风身旁,然后退到一边。
“赶紧趁热吃。”老二说道。
凌风在心中骂道,吃你妹啊,还趁热吃,这腥不拉几的,怎么下得了口。但是身在狼洞里,不得不低头啊,可不能露出破绽,否则自己就有可能被吃。他拿起山鸡,眼睛一闭,屏住呼吸,狠狠咬了一口,居然撕下一块肉,虽然吃到嘴里,并没有反胃的感觉,但那刺鼻的血腥味,却令他头晕目眩。
“老二,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我们的祖先说,受伤的人类,应该吃熟的,不然伤口会越来越严重。”凌风说道。
“熟的?”老二不解地问。
“是啊,就是放在火上烤。”凌风指了指火堆。
“那怎么好吃,会不新鲜的。”老二头一歪,居然做了个怪异又逗逼的表情。在它的记忆力,大黑的确在跟偷猎者斗争的时候,学会了用火。而且经过一段时间后,狼群也不怕火,虽然群狼刚开始不习惯,慢慢的却感受到火的温暖。自此之后,到严寒季节,洞里一直有点火取暖,主要是为了照顾大黑,因为他身上没长长毛。但大黑从没吃过过火的食物。
凌风心中一万句草泥马狂奔而过,大家种类不一样,对新鲜的理解能一样吗?
“用火烧过后,能消毒,对伤口复原有好处。”凌风解释道。
“随你吧,你喜欢怎么吃都行的。”老二说道。
看来是多想了,凌风顿时觉得轻松多了,便说:“去外面给我找根树棍过来吧!”
他刚说完,一匹强壮的公狼,从洞穴台阶上纵身一跃,飞快的出洞了。凌风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穿的是发臭的黑色兽皮,他闻了闻,皱皱眉头。不一会儿,花花便从一旁叼着一件新衣服过来。
“三年前,你从猎人身上扒的,身上的熊皮脱下来,我给你拿去晒晒,的确很臭。”花花说。
凌风脱了兽皮,便全身****,脏得自己都受不了。他突然记得洞口不远处,有条清澈见底的河流。
“我去洗澡。”凌风说。
“不怕伤口恶化吗?”小灰问。
“没事,那水干净,然后我再去找点草药敷上。”凌风想不通,这狼还懂得挺多啊,不过也不难想象,狼群也有生病的时候,千万年来,他们能生存下来,证明有它们的生存之道。
再说,他想起大黑,也就是自己,在森林生活二十年,早已摸索出一些医治方法,不然哪能活这么久,人毕竟还是人,哪像狼只能活十几二十年,大黑已经利用他搞的各种药材,将狼群的寿命延长五年了。这神龙山可是十万年前的原始森林,宝贝估计不会少。
凌风提着山鸡,拿着衣服,光着屁股,准备站起来出去,却发觉身上很痛,走起路来,也一瘸一拐的。
“坐我背上。”老二说道。
凌风坐到老二背上,老二跃下台阶的时候,他差点摔下来,不过很快他就找到感觉了,双手抓着老二脖子上的毛,感觉非常拉风。
一出山洞,一股清新的空气带着花香扑鼻而来,天海市的空气是怪味,这里的空气是香的,是甜的。凌风深呼吸了一口气,顿觉精神清爽了很多,伤口的痛感都减轻了。
这里果然是黄金位置,河的两边除了山洞这座高不见顶的山外,都是茂密的森林,森林跟河中间有足够空旷的平地,平地上长满了花花草草,凌风几乎都叫不出名字,百分之九十都没见过。因为河够长,即使不冒险趟过河水,去对面伏击猎物,也有足够的猎狩场地。
凌风骑在老二身上,穿过茂密的草丛,到了河边,他下来看着清澈的河水,突然想到,这里面会不会有鳄鱼蟒蛇之类的玩意儿,但是他又想起,平时似乎都在这河里游泳,所以应该不会有问题。
清晨的河水有些凉,尤其刺入伤口时,更是痛得狠,但似乎凌风的身体已经适应了,所以还不算难以忍受。他拿了衣服里的一块布,擦干净脸,然后看着水中的自己,长发已经脏到打结了,胡子直接拖到水中,皮肤黝黑,难怪老二叫自己大黑。
他发现自己身上到处都是伤痕,幸好脸上没有,要不然这张本来就不怎么帅的脸,就毁了。胳膊结实强壮,肌肉绷得紧紧的,胸肌腹肌腿肌。自己以前坐在办公室,肚子上只有一块逐渐成长的肥肉,哪有什么腹肌这种高级货,他有一种力大无穷的感觉。
凌风在水中,不仅没觉得冷,反而逐渐觉得身体发热,他干脆潜入水里,拼命抓着头,可惜没有洗发水,只能这样先将就着洗了,但他发现对面有一颗皂荚树,他预估了一下河面宽度,不到一百米,应该可以游过去。
快要游到对岸的时候,河边草丛里,冲出来一条小拇指粗,一尺长的金黄色小蛇。
“擦,我的jj。”凌风连忙朝下游游去,可小蛇似乎并没有放弃,一直跟在后面。
“你干嘛跑那么快?”小蛇抬起头露出水面说道,凌风居然听懂了。
“我们很熟吗”凌风在脑中迅速搜索这条蛇的样子,“小黄?”
“当然是我,我看你受伤了,准备过来给你疗伤啊,以前不都是这么干的吗?”小黄说道。
“哦!”凌风准备爬上岸,突然草丛里,爬出上百条一模一样的小黄蛇,围绕在他全身周围,吸允着他的伤口,“别舔那里。”凌风连忙用手捂着关键部位。
“失误啦,赶紧潜入水中一分钟。”小黄说道。
凌风潜入水中,闭上眼睛,这感觉还不错,跟那个亲亲按摩鱼有点像。令他感到很奇怪的是,当他潜出水面,身上的伤口就没有那么痛了,不知道是麻醉还是什么,总之就是痛感可以忽略不计。小蛇也已经潜入草中。
“大黑,喝点老二抓给你的血虫血,睡一觉,明天外伤就好了。”小黄说完便也游入草中。
“什么血虫血啊”凌风转头一看,老二带着几匹狼,在远处的山脚下草丛里,抓什么东西,速度飞快地奔跑着,乱哄哄的一片,一点都不像纪律部队。
凌风也懒得管了,上了岸,看了看皂荚树上面,只有花,没有果子,可能是季节没到,便只好在地上找了几片去年的老皂荚。
游到对岸,他将一片皂荚剥开,用嘴嚼细,然后抹在头上,洗了两遍之后,便能闻到发尾有皂荚的香味。
全身洗干净后,他也没擦身体,主要怕刚才小黄蛇疗伤的口水会被他擦掉,所以只好在草地上裸奔,自然风干。
他刚穿上衣服,老二便叼着一只奇怪的软体动物走过来,他没法形容这只动物,软而鲜红,像一条蚂蟥,只是比蚂蟥要大上百倍,里面的红色血管像是要爆出来。但他脑子里有印象,这种东西,只要狼群受伤,失血过多,都会全体出动去找。
但凌风真的咬不下啊。
“怎么受伤之后,像只母的。”老二没好气地说,这可是他带着狼兄狼弟,狼撞狼,狼头都撞肿了,才在泥里掏出来的。“你这样让兄弟看到,以后还怎么统领我们?”
凌风看着老二身后的群狼,一匹匹都快累成狗了,只好接着黏滋滋的玩意儿,塞进嘴里,猛地一咬,那动物发出严厉的惨叫声,但这味道还能让人接受,血液腥中带甘。凌风喝完便觉得全身发热,不停冒汗。
“休息一下去!”老二叮嘱道。
凌风大汗淋漓地将脱好毛的野鸡,在屁股处用石刀割开,然后抠掉内脏,在河中洗干净。再爬到树上摘了几片大叶子,和了一堆泥,按照叫花鸡的做法,反复包了几层。老二在一旁看着他忙,默默无语,他搞不懂这么新鲜的野山鸡。为什么要用泥巴包起来。
凌风让老二用爪子扒了一个坑,将鸡放进去,然后盖上一层薄土,上面烧了火。搞完这些,他便在火堆旁倒头大睡。
等他醒来的时候,火已经只剩下碳了,他饿得实在不行了,身体都快空了。就这么一会儿,他看看太阳,估摸着最多不超过三小时,他发现伤口已经开始结痂了。
“擦,这小黄是何方神圣,简直是疗伤小能手啊!”凌风赞道。
他吃着鸡,老二在休息,小狼崽在他怀里玩,不一会儿,二十头公狼便拖着三头山羊三头斑马回来了。脖子均已咬断,早已断气。凌风看着群狼分食,觉得有点恶心,便只好去洞外吃鸡了。
原本他觉得太残忍,但不管是人间,还是兽间,食物链是永远存在的,弱肉强食。
在过去,他应该算是羊吧,在天旅集团努力拼搏六七年,也只是做了个分公司的销售主管,一心只想在天海市买个小房子,把老娘接到那个早已被世界遗忘的封闭山村,享享清福。
乔思睿一个邮件,就把他提成总公司的营销副总,可没爽几天,就被好哥们的父亲一车撞飞了,真是******太憋屈了,这个世界如果有赵宗明,他绝对不会放过。
他记得这山洞是他找巨型穿山甲族的朋友,专门按照他的要求挖的,高度近二十米,面积估计有四百多平方,总共有三层台阶,每个台阶都可以做狼窝。只是到处都能看到兽皮,骨头,内脏,有些过脏。
不一会儿一匹公狼叼一只山鸡过来,山鸡脖子已经被咬断了,血淋淋的,他恭恭敬敬地放到凌风身旁,然后退到一边。
“赶紧趁热吃。”老二说道。
凌风在心中骂道,吃你妹啊,还趁热吃,这腥不拉几的,怎么下得了口。但是身在狼洞里,不得不低头啊,可不能露出破绽,否则自己就有可能被吃。他拿起山鸡,眼睛一闭,屏住呼吸,狠狠咬了一口,居然撕下一块肉,虽然吃到嘴里,并没有反胃的感觉,但那刺鼻的血腥味,却令他头晕目眩。
“老二,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我们的祖先说,受伤的人类,应该吃熟的,不然伤口会越来越严重。”凌风说道。
“熟的?”老二不解地问。
“是啊,就是放在火上烤。”凌风指了指火堆。
“那怎么好吃,会不新鲜的。”老二头一歪,居然做了个怪异又逗逼的表情。在它的记忆力,大黑的确在跟偷猎者斗争的时候,学会了用火。而且经过一段时间后,狼群也不怕火,虽然群狼刚开始不习惯,慢慢的却感受到火的温暖。自此之后,到严寒季节,洞里一直有点火取暖,主要是为了照顾大黑,因为他身上没长长毛。但大黑从没吃过过火的食物。
凌风心中一万句草泥马狂奔而过,大家种类不一样,对新鲜的理解能一样吗?
“用火烧过后,能消毒,对伤口复原有好处。”凌风解释道。
“随你吧,你喜欢怎么吃都行的。”老二说道。
看来是多想了,凌风顿时觉得轻松多了,便说:“去外面给我找根树棍过来吧!”
他刚说完,一匹强壮的公狼,从洞穴台阶上纵身一跃,飞快的出洞了。凌风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穿的是发臭的黑色兽皮,他闻了闻,皱皱眉头。不一会儿,花花便从一旁叼着一件新衣服过来。
“三年前,你从猎人身上扒的,身上的熊皮脱下来,我给你拿去晒晒,的确很臭。”花花说。
凌风脱了兽皮,便全身****,脏得自己都受不了。他突然记得洞口不远处,有条清澈见底的河流。
“我去洗澡。”凌风说。
“不怕伤口恶化吗?”小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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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他想起大黑,也就是自己,在森林生活二十年,早已摸索出一些医治方法,不然哪能活这么久,人毕竟还是人,哪像狼只能活十几二十年,大黑已经利用他搞的各种药材,将狼群的寿命延长五年了。这神龙山可是十万年前的原始森林,宝贝估计不会少。
凌风提着山鸡,拿着衣服,光着屁股,准备站起来出去,却发觉身上很痛,走起路来,也一瘸一拐的。
“坐我背上。”老二说道。
凌风坐到老二背上,老二跃下台阶的时候,他差点摔下来,不过很快他就找到感觉了,双手抓着老二脖子上的毛,感觉非常拉风。
一出山洞,一股清新的空气带着花香扑鼻而来,天海市的空气是怪味,这里的空气是香的,是甜的。凌风深呼吸了一口气,顿觉精神清爽了很多,伤口的痛感都减轻了。
这里果然是黄金位置,河的两边除了山洞这座高不见顶的山外,都是茂密的森林,森林跟河中间有足够空旷的平地,平地上长满了花花草草,凌风几乎都叫不出名字,百分之九十都没见过。因为河够长,即使不冒险趟过河水,去对面伏击猎物,也有足够的猎狩场地。
凌风骑在老二身上,穿过茂密的草丛,到了河边,他下来看着清澈的河水,突然想到,这里面会不会有鳄鱼蟒蛇之类的玩意儿,但是他又想起,平时似乎都在这河里游泳,所以应该不会有问题。
清晨的河水有些凉,尤其刺入伤口时,更是痛得狠,但似乎凌风的身体已经适应了,所以还不算难以忍受。他拿了衣服里的一块布,擦干净脸,然后看着水中的自己,长发已经脏到打结了,胡子直接拖到水中,皮肤黝黑,难怪老二叫自己大黑。
他发现自己身上到处都是伤痕,幸好脸上没有,要不然这张本来就不怎么帅的脸,就毁了。胳膊结实强壮,肌肉绷得紧紧的,胸肌腹肌腿肌。自己以前坐在办公室,肚子上只有一块逐渐成长的肥肉,哪有什么腹肌这种高级货,他有一种力大无穷的感觉。
凌风在水中,不仅没觉得冷,反而逐渐觉得身体发热,他干脆潜入水里,拼命抓着头,可惜没有洗发水,只能这样先将就着洗了,但他发现对面有一颗皂荚树,他预估了一下河面宽度,不到一百米,应该可以游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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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我的jj。”凌风连忙朝下游游去,可小蛇似乎并没有放弃,一直跟在后面。
“你干嘛跑那么快?”小蛇抬起头露出水面说道,凌风居然听懂了。
“我们很熟吗”凌风在脑中迅速搜索这条蛇的样子,“小黄?”
“当然是我,我看你受伤了,准备过来给你疗伤啊,以前不都是这么干的吗?”小黄说道。
“哦!”凌风准备爬上岸,突然草丛里,爬出上百条一模一样的小黄蛇,围绕在他全身周围,吸允着他的伤口,“别舔那里。”凌风连忙用手捂着关键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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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潜入水中,闭上眼睛,这感觉还不错,跟那个亲亲按摩鱼有点像。令他感到很奇怪的是,当他潜出水面,身上的伤口就没有那么痛了,不知道是麻醉还是什么,总之就是痛感可以忽略不计。小蛇也已经潜入草中。
“大黑,喝点老二抓给你的血虫血,睡一觉,明天外伤就好了。”小黄说完便也游入草中。
“什么血虫血啊”凌风转头一看,老二带着几匹狼,在远处的山脚下草丛里,抓什么东西,速度飞快地奔跑着,乱哄哄的一片,一点都不像纪律部队。
凌风也懒得管了,上了岸,看了看皂荚树上面,只有花,没有果子,可能是季节没到,便只好在地上找了几片去年的老皂荚。
游到对岸,他将一片皂荚剥开,用嘴嚼细,然后抹在头上,洗了两遍之后,便能闻到发尾有皂荚的香味。
全身洗干净后,他也没擦身体,主要怕刚才小黄蛇疗伤的口水会被他擦掉,所以只好在草地上裸奔,自然风干。
他刚穿上衣服,老二便叼着一只奇怪的软体动物走过来,他没法形容这只动物,软而鲜红,像一条蚂蟥,只是比蚂蟥要大上百倍,里面的红色血管像是要爆出来。但他脑子里有印象,这种东西,只要狼群受伤,失血过多,都会全体出动去找。
但凌风真的咬不下啊。
“怎么受伤之后,像只母的。”老二没好气地说,这可是他带着狼兄狼弟,狼撞狼,狼头都撞肿了,才在泥里掏出来的。“你这样让兄弟看到,以后还怎么统领我们?”
凌风看着老二身后的群狼,一匹匹都快累成狗了,只好接着黏滋滋的玩意儿,塞进嘴里,猛地一咬,那动物发出严厉的惨叫声,但这味道还能让人接受,血液腥中带甘。凌风喝完便觉得全身发热,不停冒汗。
“休息一下去!”老二叮嘱道。
凌风大汗淋漓地将脱好毛的野鸡,在屁股处用石刀割开,然后抠掉内脏,在河中洗干净。再爬到树上摘了几片大叶子,和了一堆泥,按照叫花鸡的做法,反复包了几层。老二在一旁看着他忙,默默无语,他搞不懂这么新鲜的野山鸡。为什么要用泥巴包起来。
凌风让老二用爪子扒了一个坑,将鸡放进去,然后盖上一层薄土,上面烧了火。搞完这些,他便在火堆旁倒头大睡。
等他醒来的时候,火已经只剩下碳了,他饿得实在不行了,身体都快空了。就这么一会儿,他看看太阳,估摸着最多不超过三小时,他发现伤口已经开始结痂了。
“擦,这小黄是何方神圣,简直是疗伤小能手啊!”凌风赞道。
他吃着鸡,老二在休息,小狼崽在他怀里玩,不一会儿,二十头公狼便拖着三头山羊三头斑马回来了。脖子均已咬断,早已断气。凌风看着群狼分食,觉得有点恶心,便只好去洞外吃鸡了。
原本他觉得太残忍,但不管是人间,还是兽间,食物链是永远存在的,弱肉强食。
在过去,他应该算是羊吧,在天旅集团努力拼搏六七年,也只是做了个分公司的销售主管,一心只想在天海市买个小房子,把老娘接到那个早已被世界遗忘的封闭山村,享享清福。
乔思睿一个邮件,就把他提成总公司的营销副总,可没爽几天,就被好哥们的父亲一车撞飞了,真是******太憋屈了,这个世界如果有赵宗明,他绝对不会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