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买马
于斯假装目视前方,专注驾驶,其实他随时做着跳车的准备。那辆三轮车终于赶了上来,它超过于斯的时候,于斯转过头看了一眼——透过脏兮兮的玻璃,他看见三轮车上坐着一对男女,年龄都在二十岁左右,虽然一晃而过,但于斯还是看清了,那个女孩梳着蘑菇头,皮肤有点黑,但是很俊朗,她正在万分紧张地驾车。男子个头很高,他嬉皮笑脸地坐在女孩旁边,一边指导她一边戏弄她……
于斯松了一口气。
那辆三轮车歪歪斜斜地开远了。
由于紧张过度,于斯突然想撒尿。
旁边的油菜是个天然的大厕所。他把三轮车停下来,熄了火,跳出去,从车斗里拎起他的牛仔旅行包,然后走下了公路,钻进了油菜中。他从来都不会离开他的包,那里装着他全部的家当。
暮色苍茫,油菜静默地绚烂着,仔细看,每株都有独特的表情。
于斯有些伤感。
他想念一个叫徐兰雅的女人,自从认识了她,所有的异性都只是异性了。每次跟她在一起,就好像接近了一瓶稀世的香水。他牢牢地记着,那次他喝醉了,睡在了徐兰雅的床上,第二天他睁开眼睛,惊慌地问:你老公呢?
徐兰雅躺在他旁边,笑吟吟地说:在这里啊。
于斯竟然把这个对话当成了某种承诺。没想到有一天徐兰雅突然对他说:她有老公……
想到这里,于斯的眼睛有些湿,不知道徐兰雅现在怎么样,正在干什么,会不会想起自己。
接下来,他又想起了父母。从逃亡的第一天开始,他就没有跟父母联系过,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会不会急火攻心病倒。
他想起了彩云公寓,他已经在那里住了半年多了,他最喜欢小区北门外那条僻静的小街,两旁的树上开满了白玉兰。还有他的大床,软硬适度,床品上都是他自己的气味。
在陌生的他乡,在逃亡的路上,在灿烂的油菜中,世间的一切都变得百倍美好和百倍遥远……
他背负着命案,他完了。
此时此刻,他是那么无助,他心爱的女人变得那么模糊,他的父母变得那么渺小,他租住的房子变得那么亲切……
他成了一只没有尊严的老鼠,满世界密密麻麻布满了老鼠夹子,它们隐藏得非常好,好像根本不存在,只有他知道,老鼠夹子很可能就在脚下,他小心翼翼地朝前走着,说不上哪一脚,“嘭”一声就踩在了阴险的机关上,然后就被牢牢锁住了。
走到油菜地深处,于斯撒完尿,他撕下几片油菜叶子擦了擦手,系上裤子,快步走出去。他的衣服上粘了很多粉。
他来到公路上,四下看了看,一时间有些愣神——他的三轮车不见了。
于斯顺着公路朝前看去,只看到一辆中型卡车在行驶,屁股颠起老高。
半公里开外有个红绿灯,那是个大路口。
他压制着内心的怒火算了算时间,如果有人偷走了他的三轮车,这个人必须在他刚刚钻进油菜地的时候动手,他只有几十秒的时间接上线,打着火,然后全速朝前开,才有可能在于斯露头之前拐弯儿。
他不想去追,不管盗车者是什么身份,他都不想跟他碰面。人家做贼心虚,他也做贼心虚。就算他不心虚,也没有交通工具,根本追不上。
后来,他的思路渐渐从小偷身上移开了,他开始怀疑,这个事件又是背后的那双手在作祟,它想干什么?
天快黑了,他掉头朝回走了。
他记得他刚刚看到过一个养马场,他灵机一动,决定去买一匹马,遇到城市就绕行。
他现在这身衣服是在一个乡镇小摊买来的,他相信,这身装扮再骑上一匹马,会更像一个农民。
他还有个想法——如果被警察盯上了,他想逃脱,马是有优势的。在柏油路上,马跑不过警车,但骑马可以冲进庄稼地,攀上杂草丛生的山坡,着急的时候马甚至会游泳,可以驮着他涉水……不管多么糟糕的地形,马都可以走,车就废了。
他大概步行了半个多钟头,终于看到了路边的那个养马场。
它位于一片草甸子上,有几座青砖房,大部分都锁着,只有一间半敞着门,飘出了烟气。门口停着一辆手扶拖拉机,不知道多久没开过了。还停着一辆三轮车,也是天蓝色,这种车果然在当地随处可见。
屋前有几处围栏,里面晃动着几十匹马。说起来规模并不算大,路边却立着个很大的牌子,写着:谷望乡养马基地。
于斯顺着土路走过去,马粪的味道越来越刺鼻。
他刚刚接近青砖房,就听见了狗叫,很凶。他停下看了看,果然有一条高大的黑狗,不过它被铁链拴着。
一个三十多岁的歪嘴汉子走出屋,朝于斯望过来。
于斯无意中溜了那辆三轮车一眼,有些愣怔,他当然认得他的车牌和车身上的那道刮痕,这辆三轮车正是他刚刚丢的那辆!不知道为什么,其中一只轮子被卸掉了,变成了“两轮”。
他明白了,盗车者偷了他的车,并没有朝前开,而是调转车头在公路上逆行,把车开到了这个养马场!
他买这辆三轮车的时候并没有出示身份证和驾照,对方也没提供行车证,就是说,他买的是一辆黑车,他没有证据证明这辆车是他的。就算有,他也不打算声张,他不想惹麻烦,怪自己倒霉吧,他还是要买匹马当脚力。
汉子对他喊道:“啥事情!”
他高声说:“我买马。”
汉子就进屋了。
于斯不明白他的态度,只好跟进去。
屋内光线很暗,有一股浓浓的泔水味,一个十五六岁的碎娃正蹲在灶台前吃涎水面,满头大汗,并没有抬头。他的身上蹭了很多机油,三轮车很可能就是他偷的。
刚刚进屋的汉子也端起一只大碗“呼噜呼噜”吃起来,一边吃一边说:“你等咱把面咥(陕西话:吃)完。”
于斯点点头,在一只竹椅上坐下来。
汉子在碗里加了一把辣椒:“乡党,你买马做甚哩?”
于斯淡淡地说:“拍戏。”
那个碎娃这才看了于斯一眼,好奇地问:“拍啥戏?”
于斯并不想多说:“剧组用。”
汉子也问:“拍啥戏?”
于斯只得继续回答:“《谁在秦陵里咳嗽了一声》。”
他尽量把名字说得长一些,那是不希望这两个人记住,否则他们出去之后很可能四处询问,最后找不到这个剧组,于斯就变得可疑了。
汉子说:“秦岭?不就是个华山嘛,有啥好拍的!”他把秦陵听成了秦岭。
于斯并不想解释。
碎娃马上更正他:“人家说的是秦陵,秦始皇那个墓!”
汉子听懂了:“噢,那个大土堆啊,还不如去渭北拍武则天的墓,两座山就是一对大奶子,哺育天下汉子!”说到这儿,他“嘿嘿嘿”地笑起来。
于斯判断这个汉子很可能鳏居,而且常年待在荒僻的养马场,再加上外貌有缺陷,因此嘴才骚。
汉子打了个嗝,突然说:“兵马俑就是我六爸爷发现的。”爸爷是陕西地区对曾祖父的称呼。
于斯端详着汉子,没说话。他根本不信。
汉子继续说:“那时节临潼还不归西安,归渭南。我六爸爷住在临潼下和村,十里八村没人不知道他杨老六。有一天他举着镢头刨地,一挖就挖出了一颗泥脑袋,都没当回事情。后来国家才来人,说是啥兵马俑。早知道的话,拿去卖了,能换多少女娃子!”
于斯看过,1974年发现兵马俑的农民确实姓杨。
过了会儿,汉子终于“咥”完了面,他把碗朝桌上一撴,表示他吃完了:“你买几匹?”
于斯说:“一匹。”
汉子说:“儿马还是骒马?”
于斯努力想了想,他似乎知道,儿马指公马,那么骒马就是母马了。他有些犹疑:“有什么区别?”
汉子笑了:“跑起来声音不一样,骒马的声音是‘干不干干不干干不干’,儿马的声音是‘干不动干不动干不动’。”
碎娃听懂了,咧嘴笑起来。
汉子指了指那个碎娃,又说:“你们雇他编剧本吧,他写的中篇小说还在刊物上发表过哩。”
汉子能说出“中篇小说”这个名词,于斯很是吃惊。这个省确实文化深厚。
于斯看了看那个碎娃,他长了一口四环素牙,就是个普通的乡下野小子,而且还偷车,他会写小说?
汉子问他:“那叫个啥刊物?”
那个碎娃说:“《延河》。”
汉子说:“省级呢。”
于斯并不搭茬。
汉子站了起来:“走,去看看品相。”
于斯跟随汉子来到围栏前,看了看那些马,有黑色,有棕色,有白色,有色。有的在吃草,有的在刨地,有的在尥蹶子。
于斯不懂马,他问:“哪种跑得快?”
汉子说:“跟人一样,看素质。”说到这儿,他指了指一匹油黑的马:“那匹大宛马跑得飞快,秦始皇的军队就是骑着它们灭了六国!”
于斯看了看,那匹马竟然没尾巴,他问:“它尾巴呢?”
汉子摇摇头:“生下来就没有。”
于斯没说话,哪匹马会天生没尾巴!
汉子继续说:“它妈产它的时候,尾巴被剪了,结果它生下来之后也没有尾巴,你说奇不奇?”
自从出事之后,于斯每天的生活似乎都是恐怖故事。他说:“就它吧。”
汉子说:“有眼光,这马嘹咂咧!”
其他大宛马报价是2000,只有这匹加了50%,是于斯那辆三轮车的两倍。他还是没还价,当即付了现金。汉子占了便宜,很爽快地白送了于斯一副半旧的马鞍和马镫。
汉子把马牵出来,对于斯说:“来,你跟它谝谝。”他是让于斯跟这匹马说说话,增进一下感情。
没等于斯有所举动,那马竟然凑上来,很温和地闻了闻他的肩。于斯摸了摸它的脸,然后把旅行包放在了马背上,拴牢,试着骑了上去。它原地走动起来。
汉子说:“你俩有缘!”
于斯夹了夹马肚子,马就朝前迈步了,于斯骑着它走了一圈。这时候那个碎娃也走出了屋子,站在门口看过来。
汉子很意外地冒出了一句:“加个微信咋样?”
于斯看了看他,不明白他想干什么。
汉子说:“等你们电视剧出来,你言传一声,咱也看看这匹马的表现!”
于斯说:“我手机没电了。”
突然,他听到了车声,转头看去,一辆面包车从公路上开下来,土路不平,那车走得颠颠晃晃。于斯马上警觉起来,看看四周,一片平坦的草甸子,他不确定在这种赛跑场地上,马和汽车哪个更快。
很快那辆车就开到跟前了,钻出来两个男人,一个30岁左右,一个40岁左右,一高一矮,都很壮实。他们的衣着很普通,更像两个过路的城里人。
于斯突然闻到了一股擦枪油的味道。
(本章完)
于斯假装目视前方,专注驾驶,其实他随时做着跳车的准备。那辆三轮车终于赶了上来,它超过于斯的时候,于斯转过头看了一眼——透过脏兮兮的玻璃,他看见三轮车上坐着一对男女,年龄都在二十岁左右,虽然一晃而过,但于斯还是看清了,那个女孩梳着蘑菇头,皮肤有点黑,但是很俊朗,她正在万分紧张地驾车。男子个头很高,他嬉皮笑脸地坐在女孩旁边,一边指导她一边戏弄她……
于斯松了一口气。
那辆三轮车歪歪斜斜地开远了。
由于紧张过度,于斯突然想撒尿。
旁边的油菜是个天然的大厕所。他把三轮车停下来,熄了火,跳出去,从车斗里拎起他的牛仔旅行包,然后走下了公路,钻进了油菜中。他从来都不会离开他的包,那里装着他全部的家当。
暮色苍茫,油菜静默地绚烂着,仔细看,每株都有独特的表情。
于斯有些伤感。
他想念一个叫徐兰雅的女人,自从认识了她,所有的异性都只是异性了。每次跟她在一起,就好像接近了一瓶稀世的香水。他牢牢地记着,那次他喝醉了,睡在了徐兰雅的床上,第二天他睁开眼睛,惊慌地问:你老公呢?
徐兰雅躺在他旁边,笑吟吟地说:在这里啊。
于斯竟然把这个对话当成了某种承诺。没想到有一天徐兰雅突然对他说:她有老公……
想到这里,于斯的眼睛有些湿,不知道徐兰雅现在怎么样,正在干什么,会不会想起自己。
接下来,他又想起了父母。从逃亡的第一天开始,他就没有跟父母联系过,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会不会急火攻心病倒。
他想起了彩云公寓,他已经在那里住了半年多了,他最喜欢小区北门外那条僻静的小街,两旁的树上开满了白玉兰。还有他的大床,软硬适度,床品上都是他自己的气味。
在陌生的他乡,在逃亡的路上,在灿烂的油菜中,世间的一切都变得百倍美好和百倍遥远……
他背负着命案,他完了。
此时此刻,他是那么无助,他心爱的女人变得那么模糊,他的父母变得那么渺小,他租住的房子变得那么亲切……
他成了一只没有尊严的老鼠,满世界密密麻麻布满了老鼠夹子,它们隐藏得非常好,好像根本不存在,只有他知道,老鼠夹子很可能就在脚下,他小心翼翼地朝前走着,说不上哪一脚,“嘭”一声就踩在了阴险的机关上,然后就被牢牢锁住了。
走到油菜地深处,于斯撒完尿,他撕下几片油菜叶子擦了擦手,系上裤子,快步走出去。他的衣服上粘了很多粉。
他来到公路上,四下看了看,一时间有些愣神——他的三轮车不见了。
于斯顺着公路朝前看去,只看到一辆中型卡车在行驶,屁股颠起老高。
半公里开外有个红绿灯,那是个大路口。
他压制着内心的怒火算了算时间,如果有人偷走了他的三轮车,这个人必须在他刚刚钻进油菜地的时候动手,他只有几十秒的时间接上线,打着火,然后全速朝前开,才有可能在于斯露头之前拐弯儿。
他不想去追,不管盗车者是什么身份,他都不想跟他碰面。人家做贼心虚,他也做贼心虚。就算他不心虚,也没有交通工具,根本追不上。
后来,他的思路渐渐从小偷身上移开了,他开始怀疑,这个事件又是背后的那双手在作祟,它想干什么?
天快黑了,他掉头朝回走了。
他记得他刚刚看到过一个养马场,他灵机一动,决定去买一匹马,遇到城市就绕行。
他现在这身衣服是在一个乡镇小摊买来的,他相信,这身装扮再骑上一匹马,会更像一个农民。
他还有个想法——如果被警察盯上了,他想逃脱,马是有优势的。在柏油路上,马跑不过警车,但骑马可以冲进庄稼地,攀上杂草丛生的山坡,着急的时候马甚至会游泳,可以驮着他涉水……不管多么糟糕的地形,马都可以走,车就废了。
他大概步行了半个多钟头,终于看到了路边的那个养马场。
它位于一片草甸子上,有几座青砖房,大部分都锁着,只有一间半敞着门,飘出了烟气。门口停着一辆手扶拖拉机,不知道多久没开过了。还停着一辆三轮车,也是天蓝色,这种车果然在当地随处可见。
屋前有几处围栏,里面晃动着几十匹马。说起来规模并不算大,路边却立着个很大的牌子,写着:谷望乡养马基地。
于斯顺着土路走过去,马粪的味道越来越刺鼻。
他刚刚接近青砖房,就听见了狗叫,很凶。他停下看了看,果然有一条高大的黑狗,不过它被铁链拴着。
一个三十多岁的歪嘴汉子走出屋,朝于斯望过来。
于斯无意中溜了那辆三轮车一眼,有些愣怔,他当然认得他的车牌和车身上的那道刮痕,这辆三轮车正是他刚刚丢的那辆!不知道为什么,其中一只轮子被卸掉了,变成了“两轮”。
他明白了,盗车者偷了他的车,并没有朝前开,而是调转车头在公路上逆行,把车开到了这个养马场!
他买这辆三轮车的时候并没有出示身份证和驾照,对方也没提供行车证,就是说,他买的是一辆黑车,他没有证据证明这辆车是他的。就算有,他也不打算声张,他不想惹麻烦,怪自己倒霉吧,他还是要买匹马当脚力。
汉子对他喊道:“啥事情!”
他高声说:“我买马。”
汉子就进屋了。
于斯不明白他的态度,只好跟进去。
屋内光线很暗,有一股浓浓的泔水味,一个十五六岁的碎娃正蹲在灶台前吃涎水面,满头大汗,并没有抬头。他的身上蹭了很多机油,三轮车很可能就是他偷的。
刚刚进屋的汉子也端起一只大碗“呼噜呼噜”吃起来,一边吃一边说:“你等咱把面咥(陕西话:吃)完。”
于斯点点头,在一只竹椅上坐下来。
汉子在碗里加了一把辣椒:“乡党,你买马做甚哩?”
于斯淡淡地说:“拍戏。”
那个碎娃这才看了于斯一眼,好奇地问:“拍啥戏?”
于斯并不想多说:“剧组用。”
汉子也问:“拍啥戏?”
于斯只得继续回答:“《谁在秦陵里咳嗽了一声》。”
他尽量把名字说得长一些,那是不希望这两个人记住,否则他们出去之后很可能四处询问,最后找不到这个剧组,于斯就变得可疑了。
汉子说:“秦岭?不就是个华山嘛,有啥好拍的!”他把秦陵听成了秦岭。
于斯并不想解释。
碎娃马上更正他:“人家说的是秦陵,秦始皇那个墓!”
汉子听懂了:“噢,那个大土堆啊,还不如去渭北拍武则天的墓,两座山就是一对大奶子,哺育天下汉子!”说到这儿,他“嘿嘿嘿”地笑起来。
于斯判断这个汉子很可能鳏居,而且常年待在荒僻的养马场,再加上外貌有缺陷,因此嘴才骚。
汉子打了个嗝,突然说:“兵马俑就是我六爸爷发现的。”爸爷是陕西地区对曾祖父的称呼。
于斯端详着汉子,没说话。他根本不信。
汉子继续说:“那时节临潼还不归西安,归渭南。我六爸爷住在临潼下和村,十里八村没人不知道他杨老六。有一天他举着镢头刨地,一挖就挖出了一颗泥脑袋,都没当回事情。后来国家才来人,说是啥兵马俑。早知道的话,拿去卖了,能换多少女娃子!”
于斯看过,1974年发现兵马俑的农民确实姓杨。
过了会儿,汉子终于“咥”完了面,他把碗朝桌上一撴,表示他吃完了:“你买几匹?”
于斯说:“一匹。”
汉子说:“儿马还是骒马?”
于斯努力想了想,他似乎知道,儿马指公马,那么骒马就是母马了。他有些犹疑:“有什么区别?”
汉子笑了:“跑起来声音不一样,骒马的声音是‘干不干干不干干不干’,儿马的声音是‘干不动干不动干不动’。”
碎娃听懂了,咧嘴笑起来。
汉子指了指那个碎娃,又说:“你们雇他编剧本吧,他写的中篇小说还在刊物上发表过哩。”
汉子能说出“中篇小说”这个名词,于斯很是吃惊。这个省确实文化深厚。
于斯看了看那个碎娃,他长了一口四环素牙,就是个普通的乡下野小子,而且还偷车,他会写小说?
汉子问他:“那叫个啥刊物?”
那个碎娃说:“《延河》。”
汉子说:“省级呢。”
于斯并不搭茬。
汉子站了起来:“走,去看看品相。”
于斯跟随汉子来到围栏前,看了看那些马,有黑色,有棕色,有白色,有色。有的在吃草,有的在刨地,有的在尥蹶子。
于斯不懂马,他问:“哪种跑得快?”
汉子说:“跟人一样,看素质。”说到这儿,他指了指一匹油黑的马:“那匹大宛马跑得飞快,秦始皇的军队就是骑着它们灭了六国!”
于斯看了看,那匹马竟然没尾巴,他问:“它尾巴呢?”
汉子摇摇头:“生下来就没有。”
于斯没说话,哪匹马会天生没尾巴!
汉子继续说:“它妈产它的时候,尾巴被剪了,结果它生下来之后也没有尾巴,你说奇不奇?”
自从出事之后,于斯每天的生活似乎都是恐怖故事。他说:“就它吧。”
汉子说:“有眼光,这马嘹咂咧!”
其他大宛马报价是2000,只有这匹加了50%,是于斯那辆三轮车的两倍。他还是没还价,当即付了现金。汉子占了便宜,很爽快地白送了于斯一副半旧的马鞍和马镫。
汉子把马牵出来,对于斯说:“来,你跟它谝谝。”他是让于斯跟这匹马说说话,增进一下感情。
没等于斯有所举动,那马竟然凑上来,很温和地闻了闻他的肩。于斯摸了摸它的脸,然后把旅行包放在了马背上,拴牢,试着骑了上去。它原地走动起来。
汉子说:“你俩有缘!”
于斯夹了夹马肚子,马就朝前迈步了,于斯骑着它走了一圈。这时候那个碎娃也走出了屋子,站在门口看过来。
汉子很意外地冒出了一句:“加个微信咋样?”
于斯看了看他,不明白他想干什么。
汉子说:“等你们电视剧出来,你言传一声,咱也看看这匹马的表现!”
于斯说:“我手机没电了。”
突然,他听到了车声,转头看去,一辆面包车从公路上开下来,土路不平,那车走得颠颠晃晃。于斯马上警觉起来,看看四周,一片平坦的草甸子,他不确定在这种赛跑场地上,马和汽车哪个更快。
很快那辆车就开到跟前了,钻出来两个男人,一个30岁左右,一个40岁左右,一高一矮,都很壮实。他们的衣着很普通,更像两个过路的城里人。
于斯突然闻到了一股擦枪油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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