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天地我独行
难道这两个人的车漏机油?
于斯想跑了。不过,他在心里暗暗地对自己说:沉着,再等等……
果然,年长的男人盯住了于斯,问道:“做啥的?”
于斯咽了下口水,回答道:“买马的。”
两个男人已经走到了他跟前,站在了马的两边。其中一个人的身体已经碰到了于斯的腿肚子。
年长的男人扬了扬手:“把你那太阳镜摘了!”
于斯慢慢地摘下了太阳镜。
年长的男人继续问:“买马做甚?”
他说:“拍戏。”又补充了一句:“我是剧组管道具的。”
他一边说一边看到了对方的腰部有个凸状物,另一个男人的腰部同样有个凸状物。这时候,他已经确定对方是警察无疑了。
一个警察站在人流匆匆的大街上,往往一眼就能辨别出哪个人有案底。同样,一个逃犯,也会本能地辨认出对方是不是警察。
如果说,两个警察来到郊外一家养马场仅仅是普通巡视,这种可能性只是万分之一。恰恰于斯在此,他们来抓捕于斯的可能性则是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
此时,两个警察已经夹住了他,他想逃走的话,身下的大宛马必须很默契地一窜而出。
于斯悄悄把手伸进了口袋,那里面装着一把螺丝刀。
年长的男人说:“把你身份证拿来看看!”
于斯轻轻抖了一下。一直以来,他不坐飞机和火车,也不住酒店和旅馆,只有一个原因——他不敢出示身份证,现在,他必须掏出它了。
于斯微微伏了伏身子,假装用一只手去掏旅行包,另一只手却掏出了螺丝刀,狠狠戳向了马背——他必须得逃了。
身下的大宛马突然一声嘶鸣。
大宛马感受到了疼痛,它突然发出嘶鸣,原地尥了个很大的蹶子,于斯感到天旋地转,接着就重重摔到了地上,眼前冒起了金星。螺丝刀也不知道掉在哪里了。
两个警察朝后退了退,其中一个情不自禁地说:“嚯嚯,这马咋这么烈呢!”
于斯的心里一阵悲凉,他觉得自己完了。
大宛马“踏踏踏”地跑开了,它冲到围栏前,高高地叫了一声,似乎想进去。
于斯挣扎着想站起来,但是他双腿绵软,又坐在了地上。
年长的警察问了声:“骨头有事么?”
于斯揉着屁股,摇了摇头。
这个警察拍了拍他的肩,算是安慰,又问:“叫个啥?”
于斯表情痛苦地说:“……秦汉。”
这个警察又问老汉:“谁叫个冷娃?”
养马场的汉子指了指门口,然后问:“咋了?”
两个警察没说话,大步朝门口那个碎娃走过去,其中一个喊了声:“哎!”
看来他就是冷娃了,冷娃感觉事情不妙,撒腿就跑。两个警察马上奋起直追,嘴里喊着:“哈怂!你给我站住!”
于斯艰难地站起来,长长松了口气。
汉子木呆呆地看着这一幕,表情变得凝重起来。
于斯趁机问:“他犯什么事了?”
汉子叹了口气,并不回答他,只是恨恨地嘀咕了一句:“这个绺娃子,枪毙了算球!”然后就慢慢朝屋里走去了。“绺娃子”就是小偷的意思。
两个警察追赶着那个碎娃,越跑越远。
于斯赶紧走到围栏前看了看那匹大宛马的背,渗出了几滴血,把马毛都浸湿了,他从旅行包里找到一片创可贴,贴在了那个伤口上,然后又跨上了马背。
回头看看,那个汉子并没有进屋,他正朝着草甸子张望着,背影凄惶。看来,他应该是那个碎娃的什么亲属。
于斯要离开了。
他骑上马,轻轻夹了夹马肚子,喝了声:“驾!”马就“踢踏踢踏”朝着公路走了。
接近公路的时候,他再次回头看了看,依然能看见草甸子上奔跑的人影,已经很小了。
谢天谢地,一切都跟他没关系。
这时候,夕阳还悬在天边,所有植物的影子都变得很长。
大宛马似乎知道他想去哪儿,它低着头朝前走,步伐坚定。
于斯再次感受到了背后那双恐怖的手,它推着于斯,自然也推着这匹大宛马。他忽然萌生了一个想法——就算他不下达任何命令,完全信马由缰,这匹马也一定会把他驮到临潼去。
果然,他放松了缰绳,不再说话。
大宛马驮着他来到了公路上,朝东奔临潼,朝西奔宝鸡,大宛马自然而然地朝东走了,马蹄踏在柏油路上,声音是这样的:“咔哒哒哒,咔哒哒哒,咔哒哒哒……”十分清脆。
于斯想起了美剧《行尸走肉》第一季第一集——所有人都不见了踪影,只剩下满世界的僵尸,它们四处游走,寻找着食物。主人公瑞克一人一马,走在空旷而荒蛮的人间,只有四个马蹄的声音:“咔哒哒哒,咔哒哒哒,咔哒哒哒……”
于斯再次看了看马的伤口,已经不流血了。
他掏出太阳镜戴上了,夕阳好像一下就掉进了地平线。只有遮住脸,他的心里才会感到踏实。
大宛马顺着公路不紧不慢地朝前走,偶尔打个响鼻。
天地空阔,时间从容,于斯在马背上微微摇晃着,开始回想刚才遇到警察的那一幕,他在总结自己,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什么,如果以后再遇到此类情况,这将是极其宝贵的经验。
那两个警察出现的时候,他没有立刻逃窜,事后看来是对的。只要他跑了,就说明他有问题。就算他骑着马,警察追不上他,他们也会盘问那个老汉,了解他的体貌特征、口音以及职业信息,回去之后,他们通过交叉比对,很可能就会显出一个“在逃犯”的原形。
警察下车之后走近他的时候,他摘掉太阳镜是对的,一个人傍晚戴着太阳镜毕竟太可疑了。
警察问他话的时候,他有几秒钟的犹豫,当时他在观察对方腰部的枪,实际上,他应该立即作答,哪怕用一两句废话搪塞。
他不该掏出螺丝刀。
除非你是个电工,正拿着螺丝刀工作,否则,警察问你话的时候,你掏出了螺丝刀,如果被发现,那就有了袭警的嫌疑。
警察提出检查他身份证的时候,他不该去掏口袋,他应该很干脆地回答:他没带。毕竟不是所有人都随身带着身份证。警察会让他报出身份证号码,他离家之前,早把堂弟的身份证背得滚瓜烂熟了。堂弟比他小一岁,两人的五官很接近。如果警察坚持让他提供,他可以假装回酒店去拿,那至少是个缓兵之计,中间有很多反转的机会。可是,他一旦做出了掏身份证的动作就变得十分被动了,在短短的几秒钟之内,他只有一个选择——跑。
如果,当时不是大宛马尥蹶子把他摔下来,转移了警察的注意力,他根本不知道如何收场。
想到这儿,他忽然意识到,对于他来说身份证已经没用了,它只会带来麻烦,不如扔了它。
他轻轻拉了拉缰绳,喝了声:“吁!”
大宛马很乖顺地停下来。
于斯从旅行包里找出身份证,跳下马,四下看了看,黯淡的公路上并不见过往车辆。他拍了拍马的脑袋,轻声说:“等我一会儿。”
大宛马似乎不喜欢这个过于亲昵的动作,它扬了扬脑袋。
于斯快步走进了旁边的油菜地,举起身份证看了看,这是去年刚换的,四角分明,保存完好,上面没有一丝划痕,也没有一点污迹,他在照片上微微地笑着,朝气蓬勃。
而眼下的于斯形容憔悴,眼神消沉,跟照片上判若两人。时间仅仅隔了11个月。
他蹲下来,用双手在地上挖了一个坑,把身份证放了进去,埋土的时候,他看见自己的笑脸被黄土一点点掩埋,眼睛突然湿了。
从这一刻起,从社会角度说,他就是个不存在的人了。他怎么都想不到,他会把自己的身份埋葬在这么个陌生的地方,如果不是出了事,他一辈子都没机会经过此地,日后,他也永远不可能再找到这个地方……
埋了身份证之后,他扯了些鸡骨草扔在了上面,这才起身离开。
那匹大宛马也离开了公路,正在啃路边的草。
于斯把它牵回到公路上,再次跨上去,双腿一夹,喝了声:“驾!”大宛马又“咔哒咔哒”朝前走了。
天越来越暗,于斯摘下了太阳镜。越来越浓的夜色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镜片,遮住了他的整张脸。
公路越来越窄了,这条路没有路灯,这是他喜欢的。蚊子们成群结队地出动了,这里是乡野,这里是它们的天下。
于斯拿出一件长袖穿上了,又掏出了防蚊药,把所有露肉的地方都涂遍了。蚊子们已经失去了理智,迎着刺鼻的药味,继续围攻他。
此前,他夜里一直睡在车上,现在他失去了那个移动旅馆,彻底变成了一个流浪汉,他必须趁着夜黑赶路,直到抵达临潼。
路牌显示,还有150公里。
他不停地夹着马肚子,大宛马提速了,硌得他屁股生疼。他的手不停地驱赶着蚊子,脸上还是肿了很多包,奇痒难捱。
走着走着,月亮升起来了,并不明亮,这里依然是s104公路,它变成了双车道,中间是一条若有若无的黄色虚线。两旁长着低矮的树丛,黑糊糊的,夜风吹过,它们鬼鬼祟祟地摇晃起来,透出阴森之气。
在幽暗的月色中,在无人的公路上,于斯驭马前行,奔向那座千古大墓,去窥探一个危险的天机。
这是一片布满了皱纹的土地。
黄土之下,随处可以挖出骷髅、陶罐或者俑。也可以说,他骑马走在一个巨大的坟墓上,空气中弥漫着死亡之气。
前面似乎有人影晃动。
他拉了拉缰绳,让马停下来,马蹄声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听觉。接着,他竖起耳朵来,并没有听到任何声音。眯眼再看,那些人影似乎越来越近了,他这才隐约听见了脚步声。
他的头皮有些发麻,紧紧拉着缰绳,等那群人走近。
借着月光,于斯看到了十几个老太太,她们都穿着绿色的衣裙,拿着粉色的扇子,好像刚刚跳完广场舞回来。
(本章完)
难道这两个人的车漏机油?
于斯想跑了。不过,他在心里暗暗地对自己说:沉着,再等等……
果然,年长的男人盯住了于斯,问道:“做啥的?”
于斯咽了下口水,回答道:“买马的。”
两个男人已经走到了他跟前,站在了马的两边。其中一个人的身体已经碰到了于斯的腿肚子。
年长的男人扬了扬手:“把你那太阳镜摘了!”
于斯慢慢地摘下了太阳镜。
年长的男人继续问:“买马做甚?”
他说:“拍戏。”又补充了一句:“我是剧组管道具的。”
他一边说一边看到了对方的腰部有个凸状物,另一个男人的腰部同样有个凸状物。这时候,他已经确定对方是警察无疑了。
一个警察站在人流匆匆的大街上,往往一眼就能辨别出哪个人有案底。同样,一个逃犯,也会本能地辨认出对方是不是警察。
如果说,两个警察来到郊外一家养马场仅仅是普通巡视,这种可能性只是万分之一。恰恰于斯在此,他们来抓捕于斯的可能性则是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
此时,两个警察已经夹住了他,他想逃走的话,身下的大宛马必须很默契地一窜而出。
于斯悄悄把手伸进了口袋,那里面装着一把螺丝刀。
年长的男人说:“把你身份证拿来看看!”
于斯轻轻抖了一下。一直以来,他不坐飞机和火车,也不住酒店和旅馆,只有一个原因——他不敢出示身份证,现在,他必须掏出它了。
于斯微微伏了伏身子,假装用一只手去掏旅行包,另一只手却掏出了螺丝刀,狠狠戳向了马背——他必须得逃了。
身下的大宛马突然一声嘶鸣。
大宛马感受到了疼痛,它突然发出嘶鸣,原地尥了个很大的蹶子,于斯感到天旋地转,接着就重重摔到了地上,眼前冒起了金星。螺丝刀也不知道掉在哪里了。
两个警察朝后退了退,其中一个情不自禁地说:“嚯嚯,这马咋这么烈呢!”
于斯的心里一阵悲凉,他觉得自己完了。
大宛马“踏踏踏”地跑开了,它冲到围栏前,高高地叫了一声,似乎想进去。
于斯挣扎着想站起来,但是他双腿绵软,又坐在了地上。
年长的警察问了声:“骨头有事么?”
于斯揉着屁股,摇了摇头。
这个警察拍了拍他的肩,算是安慰,又问:“叫个啥?”
于斯表情痛苦地说:“……秦汉。”
这个警察又问老汉:“谁叫个冷娃?”
养马场的汉子指了指门口,然后问:“咋了?”
两个警察没说话,大步朝门口那个碎娃走过去,其中一个喊了声:“哎!”
看来他就是冷娃了,冷娃感觉事情不妙,撒腿就跑。两个警察马上奋起直追,嘴里喊着:“哈怂!你给我站住!”
于斯艰难地站起来,长长松了口气。
汉子木呆呆地看着这一幕,表情变得凝重起来。
于斯趁机问:“他犯什么事了?”
汉子叹了口气,并不回答他,只是恨恨地嘀咕了一句:“这个绺娃子,枪毙了算球!”然后就慢慢朝屋里走去了。“绺娃子”就是小偷的意思。
两个警察追赶着那个碎娃,越跑越远。
于斯赶紧走到围栏前看了看那匹大宛马的背,渗出了几滴血,把马毛都浸湿了,他从旅行包里找到一片创可贴,贴在了那个伤口上,然后又跨上了马背。
回头看看,那个汉子并没有进屋,他正朝着草甸子张望着,背影凄惶。看来,他应该是那个碎娃的什么亲属。
于斯要离开了。
他骑上马,轻轻夹了夹马肚子,喝了声:“驾!”马就“踢踏踢踏”朝着公路走了。
接近公路的时候,他再次回头看了看,依然能看见草甸子上奔跑的人影,已经很小了。
谢天谢地,一切都跟他没关系。
这时候,夕阳还悬在天边,所有植物的影子都变得很长。
大宛马似乎知道他想去哪儿,它低着头朝前走,步伐坚定。
于斯再次感受到了背后那双恐怖的手,它推着于斯,自然也推着这匹大宛马。他忽然萌生了一个想法——就算他不下达任何命令,完全信马由缰,这匹马也一定会把他驮到临潼去。
果然,他放松了缰绳,不再说话。
大宛马驮着他来到了公路上,朝东奔临潼,朝西奔宝鸡,大宛马自然而然地朝东走了,马蹄踏在柏油路上,声音是这样的:“咔哒哒哒,咔哒哒哒,咔哒哒哒……”十分清脆。
于斯想起了美剧《行尸走肉》第一季第一集——所有人都不见了踪影,只剩下满世界的僵尸,它们四处游走,寻找着食物。主人公瑞克一人一马,走在空旷而荒蛮的人间,只有四个马蹄的声音:“咔哒哒哒,咔哒哒哒,咔哒哒哒……”
于斯再次看了看马的伤口,已经不流血了。
他掏出太阳镜戴上了,夕阳好像一下就掉进了地平线。只有遮住脸,他的心里才会感到踏实。
大宛马顺着公路不紧不慢地朝前走,偶尔打个响鼻。
天地空阔,时间从容,于斯在马背上微微摇晃着,开始回想刚才遇到警察的那一幕,他在总结自己,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什么,如果以后再遇到此类情况,这将是极其宝贵的经验。
那两个警察出现的时候,他没有立刻逃窜,事后看来是对的。只要他跑了,就说明他有问题。就算他骑着马,警察追不上他,他们也会盘问那个老汉,了解他的体貌特征、口音以及职业信息,回去之后,他们通过交叉比对,很可能就会显出一个“在逃犯”的原形。
警察下车之后走近他的时候,他摘掉太阳镜是对的,一个人傍晚戴着太阳镜毕竟太可疑了。
警察问他话的时候,他有几秒钟的犹豫,当时他在观察对方腰部的枪,实际上,他应该立即作答,哪怕用一两句废话搪塞。
他不该掏出螺丝刀。
除非你是个电工,正拿着螺丝刀工作,否则,警察问你话的时候,你掏出了螺丝刀,如果被发现,那就有了袭警的嫌疑。
警察提出检查他身份证的时候,他不该去掏口袋,他应该很干脆地回答:他没带。毕竟不是所有人都随身带着身份证。警察会让他报出身份证号码,他离家之前,早把堂弟的身份证背得滚瓜烂熟了。堂弟比他小一岁,两人的五官很接近。如果警察坚持让他提供,他可以假装回酒店去拿,那至少是个缓兵之计,中间有很多反转的机会。可是,他一旦做出了掏身份证的动作就变得十分被动了,在短短的几秒钟之内,他只有一个选择——跑。
如果,当时不是大宛马尥蹶子把他摔下来,转移了警察的注意力,他根本不知道如何收场。
想到这儿,他忽然意识到,对于他来说身份证已经没用了,它只会带来麻烦,不如扔了它。
他轻轻拉了拉缰绳,喝了声:“吁!”
大宛马很乖顺地停下来。
于斯从旅行包里找出身份证,跳下马,四下看了看,黯淡的公路上并不见过往车辆。他拍了拍马的脑袋,轻声说:“等我一会儿。”
大宛马似乎不喜欢这个过于亲昵的动作,它扬了扬脑袋。
于斯快步走进了旁边的油菜地,举起身份证看了看,这是去年刚换的,四角分明,保存完好,上面没有一丝划痕,也没有一点污迹,他在照片上微微地笑着,朝气蓬勃。
而眼下的于斯形容憔悴,眼神消沉,跟照片上判若两人。时间仅仅隔了11个月。
他蹲下来,用双手在地上挖了一个坑,把身份证放了进去,埋土的时候,他看见自己的笑脸被黄土一点点掩埋,眼睛突然湿了。
从这一刻起,从社会角度说,他就是个不存在的人了。他怎么都想不到,他会把自己的身份埋葬在这么个陌生的地方,如果不是出了事,他一辈子都没机会经过此地,日后,他也永远不可能再找到这个地方……
埋了身份证之后,他扯了些鸡骨草扔在了上面,这才起身离开。
那匹大宛马也离开了公路,正在啃路边的草。
于斯把它牵回到公路上,再次跨上去,双腿一夹,喝了声:“驾!”大宛马又“咔哒咔哒”朝前走了。
天越来越暗,于斯摘下了太阳镜。越来越浓的夜色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镜片,遮住了他的整张脸。
公路越来越窄了,这条路没有路灯,这是他喜欢的。蚊子们成群结队地出动了,这里是乡野,这里是它们的天下。
于斯拿出一件长袖穿上了,又掏出了防蚊药,把所有露肉的地方都涂遍了。蚊子们已经失去了理智,迎着刺鼻的药味,继续围攻他。
此前,他夜里一直睡在车上,现在他失去了那个移动旅馆,彻底变成了一个流浪汉,他必须趁着夜黑赶路,直到抵达临潼。
路牌显示,还有150公里。
他不停地夹着马肚子,大宛马提速了,硌得他屁股生疼。他的手不停地驱赶着蚊子,脸上还是肿了很多包,奇痒难捱。
走着走着,月亮升起来了,并不明亮,这里依然是s104公路,它变成了双车道,中间是一条若有若无的黄色虚线。两旁长着低矮的树丛,黑糊糊的,夜风吹过,它们鬼鬼祟祟地摇晃起来,透出阴森之气。
在幽暗的月色中,在无人的公路上,于斯驭马前行,奔向那座千古大墓,去窥探一个危险的天机。
这是一片布满了皱纹的土地。
黄土之下,随处可以挖出骷髅、陶罐或者俑。也可以说,他骑马走在一个巨大的坟墓上,空气中弥漫着死亡之气。
前面似乎有人影晃动。
他拉了拉缰绳,让马停下来,马蹄声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听觉。接着,他竖起耳朵来,并没有听到任何声音。眯眼再看,那些人影似乎越来越近了,他这才隐约听见了脚步声。
他的头皮有些发麻,紧紧拉着缰绳,等那群人走近。
借着月光,于斯看到了十几个老太太,她们都穿着绿色的衣裙,拿着粉色的扇子,好像刚刚跳完广场舞回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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