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忙碌了一上午,真让我虚弱的身体承受不了,到下午时分我已是筋疲力尽了。(本章由77nt.Com更新)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800小说网(www.800book.net)福尔摩斯出去听音乐会了,我躺在沙发上,想睡上两小时,可怎么也睡不着。白天发生的一切事情让我心情有点激动不已,满脑子都是些稀奇古怪的想像和猜测,只要我一闭上眼睛,我的眼前就浮现出被害者那张扭曲得如猿猴般的可怕面孔,那副尊容给我留下的印象实在太凶恶了,我暗自感激那个除掉他的凶手,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感受可言。假如丑恶的相貌真能代表罪恶,克利夫兰城的这位埃诺克・德雷伯的尊容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的化身。话虽这么说,我当然懂得正义必须伸张,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被害者的堕落行径并不能使凶手的罪行得到宽恕。
福尔摩斯曾推测说,死者是被毒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不可思议。我记得他是怎样俯下身去闻过死者的嘴,我相信他一定是已有所觉察,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更何况死者身上既无伤痕,又没有窒息而死的迹象,要不是中毒而死,又是什么呢?但是,令人疑惑的是,地板上一摊摊的血迹又是什么人的呢?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被害人身上也找不到任何凶器可能会打伤对方。只要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我,就别想安稳地睡觉了。但是福尔摩斯那种镇静而又自信的神态,使我不得不相信他早有办法解释所有的事实,虽然我猜不出来他的推断究竟是怎么样的。
今天他回来得十分晚――我知道听一场音乐会用不了这么长时间。
他进屋时,晚饭已经摆在了餐桌上准备好了。
“音乐会相当精彩!”他刚在餐桌旁坐下就说,“你还记得达尔文关于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人类在具有语言能力之前,早已具备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或许这就是我们对于音乐有着如此敏锐的感受能力的缘故吧。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仍然保留着对于人类世界处于孩提时代那些朦胧岁月的模糊回忆。”“这种见解未免也太泛泛而谈了吧。”我说。
“一个人如果要想解释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广阔。”他回答说,“怎么回事?你看上去有点不太对劲呀。布里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搅得心神不宁了吧?”
“实话跟你说,的确是这样。”我说,“有了阿富汗那段经历后,我本应该变得更坚强些。在迈旺德战役中,亲眼看到自己的战友横尸遍地,我也没有感到害怕。”“我可以理解。这起案子是有些神秘莫测的地方,这才激发了想象。如果没有想象,恐惧也就不存在了。你看今天的晚报了吗?”
“还没有。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晚报上报道了这个案子,而且写得非常详细,但是它没有提到我们抬尸体时掉下的那枚女性婚戒的情节,我看这样更好。”
“为什么?”
“你先来看看这则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这个案子发生以后,我就立即在各家报纸上刊登了这则广告。”
他把报纸从餐桌上递给了我,我看了一眼他指的地方。那是“失物招领”栏的第一则广告,内容是这样写的:今天早上,在布里克斯顿路,白哈特酒店与荷兰林业园中间的路上拾得结婚金戒一枚,失主请于今晚8点至9点到贝克街221号b华生医生之处认领。
“很抱歉,我擅用了你的大名,”他说,“如果我用自己的名字,我怕那群愚蠢的警探中可能有些人会注意到,便会跑来坏我们的事。”
“不要紧,”我回答,“但如果到时要是真有人来认领,我没有戒指给他,怎么办?”
“不用急,有的,你有,”说着他就递过来一枚戒指,“这只足以蒙混过去,它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复制品。”
“你认为来领的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呵,当然是那个穿棕色大衣的男人――我们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的朋友。如果他不亲自来的话,也会派个同伙来。”
“难道他不会觉得这里太危险了吗?”
“绝对不会。如果我对于本案的看法正确的话,我有各种理由相信我的看法是正确的,这个人宁可冒险也不愿失去戒指。依我看来,戒指是在他俯身查看德雷伯的尸体时掉下的。离开之后,他才发现戒指丢了,于是他急忙又返回去。由于他的粗心大意,忘了熄灭蜡烛,可当时警察已经来了,所以他不得不装着喝得烂醉如泥的样子,目的就是避免引起警察对他的怀疑。你不妨站在他的立场上想一想,他仔细思考后,一定会想起来,在他离开房子后,他很可能把戒指丢在路上了。你说那他会怎么办?他就会急切地关注晚报,希望在‘失物招领’栏中有所发现。你要知道当他看到有这则广告时,他一定会乐疯了的,他怎么可能会害怕这是一个圈套呢?在他看来,毫无理由把领取戒指与凶杀案联系在一起。他准会来的,他一定会来的。一个小时之内你就会见到他了。”
“到时候我该怎么做?”我问道。
“啊,到时候你让我来对付他。你有武器吗?”
“有一支老式的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你最好先擦一擦,装上子弹。这家伙是个亡命之徒。虽然我可以出其不意地逮住他,不过我们还是应该有所准备,以防万一。
我照他的话回到卧室做好准备。我拿着手枪出来时,餐桌已经收拾干净,福尔摩斯正在拨弄他心爱的小提琴。
我走进客厅,他说:“案情现在越来越清晰了。我刚刚受到从美国发回来的电报,证明我对这个案子的推断是正确无误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急切地问。
“我的小提琴应该到换弦的时候了,”福尔摩斯说,“把你的手枪放在衣袋里,那家伙进来后,你就用平常的语气和他交谈,剩下的事情由我来处理,不要紧盯着他,免得惊动他。”
“现在已经到8点了。”我看了看表说。
“是啊!可能再过几分钟他就来了,你把房门稍微打开一点,留一条门缝就行了,还要请你再把钥匙插在门锁里面,谢谢!这里有一本我昨天刚从书摊上买回来的奇特的旧书,书名叫《论各民族的法律》,拉丁文版本的,出版于1642年比利时的列日。这本棕色封皮的书出版时,查理一世的脑袋还好好地长在脖颈上呢。”“作者是谁?”
“菲利普・德克罗伊,不知何许人物。书的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墨迹早已褪了色。不知道威廉・怀特是谁,我想应该是十七世纪某位实证主义法律家,就连他的笔迹都带有某种法律人士特有的风格。我想我们等的人应该到了。”
他话音刚落,只听门外铃声大作。福尔摩斯轻轻地站了起来,把他的椅子向门口移了移。我们听到女仆走过门廊,然后传来她打开门闩的咔嚓声。“请问,华生医生在这里住吗?”那个人问道。没有听到女仆的回答,只听到关门声和有人上楼的声音。脚步声慢而拖拉,福尔摩斯侧耳倾听,显得非常吃惊。脚步声沿着过道缓缓而来,接着就响起轻轻的敲门声。
“请进。”我大声说。
应声而来的不是我们预料的那个凶狠的男子,而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她蹒跚着走进房来,似乎被突如其来的灯光照花了眼,打过招呼之后,她用昏暗的小眼睛盯着我们,紧张颤抖的手指在口袋里摸着什么。我看一眼福尔摩斯,他的脸色变得十分不悦,但我所能能做的就是保持镇静。
那老太太拿出一张晚报,指着我们登的那则广告说:“我是冲这个来的,好心的先生们,”说着,她又行了个礼:“上面说在布里克斯顿路捡到一个结婚金戒指,那是我女儿萨莉的,她去年就是在这个时候结的婚。她丈夫在一艘英国轮船上当乘务员,要是他回来发现戒指没了,我真不敢想象他会发什么样的脾气,他这个人平时就急性子,喝了酒后脾气就更大了。对不起,昨天晚上她去看马戏,手上戴着――”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道。
“谢天谢地!”老太太叫了起来,“萨莉今晚可要高兴死了。这正是她丢的那枚婚戒。”
“您在哪里住呢?”我边问边拿起一支铅笔。
“亨兹迪奇区,邓肯街十三号。离这儿老远呢。”
“从亨兹迪奇区去任何马戏团都不会走布里克斯顿路啊。”福尔摩斯突然问道。“噢,你刚才是问我的住址,我女儿萨莉住在贝克汉姆区,梅菲尔德公寓三号。”老太太转过脸去,用一双红红的小眼睛目光锐利地瞅了福尔摩斯一眼回答道。“那请问您的名字是?”
“我姓索耶,萨莉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出海时他可是个肯干正派的小伙子,也是公司最信赖的船员,可到了岸上,他又嫖女人,又喝酒的……”“这是您要找的戒指,索耶太太。”福尔摩斯朝我打个手势,于是我打断她的话说,“这显然是您女儿的戒指,我很高兴能物归原主了。”
这位干瘪老太太嘟嘟嚷嚷地说了许多祝福和感激的话,把戒指包好放进口袋,然后拖拖拉拉地走下楼去。老太婆刚走,福尔摩斯就跳起身来,冲进自己的房间。几秒钟后,他穿了一件大衣,系好围巾出来了。“我要跟踪她,”福尔摩斯急匆匆地说,“她一定是个同伙,可以带我到凶手那里去,等我回来。”客人出去后,大门刚砰的一声关好,福尔摩斯就下了楼。我从窗户往窗外望去,只见那个老太太蹒跚地在马路那边走着,福尔摩斯紧跟随在其后。“如果福尔摩斯的全部推测是对的话,”我心想,“他现在就要直捣虎穴了。”他根本没必要让我等他,因为我知道,自己没听到他这次冒险之举的结果,是绝对无法入睡的。福尔摩斯出去的时候已经快9点了。我拿不准他要出去多久,只好发呆地坐在沙发上,抽着烟斗,信手翻着一本亨利・米尔热的《波西米亚传》。10点时,女佣人回去睡觉了,11点时,房东太太也回房睡觉去了。快到12点时,我才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开门的声音。他刚一进屋,我就从他的表情上看出他这次失算了。喜悦和懊丧像是在他内心交织在一起,最后,喜悦战胜了懊丧,突然,他高兴地大笑起来。
“我绝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此事。”他高声地说道,随后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常嘲笑他们,他们如果知道,绝对也会嘲笑一下我的。不过我还是可以放声大笑,因为我知道将来我总会与他们扯平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忙问。
“噢,我不介意告诉你我失败的情节。那老太太没走多远就开始一拐一瘸地走路,显得脚很痛的样子。不一会儿,她停下来,叫住了一辆四轮马车。我想方设法要靠近她,希望能听清楚她跟车夫说要去的目的地,其实,我根本就不必那么着急,因为她的声音大得足以让马路对面的人听得一清二楚。她大声说,‘我要去亨兹迪奇区,邓肯街十三号。’”我想这个地址好像是真的,看见她确确实实坐上马车后,我也在后面跳上了马车。这是作为一个侦探必须掌握的本领。我们就这样嘎吱嘎吱地往前行驶这,马车一路上都没有停,一直开到目的地。
车未到门前我就跳了下来,然后悠闲自得地慢慢在马路上走着。我瞧见马车停了下来,车夫跳下车,把车门打开在一边等候着,可半天没人下车。我走到车夫面前,他正发疯似的在车厢里面摸来翻去,嘴里骂着脏话,他骂人的话那是我到目前为止听到的最齐全、最动听的骂人的词了,因为那老太太早已不见踪影了。我想他要拿到车费恐怕得等到猴年马月了。到十三号一打听我才知道,那里住的是一位受人尊敬的裱糊工,叫凯斯维克,他从未听说过有什么叫索耶或丹尼斯的人在那里住过。”“你难道是说,那个虚弱不堪,连路都走不稳的老太太居然能在马车行进中,瞒过你和车夫,飞身下车了?”我非常诧异地喊道。
“哪有什么该死的老太太!咱俩才是老太太呢,”福尔摩斯厉声喝道,“竟然上了人家的大当,那一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而且身手相当敏捷。另外,他还是个无可比拟的好演员,他的乔装打扮简直无懈可击。毫无疑问,他知道有人尾随,就来了个金蝉脱壳,乘我不备,溜之大吉了。这一点说明,我们追踪的这个人不像我想象的是孤身一人,他有些甘愿为他冒风险的朋友。好了,华生,看样子你应该是累坏了吧,听我的话,去睡吧。”
我的确感到筋疲力尽了,于是听从他的话,先回屋睡觉休息去了。
留下福尔摩斯一人坐在微微燃烧着的火炉边,直到夜很深时,我还听见他那低沉哀怨的琴声在屋内回荡着,我知道他仍在反复思索着这个他决意要破解的奇异谜团。
福尔摩斯曾推测说,死者是被毒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不可思议。我记得他是怎样俯下身去闻过死者的嘴,我相信他一定是已有所觉察,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更何况死者身上既无伤痕,又没有窒息而死的迹象,要不是中毒而死,又是什么呢?但是,令人疑惑的是,地板上一摊摊的血迹又是什么人的呢?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被害人身上也找不到任何凶器可能会打伤对方。只要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我,就别想安稳地睡觉了。但是福尔摩斯那种镇静而又自信的神态,使我不得不相信他早有办法解释所有的事实,虽然我猜不出来他的推断究竟是怎么样的。
今天他回来得十分晚――我知道听一场音乐会用不了这么长时间。
他进屋时,晚饭已经摆在了餐桌上准备好了。
“音乐会相当精彩!”他刚在餐桌旁坐下就说,“你还记得达尔文关于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人类在具有语言能力之前,早已具备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或许这就是我们对于音乐有着如此敏锐的感受能力的缘故吧。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仍然保留着对于人类世界处于孩提时代那些朦胧岁月的模糊回忆。”“这种见解未免也太泛泛而谈了吧。”我说。
“一个人如果要想解释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广阔。”他回答说,“怎么回事?你看上去有点不太对劲呀。布里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搅得心神不宁了吧?”
“实话跟你说,的确是这样。”我说,“有了阿富汗那段经历后,我本应该变得更坚强些。在迈旺德战役中,亲眼看到自己的战友横尸遍地,我也没有感到害怕。”“我可以理解。这起案子是有些神秘莫测的地方,这才激发了想象。如果没有想象,恐惧也就不存在了。你看今天的晚报了吗?”
“还没有。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晚报上报道了这个案子,而且写得非常详细,但是它没有提到我们抬尸体时掉下的那枚女性婚戒的情节,我看这样更好。”
“为什么?”
“你先来看看这则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这个案子发生以后,我就立即在各家报纸上刊登了这则广告。”
他把报纸从餐桌上递给了我,我看了一眼他指的地方。那是“失物招领”栏的第一则广告,内容是这样写的:今天早上,在布里克斯顿路,白哈特酒店与荷兰林业园中间的路上拾得结婚金戒一枚,失主请于今晚8点至9点到贝克街221号b华生医生之处认领。
“很抱歉,我擅用了你的大名,”他说,“如果我用自己的名字,我怕那群愚蠢的警探中可能有些人会注意到,便会跑来坏我们的事。”
“不要紧,”我回答,“但如果到时要是真有人来认领,我没有戒指给他,怎么办?”
“不用急,有的,你有,”说着他就递过来一枚戒指,“这只足以蒙混过去,它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复制品。”
“你认为来领的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呵,当然是那个穿棕色大衣的男人――我们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的朋友。如果他不亲自来的话,也会派个同伙来。”
“难道他不会觉得这里太危险了吗?”
“绝对不会。如果我对于本案的看法正确的话,我有各种理由相信我的看法是正确的,这个人宁可冒险也不愿失去戒指。依我看来,戒指是在他俯身查看德雷伯的尸体时掉下的。离开之后,他才发现戒指丢了,于是他急忙又返回去。由于他的粗心大意,忘了熄灭蜡烛,可当时警察已经来了,所以他不得不装着喝得烂醉如泥的样子,目的就是避免引起警察对他的怀疑。你不妨站在他的立场上想一想,他仔细思考后,一定会想起来,在他离开房子后,他很可能把戒指丢在路上了。你说那他会怎么办?他就会急切地关注晚报,希望在‘失物招领’栏中有所发现。你要知道当他看到有这则广告时,他一定会乐疯了的,他怎么可能会害怕这是一个圈套呢?在他看来,毫无理由把领取戒指与凶杀案联系在一起。他准会来的,他一定会来的。一个小时之内你就会见到他了。”
“到时候我该怎么做?”我问道。
“啊,到时候你让我来对付他。你有武器吗?”
“有一支老式的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你最好先擦一擦,装上子弹。这家伙是个亡命之徒。虽然我可以出其不意地逮住他,不过我们还是应该有所准备,以防万一。
我照他的话回到卧室做好准备。我拿着手枪出来时,餐桌已经收拾干净,福尔摩斯正在拨弄他心爱的小提琴。
我走进客厅,他说:“案情现在越来越清晰了。我刚刚受到从美国发回来的电报,证明我对这个案子的推断是正确无误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急切地问。
“我的小提琴应该到换弦的时候了,”福尔摩斯说,“把你的手枪放在衣袋里,那家伙进来后,你就用平常的语气和他交谈,剩下的事情由我来处理,不要紧盯着他,免得惊动他。”
“现在已经到8点了。”我看了看表说。
“是啊!可能再过几分钟他就来了,你把房门稍微打开一点,留一条门缝就行了,还要请你再把钥匙插在门锁里面,谢谢!这里有一本我昨天刚从书摊上买回来的奇特的旧书,书名叫《论各民族的法律》,拉丁文版本的,出版于1642年比利时的列日。这本棕色封皮的书出版时,查理一世的脑袋还好好地长在脖颈上呢。”“作者是谁?”
“菲利普・德克罗伊,不知何许人物。书的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墨迹早已褪了色。不知道威廉・怀特是谁,我想应该是十七世纪某位实证主义法律家,就连他的笔迹都带有某种法律人士特有的风格。我想我们等的人应该到了。”
他话音刚落,只听门外铃声大作。福尔摩斯轻轻地站了起来,把他的椅子向门口移了移。我们听到女仆走过门廊,然后传来她打开门闩的咔嚓声。“请问,华生医生在这里住吗?”那个人问道。没有听到女仆的回答,只听到关门声和有人上楼的声音。脚步声慢而拖拉,福尔摩斯侧耳倾听,显得非常吃惊。脚步声沿着过道缓缓而来,接着就响起轻轻的敲门声。
“请进。”我大声说。
应声而来的不是我们预料的那个凶狠的男子,而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她蹒跚着走进房来,似乎被突如其来的灯光照花了眼,打过招呼之后,她用昏暗的小眼睛盯着我们,紧张颤抖的手指在口袋里摸着什么。我看一眼福尔摩斯,他的脸色变得十分不悦,但我所能能做的就是保持镇静。
那老太太拿出一张晚报,指着我们登的那则广告说:“我是冲这个来的,好心的先生们,”说着,她又行了个礼:“上面说在布里克斯顿路捡到一个结婚金戒指,那是我女儿萨莉的,她去年就是在这个时候结的婚。她丈夫在一艘英国轮船上当乘务员,要是他回来发现戒指没了,我真不敢想象他会发什么样的脾气,他这个人平时就急性子,喝了酒后脾气就更大了。对不起,昨天晚上她去看马戏,手上戴着――”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道。
“谢天谢地!”老太太叫了起来,“萨莉今晚可要高兴死了。这正是她丢的那枚婚戒。”
“您在哪里住呢?”我边问边拿起一支铅笔。
“亨兹迪奇区,邓肯街十三号。离这儿老远呢。”
“从亨兹迪奇区去任何马戏团都不会走布里克斯顿路啊。”福尔摩斯突然问道。“噢,你刚才是问我的住址,我女儿萨莉住在贝克汉姆区,梅菲尔德公寓三号。”老太太转过脸去,用一双红红的小眼睛目光锐利地瞅了福尔摩斯一眼回答道。“那请问您的名字是?”
“我姓索耶,萨莉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出海时他可是个肯干正派的小伙子,也是公司最信赖的船员,可到了岸上,他又嫖女人,又喝酒的……”“这是您要找的戒指,索耶太太。”福尔摩斯朝我打个手势,于是我打断她的话说,“这显然是您女儿的戒指,我很高兴能物归原主了。”
这位干瘪老太太嘟嘟嚷嚷地说了许多祝福和感激的话,把戒指包好放进口袋,然后拖拖拉拉地走下楼去。老太婆刚走,福尔摩斯就跳起身来,冲进自己的房间。几秒钟后,他穿了一件大衣,系好围巾出来了。“我要跟踪她,”福尔摩斯急匆匆地说,“她一定是个同伙,可以带我到凶手那里去,等我回来。”客人出去后,大门刚砰的一声关好,福尔摩斯就下了楼。我从窗户往窗外望去,只见那个老太太蹒跚地在马路那边走着,福尔摩斯紧跟随在其后。“如果福尔摩斯的全部推测是对的话,”我心想,“他现在就要直捣虎穴了。”他根本没必要让我等他,因为我知道,自己没听到他这次冒险之举的结果,是绝对无法入睡的。福尔摩斯出去的时候已经快9点了。我拿不准他要出去多久,只好发呆地坐在沙发上,抽着烟斗,信手翻着一本亨利・米尔热的《波西米亚传》。10点时,女佣人回去睡觉了,11点时,房东太太也回房睡觉去了。快到12点时,我才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开门的声音。他刚一进屋,我就从他的表情上看出他这次失算了。喜悦和懊丧像是在他内心交织在一起,最后,喜悦战胜了懊丧,突然,他高兴地大笑起来。
“我绝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此事。”他高声地说道,随后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常嘲笑他们,他们如果知道,绝对也会嘲笑一下我的。不过我还是可以放声大笑,因为我知道将来我总会与他们扯平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忙问。
“噢,我不介意告诉你我失败的情节。那老太太没走多远就开始一拐一瘸地走路,显得脚很痛的样子。不一会儿,她停下来,叫住了一辆四轮马车。我想方设法要靠近她,希望能听清楚她跟车夫说要去的目的地,其实,我根本就不必那么着急,因为她的声音大得足以让马路对面的人听得一清二楚。她大声说,‘我要去亨兹迪奇区,邓肯街十三号。’”我想这个地址好像是真的,看见她确确实实坐上马车后,我也在后面跳上了马车。这是作为一个侦探必须掌握的本领。我们就这样嘎吱嘎吱地往前行驶这,马车一路上都没有停,一直开到目的地。
车未到门前我就跳了下来,然后悠闲自得地慢慢在马路上走着。我瞧见马车停了下来,车夫跳下车,把车门打开在一边等候着,可半天没人下车。我走到车夫面前,他正发疯似的在车厢里面摸来翻去,嘴里骂着脏话,他骂人的话那是我到目前为止听到的最齐全、最动听的骂人的词了,因为那老太太早已不见踪影了。我想他要拿到车费恐怕得等到猴年马月了。到十三号一打听我才知道,那里住的是一位受人尊敬的裱糊工,叫凯斯维克,他从未听说过有什么叫索耶或丹尼斯的人在那里住过。”“你难道是说,那个虚弱不堪,连路都走不稳的老太太居然能在马车行进中,瞒过你和车夫,飞身下车了?”我非常诧异地喊道。
“哪有什么该死的老太太!咱俩才是老太太呢,”福尔摩斯厉声喝道,“竟然上了人家的大当,那一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而且身手相当敏捷。另外,他还是个无可比拟的好演员,他的乔装打扮简直无懈可击。毫无疑问,他知道有人尾随,就来了个金蝉脱壳,乘我不备,溜之大吉了。这一点说明,我们追踪的这个人不像我想象的是孤身一人,他有些甘愿为他冒风险的朋友。好了,华生,看样子你应该是累坏了吧,听我的话,去睡吧。”
我的确感到筋疲力尽了,于是听从他的话,先回屋睡觉休息去了。
留下福尔摩斯一人坐在微微燃烧着的火炉边,直到夜很深时,我还听见他那低沉哀怨的琴声在屋内回荡着,我知道他仍在反复思索着这个他决意要破解的奇异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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